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临渊最后延着光点来到一所破财的旧宅前,血光冲天,血雾缭绕,歪歪斜斜的匾额上刻着两个大字。他微微拧起了眉,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心神收回,沈临渊脸上已经没有过多的神情,这时的他才像是让诸多邪魔惊恐万分的雷霆真君,没有了平日里的风流,不怒自威。
跨进那间破财的屋子,刹那间,四周的景象也变了。浓郁的血腥味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围拢上来,一汪血池缓缓现在眼前。
廉生曲着膝盖坐在血池边上,红色的袍子淌在血泼里,鬼魅异常。一见着沈临渊前来,他立刻漾起了笑意。
“我等你很久了。”
血色双瞳一瞬不瞬地盯着沈临渊,继而又道:“小道长体内的禁制是你下的吧。”
早在发现越止戈体内的禁制时,廉生就有瞬间想到了沈临渊。洞府内的温柔小意,他可都看在了眼里,那样视若珍宝的真情让他几乎发了疯,所以他才会想折掉其中一个人的臂膀。只是,这中间出了些意外:越止戈成了血魔,但现在看来,事情却因为这意外变得更加有趣了。
沈临渊拧眉瞅了他一眼,忽然就笑了,两片薄唇上下一碰,说出的话尖酸又刻薄:“你可真丑。”
不得不说,沈临渊这句话完全踩中了廉生的 痛脚,后者登时就变了脸色,只是不知为何,每当他做出神情时,整张脸就变得怪异异常。
强忍着压下怒意,廉生才冷声继续说:“不用和我顾左右而言他,我知道你想救谁。他现在在我手里,这时候激怒我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早在廉生自爆身份的那一刻,属于他的剧情也完全开放。沈临渊只粗略地看过一遍,就明白眼前这人极端自私自爱,命途多舛又自命不凡。
“廉生”还没有变成血徒的时候,曾经是一个乡下的穷秀才。剧情中并没有写出这个穷秀才名姓,只知道他姓李,至于家住何方便是一点也没提到了,只能从字里行间知道:李秀才其貌不扬,家中并无多少积蓄。
他的第一次出场在孟家,作为孟三郎的友人,他第一次踏入所谓的“名士”阶层。
孟三郎孟廉生,虽生于商贾之家,却浑身没有半分铜臭气,反而像是一位被世家大族惊心培养出来的嫡少爷。而他本身也极有才华,年仅14岁便已经以头名考上了秀才,若不是夫子考虑到14岁的举人实在太过出众,树大易招风,生生又将他压了三年,孟廉生怕是早就已经金榜题名了。
几乎所有人都这么觉得,因为孟廉生实在太优秀了。论容貌,他就像是天边的皎皎明月,引无数闺中少女痴狂,论家世,孟家不说珍珠如土金如铁,却也是当地有名的富商,论才学,孟廉生更是世间罕见的少年英才。
据说啊,孟家三郎每次出街,都会收获满满当当的香囊。可孟三郎十七年来,依然洁身自好,半点风流轶事都没有传出过。
可李秀才却知道,孟廉生自年少时起,就在心底记挂着一个姑娘,那姑娘名叫季白露,是借住在孟家的远房表妹,算算年纪,两人也算是两小无猜,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
李秀才第一次见到白露时,白露正坐在桃花树下看书,与清雅的名字不同,白露的相貌极其艳丽明媚,几乎让周围娇艳的桃花都失了颜色。
当白露转头看见孟廉生时,安静的神情转瞬间变作欣喜,那是李秀才第一次知道心跳如擂鼓的感觉,他觉得眼前这姑娘笑起来真是美极了,像极了书中蛊惑人心的妖精。
可偏偏,妖精的眼里没有他,只有他那个才华横溢的兄弟——孟廉生。
那一天,也是李秀才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嫉妒”
他既想见到白露,又不想见到白露每次都看不见他的样子。每一次看见白露望着孟廉生出神的样子,李秀才就在心里恶毒地猜想着:如果不是那张好看的脸,哪会有人喜欢你?
孟廉生知晓李秀才家中贫寒,本打算资助自己的朋友,可这时的李秀才却只觉得孟廉生是故意在用钱折辱自己,为了赚取进京赶考的费用,他去了北朔城中的另一户富商——越家,给越家的小少爷越福宝做启蒙夫子。
三四岁的小孩,除了一个饿字竟是什么都不会。莫说富贵人家了,便是穷苦人家,遇上这么一个愚笨的孩子,怕也早早蹉跎掉了那些亲情,只剩下厌恶。
可偏偏,越家人对这个孩子百般纵容。哪怕这孩子只会说一个字,哪怕这孩子木愣愣地,一天到晚也没个神情变化,越家上下还是将他宠上了天,更是寻来上好的暖玉带在越福宝的脖子里。
李秀才知晓后,曾趁下人不在时,直接从越福宝的衣襟里取出那块暖玉,放在手上端详了一会,眼里的贪婪藏都藏不住。
瞥见越福宝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眸,李秀才像是被人瞧破心事一样,恼羞成怒地将玉佩丢了回去,口不择言道:“看什么看,臭傻子。”
越福宝没有说话,只是默默地将玉佩拿回去,牢牢握在了手里。末了,他抬眼望向李秀才。
只一眼,便让李秀才僵在了原地。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看到了一双血色双瞳,看向自己的仿佛不是一个稚童,而是一个毫无感情的恶魔。
越福宝静静地看着他,一双眼眸干净澄澈,他轻轻说道:“饿……”
李秀才猛然回过神来,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可笑,竟然会对一个孩子产生畏惧的心理。
看着那双黑白分明,没有一丝阴霾的双眸,李秀才心底的厌恶越来越深。四下无人,他忍不住拿起戒尺,狠狠地在小孩身上打了一下。
戒尺边上的毛刺滑破了孩子娇嫩的肌肤,伤口很隐蔽,也没有留多少血。看着越福宝懵懵懂懂,又不知哭闹的样子,李秀才只觉得心里那股郁气终于散去了。
转身离去时,他没有发现在自己雪白的衣袖口沾了一滴红色的血液,那血似活物似的,钻入了他的鼻腔间。
入夜,李秀才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始终睡不着,只要一闭上眼,要么是季白露依偎在孟廉生怀里的画面,要么是越福宝看向自己冰冷的眼神。
慢慢的,画面竟然变得鬼魅起来。
先是白露一改活泼单纯的性子,将他推倒在地,高高在上的,宛如蝼蚁一般地看着他。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也不照照镜子,凭你也配?”
再是越福宝突然开了窍,他拉开衣袖向自己的父亲告状:“爹,李夫子用尺子打我……”
羞愤,惊慌,愤怒……无数负面的情绪攫取了李秀才的心神,他披头散发地从床上爬起来,神情恐怖,宛若厉鬼。
恰在这时,他听到了孟廉生在外敲门,声音还挺急切。
“李兄,发生何事了?我老远就听见动静了,你没事吧。”
李秀才脑袋里依旧浑浑噩噩,但有一个声音却异常响亮:杀了他!取代他!
与魔鬼达成交易只在一瞬间。
等李秀才清醒过来时,孟廉生已经被他捂着嘴,拖进房内勒死了。
看着昔日好友死不瞑目地倒在地上,李秀才先是一惊,吓得连连后退,滚到了床上,可慢慢的,脸上的惊恐就化作了狂喜。
李秀才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走到孟廉生的尸体旁边,轻声说道:“你终于死了。”短暂的快意后,他将孟廉生的尸体拖进一口枯井,遮掩完毕后,装作没事人一样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战战兢兢度过一夜,李秀才却发现一切都变了!
看着镜子里那张和孟廉生如出一辙的脸,他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近乎狂喜地想到:这一定是上天的旨意!
也许是为了抹除什么痕迹,渐渐的,大家口中再也没有“李秀才”的任何消息,好像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只有“廉生”的样貌,一日比一日地鬼魅。
“廉生”终于可以光明正大接近自己的心上人,而白露似乎也完全没有发现自己的表哥已经换了个壳,她依旧甜甜地叫着他廉生哥哥,为他折桃花枝,为他作画。
孟廉生得到过的一切,“廉生”也体验了一遍。
人间美梦,莫过于此。
可只要是梦,总归有醒来的一天。
这一年,白露像往常一样拉着“廉生”去桃花林,一向活泼的少女这一次难得带上了羞意,粉面低垂,人比花娇,她拿出一个荷包,轻声道:“我绣了一年,才绣好这个荷包,廉生哥哥你不要嫌弃。”
小小的荷包上,精致地绣着一棵苍松。
“廉生”脸上的笑容突然凝住了。
白露还在轻声说:“我知道你最喜欢苍松,所以挑了这个样式,可我手笨,绣了一年才绣好……”
这下,“廉生”再也笑不出来了,他甚至隐隐有些愤怒。
他从来不喜欢苍松,喜欢苍松的是真正的孟廉生。取代孟廉生之后,他曾不止一次悄悄给白露灌输他的喜好,希望有朝一日白露能完完全全爱上“廉生”。
可白露心底最深处,爱着的还是那个已经死去的人!
“廉生”最后问了一句:“你还记得李秀才吗?”
少女微微拧起眉,似乎是苦苦思索了一阵,最后天真地问道:“那是谁?”
一阵天旋地转,谎言被戳破的那一刻,“廉生”再也无法自欺欺人。
漫天的桃花般簌簌落下,他亲手拧断了白露的脖子,少女那双眼难以置信地睁着,一瞬间,他以为自己看见了死去的孟廉生。
滔天的恨涌上心头,从“廉生”身体里弥漫出了惊人的煞气,血光冲天,吸引了四处游历的剑修。
原来那日杀了越府满门的剑修,是他引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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