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好疼!
钝重的疼痛从肺部时断时续地传来,好像有人在拿他的胸口碎大石,全身上下酥麻地没有力气,连抬一根小指的力道都欠奉。
赵星士迷迷糊糊中努力想要清醒,但是身体和脑子却不听使唤,直到后背挨了狠狠的一击,一股热流上涌,才‘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世界终于清晰了。
一个憨厚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威汉!怎么这么不小心掉进湖里,这湖可不浅啊!要不是我正好准备修剪长青树经过,就要出大事儿啦!”
赵星士茫然地抬起头,才刚刚吐掉肚中积攒的湖水的他还完全处于迷茫状态,没有注意到眼前这个穿着粗麻布衬衣和赤褐色帆布裤装的青年男人说的并不是他熟悉的母语。
但完全听懂了的他下意识地点点头:“谢谢……”
他的嗓子被湖水呛到,因而有点沙哑,像被雨淋了的小雀,怎么听都可怜巴巴地。对面的青年愣了一下,随即爽朗地笑了起来:“嘿!你这小皮猴,什么时候懂得礼貌了?”
他顺手撸了下赵星士的脑袋,因为考虑到小孩子刚刚从水里面捞出来,下手并不重:“快点回去换套衣服吧,要是被雷诺太太发现了,小心她禁足你一礼拜!”
赵星士被青年朝着湖不远处的大庄园微微一推,强压下内心的惊慌,缓步朝着那座优雅大气的建筑走了过去。
那是一座三层高、拥有典雅的棕黄色外墙的庄园,长长的房间一个并着一个,周周正正地围成方形,可以推测庄园的中间是庭院之类的设计,四周顶端各缀着一个塔楼,给端庄的线条增加了一丝变化。它屹立在一片高陇上,身边绵延着碧绿青翠的山峦草甸,身后是深蓝的如同宝石般的湖面——就是刚刚赵星士掉进去那片。
赵星士低着头缓缓地走着,他来不及惊讶,仔细地整理着脑中不断浮现的‘记忆’。
正确点来说,那不是记忆,他像是看画片一样,看到了一个小男孩有生以来的生活轨迹。
乔治·威克汉姆,父亲哈罗德·威克汉姆,毕业于剑桥大学,是一位伯爵的出纳长,因为能干又努力,尽忠职守,十分受伯爵老爷的器重,在庄园工作一段时间后,在伯爵老爷的赞助下,娶了一名穷困乡绅的女儿成家立业,不久就生下了乔治·威克汉姆。娇妻稚儿,可以说志得意满,春风得意了。
可惜好景不长,在一次替伯爵老爷巡视产业的过程中,哈罗德不慎落马重伤,最后不治身亡。而作为妻子的威克汉姆夫人看到这样的情形,竟然连刚刚学会走路的儿子都不顾,裹挟着哈罗德的所有遗产消失不见了。
按照一般的规定,乔治应该送回威克汉姆家,但哈罗德本身就是孤儿,并没有可以代替抚养乔治的父母亲属。而威克汉姆夫人的娘家则是摆明了态度,不愿意再增添一个累赘。
好在伯爵老爷是个好心的人,惦念着跟乔治父亲的旧情,把小乔治留在了庄园里面抚养。
呼……寄宿在别人家的孤儿吗……赵星士长叹了一口气,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他确实是穿越了。
看看眼前这富有田园野趣的美景,再看看自己突然变小的身形,还有什么理由逃避这事实呢?
过去在现代的经历已经化作烟尘,为了不被笃信宗教的人们视为‘恶魔’驱逐,他就得把自己当做乔治·威克汉姆生活才行。
接收了小乔治的记忆,想必这并不是难事。赵星士撩起衣服的下摆,挤掉不断流淌下来的湖水,免得滴水下来打湿地板,然后从后厅的门廊溜了进去。
从后厅到小乔治的房间需要经过厨房、女仆房、小储物室、裁衣间,对一个八九岁的孩子来说,可谓长途跋涉,障碍重重,想要不被人发现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不过小乔治嘴甜又懂得看眼色,和大部分仆人都相处得不错,只要不被管家雷诺太太或者乔纳森先生发现就没有什么问题。
果然,一进入后厨,小乔治就被厨房女仆伊芙琳瞥见了,这是个明媚轻快的少女,看到乔治惨兮兮的样子,立刻惊呼起来:“我的天,威汉,你这是怎么啦!”
乔治着急地把食指放在唇边做了个‘嘘’的动作,好在这个肢体语言显然被伊芙琳理解了,她捂住自己的嘴巴,跑到乔治身边小声地问:“怎么全身都湿透啦。”
乔治摆出一张苦瓜脸:“在湖边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掉进去了。”
事实并不是如此,但是真相并不是能说出口的,乔治随便找了一个理由糊弄过去。
伊芙琳很容易地相信了,吃吃地笑道:“哎,都告诉过你多少回了,别老是跑到湖边去,这下可吃亏了吧——赶紧去换衣服,虽然已经是初夏,但老是穿着湿哒哒的衣服,小心感冒,我等会儿给你弄碗热牛奶过来。”
“雷诺太太和乔纳森先生在后院吗?”
“你放心吧,老爷让贾尔斯传信回来,今晚带客人回来用餐,雷诺太太和乔纳森先生正在前院准备呢。暂时管不到你这个淘气鬼。”
乔治轻轻点了点头,果然一路上都没有碰到两位严格的大管家。
乔治的房间位于二楼的角落处,沿着雕刻蔷薇花图案的扶手拾级而上,第三间就是,根据乔治的记忆,这间房间是哈罗德先生的旧舍,出纳长的身份仅次于总管家,因而乔治的邻居只有隔着几间房间的乔纳森先生,这个角落的其他房间都是空置的。这对于比较习惯私人空间的现代人来说,算是个比较值得庆幸的消息。
乔治掏出铜制的钥匙,打开房间门,推门而入。
这房间相当不错,大约有70个平方,作为卧室来说空间绝对算得上宽裕,虽然跟乔治前世的房间没得比,但也足以让人满意。深蓝色天鹅绒的窗帘被拉开用白色绳结固定在两边,靠近野外的那一面镶嵌着巨大的玻璃窗,温和的阳光洒落,一室透亮。
地上铺设着土耳其地毯,新月的花纹优雅中流露出一股东方韵味的神秘。四周的墙壁是胡桃木做的镶板,抛光后的木材光洁可人,犹如丝绸。玻璃吊灯从天花板中央吊下,因为是白天,吊灯上的白蜡烛并没有点燃,但是华丽的设计让人可以想象到夜晚这个美丽的装饰品会是多么闪闪发亮。
最惹人注意的,还是在朝阳处的一整排书架,要知道,这个时代虽然因为印刷技术的提升,使得书籍的成本降低,但是这种厚部头的书籍还是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奢侈品,能够积累这么一大堆书,肯定花了不少的心思。
乔治翻找了一下记忆,果然回忆起了哈罗德先生住宿在庄园的时候伏案夜读的身影。这个人从孤儿华丽转身成为伯爵老爷的出纳长不是没有原因的,坚韧、刻苦、聪明,哈罗德先生一样都不缺少。
只是……好像缺了一点运气,才会这么英年早逝。
窗外一阵清凉的微风拂过,乔治打了一个哆嗦,抱住双臂搓了搓,快步走到橡木衣柜前打开,随手拿了毛巾和一套衣服出来。
伯爵老爷每个季度都会发放应季的服装,还有哈罗德先生剩下来的衣服,有时候管家太太还会送一些少爷不再需要的衣物给乔治,因此他虽然正处在快速变化的成长期,衣服倒是一点也不短缺。
乔治拿出来的这套衣服就是少爷的旧衣服,他比少爷小三岁不到一点,因此少爷的旧衣服刚好给他替换,又不会因为时间太长而显得陈旧,反而因为质料的高档显得很有品味。
自从‘光荣革命’之后,英国的男装就摒弃了宫廷式夸耀奢华的风格,像这套淡米色格子的小套装,就延续了18世纪以来男装简约大方的潮流,印度棉布的质地舒适柔软,正适合现在初夏的天气,乔治从房间的储水桶中打了点水,用毛巾把全身上下都擦了一遍,直到没有湖水特有的泥腥味为止。
乔治的皮肤白嫩细腻,胸口有几个绯红色的掌印,估计是刚刚那个青年用力拍打出来的(乔治现在知道他是庄园园丁克里斯多夫)。这个年代还没有人工呼吸或者CPR救急,救援溺水的人就靠使劲儿拍胸口或者后背,能不能救过来纯靠命。
乔治想到这里,咳嗽了两声,感到喉咙已经比刚才好一点了,然后换上了小套装。衣柜的门上有一扇用法国浇注法制作的穿衣镜,乔治一边整理着领结,一边站在镜子前面打量着‘乔治·威克汉姆’。
小乔治是典型的日耳曼人的长相,柔软蓬松的浅金色短发,夏日湖水般宁静的蓝色双眸,花朵般柔嫩娇艳的双唇,白皙到几乎透明的肌肤,从发梢到脖颈,穿衣镜中显露出来的部分没有一处长得不漂亮*,就算是见惯了美人的乔治,也被镜中的‘自己’看呆了。
半晌,他才苦笑着摇了摇头:“倒是跟那个携款潜逃的漂亮蠢货母亲像了个十成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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