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章

小说:不治病就被宠 作者:_吾涯
    季飞泉给弟弟一个“你不要这么明显吧”的眼神。

    季闻钟低着头装没看见。

    沈鹿抽了张餐巾纸,把嘴角的酱汁擦干净,同时心里有点疑惑——正常人会主动帮朋友擦嘴角吗?

    这位季总怕不是……

    他及时控制住自己的想法,心说一定是自己小黄漫看得太多了,他不应该这样揣测一看就是正经人的季总。

    他把注意力转移到手边的汤上——这汤是那种看上去就很高大上的酥皮汤,他拿起勺子,把酥皮破开一个洞,准备品尝里面的汤。

    破开的瞬间,有一股奇怪而浓郁的香味飘了出来,让他不禁动作一顿。

    这味道是……松露?

    他用勺子在汤里搅了搅,发现里面果然还有鹅肝。

    ……这个季飞泉还真挺会点餐的,什么贵点什么。

    季闻钟也闻到了这股味道,才展平的眉毛又拧起来了:“你这都点了些什么?也不问问别人是不是能接受,你就乱七八糟的点了一堆?”

    季飞泉被他教训得一愣:“我以前跟你吃饭不也这样吗?也没见你……”

    他话到一半,好像突然反应过来什么,看一眼旁边的沈鹿,瞬间明白了——以前吃饭只有家人,今天不一样。

    于是他思维敏捷地理解了弟弟的话外音,对沈鹿说:“你要是不喜欢就别喝了,再要点别的。”

    沈鹿刚往嘴里送了一勺汤:“嗯?不用,我还好。”

    季飞泉又叮嘱:“不要勉强自己啊。”

    “……我真的还好。”

    沈鹿莫名其妙,总觉得对方语气有点奇怪,他抬头看了一眼季闻钟,就看到他正在用一种威胁般的眼神看自家大哥,仿佛在说“你再多嘴我就把你的脸按到汤里”。

    ……不,他不能把季总往奇奇怪怪的方向联想。

    沈鹿艰难地控制住自己不安分的思维,开始集中精神聆听店里流淌的音乐。

    他们隔壁桌坐着两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性,全程小声用英语聊天,沈鹿听着音乐,耳朵不自觉就把她们聊天的声音也收录进来。

    虽然不是完全能听懂,但还是大致知道她们在说“这里的东西还不错”“这家店很有格调”“环境挺好”“就是东西有点小贵”“下次还来”之类的话。

    两位女士好像很喜欢在这里坐着聊天,渐渐地聊起了墙壁上的装饰画,过了没多久,沈鹿从她们的交谈间捕捉到了“画展”这个词。

    季闻钟应该也听到了,因为沈鹿看到他动作明显一顿。

    她们又聊了一会儿,开始频繁提起一个人名,大概是说画展上会展出这个人的画作,她们很想去看看。

    沈鹿有点坐不住了——很凑巧,她们提到的这个人名是一位他非常喜欢的近现代画家,虽然不太出名,但沈鹿对他的画情有独钟,可惜传世的画作太少,只能从网上看看,一直没能见到画作真容。

    他忍不住向她们看过去,很想问问究竟是谁举办的画展,什么时候开,他居然一点消息都没听到。

    他正在犹豫,对面的季闻钟突然咳嗽两声,起身主动跟那两位外国友人打了个招呼。

    沈鹿:“……”

    他没看错吧?

    他们搭讪之前要事先请教大哥的季总,居然主动去跟别人打招呼了?

    听不懂英语的季飞泉还在迷茫地吃牛排,见此情景忍不住戳了戳他:“什么情况?我弟弟看上人家了?你还在这坐着呢,他欠揍吗?”

    沈鹿假装没理解后半句,低声说:“他好像是去问画展的事了。”

    “什么画展?”

    “我也不知道,先听听看。”

    中文限制了季总的表达能力,一切换到英语,他聊天水平直线上升。两个外国人似乎也不介意吃饭途中被人搭讪,很愉快地跟他攀谈起来。

    五分钟以后,季闻钟回来了,坐下第一句话便问沈鹿:“你想去看画展吗?”

    “啊……我……”

    季闻钟:“我刚才看你好像很感兴趣的样子,我也很感兴趣,所以就去问了问——她们说这个周末会有一场画展在‘千源画廊’举办,举办画展的是一位艺术收藏家,据说他手上有不少名画,会在这次画展上展出。”

    沈鹿咬着筷子,心说自己在宁城住了这么多年,也没听说过什么“千源画廊”,不禁疑惑道:“那是什么地方?”

    季闻钟:“是新开的画廊,这位收藏家自己开的,以后会经常在那里举办画展。”

    沈鹿心说:原来如此。

    看来对画作痴迷的收藏家不止季闻钟一个。

    季闻钟又说:“我已经打听到地址了,如果你想去的话,我试着跟那个办画展的人接触一下,好像要熟人才能进去。”

    沈鹿一阵惊讶,心说季总这行动力也太强了吧,五分钟打听清楚了这么多事?

    他有些不好意思道:“这……是不是太麻烦你了?”

    “不,主要是我自己想去,”季闻钟执起汤勺喝了口汤,又放下了,大概不是很喜欢,“我初来乍到,正打算结识一些朋友,这次是个很好的机会。”

    话说到这份上,沈鹿再推拒就显得不给面子了,于是他道:“那……也好,如果真能去的话,你记得叫上我。”

    “好,”季闻钟眼神柔和,“快吃吧,吃完我送你回画室。”

    天已经彻底黑了,几人用完餐准备离开,临桌的女士也准备走,季闻钟又跟她们聊了两句,沈鹿听到她们夸季总“你英语真好”。

    那不废话嘛,毕竟是在国外生活了二十多年的人。

    ……奇怪,他这股莫名其妙的自豪感是怎么回事。

    沈鹿吃得有点撑,本来吃完意面他就已经饱了,可饭后甜点上来的时候,还是没忍住又塞了两块。

    季闻钟应该是看出他很撑,把他大哥和侄女先打发回家,然后提出想沿街散步,饭后消食。

    于是沈鹿跟他并排走着,慢慢往画室的方向溜达。

    光散步也怪无聊的,季闻钟主动挑起话题,开口道:“其实一开始,我还以为你是哪个美院的学生,让人去查,却发现查无此人。”

    沈鹿:“唔。”

    他倒确实伪装成美院学生过,还欺骗了一小的门卫大叔。

    “所以,你不用上学吗?”季闻钟问出了困扰自己已久的疑问,“像你这个年纪,应该在学校才对吧?”

    沈鹿想了想,还是选择隐瞒自己是身体原因才不上学,而道:“上学……好像也没必要吧?”

    季闻钟一愣。

    随即他无奈道:“好像也是,以你现在的画功,在学校确实难以再学到什么了。”

    沈鹿点点头,顺着这个话题回忆说:“我三岁开始画画——那时候还是拿着蜡笔到处乱涂——自从我有记忆以来,就是与画笔为伴。我妈妈不太管我,一切我喜欢做的她都支持,我爸爸……唔。”

    不知道为什么,他后面的话没说完,季闻钟疑惑地看来,却没等到下文。

    沈鹿略过“爸爸”这个话题,继续道:“我妈妈支持我,给我报了绘画班,我当时很开心,但很快我就发现我和同学们不一样——我觉得他们太笨了,老师教的东西明明那么简单,他们画出来的东西却那么丑,最关键的是,他们自己还觉得自己画的很好看。”

    “所以我跟妈妈说,儿童画我已经学会了,我要学更高级的东西,于是她给我报了素描。”

    “那时候我还在上小学,在那个素描班里,我是全班最小的学生,老师也说我是他带过的学生里最小的,那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确实和别人不太一样,但不是因为他们笨,而是我学得太快,理解得太快。他们觉得光影的关系很难把握,透视令人迷惑,而在我眼里这些东西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他们觉得观察物体是一件很无聊的事情,反复绘制素描线条极其枯燥乏味,然而我却乐在其中,甚至下了课也不走,在画板前一坐能坐一整天。”

    “绘画是我唯一的天赋,”沈鹿低头看着自己的手,“除此之外我别无所长,我只想做我喜欢做的,只想接触我感兴趣的,虽然让我学习文化课我也能学会,但我没那个耐心,我唯一有耐心做的事就只有画画。”

    季闻钟停下脚步,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你的天赋,足以让很多人羡慕了,包括我。”

    两人站在路灯下,柔和的灯光为他们镀上一层浅金色的光边。

    季闻钟又说:“你说你只想接触感兴趣的,只会把耐心分给喜欢做的,那你现在跟我在这里散步聊天,是不是表明,你并不讨厌跟我接触?”

    沈鹿一愣。

    这……还是他们连搭讪都不会的季总吗?

    这几天里季飞泉到底都给他传授了些什么?

    沈鹿移开目光,犹豫着说:“毕竟你……人挺好的,我给你添了这么多麻烦你都不生气,我没道理讨厌你吧?”

    季闻钟闻言,好像放下心似的,唇边勾起一抹似有还无的笑意。

    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劳斯莱斯正在待命,司机看着路灯下的两个人,一脸震惊。

    他没看错吧?

    他眼花了吗?

    他们万年冰山脸的季总,居然……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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