第194章 大车(1)

小说:汉贵女 作者:三春景
    正是由夏入秋之时, 中原地区炎热湿润。

    不过就算是如此,讨生活的人依旧辛劳, 不避暑热。田野里多的是农人劳作,官道上有来来往往的商旅。

    走蜀道入蜀的商旅要凉快一些,因为地势险峻但这样险峻的商道并不会比普通官道轻松, 应该说更难了蜀道之难, 难于上青天, 即使是近千年后的朝代依旧会有这样的感慨,此时就更不要说了。

    要不怎么说行商是苦活儿, 都是商贾年轻力壮时做的。这个时候攒下一些家底儿, 等到年纪大了,就交给儿子孙子接着做, 或者干脆不做了, 用以前攒下的家底在家乡经营生意。赚的或许少一些, 但日子可是轻松许多

    在来来往往的蜀道商贾大流中,一个小商队一点儿不起眼。这队商贾从长安而来,商队主人则是祖籍沛县的一对兄妹。家中长辈早早去世,不得不年少便支撑家业,做起这行商的买卖。

    其中做兄长的再无其他兄弟,连个信任的人都没有, 无法,只能带着年纪不大的妹妹一同出来。自己管理商队, 妹妹帮着管钱物什么的有什么能比自家人更可信呢。

    此时正处在西汉早中期, 虽然也是男权社会, 但女子地位远高于后世一些朝代这是因为此时女子劳作在家庭收入中依旧占有重要地位,而且某些极端化的男尊女卑思想还没有形成,并且传播到社会的角角落落。总之,女人支撑家庭的情况常有出现,所以此时这商队中做妹妹辅助做哥哥的,并没有引起其他人侧目,最多就是当作一个新闻,在同路的几个商队见传播而已。

    是的,一路上几个商队是结伴而行的。这也很正常,此时出门在外,路上往往不平静。大商队也就算了,人多势众,而且地方上关系深厚,说不定早就打通关系了,连匪徒都不会来骚扰。小商队就没有这样的好事了,往往几个小商队联合到一起,互相照顾,以求自保。

    这一日,又未赶上驿站或者交通号的货栈,几个小商队的人商量了一下,便在一个背靠山,前临水,方便扎营的地方留了下来埋锅造饭,今晚大家就住在这里了。

    不一会儿,河边升起炊烟,还有人带上弓箭、弹弓、刀剑之类,看看能不能趁此机会搞到一些猎物,改善改善伙食行商在路上带的食物很有限,毕竟这也要算在运费里,实在很难要求太高,如果能一路上补给一些,那也是好的。

    “裴女郎”陈嫣一出马车车厢,便有人笑着打招呼。

    陈嫣也不扭捏,点头回礼如今她对外就是裴嫣了,除开开头有些不适应,后面倒是还好。

    这个时候如果是长安那些认识陈嫣的人,恐怕根本认不出她。不只是描粗了的眉毛,以及经过植物汁液洗脸,暂时呈现出黯淡粗糙感觉的皮肤,更重要的是她现在的气质、行事作风,真的完全不一样了

    陈嫣那一头引得全长安贵女都要羡慕的乌黑长发被打成了一条大辫,最后就随随便便盘在了脑后。身上穿着短打男装,料子不能说差,但也绝对称不上好。内里穿的还是细绸小衣,外面确实麻料衣裳了。这样就图一个方便做事、耐磨耐用,是劳动人民的典型装扮。

    陈嫣瞥了一眼你,他们商队的火已经升了起来,她便拿了一个竹编提篮,里面放着气味很大的动物内脏这是昨日扎营时弄到的猎物剩下的,正好可以用来做饵料。

    脱了鞋子,她便站在河滩浅处,将竹编提篮半浸在河水中,等着自投罗网的笨鱼。她之所以用这种方法捕鱼,也是没有办法了,实在是缺乏工具。不过此时蜀道路上没什么人烟,这里的鱼儿们自然也就没什么捕捞。

    鱼很多,而且大多笨笨的,一般只要坚持坚持,这种办法也能捕到鱼。

    果然,等到炊好的粟米饭熟了,她这里竟网起了三四条竹筷长的鱼。她肯定是不认识这是什么鱼的,不过不管是什么鱼,都可以吃就是了。

    让人把鱼初步处理了,陈嫣这才煮鱼汤没有什么调料,但因为鱼够新鲜,还是纯野生的,所以一点儿姜片、一点儿盐巴就可以很好喝了。

    不一会儿,她这里的鱼汤煮的发白,其他人那里食物也做好了。

    陈嫣拿了两碗粟米饭,两碗鱼汤,一点儿干菜,几块熏肉,便去了马车上。

    端食物的大木盘放在马车横栏前,陈嫣一把撂开车帘,大声道“大兄,吃饭了”

    本来在睡觉的裴英爬起来,瞥了一眼陈嫣,很快接过了食物。两个人就这样,一个坐在马车里,一个站在马车外,马马虎虎将这顿饭给吃了。

    裴英这几天一直休息不好,主要是这几天都错过了驿站和货栈,没有找到可以投宿的地方。商队宿在荒郊野外的就得十分小心了,晚上轮班守夜是必须的裴英虽然是他们这支小商队的老板,但也不能搞特殊待遇。

    在这一点上,其他小商队的老板基本上也是这样。有吃不了苦的老板遇到这种情况不会轮班,但这种老板向来对下面的人也没有什么掌控力,更不受其他同路的老板待见,大家基本上认为这种人吃不了苦,受不了罪,真遇上什么事也指望不上。

    而且因为陈嫣受到了一些特殊优待,不用轮班,所以裴英还多做了一些轮班的工作。

    最近几乎每天晚上裴英都会守个半夜今晚说起来可能要守前半夜,所以他是争分夺秒地休息。

    陈嫣收拾碗筷的时候扔下一句“大兄今日便歇息罢我与范先生都说好了,上半夜我替大兄的班。”

    范先生是同路的另一支小商队老板,大家同路,互相依靠,做什么事彼此之间都是有商有量的。陈嫣因为是个年轻女孩子,大家都体量她,同意裴英不给她安排守夜任务,反正裴英也愿意给自己妹妹代班,大家都无话可说。

    陈嫣不等裴英说什么,转身扭头便走,去到河边清洗餐具去了。

    裴英没有立刻倒头就睡,而是注视着河边的陈嫣他觉得这一幕很有意思,真的很有意思。

    他又扫了一眼周遭众人,恐怕即使是他们这个小商队里,马魁送来的那几个汉子,都不知道陈嫣到底是什么身份,更不要说其他人了。这个时候就算告诉他们,这个和他们同吃同住,平常话不多,很能吃苦耐劳的女孩子是长安一等一的贵女不夜翁主,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了。

    是啊,太难以置信了

    不夜翁主是什么人皇后的妹妹,大长公主的女儿,受尽宠爱,曾经是独霸未央宫一样的存在裴英私以为,若是陈嫣留在长安,未必不能继续独霸未央宫,很明显,当今天子很喜欢她。

    这样的贵女,和他们这些苦哈哈的行商、苦力根本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他们来回奔走,有的时候拿命去拼,得到的收益或许都不如不夜翁主手边一个小玩意儿,一次小小玩乐。

    这个裴英倒是有一些认识,沛县裴家确实挺有钱的,但始终就是一个地方商人家庭而已,和这个国家真正的有钱人是不能比的。他也是见识过陈嫣的居所,陈嫣的生活方式之后才知道钱可以这样如水一般淌走。

    那还是国丧期间,陈嫣为太皇太后守丧时的待遇,若是平常,开销、享受这些东西恐怕会更惊人。

    但现在这个努力将餐具清洗干净的小姑娘确实就是不夜翁主陈嫣,这甚至让裴英有了一种很荒诞的感觉,即使他就是这件事从头到尾的见证人。

    他是因为想看好戏,所以才会主动掺活到这件事里的。他本以为就像他之前感兴趣的事情一样,很快会经历由感兴趣到彻底了解,然后再也不感兴趣的过程。但奇妙的是,随着时间推移,他的兴趣没有消减。

    这个长安的不夜翁主仿佛一个永远看不到底湖泊,让人不断地向下探索。

    初见时的印象在不断推翻中已经被彻底抛下了,现在的陈嫣,现在的陈嫣裴英也不敢妄下定论,因为很有可能第二天就会有完全不一样的结论。

    一开始的时候裴英是打算看陈嫣的笑话的,他怀着一种隐秘的看好戏的心情上路,想要看看这位长安贵女狼狈的样子想当初,他刚刚离家也曾颇为狼狈呢更何况陈嫣,她曾经处的位置比他可不知道高到哪里去登高跌重,原本呆的地方越高,此时只会越狼狈

    但陈嫣却显示出了超常的适应性。

    是的,她是有些不适应她不适应喝水,她倒没有要求什么时候都有蜜水喝,但她很执着于把水烧开了喝。按照她的说法,水不干净,里面有很多小虫,得烧成滚水,小虫才会死路上哪能随时有滚水喝最后她改了,有井水、泉水最好,若是两者都没有,干净的活水她也会喝。至于一看就不干净的水,她宁愿渴着也绝不喝。

    幸亏这一路上都是水源比较充足的地区,不然

    她不适应吃饭,她那里吃过这么粗糙的饭食啊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这位不夜翁主府中的美食是整个长安都出名的,据说宫中御厨反过来要向她府中的厨子学习。若她设宴招待宾客,美食佳肴便是最引人注目的,事后往往能成为长安贵族们的谈资。

    第一天,她根本就吃不下那些但还是强制自己去吃,也不让人给自己买一些外面卖的好饭食。

    “总不能一路如此罢正如裴先生您说的,这一路还长着呢”不吃就没有体力,这一路可不是来春游的,没有人会照顾一个娇小姐这点儿苦都吃不了,她还不如被送回长安,等着做关在皇宫里的金丝雀

    最初的几日,她吃饭都和上刑一般。但她始终没有什么不满的样子裴英将一切看在眼里,他很好奇,这位不夜翁主到底能坚持到什么地步

    陈嫣还不适应穿衣、睡觉,不适应路上每一件事。

    衣服里面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是细绸小衣没错,但外面的衣裳是麻的,虽然不是那种最粗糙,能扎人的那种麻布,但对于陈嫣来说还是太粗糙了领口、袖口等没有小衣隔离开的部分,全都被麻布磨的红红的,甚至破皮了。

    可陈嫣一声不吭,要不是后来问裴英要伤药,就是那种长时间骑马在大腿内侧抹的药,他都不知道陈嫣皮肤都被麻料衣裳磨破了别的地方他看不到,但手腕一圈还是观察到了。

    粉红的一片,有些破皮的地方结出了细小的硬痂那是白玉一样的手腕,他在长安的时候曾听闻陈嫣被某些好事者称之为玉人,便是因为皮肤如玉,甚至美玉不及她。

    而那时见到陈嫣的一双手腕,他忽然有了不忍去看的情感他自己觉得古怪,他自认为并不是一个怜香惜玉的人,对女郎也没什么兴趣。既然是如此,女郎的美丑也就没被他放在心上过了。

    裴英不了解,但也没有纠结,而是很快丢开不管了。因为过目不忘的本事,他早就学会了当断则断。不然的话,那些纠纠结结的事都挂在心上,他能疯

    睡觉,陈嫣的榻上向来有轻裘软枕,全是她最习惯的寝具。即使是她出门在外,习惯的寝具始终是带着的。而如今随着商队风里来雨里去,根本不可能讲究这些,别说原来那样舒适的寝具,就连干净这样的基本需求也很难做到。

    说到干净,她原本是习惯每天洗澡的现在也别想了。现在天气不算凉快,但只要没在客栈、货栈投宿,就不可能去洗澡那些男子或许能够衣裳一脱,然后跳进河中,她却不能。

    最多就是烧一点儿温水,呆在马车里擦一擦。

    裴英本来以为会看到陈嫣的狼狈,看到陈嫣的笨手笨脚,最好能看到陈嫣放弃这一路艰辛,灰溜溜地回到长安,去做皇帝的妃子他对陈嫣又没有什么特殊的感情,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为了帮陈嫣才出主意、甚至一路相护的,他真的是为了看好戏

    相比起陈嫣真的成功脱离困境,他其实更想看到希望破灭,更想看到这个娇滴滴的贵女明白,反叛的路一点儿都不好走一开始想的很美,一旦去做就是困难重重,就像曾经的他一样,也有过坚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的时候。

    不用别人去扼杀她的希望之前在长安的时候,她说我没办法的,没办法啊此事不是我选的的样子并不怎么好看,好像是别人,比如那位端坐在皇宫中的天子让她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如果没有别人,她就能突破重重困苦,最终得到自己想要的一样。

    所以他把她带了出来,想让她自己扼杀自己的希望没有比这更残忍的了,她得清清楚楚地明白,她根本什么都做不到她的困境根本不是外界造成的,而是她自己

    裴英游戏人间,他是很喜欢旁观希望毁灭这种戏码的。因为这就是他认知中的普通人最常见的路,人的弱点在这个过程中显露无遗裴英是一个人性本恶论的坚定支持者,这种情况会让他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愉悦。

    况且这可是看人倒霉还有什么比看人倒霉更愉快呢

    这么看他确实是一个很坏的人了,但他自己也不否认这一点,他从来就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不过换任何一个人处在他的位置上,他觉得十有八九也是要成为一个坏人的。

    他饱受过目不忘天赋的折磨,这天赋是恩赐,也是诅咒,带给他很多痛苦。这种痛苦从他人生开始就伴随着他,他可以说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痛苦的人想要看其他人更痛苦,这有什么问题

    但陈嫣没有如他的意,她好好地呆在商队中。她能自己照顾自己,那些不适应的地方她也尽可能适应,她甚至主动就帮商队的忙,就好像她真的是商队中的一份子一样

    裴英心中冷笑别开玩笑了这个商队是假的,现在你的身份也是假的还真当自己是这个商队的人了就算是想要扮的真一些,也没必要这般吧

    然而裴英不得不承认,陈嫣真的就是那样做了。倒不是她将这一场假戏真做了,而是她不能看着其他人忙忙碌碌,自己却在一旁当个拖累。过去自己是不夜翁主的时候倒是无所谓,反正照顾自己也是其他人的工作,都是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现在呢,其他人可没有这个义务照顾自己当她踏上这条路后,她就不能当自己是不夜翁主

    裴英也正是因为看明白了这一点,才陷入了近乎恼羞成怒一样的暴躁中这样倒显得等着看好戏的他自作多情了一回

    然而,他没有办法表达出自己的这种不爽其实好几次他都想半路跑路来着。心里觉得这一定会很有意思,陈嫣会不会因此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会不会坚持几天后坚持不下去,回到长安

    但他最终没有偷偷离开,他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他还得观察观察陈嫣看看她还能展现出什么他没有见过的面目

    “大兄怎么一直看我”陈嫣清洗完餐具,放回了餐具,发现裴英似乎一直在看她。

    裴英收回了目光,随口道“没有,不过是看看有哪些小子一直在看你说起来前几日宋先生还向我打听你有未婚配放心,我给拒了。”

    这话说的半真半假,几个小商队,除了陈嫣外就两三个女人。其他两三个女人都在别的商队,有一个十分强装,家里丈夫死了,只能自己出来顶立门户,说是女人,其实和男人一样用。还有两个,年纪再三十多岁的样子,都是跟着各自小商队老板的。平常做饭、做各种杂事,仿佛老妈子一样,有时还伺候老板睡觉。

    要说长相,肯定都一般就是了,年纪在这个时代更是大龄。

    陈嫣虽然描粗了眉毛,皮肤也变得粗糙暗淡,特意不修饰自己,但在其他人看来依旧是个漂亮女郎,毕竟五官摆在那里。再加上确实青春年少,肯定是有一些年轻人想要撩她的。

    不过因为她是裴英这个小老板的妹妹,一些做苦活儿的年轻人没勇气来搭腔,也只能远远看她了。

    倒是其他几个小老板有心打探她的婚事这些日子也看到陈嫣办事了,小姑娘一点儿不娇气,而且在管理工作上确实做得好算账更别说了,扫一眼就清清楚楚,其他人还得掰手指扒拉呢

    这样的姑娘要是讨来自家,确实不错

    这几个小老板自己都是有正妻的,但给家中弟弟、小郎打听一番,这总是可以的。

    陈嫣并不是此时一般的女郎,听到婚配之类的字眼多少要脸红一下。她的神色始终很冷静,只是点点头,就算是知道此事了。

    然后爬上车,从行李包裹下抽出一把手臂长的剑汉代儿郎出门就要佩剑,这几乎是全民普及的事了。最多就是有钱人家用百金一把的宝剑,没钱人家就只能拿把百钱余的玩意儿装样子了这个价位的剑,用的材料十分粗糙,工艺也很糟糕,根本不能用来战斗,确实是装样子的。

    裴英自己是走南闯北的人,当然有一把不错的剑。看上去很朴素,但却十分好用。

    此时裴英有点儿惊讶,因为他没注意到,陈嫣竟然是带剑了的。

    陈嫣有很多把宝剑,大多是她舅舅留下的旧物。此外,她自己也有剑,这就是为了赶潮流,学剑的时候请名家打造的了。

    说实话,名家之剑最后归了她这个不常用剑,甚至装饰剑都不用的人,实在是有些明珠暗投的可惜。

    这次出门,那些华丽的宝剑都不能带了,这把剑是马魁让王温舒转给她的。锋利、好用,但外表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这应该是马魁当年混游侠的时候的佩剑,真正见过血、杀过人的剑。

    “你会用剑”裴英眯起了眼睛,觉得自己又知道了什么。

    噌地一声,宝剑被抽出了一点儿,一丛剑光正好反射到陈嫣的脸上。光是陈嫣这个拔剑的动作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她是真的会用剑。

    “今夜我来守夜。”陈嫣将剑插了回去,抱着剑对裴英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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