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后悔

    天气入夏后渐渐热了起来, 皇上带着一众妃嫔,若干文武重臣驾临玉麟山庄避暑。

    玉麟山庄内含太邺池,琼华池, 交泰池。池边栽种垂柳,池内密密叠叠长着蒲柳,茭白和荷花。荷叶接天连碧, 将虹状的白玉拱桥掩映其间, 又有层叠的亭台叠榭,坛阁飞栏在池内横跨交错, 星罗棋布于其间, 池面辽阔, 望之恢弘。

    傅知微住的宫殿名为琼花苑,毗邻琼华池,从殿内的窗户望出去, 能够看见池里面凫雁扑棱着凫水,亭亭如盖的荷叶, 间或娇艳欲滴的荷花露出尖尖的粉红色头角, 将开未开,正当韶华之际。

    已是五月中旬, 今年的夏日热得突兀,父皇提前携众臣来到避暑山庄避暑。

    从琼花苑向前走数百米,过几道回廊拱门,便是沈皖住的太芳殿,临着一片树林而设, 夏日望去树林碧波翻涌。而早在此前傅知微已经同谢升平递了书信,听闻她也在前来避暑的官员之内,便相约了时间在玉麟山庄见上一面,正好也能将她介绍给沈皖认识。

    皇上所住的宫殿在太邺池,护军营带出来的侍卫均是在太邺池附近的宫殿休憩。太邺池里琼华池不算太远,但也需得走些路程,傅知微偶尔得了空便提着夏日备好的消暑食盒去讨父皇的欢心,也偷偷借此机会给司矍开个小灶。

    虽然是打着避暑的由头,但是这几日皇上仍旧是逮着若干众臣商议政事,谢升平脱不开身,那日同她见了一面后,说等皇上将那些未处理完的政事处理好,放他们这些官员假之后,再去见沈皖。

    避暑山庄的日子也是无趣,除了那些常规的水军争夺标旗比赛,还有便是夜里太邺池的戏剧表演。戏台子上锣鼓齐鸣,火光辉煌,皇上和诸臣妃嫔坐于游船上,戏子身着华服,立于驾在水面的朱红色楼阁上,吊着戏腔子上演一出出好戏。

    想见的人难见着,不想见的人她倒是碰见过几次。

    皇上本就是宽厚仁善之人,爱民如子,秦翊之此人,在天泽国数年表面功夫做到了极致,为人谦逊温润,皇上怜惜他从小被质押在天泽国,处境如履薄冰,为示两国之交好,便也邀请他去山庄避暑。

    傅知微好几次走在去寻沈皖或者司矍的路上,都同这人狭路相逢,坏了她几日的好心情。

    傅行得了机会就往沈皖的太芳殿跑,她偶尔去太芳殿的时候,便见着这两人一人抱着一狗,沈皖坐在石凳上悠闲自得地啃着刚刚上市的西瓜,傅行忙前忙后给她端茶递水,揉肩捏颈,把狗腿二字发挥到了极致。

    就连沈皖的狗在傅行的狗面前也是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样子。

    这两人常常拌嘴争执,傅行每次都是不知好歹地挑起事端,争执到最后又觍着脸好言好语去哄沈皖,一口一个姑奶奶叫着,一来二去,她坐在这两人中间,总觉得自己似乎有些碍眼,比天上的日头发的光还要刺眼上许多。

    一日,傅知微瞒着湘云,无事偷偷寻了条小舟,一人慢悠悠划到荷花池中央,找个桥洞躲在阴影里面捧着本小书寻清静。

    桥洞下面是恰到好处的阴凉,遮蔽了毒辣的日头,外面萦绕着亭亭玉立的荷叶,偶有初绽的荷花舒展淡粉色的花瓣,清风送爽,送来点点荷香。

    傅知微魇足地叹了口气,将书本放置在脸上遮住了所剩不多的日光,懒洋洋躺在小舟上面小憩。

    此时正是正午,大臣和妃嫔大都在各自殿内歇下,不会随意外出游玩。避暑山庄静悄悄的,惟于有躁动的蝉鸣铺天盖地袭来,她一人在这里当真是得了数不尽的清静自在。

    这般神仙日子,是她之前在太子府想也不敢想的。

    池面传来船桨划动的水声。

    傅知微将书本从面上拉下,赶忙坐起来,理理衣冠,免得让人看到长乐公主如此不端庄温婉的一面。

    她眯了眯眼,适应外面的光线后,便看见秦翊之也是划着一艘小船朝着这边驶来。

    傅知微心里面淬了一声,只觉得今日真的晦气,并不想多理会他。

    可秦翊之显然不这样想。

    他将小舟划到她身旁,温声搭讪道:“长乐公主为何一人到这桥洞之下?”

    每每看到他这副若无其事的翩翩公子哥模样,傅知微气就不打一处来,偏偏这人脸皮比城墙还要厚,次次都恬不知耻地凑到她跟前。

    她懒得与他做表面功夫,阴阳怪气回道:“自然是为着躲狗,哪知道这狗嗅觉好得很,咬人也咬得紧,去哪里也要跟着。”

    “秦公子,狗咬了本宫一口,本宫定是不能自掉身价咬回去,你说本宫应该怎么办?”

    秦翊之面不改色地接话:“公主所言有一不对之处,狗虽是畜生,可也忠心得很,既然这狗如此喜欢公主,为何不将其收为己用,一举两得,岂不甚好?”

    傅知微被他不要脸的程度给震惊到了。

    上辈子他同她纠缠不清,这辈子她没有抓到他图谋不轨的证据,也见他乖顺许多,因而暂时懒得理会收拾他,这已经是仁至义尽,没想到他如此不识大体,得寸进尺,三番五次贴上来。

    她黑了脸,不再同他拐着弯说话,冷冷说道:“秦公子,这几日下来,本宫本以为你清楚,本宫并不喜欢你。”

    “本宫甚至是厌恶你,请你自重。”

    秦翊之笑容僵硬了一秒,复而又恢复如初那副不食烟火的谪仙模样。

    “翊之并不明白,公主何出此言?”

    “你我身份如隔天堑,秦公子接近本宫,意图为何?”

    身份、身份。

    秦翊之捏紧了拳头,压下眼中的疯狂和酸涩,喉头发哽,强作镇静:“翊之自是仰慕长乐公主,别无二心。”

    “仰慕?”她反唇讥笑道,“常言道人心难测,秦公子此举,怕是居心叵测,本宫不敢听信你的一面之词。”

    “桥归桥,路归路,我们不若各居一方天地,互不相扰,放过彼此。”傅知微眸色愈发冰冷,一字一句像是从牙缝里面挤出来一样。

    她忆起上辈子自己先是被他屡屡拒绝,又是被弃之若废子,当真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看着他此时的神色,心里面有了几分快意。

    原来把人玩弄于掌心,践踏他人的真心,竟然也是如此畅快的一件事情。

    那些她曾经受过的,为什么不能够让他也受一次呢?

    “家国面前,岂容儿女情长?”

    这才是公平。

    秦翊之震惊地看着她,大惊失色,神色骇然,终于揭下了往日温润如玉的面具。

    这句话他曾经说过。

    那是上辈子,他拒绝她的话。

    重生之事,本就非比寻常,若从别人嘴中听到,他定然不屑一顾,可是如今自己亲身经历之后,他不得不信。

    他不是没有想过杳杳是否也跟自己一样重生,也害怕惶恐如何面对她,可在没有证据之前,他心里面也存着侥幸,以为这辈子是老天爷垂怜,给他的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

    怪不得。

    他额头上青筋暴起,心脏若是被蚂蚁啃噬,又像是被利刃刺破,一刀一刀割着他的血肉,凌迟他的皮骨。

    天知道这一世他再见到她的那一刻是多么欣喜,也没有人知道她被人挟持,从太子府消失的那一刻,他有多么害怕和后悔。

    可如今,他又感觉到自己快要失去她了。

    也许是已经失去她了。

    怪不得他没能在御花园的桃树下等到她,这辈子她对他不假辞色,恶言相向,怪不得她看自己的眼神里不再含着羞怯和情谊。

    ——取而代之的是满满的厌恶。

    这哪里是老天爷给他的机会,这分明是老天爷给他的惩罚。

    他心神慌乱,攥紧拳头,手背青筋暴起,指甲深深陷入掌心的皮肉之间,几点鲜红的血迹从拳心渗出。

    秦翊之浑然不觉,只是咬了咬牙关,怔怔张口,想要说些什么。

    千言万语涌向他唇边,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该说什么呢?

    他想同她说对不起,想要问她过去那些年在太子府过得好吗,想要问她上辈子为何不辞而别,那个抱着她杀出重围的黑衣男子又究竟是谁。

    想要同她道歉,祈求她的原谅,想要问她挟持她的人对她好吗。

    想要问她,她恨他吗。

    他明明知道有些问题的答案,可是还是想要听她说说话,哪怕她的话可能锥心刺骨,哪怕她的话比那些朝堂上看不惯他的老臣还要尖锐刻薄。

    他想念她的声音,想念了数年,从她离开的那一刻,到闭眼,也仍旧想念着。

    他如今不断想起那些她刚刚到太子府的时光,那时没有阴谋诡计,尔虞我诈,夜里她缩在他怀里面,手舞足蹈给他讲着今日的趣事,哪个丫鬟又做了什么蠢事,赤炎国的景色哪里同她的国土不一样,而她在府中多么想念他。

    那样的日子,竟然未曾再有,在往后岁月里,成为了他穷极一生的奢望。

    傅知微看着秦翊之眼里涌上水雾,他眼角猩红,浑身颤抖,几欲张口,却又颓丧地闭上。

    也不知道自己哪句话让他如此张皇失措。

    她撇了撇嘴,厌倦同这人纠缠,正欲划走,却听到他哑着声音唤道:“杳杳……”

    杳杳?

    她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你如何得知我小字?”

    闺中女子的小字,向来只有亲近的人才有资格知晓。

    联想到这辈子秦翊之奇怪的举动,她冷笑一声,好整以暇地看着他失态的样子。

    是了,她既然能够有机会重活一世,他能够重生,自然也并不奇怪。

    今生他的举动,也说得通了。

    如今这副模样又是做给谁看?

    冤有头债有主,之前她念着这一世的秦翊之本是同上辈子的他不同,可没有想到他竟然也是重生的。

    那么这一切都要简单许多。

    秦翊之见她要走,一时失态,情急之下竟然也顾不得遮掩,开口便唤了她的小字。

    一出口,他就后悔了。

    这一唤,便代表他们之间再无可能。

    只是他太痛了。

    那是失而复得的痛楚,又是知道他们再无可能的痛,更是悔不当初的痛。

    泪水从他狭长的丹凤眼中争先恐后涌出,他顾不得其他,惶恐地想要去拉傅知微的手。

    “杳杳……”

    “对不起……“

    他声音里带着卑微和祈求,满脸泪水,早就失了往日的气定神闲,“你听我说……”

    少女横眉冷对,甩开他的手,挑了挑眉,吐出来的话语冰冷,像是刀子一样刺在他心上。

    “秦翊之,上辈子你对我做的事情,让我恨不得杀了你。“

    “好啊,如果你想同我说话,那就先从这里跳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至于你们问我为什么更新……

    因为作者下午三点看到站短,这周的榜单是活力更新榜,字数居然是2W字……

    现在就是和标题一样,后悔,非常后悔……

    (暴风哭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先放个预收冷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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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将军披红装》毁容瘸腿的大将军和他青梅竹马的小太阳

    【在作者专栏,希望宝贝鹅们点个收藏,蟹蟹】

    赵肇宁其人,从侯府不受宠的庶子,到威名远扬的将军,是踩着战场上无数的尸骨,一步一步踏着鲜血往上走。

    他嗜杀成性,性情阴鸷,手段狠辣,曾围剿胡虏数万,攻城即灭,行为暴戾乖张,一朝传回京城,诸臣哗然,指责他灭人欲,损阴德,行事有违良善。

    昔日一战,让他折了一条腿,毁了面,一朝回京,圣上欲为其寻门好亲事,京中贵女避之不及,无人敢嫁。

    他嗤笑,心中想的却是记忆中那个软糯可人的女娃娃,哭着拉着他的衣角说:“渊桦哥哥,记得回来娶我。”

    可转眼七年,他如今一副鬼见愁的模样,早已失了求娶她的资格。

    直到有一天,那红衣少女趴在将军府的墙上,笑嘻嘻地同他说。

    “渊桦哥哥,大将军保家卫国,胸怀的是山河社稷,端的是家国天下。”

    “她们不愿意嫁给你,我嫁给你,可好?”

    她是他日日夜夜深入百骸的蚀骨念想

    是他在战场上无数濒死的关头所瞻仰的太阳

    排雷:

    1.男主非良善,偏执阴狠,介意勿入。

    2.1V1 双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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