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季无忧并没有这个意思, 但两人你说一句我说一句,三言两语之间,洪七竟已是拍定了要去皇宫走一遭。季无忧本身行事很随性而为,跟洪七还算投缘,再加上原著好感加成,也无所谓跟着他胡闹了。
两人都是说了即刻就要做的性子,很快, 洪七就搞到了皇宫的大致分布图, 两人研究了一下, 趁着夜色便闯了皇宫。
皇宫毕竟是皇宫, 守卫还是很森严。季无忧如今轻功已经是登峰造极,莫说只是去一趟皇宫,就是绕皇宫转一圈,只要她不愿意,就没人能够发现她。
而洪七日后再是一方大人物, 对于如今的他来说,却还是尤显稚嫩。因为对地势的不熟,他险些被发现, 季无忧看着他那边的情况,正斟酌着是否要去救他的时候, 就听见他惟妙惟肖的捏着嗓子学猫叫了一声,下面原本有些紧张的侍卫都放松了下来,谈论了两句,不再注意这边。
见洪七有惊无险的躲过了去, 季无忧才松了一口气,两人一直维持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季无忧一边注意着宫中的巡逻,一边看顾着洪七,只有洪七一有失手,就速度去捞他。还好之后洪七谨慎了很多,也没让她有机会去捞人。
夜色是最好的遮掩,途中几经波折,把御膳房的人引开之后,两人到底是到了御膳房。
“想不到有一天,我这叫花子,也有福气尝尝那皇帝老儿的吃食。”洪七忍不住感叹道:“皇帝老儿可真会享受。”
季无忧笑了起来,如今皇帝,可算不得是“皇帝老儿”。“你既已说了是皇帝,会享受才是正常。不会享受的到底是少数。”
桌上的菜肴十分精致,看起来皆是色香味俱全,令人食指大动。洪七公寻了筷子来,一边同季无忧介绍,他对于吃食研究很深,对于这皇宫里的吃食,也大多能说出个好歹来。
“这是蟹酿橙,制作方法有几分麻烦,但味道极鲜,算是我吃过的食物中位列上乘的了。”洪七公道,一边说着,他一边给季无忧讲解制作过程:“橙子最好取最黄最大熟透了的那种,削去顶去掉穰,留些汁,然后取用上好的蟹肉放到橙子里,再用橙子顶皮盖上。之后放入小甑用些调料蒸熟,之后端出蘸些醋盐,味道实在鲜香至极!”
洪七公不仅吃,还会了解那些东西的制作过程,只是做这方面就很一般了。
“李兄弟,快过来,尝尝这个!”洪七突然喊道。
季无忧便依言走过去,那样吃的分外精致,量也不算多,季无忧尝了一口,能让洪七这种老饕看上眼,这道菜味道果然是极好的。还未等两人再多交流,季无忧耳朵一动,突然凝重了神色:“有人来了!”
洪七一惊,同季无忧对视了一眼。季无忧刚想掠出去,洪七就一把拉住了她,他侧耳听了听,声音压得很低:“来不及了,我们先躲房梁上!”
季无忧愣了一下,便随洪七上了房顶,果不其然,他们刚上去之后,下面就有人说着话进来了。
进来之后,他们就整理收拾起来。
“御膳房里藏老鼠了吗?”突然,有个人这样道。
听到这样意有所指的一句,季无忧心脏猛的一滞——她几乎是怀疑那个人是知道了什么。虽然她并不怕打起来,但突然听见这么一句话,就是很刺激。
她看向洪七,他脸上果然也失去了轻松之色,正盯着说这话的那人。
“老鼠?”
“我见好几盘菜都有被糟践过的痕迹,不是老鼠又是什么?”
季无忧松了一口气。
“过些日子寻些宫人除鼠,你先点一点哪些菜还能用,不能的再炒了给主子们送过去。”
趁着他们又出去的空挡,洪七跟季无忧两人,一个比一个更快掠出了御膳房。
夜晚的风有些凉,从皇宫里出来之后,两人随意找了个屋顶坐下,对视一眼,忍不住大笑了起来。
“我知道那道菜的名字了,原是叫鸳鸯五珍脍!口感实在是好!”
季无忧失笑,洪七不愧是洪七,险些行踪败露,却并不怎么心慌,这个时候惦记的,仍然是吃食,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此一行,实在惊险至极。值此场景,当大醉一场!”季无忧道,她取下酒葫芦,问道:“喝酒么?”
“来!喝!”洪七自背后取下酒葫芦,同季无忧碰了碰一下,两人畅饮起来。瓦片有些凉,但是心情却很畅快。
之前两人喝过一场酒,一起大醉过一场后,感情就已经不错。经此一事后,两人就算是有了过命的交情,彼此关系更是亲近不少。
一边四处寻美食,一边斗酒,路上见了不平,也拔刀相助,两人便这样过了半月左右,直到洪七得到了丐帮的消息,有急事要赶回去一趟。他是丐帮的帮主,虽然偶尔可以跑出来偷个闲,但帮中出了事情,他是必须要赶回去的。
季无忧也没有多做挽留,洪七临走时,两人喝了两坛酒,便没有再继续下去。洪七放了狠话道:“下次再见,我的酒量一定胜过你!”
季无忧也大笑了起来,肆意轻狂,听了这话,她回得也狂傲得很:“想要在酒量上胜过我?且等下辈子吧!”
洪七走了之后,季无忧便一个人行走起了江湖。两个人虽然有趣,但一个人也别有滋味。如李白这种人,一人一剑,更显潇洒本性。他的朋友或许满天下,但他自己是自在随心的。
随着时日渐长,她的剑法高超,逐渐为人称道,在江湖上也算排得上名号了。还有些人,开始改口把她喊做“青莲剑仙”了。以此来恭维她的剑术之高,而她的嗜酒如命,也随着名声广为流传开来。
季无忧有一坛喝不尽的酒。那酒味道再好不过。但一种酒,再好喝,喝多了也没意思了。因而季无忧并不经常动那坛酒,一般来说,只有有朋友在侧,需要款待的时候,她才会拿出那坛酒,所以平时的时候,她要喝酒,都是各处去买的。
“有酒么?”季无忧走至一家店家问道,她眉目俊朗,一身白衣潇洒至极,即便有一头短发,也不能折损她半分风姿。
她这短发也随着她的名声流传出去了,而便是江湖新人崇拜她,学着也配长剑穿白衣,也万没有敢模仿到连头发也一齐剪了的。这标志如此明显,因而一路走过,认识她的人竟还不少。
“是剑仙大人!”一见季无忧来,小二神情隐隐有些激动道,听见季无忧的问话,他连忙应道:“有有有!我们店里各种美酒应有尽有,有陈年花雕,香雪酒,竹叶青......单看剑仙大人您喜欢哪一种了。”
小二的态度倒没有影响到季无忧什么,她思索了一会儿,道:“香雪酒吧。”说着,她从腰间取下酒葫芦给了小二。
很快小二就拿着酒葫芦出来了,季无忧摸了摸怀里,怔了一下。她遇见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她没钱了。行走江湖虽然说来潇洒,但哪样不花钱?季无忧不缺钱。这种事情以往也不是没有遇见过,因而她只是愣了一下,神色仍旧平常的从怀里掏出了一块金币来。
金币不算很重,但是是足金的。无论如何,一块金币都该够买一壶酒了。她现在也没空去典当行把它兑换成银子。
“这......”
季无忧也意识到小二的犹豫,她当即不再废话,把手中金币一揉,那金币在她手中如同泥一样很快就揉成了一团,被她重新递给了小二:“当个金锭子使也无碍。”左右只是外在形状的问题。
“不......不是这样的。”小二连忙否认道:“不过一壶酒而已,剑仙大人快把金子收回去吧,这酒就当小人请您的。”
“多谢你的好意,不过不用了。”季无忧微微诧异,她笑着饮了一口酒道,而后挥了挥手,大步的离开了。
她走得远了,突然听见身后传来小二的惊呼声:“剑仙大人,等等......需不着这么多!……”
正在这时,外面来了一个客人,他兴许是见着了这一幕,突然道:“你方才喊什么?”
小二回过神,看着眼前青色长衫的男子,有些呐呐:“剑仙大人......”
“江湖上何时有了个剑仙?”青衣人道。
“青莲剑仙......”
“青莲剑仙么……是他,倒值得这一句剑仙。”青衣人自言自语道,他看了一眼小二,便注意到了他手里那块奇形怪状的金子:“听闻青莲剑客,为酒可一掷千金,今日一见果真如此。”
“拿着吧,他不缺钱。”他看了一眼季无忧离去的方向,那里已经不见了人了。
“征衣红尘化云烟,江湖落拓不知年......东风吹醒英雄梦,笑对青山万重天。”青衣人笑了一声,听不出其中的韵味,他低声道:“又将将错过,我倒越发好奇了......”说着,他拂袖转身进了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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