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明川安静地坐在卡座里。清吧温柔的吊灯将光打在他的脸上, 他的眉骨很高,鼻梁和眉骨连在了一起,消瘦的脸颊侧面有两道下凹的阴影, 乌黑的头发妥帖地往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和两道直入发鬓的浓密的剑眉。
他上身穿着笔挺的西装, 深褐色领带,脚上是铮亮的褐色圆头皮鞋,正侧着头, 跟其他人说话。他的手机屏幕亮着光, 一排排绿莹莹的股票代码数字不断跳动。那双桃花眼眼尾向上, 眼皮慵懒地垂着,盖着三分之一的瞳孔。
有人点燃了烟, 白色的雾气升了起来, 吹在他冷峻的脸上。
三年后的俞明川更成熟了, 介乎于少年与男人之间,有年轻的干净和成年的沉稳。
恍惚里,眼前这个熟悉又陌生的人和时间长河里的影子重合了, 那个手把手教她物理题的俞明川,那个把袖子借给她擦鼻涕的俞明川, 那个送她回家后在路灯下等待的俞明川,那个揉着她后脖颈止鼻血的俞明川,那个在黑暗里牵住她手的俞明川。还有那个对许然微笑的俞明川……这个她怎么也忘不了人,一道深刻地烙在了她青春里的疤, 他就那么坐在这里, 被光影勾勒出一个浅淡的轮廓。
“当年老刘搞什么素质教育,安排了一个‘结对子’, 硬把我跟赵西丞分一组,嘁……”
后面吴秀娜说的关于魏方的信息程蒙全都没有听进去,她控制不住地看着俞明川。
他还记得我吗?
程蒙的脑子里冒出这么一个古怪的疑问。
“你俩不也是学习搭档?”吴秀娜回头对程蒙随口说道,“俞明川,你不会不记得了吧?”
光影里,俞明川没回答,他安安静静地注视着她,眼神像一面深不见底的湖水,淡漠而不动声色。
她闻到了俞明川身上传来的味道,他的味道变了,少年薄荷海盐的肥皂味不见踪影,手腕上摸着名牌男士香水,类似陈旧的皮革,气味很淡,冷漠而疏远。
程蒙低下头来,局促地将垂下的碎发整整齐齐地别在耳后,她不由觉得自己这个疑问有些可笑,这真是一场无聊又漫长的独角戏。
“都是高中时候的事了,好久了,很多不记得了。”程蒙干脆地说,用这种方式为自己披上了一副铠甲。
她感觉到俞明川落在她身上的灼灼目光移了开来,他继续紧盯着手机屏幕上变换的绿色字符,浅色的菱形嘴唇深深抿成一团,一言不发。
“哎呀,哎呀,今天还谈什么学习?”其他人起哄道:“谈恋爱啊!魏哥,还不赶紧的!”
“哈哈!”吴秀娜推了程蒙一下,将她带到了魏方面前,“坐下聊聊啊。”
俞明川冷淡地扫了一眼,起身离开,空出了他的位置,程蒙局促地在魏方身边坐下,手掌平摊盖在膝盖上。
能和吴秀娜他们交朋友,魏方成绩也非常优秀。魏方是T大学生,B市人,有两个姐姐,他身上有一种天之骄子的优越感。交谈间,他告诉程蒙,他爷爷曾经是某个区的区长,位高权重,他们家庭是中产阶级,在B市有好几间房,有一辆别克车,他很爱旅游,毕业之后去了很多很多地方。
在大家的起哄中,魏方和程蒙聊天。
“像你这样的女孩,应该有很多男生追吧?”但不等程蒙回答,魏方已经率先说起自己来:“我倒是有人追,几个低年级的小学妹,漂亮倒是挺漂亮的,但是我觉得现在的女孩都太肤浅浮躁了?她们都不怎么爱看书,总爱看电视。你平时爱做什么?看书?看电影,还是旅游?我就很爱看书的,爱看严肃文学,当然,我也爱看电影,放假的时候经常出去旅游。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呢?我很喜欢列夫托尔斯泰,他写的追忆似水年华很有意思,我觉得你如果有时间的话可以看看,很能提升自己……”
程蒙没有指出列夫托尔斯泰是写《安娜·卡列尼娜》,而《追忆似水年华》则是普鲁斯特。她无所谓地耸了耸肩,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地听着魏方喋喋不休。
“你是本地人吗?”
“是。”
“你比照片还漂亮。”魏方恭维道。
“谢谢。”
“怎么没男朋友?”魏方问。
“没多大兴趣。”程蒙耸肩道。
“实验很忙?”
“还好。”
“噗”地一声,魏方拉开一听冰镇啤酒,塞进程蒙手里。他的眼神变了,迸发着跃跃欲试的期待,脸颊因莫名的兴奋发红。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镜框,说:“喝点吧,你坐下来后没见你喝。”
“我不爱喝酒。”程蒙推开酒瓶。
“酒量不好?”魏方似笑非笑道。
程蒙两手抱在胸前,反驳道:“我酒量不错。”
魏方笑了笑,又将啤酒推了过去,说:“啤酒嘛,度数又不高,喝一点点没事的。不试试自己的酒量?酒量都是练出来的,你们平时应酬得少吧?”
说着话,魏方的手盖在程蒙的手背上。他的手掌上沾着冰镇啤酒瓶表面凝结的水珠,手指又滑又腻,让程蒙想到在泥地里钻来钻去的泥鳅。
她忍不住皱眉,厌烦地将手从魏方手里抽了出去。
她扭过头,在人群中寻找吴秀娜的身影。吴秀娜正玩得兴起,在舞台上抱着话筒又唱又跳。
程蒙飞快地在微信上给吴秀娜留了消息,抓起链条背包,对魏方说:“有点晚了,我得回去了。”
“就要走了吗?”魏方起身说:“这么早就回去,你可真是个好女孩。现在像你这样的女孩可不多了。”
程蒙没说话,低头往外走。
魏方跟了一步,继续补充道:“我觉得女生在学校工作好,环境比较单纯,还有时间照顾家庭……”
程蒙不再搭理,起身离开。
魏方紧随其后,他刨根问底,问题越来越暧昧——“你住哪儿?家里还是宿舍?你们宿舍是几人间的?你室友今晚在么?”
程蒙再三推脱,魏方硬是将她送到清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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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USES后门外乱糟糟的后巷,魏方将程蒙拦下来。脚边是一只深绿色的塑料皮垃圾桶盛着残余的食物,不断向外散发出腐烂的气息,两旁堆放着一摞摞茶色的玻璃啤酒瓶,上面爬着带翅膀的黑色蟑螂。
“跟你一起聊了这么久天,我觉得你人真的特别好,”魏方突然郑重其事地对程蒙说,“你是个很好的女孩,所以我们交往吧!做我女朋友!”
“什么?”程蒙愣了愣,她以为自己听错了。她从没有考虑过魏方做她的男朋友,更何况在魏方在他突然的开口表白前,他们仅仅只相处了十来分钟。
魏方没有理会程蒙的迟钝反应,他两眼放光地看向不远处的街道灯红酒绿的广告牌,若有所思地舔了舔嘴唇,喃喃自语地说:“今天时间太晚了,如果你学校有门禁赶不回去,我们可以在这开个房……”
程蒙猛地往后推了一步,她又想到魏方那双泥鳅一样黏腻的手盖在她的手背上,那种难受的感觉又涌上来了,生生堵在嗓子眼处,“我现在暂时不考虑谈恋爱,”程蒙干脆道。
魏方耸了耸肩,“这是你一般用来拒绝人的理由吗?”
“不。”程蒙斩钉截铁道。
“哦。”魏方听完哦了一声。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黑边框眼镜,鼻翼上下耸动了一下。然后他咳嗽一声,将两手插进口袋,“那好吧,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去。”
“嗯。”
魏方表白失败后,冷静地推门回清吧去。
*
程蒙一个人站在清吧后巷没有走。夏天的夜晚很凉爽,轻柔地拂在她的脸颊上。平静了许久的思绪再次混乱起来,像一面湖水被石子儿打起了一串水漂。
总有这么些人,不打招呼,一声不响地走进别人的世界,然后搅得乱七八糟后,又一声不响地离开,这样的人叫不速之客,程蒙唯避之而不及。但偏偏这种人一旦撞上,便怎么也躲不过,仍你如何躲躲闪闪、兜兜转转,总会在最不经意之间打得你措手不及。
她脚下一转,又回头看向了身后的清吧,目光在震天响的音乐和五光十色的灯光中漫无目标地搜寻着。
俞明川起身之后便不知道去了哪里,他一直没有回来,像他以前一样习惯性的不告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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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后的铁门生满铜锈的转轴突然发出了沉闷地吱呀声,一个人从身后的铁门后走了出来,露出那张清冷的脸。
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他便站在了那,被厚重的铁门遮挡住了身体。
程蒙下意识地往后一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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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明川斜倚着门,眼神漫不经心,他像是打招呼似的对她点了点头,然后向她走了过去,那双铮亮的皮鞋踏在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砰砰声,每一步都这么踩着她的心跳。
最后,他在她身侧站站定,尖锐的嘴角微微向上牵动。
鼻尖陈旧的皮革味更重了,夹杂着浅淡的尼古丁味,充满压迫力地一阵一阵袭来,然后她听见他低低地轻叹了一声,戏谑:“真不记得我了?小没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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