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公主与战神3

    渡过天劫后,素锦又闭关一年将养身上的伤势,出关时辛奴已经将她飞升上仙的消息报告给天君,正笑的得意又骄傲。

    “恭喜主子飞升上仙!”辛奴按照天族的规矩行了个大礼,对素锦道:“主子,天君知道你飞升上仙后,特地传话请你回九重天,说要给你摆宴庆祝呢!”

    如今天族的上神正经只有两位,东华帝君又是不管事的。主子飞升上仙后,实力便和天族几位殿下相当了,辛奴高兴的不行。

    素锦却兴致缺缺地摆了摆手:“我不回去。”

    “啊?”

    这三百年在人间,辛奴也学了不少东西,知道“富贵不归故乡,如锦衣夜行”。因此她以为主子会很高兴回去让九重天的人看到她的实力,没想到主子却表现得有些抗拒……

    辛奴瞬间阴谋论了。

    她突然意识到,主子只修炼了三百年就飞升上仙,可见她的天资是何等出众,比两万年飞升的太子殿下出众了不知多少倍。但是九重天上七万年,主子却一直没有任何突破,表现也只是平平,难道……天君故意打压主子?

    辛奴越想越是这个道理,突然很后悔之前按捺不住兴奋给天君报喜。

    ——人间三百年,天上只不过一年,主子如此迅速地突破上仙,天君不会因此想对主子动手吧!

    辛奴瞬间收敛了喜色,一脸严肃道:“主子,奴婢明白了!”

    “嗯?”素锦给自己倒了杯茶,侧头看辛奴,叹气道:“你也收到消息了?听说夜华看上了一个凡人女子,还把她带回天宫,天君和乐胥娘娘对此都很不高兴,不过因为那凡人女子怀着孩子不好动她。如今九重天的气氛可微妙的很。”

    素锦以前喜欢夜华,不过人间三百余年,修行间隙她也认真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喜欢夜华。

    夜华冷淡、寡言,不懂体贴女子,还很大男子主义。也许是出生就被抱离乐胥娘娘身边的缘故,他遇到问题的时候总是倾向于自己解决——其实这也没什么,但他又是那种只说不做的性格,只要他觉得正确的事情便会一心一意地执行。这当然不是不好,但是只看结果不问过程,与他恋爱的话也许免不了一个遍体鳞伤。

    素锦越想越觉得夜华不是自己的良人,便推演了一番自己和夜华在一起后会发生的事情,越推演越觉得他们之间不仅无缘,而且无分。

    夜华需要的是望族女子,权势地位越高,与他在一起的可能性越大。因为太子殿下的婚姻不是系在他一人身上,说的直白点,他是个卖身的。

    而自己只是一个小小的孤女,买不起他的身子。

    与夜华在一起,越卑微越可怜。

    因为卑微保护不了自己,而夜华……素锦可以想到他会怎么保护自己的心上人,无非是假装不在意、假装冷淡。殊不知就算这样能使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却也不能将这期间刻在他心上人心上的累累伤痕祛除干净。最后也不过是一个女子恐惧,顺从成木偶人,或是崩溃求死的结局罢了。

    素锦得到这么个结果后,觉得夜华忒不是个东西——既不是顶天立地大英雄,也不是自己喜欢的温柔小意正君子——渐渐的,之前那些喜爱都散去了,所以谈起夜华时语气很平淡,仿佛在讨论无关紧要的人:

    “天君叫我回去,庆祝只是其次,他可能是看重我之前喜欢夜华,以为我现在还喜欢他,所以想利用我拆散夜华和那个凡人女子。毕竟夜华和青丘白浅还有婚约,天族可不能再出第二个桑籍了。”

    “什么?竟是……天君怎么能这样?真是太过分了!”辛奴听完素锦的话,就知道自己想岔了,她怒道:“太子殿下若是喜欢那凡人女子,主子你拆散他们,定会被太子殿下记恨。太子殿下若是不喜欢她,你这么做也会与青丘结仇,天君这不是故意把你往火坑里推吗?”

    青丘狐族,一家子除了白浅和第三代的白凤九,皆是上神。以前辛奴无知,觉得他们没什么了不起的,但是在人间行走、阅历增加后,辛奴却知道以前是自己过于想当然了。

    青丘的人,轻易惹不得。

    素锦笑道:“我现在不喜欢夜华了,天君推我我也不一定跳啊。”

    她三言两语安抚好辛奴,又道:“夜华的事情我是打定主意不掺和的,免得惹来一身骚。这样吧,辛奴啊,你替我回一趟九重天,就说……我很感激天君的好意,不过我初初渡劫,根基不稳,想在外面继续游历,暂时就不回去了。”

    “对了!”素锦刚要让辛奴出发,突然想起什么,三两步赶到附近的城镇,买了点东西回来,塞到辛奴手里,笑得一脸促狭:“这拨浪鼓和长命锁你替我带给夜华,你对他说,我觉得他之前对我说的话很有道理,不过我不能白让他叫我一声姑姑,这是姑姑给他儿子的见面礼。等我结束游历回去,侄孙叫我一声姑奶奶,我还有大礼相送!”

    辛奴:“……”

    现在辛奴相信主子对太子殿下彻底忘情了——离开天宫前,主子为了太子殿下一句“我把你当姑姑敬重”差点哭瞎了眼睛,如今却能拿这句话开玩笑。

    ……

    辛奴离开后,素锦决定学习如何做一个人。

    这可不是在胡闹,天族也有很多神仙下凡历劫的,可见做人还是有好处的,也许她能从中悟出什么道理。

    不过,这“做人”的计划,素锦实施了只不到一日就破了功——她不用仙术,学习凡人一样,用两条腿往南平城走的时候,因天色暗淡到郊外一间破庙歇息,结果遇到一个被狐妖盯上的凡人。

    素锦解决了狐妖,回到破庙时,男人正昏迷在地上。

    看到他的脸,素锦差点一巴掌拍上去,对“好侄儿夜华”行使她“长辈”的权利。

    好在她控制住了自己,然后仔细观察了下便知道自己认错了人——夜华是冷,这人却很醇。

    明明看起来是二十几岁的年纪,身上却有一股岁月沉淀出来的醇香,或者说稳重可靠。

    他不可能是夜华!

    素锦确定地想道,但又有些疑虑……这世上当真有人和夜华长得如此相似吗?

    她蹲下身,将手搁在男人额头上,追溯前尘,发现这人确确实实只是一个凡人。于是放下心来:也许因为夜华长相普通,所以才会出现人有相似的情况——是的,不喜欢夜华后,素锦觉得自己以前看夜华是带了滤镜的,真实的夜华应该长得很一般。

    这时,男人醒了,他看着素锦,眼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你是……”

    素锦笑道:“我是捉妖人,我叫素锦,四海为家,刚才是我救了你。”

    捉妖人这个职业严格来说是素锦传承下来的。

    乐游山上虽有阵法,但一些有仙缘或是功德加身的人误打误撞总能上山。素锦在他们百般苦求之下,不忍见他们一生平淡、乏善可陈,便随手教了一点东西。

    因为四海八荒有默认的规矩,仙术不能轻传,所以素锦只把自己闭关的那段日子悟出来的新的修行术传给了他们,包括御剑之术,她将它们统称为“道术”。

    学了道术的人在人间行走,斩妖除魔,自称“捉妖人”。这么多年,已形成了一股势力。

    素锦自觉自己是捉妖人的祖宗,借用一下他们的名号没什么,便这么说了。

    男人沉默了一会,眸光闪烁道:“……在下许渊,是科举返乡的书生,多谢姑娘救命之恩。”

    “不客气!”素锦拍了拍胸脯,笑眯眯道:“斩妖除魔,吾辈当仁不让!”

    许渊笑了笑,仍是满面感激。

    他问:“姑娘既是四海为家,如今可有了去处?不如到我家住一段时间,也让我好好招待姑娘,如此方是报了恩。”

    素锦无所谓自己去哪,闻言便答应下来,“好啊,不过会不会太打扰了?”

    她对人间规矩不是很懂,但依稀之间仿佛听过什么“男女大防”……

    许渊不知道素锦在担心这种事情。

    事实上自从乐游山上出现了女神仙并人间捉妖人大兴之后,当朝对女子的束缚便没有那么重了,更何况他家中还有姐姐姐夫。

    所以许渊回道:“姑娘救了我,是再生之恩,我将你带回家是理所应当的,怎么会打扰?”

    “哦。”素锦点点头,没再推辞。

    两人商量了一下,决定连夜赶路,毕竟刚刚遇了妖,这里也许不安全。

    路上,素锦道:“许公子,我到了你家还请你不要说出我捉妖人的身份,我不想太引人注目。”

    许渊为难道:“姑娘所托,原不应辞。但我家中还有长姐和姐夫,若不说明你对我的救命之恩,渊实在不知该如何解释我请你到家中做客的事情。”

    素锦闻言退步道:“既然如此,可以告诉你的家人,不过对别的人你需守口如瓶。”

    “理当如此。”许渊笑着拱了拱手。

    流水的月光下,看起来竟有些别样的温柔。

    素锦心中一跳,不自在地移开视线,结结巴巴地问道:“对了,怎么没听你说起你夫人?”

    男人二十有五,少有不娶妻的。

    许渊看起来不像家境贫寒的样子,更何况他家中还有余钱参加科举,所以素锦有些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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