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要习惯。”戚司笑嘻嘻地说了一句,继续跑步。
早点打预防针,免得李岚殇疑神疑鬼,反正他就是戚司,怕个鸟!
他没服用药丸,每天专心致志运动减肥。将军府不大,戚司一天就摸透地形,发现在东南角有个小校场,应该是原身以前练武用的。戚司现在不知武功,就拿小校场当运动场,做各种动作。小校场旁边立着几个架子,上面摆放着刀剑枪弓等武器。
戚司看也不看武器一眼,在校场上跳操,如此练习两天,跟着他的李岚殇忍不住问道:“将军不练刀法吗?”
戚司:“不练。”
“将军不练武功?”李岚殇问。
戚司停下动作,喘着气,理直气壮道:“刀法武功,全忘了。”
李岚殇淡然的表情当场皲裂。
之前戚司忘记身份李岚殇还算淡定,可现在,一位将军居然忘记武功,忘了兵器的使用方法,他再无无法淡定。
“将军真一点儿都记不得?”李岚殇抱着一丝希望。
戚司抹了把额头因跑步出的汗,勇敢点头,“真不记得。”
李岚殇捂住额头,在小校场上来回踱步。
戚司反而镇定自若,一丝焦急也无。
过了好久,李岚殇才咬牙道:“将军,您不会武功的事不能外传,为今之计,只能让在下教你了。”
戚司吃惊,“你教我?”
李岚殇皱眉,似乎被冒犯,“在下追随将军上过战场,虽不如将军,却也杀过不少敌人。”
他回屋换了一身短打,上了校场,然后抽出一把大刀,刷刷刷地耍起来,虎虎生风。
戚司看得眼花缭乱,大呼过瘾,连连拍手道:“好厉害好厉害!”
一身短打的青年收了刀,脸上露出得意之色,谦虚地拱拱手道:“承让。”
然后对戚司道:“将军,待会儿用尽力气打我,我想试试你的气力。”
“用尽全力?”戚司犹豫地看着他瘦弱身板,“会不会伤着你?”
李岚殇脸色一沉,“将军是瞧不起我?”
“不,我……”我是两百斤的大胖子呀。
李岚殇将刀放回刀架,摆出防御的姿态,冲他傲然招手,“来吧,将军这样的胖子,我还不放在眼里。”
……居然敢说我胖!
戚司挥挥拳,神情严肃,用力冲向李岚殇。
碰——
李岚殇飞了出去,摔在校场边缘的草地里。
戚司大吃一惊,慌忙上去扶他,“子文,没事吧?”
李岚殇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很讶异。他没说话,招呼伺候的下人搬来一块石头,对戚司道:“将军,请用刀劈这块石头。”
戚司莫名,知道李岚殇不会无的放矢,便去刀架取了一把大刀,然后用力劈向那块石头。刹那间,石头裂成两半。
哇?
戚司吓了一跳,他以为至多砍出一条缝,没想到居然把石头劈开了。
“看来将军虽然忘记武术,身上的武功还在,只要学会招式,一定能像以往一样勇猛。”李岚殇面带笑容,“这就好办多了,以后将军每天随我习武吧。”
戚司想了想,学武挺好,既减肥还能强身,便说:“行,以后麻烦子文教导。”
“将军无须客气。”
“将军。”小厮的声音由远及近。
校场远离院子,走过来得花一段时间,小厮跑得气喘吁吁。
戚司:“什么事?。”
从拱门过来小厮上前道:“将军,白柳公子的下人又来了。”
白柳?
要不是小厮提起,他都快忘了这个人。
何况,上次他们闹得那么难看,白柳居然会来找他?
他很好奇白柳会说什么。
戚司道:“去把他叫过来。”
小厮答应一声小跑着离开校场,一会儿便领着一个人来,正是白柳的贴身小厮。
青衣小帽的少年来到校场边,恭敬道:“将军,我家公子说花魁盛典那日招待不周,明日特地在聚丰楼设宴为将军道歉。”
戚司没说话,李岚殇似笑非笑,“聚丰楼?为什么不在碧波阁呢?”
那少年看了他一眼,对戚司道:“公子说了,如今春光正好,聚丰楼视野开阔,正好和将军一起共赏湖光山色。”
戚司挑眉,赔礼道歉?莫不是真觉察自己不理他了,又着急?
李岚殇转头问戚司,“将军,你的意思呢?”
戚司对那少年说:“你回去告诉你家公子,我忙着练武,没空。”
“将军?”少年睁大乌溜溜的眼睛,似乎有些不可思议。
戚司干脆挑明,“既然你家公子不喜欢我,又何必虚以委蛇?我容貌丑恶,以后还是不去吓他了。”
小厮道:“将军当真如此绝情?”
戚司似笑非笑,“是你家公子无情。”
小厮低下头道:“既如此,我便回去回复公子,说将军不去了。不过,来之前公子说了,不管将军去不去,明日午时,他都会在聚丰楼的三楼竹字号房等候将军,将军再想想吧。”
戚司说:“不用想,我不去。”
听他拒绝得干脆,少年忍不住道:“难道将军不念与公子小时候的情谊,也不念老爷曾对公子的照拂之恩吗?”
戚司呆愣。
少年见他不说话,以为他心意已决,低头打了个千儿,匆匆离去。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戚司茫然问李岚殇:“他什么意思?什么小时候的情谊?什么老爷的照拂之恩?”
接近晌午,阳光正好,院子角落的大柳树枝丫摇摆,生气勃勃。
李岚殇叹了口气,“将军,你们两家的确有些渊源。”
“白柳父亲原是翰林院修撰梁为民,后下放到将军老家琼县当县令,在那里和老将军相识,两人成为朋友。当年将军家着实困难,梁为民颇为照拂。将军父兄出征,在老家,梁家照顾将军家老小,就连你娘病逝,也是梁为民操办的后事。将军和白柳,可以算得上青梅竹马。”
戚司震惊,“之前你怎么不告诉我?”
梁家对他家,有大恩啊!
李岚殇摇摇头,继续道:“梁家的确于将军家有大恩德,老将军立功回京,重得爵位,一直感恩于心,便在朝廷松动,让梁为民重新回到汴京谋了个好差事,也算是报答他。”
“这……应该的,挺好的。”戚司说。
李岚殇摇摇头,“官场上,老将军一直照顾着梁为民,但不知怎的,或许官场如泥潭,白的人进去也会染黑,梁为民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过密。老将军劝解无果,一气之下不再与之来往,恰好边关告急,老将军便带着你的兄长去了边关,再也没回来。”
“将军府只剩你一人,梁家不闻不问。后来将军自请从军,一去五年,回来的头一年,梁为民贪污受贿、结党营私事发,数额巨大,皇上大怒,砍了他的头,三代内家属全充入贱籍,一辈子为奴为婢。也算巧合,白柳被卖往碧波阁,吃了不少苦头,受训一段时间要接客,那天他上街,刚好遇到将军。将军多年未见,见他可怜,就帮了他,从此将军就喜欢上他了。”
李岚殇缓缓道:“将军和梁家之间的恩恩怨怨,就看将军自己如何定夺。”
戚司无言。
他以为原身是个为爱情冲昏头脑的人,没想到还有这些恩怨在。
这样一来,他和白柳之间的关系就很复杂。
若心思醇厚,梁家帮了戚家大忙,白柳和他曾青梅竹马,于情于理不能放任不管;若心如硬铁,梁家帮了戚家,戚家也帮了梁家,两家又断了联系,不管也无可置喙。
管与不管,都有情可原,有理可说。
原身宽厚,没有放任不管,帮着帮着又产生了情谊,剪不断理还乱,如今轮到自己……
想了好一会儿,戚司没心思练刀了,叹了口气道:“明日我去一趟聚丰楼吧。”
既然原身如此爱护白柳,他还是别做得太过,有始有终最好。而且,内心似乎有个声音在说,不能就这样抛下白柳不管。
戚司觉得,那一定是原身残留在身体里的意识,既然用了人家的身体,别人的请求就得照做。
“将军?”李岚殇不甚赞同。
戚司摆摆手,示意不用再谈。
如今他和白柳之间没有爱情作祟,但彼此伤害已经造成,要想退回到朋友的位置恐怕不行,但要他如原身般爱护白柳也绝无可能,如今只能帮他完成脱籍的心愿,从此一拍两散,各不相干。
这样一来,也算全了原身的情谊。
第二日,春日晴好。
戚司去聚丰楼赴约。
他穿了一件黑色的滚边衣袍,头发挽成一个髻,在选发冠和玉簪时,脑中忽然想起那天遇到的那位姑娘,头上戴着一只蝴蝶玉簪,顾盼间熠熠生辉。
他的手指停在一支通体碧绿的玉簪上,对女婢道:“就这只吧。”
说起来,当日只为姑娘买了衣服,却没为她买簪子。弄掉别人的玉簪,应该赔人家才对,就是不知能不能再遇上。
穿戴好,戚司和李岚殇一起出门。他出门没有直奔聚丰楼,而是在街上乱逛,寻找有没有卖玉簪的店铺。
汴京人烟阜盛,车水马龙。民风比起戚司以前看过的历史书要开放许多,男女老少均可上街,男女大妨也不严重,想想看,毕竟是光明正大开南风馆的朝代,就算是现代,男男或者女女在一起,也要遭人指指点点,而大禹朝却能光明正大、理所当然,民风自然开放。
街道上出现一片买珠宝首饰、胭脂水粉的店铺,逛街的女子极多,很是热闹,戚司抬腿走过去。
李岚殇跟在戚司身边,纳闷儿道:“将军,我们去那边做什么?”
戚司道:“买只簪子。”
“送给白柳?”李岚殇说,“那走错地方了,那些店铺全卖女人的物件。”
“就买女人用的簪子。”
李岚殇露出诧异的表情,打开折扇遮住半张脸,“女人用的簪子?将军打算送给谁?”
几天相处,戚司和李岚殇算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便道:“那天去花街遇到一位姑娘,不小心弄掉了她的簪子,要赔给人家。”
端详戚司面色片刻,李岚殇问:“仅此而已?”
不得不承认,李岚殇心思敏感、观察细微,戚司佩服。
他放慢脚步,不好意思道:“我对那位姑娘一见钟情。”
李岚殇:“……”
原本风度翩翩、闲庭信步的蓝衣青年惊讶,“一见钟情?”
戚司咳嗽一声,点点头,把当日相遇的情形简短说了一遍。
李岚殇不敢相信,“将军放下了白柳?”
“我不喜欢他。”戚司坦然道,“醒来后不记得他了,见到也没有动心。”
李岚殇目光里划过探究的光芒,似在琢磨他话语里真假,“既然已经放下,将军又何必去赴约?”
戚司道:“去做个了结,我与他渊源颇深,最后帮他一把吧。”
刷地收起折扇,李岚殇俊秀的脸上浮现一抹淡笑,“希望将军说到做到。”
“当然。”
李岚殇又问:“将军一见钟情的姑娘,姓甚名甚,家在何方,做何营生?”
戚司无奈:“我也不知,她不肯说。”
李岚殇眯起眼眸,“既在花街相遇,又单独行走,难不成是哪家青楼的姑娘?”
晴天霹雳。
戚司当场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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