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照何止一张。
家里更有不少跟季晨、林程喻有关的东西。
凌季两家是邻居,关系很不错,他和季晨是竹马,从小一起长大,小学、初中、高中都同校,季晨大他一岁,高一个年级。
这样的关系,让他们有太多交集,相互的东西也有很多。
何况,他一度在季晨刻意的引导下,把习惯混淆成爱慕,以为自己喜欢上了他。
少年慕艾,情窦初开。
他跟所有陷入爱情的人一样,会悄悄收集喜欢人的东西,哪怕一张纸,一支笔,加上他们两家的关系,他跟季晨有很多合照。
林程喻是后来加入的,他跟季晨同班。
林程喻家境并不好,父母离异后,他跟父亲,后来父亲再婚,他就成了边缘人,后妈是后妈,亲生父亲也成了后爸。
他可怜林程喻,就一直很照顾他。
只是,他直到后面才知道,他一直可怜并且照顾的人,从初见时,就讨厌他,憎恶他。对他笑,接近他,跟他做朋友,都是因为,这样能够生活的更好。
多可怕的人。
想起季晨和林程喻,凌安还是懊恼的想哐哐撞大墙。
自己实在太傻了。
大概爱情真的使人降智,他居然从来没有怀疑过季晨,更没怀疑过季晨其实喜欢林程喻,让季晨可以肆无忌惮利用他的这份“喜欢”,让他为林程喻铺路,一步步送到顶流位置。
最后季晨居然还先斩后奏让他为林程喻背黑锅。
他实在不知道该恶心季晨多一点,还是林程喻多一点。
唯独一件事,凌安非常庆幸。
哪怕他“喜欢”了季晨很多年,最亲密的接触,就是牵过手,更深的接触,他自己接受不了,所以没发生过。
幸好幸好,否则就算重生,他也会非常恶心。
凌安花了大半个小时,把房间里跟季晨、林程喻有关的东西全部搜出来,还能用的,就装进纸箱里,准备晚点拿出去捐掉,像照片这类,就通通撕碎,丢进垃圾桶。
垃圾桶里被撕碎的那些照片依旧碍眼,凌安想了想,拎着垃圾袋下楼,拿个铁盆,跑到花园一把火把碎照片烧了个一干二净。
凌妈妈在客厅里瞧见了烟,走到抱着波斯猫出来,“囝囝,你在烧什么?”
凌安干净的眼底映着火光,“垃圾。”
“你烧垃圾做什么?”凌妈妈莫名其妙,又柔声说,“小心点,风大,别烧到自己。”
凌安颔首,“我知道的。”
“烧完了就进来,妈妈做了奶茶,没给你加糖。”
奶茶?
凌安耳朵动了动,低头看一眼盆里的照片,发现已经烧的差不多,迅速用水灭了火,拍手站起来,跑回凌妈妈身边。
“妈,我要加糖,很多糖。”不加糖的奶茶,怎么能算奶茶?
凌妈妈笑,“不怕胖啦?”
凌安摇摇头,“不怕。”
他的体制其实不容易胖,只要不是太过分,比如正餐过后还吃五六块蛋糕、喝七八杯奶茶,并不会胖。
可是,上辈子,他还是不敢吃。
奶茶、蛋糕这类他喜欢的高热量甜食,是从来不会出现在菜单上的。
为了演戏,为了上镜,为了变得更加优秀,他放弃了很多东西,所有闲暇时间,都塞满了各类课程,从早到晚都很忙。
现在,他想换种活法,更享受,更自由。
蛋糕、奶茶,喜欢的高热量甜食,他都要吃,但会节制适量。
说起来,睡衣也要多买几件,哆啦A梦、麦兜、汤姆杰瑞、喜洋洋都可以!
凌妈妈做的奶茶,味道比外面店里卖的都好喝,凌安加满糖,喝得心满意足,喝完就瘫在沙发上,跟没骨头似的。
波斯猫“喵”几声,跳到凌安怀里,肉垫拍了拍凌安,在他肚子上团成团。
“阮绵绵~”凌安喊它名字,挠它下巴,猫咪喉咙发出轻微的声响,表情特别享受。
凌妈妈从厨房出来,看到这幕,轻轻摇头,又忍不住笑。
回厨房,她便把这一幕跟丈夫说了。
就这个话题牵引,两人回忆起凌安年少时的记忆,暖灯从头上照下,抽油烟机的“嗡嗡”声响,水龙头“哗哗”的流水声,和着他们偶尔夹杂笑意的交谈,厨房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气息。
凌安抱着猫站在厨房外,眼前泪意朦胧。
很快又觉得无比庆幸。
所幸,他还有机会能重来。
凌安很长时间,没有跟父母好好相处了,又经历过失去他们的伤痛,如果不是凌妈妈要睡美容觉,他恨不得跟他们待到天亮。
十点,他回到房间。
他很精神,没有半点睡意,脑海里有很多东西,他拿起放在房间的吉他,坐在书桌前,用音乐记录下他的所思所想。
凌爸爸是画家,凌安随他,从小艺术天赋就很高,同时母亲是中文系的教授,爱看书、爱音乐,他也随母亲,喜欢书和音乐。
他的文科成绩,从小到大都好,爱写,爱记。
初中开始,凌安就陆陆续续的写,有小说,有歌词,等上了高中,他又尝试自己作曲。
他曾经把歌卖给乐队,赚了一笔不小的钱。
凌安越写越有感觉,等他把歌写出来,天已经破晓,一轮火红的太阳,缓缓升起。
最后写下《父母》两个字做歌名,他放下笔,伸了个懒腰,眉眼弯起,唇边绽开满足的笑。
等凌安补觉醒来,已经是下午两点多。
放在床头柜的手机有好几个未接来电,他直接跳过季晨林程喻,给顾林晗回了一通。
顾林晗接得很快。
“怎么了?”凌安下楼,先蹲下撸了一把阮绵绵,就趿拉着拖鞋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块蛋糕。
凌爸爸和凌妈妈出门了,他们给凌安留了便签,贴在冰箱上。
“跟你说一声,你不要的那个角色,已经被其他人接了。”顾林晗说起来,还很郁闷。
“谁接了?”凌安舔了舔勺子上的奶油,好奇问。
“许翎。”
凌安回忆了下,记起来这个人。
是跟他同公司的艺人,比他早签约,是公司里难得被捧起来的演员,他被收走的资源,基本都落在许翎身上,但上辈子,许翎后面因为被爆勾引已婚导演,下场并不怎么好。
凌安讨厌三和出轨的人,知道是许翎,就不再多问。
顾林晗也只是提一下,没再多说其他,转而问:“你什么时候回来?”
“有工作安排?”
“……没有。”
他就说,黑心公司哪里那么好心,把资源给他。
“我下个月回去,”凌安继续,“你再帮我做件事,帮我找一个叫‘书生林’的娱记,我要他联系方式,找到发给我。”
“你要娱记的联系方式做什么?”顾林晗不解。
“以后告诉你。”他搪塞。
书生林是化名,真名他并不知道,但他清楚记得,对方是林程喻的超级黑粉。尽管他不喜欢黑粉也不喜欢娱记,但敌人的敌人,那就是朋友,毕竟他更讨厌林程喻。
顾林晗安静一会,“行吧,我帮你找。”
他又叮嘱,“还有,别吃太多高热量食物,尤其是蛋糕和奶茶!”
凌安“嗯嗯”地敷衍,嘴巴吃个不停,已经是第二块了,芒果慕斯真好吃。
挂了电话,凌安翘着一撮呆毛吃完最后一口,又逗了会猫,才站起来,回书房认真思考以后的规划。
首先,他得解约。
然后,他要把过去给林程喻的东西,都拿回来。
就算他现在想要轻松的过日子,享受当下和生活,也不是软包子,被人揉,捏和欺负!
凌安做了一份表格,里面是林程喻利用他拿到的所有资源。
林程喻半年前在一档选秀节目以创作歌手出道,现在小红,再加上颜值高,人设做得好,吸了不少的粉丝。
但他出道所用的,号称是自己“创作”的歌,都出自凌安的手。
不久前,他又从凌安这里要走了一首歌,马上就要发布,依旧打着“自己创作”的名号。
曾经凌安以为他们是朋友,不吝啬,不介意分他几首歌,但现在,不了。
眯了下眼,他的视线落在两个月后林程喻要发布的新歌上。
就从它下手。
—
凌安没有其他事,在家这段日子,开始跟凌妈妈学做甜点。
现在是暑假时间,凌妈妈也是空闲的。
凌安本来就会做饭,而且聪明,一点就通,一个星期后,蛋糕已经做的有模有样,连造型就好看。
他开心地发了一组对比图到微博。
他的粉丝不多,十几万人,其中还有平台送的粉丝,活粉不多,照片发出去,只有一些人评论。
重活一次,凌安已经没了功利心,追求的东西,也完全改变,并不在意粉丝多少。
好心情地挑了几个粉丝留言回复,他放下手机,跟父母一起吃蛋糕,聊天。
凌爸爸想起什么,问凌安:“囝囝,晚上有时间吗?”
凌安抬起头,嘴边沾了点奶油,“有。”
他现在就时间最多。
凌妈妈看他,伸手要帮他擦嘴边的奶油,凌安脸一烫,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三岁小孩,“妈,我自己来。”
凌妈妈笑一下,把手收回来。
凌爸爸说:“晚上跟我们一起去个晚宴,宴会也有一些导演演员会去,对你应该有用。”
看了眼邀请函,凌安一惊,这个晚宴他上辈子听过,去的人包括各行各业的顶尖人物,娱乐圈里几个传奇人物也在受邀行列。
难怪上辈子,爸爸给他打了好几个电话,希望他回来,原来,是想为他铺路的。
睫毛轻轻颤动,凌安心里柔软成一片,鼻尖酸涩极了。
“好。”凌安压下情绪,点了点头。
凌安回来并没带合适的正装,凌妈妈下午便给熟悉的品牌打了电话,送来几套西装。
凌安皮肤白,又长得好看,腰细腿长,很适合白色,他穿好以后,就跟从童话世界了走出来的王子一样,美好得不真实。
凌妈妈左看右看,越看越满意,“囝囝真好看。”
凌安挽着她的胳膊,“妈您也漂亮。”
凌爸爸一身黑色西装,岁月不曾在他脸上留下痕迹,却给了他更沉稳和温润的气质,就是一位美大叔。
到达宴会现场,一家三口进门的时候,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凌安视线扫过全场,果然看见了不少圈里人,就连被誉为天才的,最年轻三金影帝穆离越都在,正跟几个名导聊天。
并不着急跟那些名导接触,凌安从侍者手里拿过一杯香槟,朝一位有名的音乐制作人走过去。
走了几步,凌安忽然听到一阵惊呼。
他下意识回头。
宴会厅门口,秦宴身着一身黑色高定走进来,脸上并没有过多的表情,眼睛黑而深邃,如同寒冬的浓稠夜色,冰凉又拒人千里,一身冷冽气质更是充满锋利感。
简短的沉默后,不少人都向他走过去,但都没有近身,停在一米外的安全距离,脸上堆满了讨好的笑。
凌安听见他们跟他说话,喊他秦总。
挑了下眉,果然他那天没有想错,男人不是一般人。
或许是凌安的目光过于直接,又或许是凌安本身也是发光体,秦宴抬眸,看见了凌安,他们的视线在空中碰撞到一起。
凌安弯了弯嘴角,举起手中的香槟,隔空向秦宴示意了一下。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