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别石劲之后周坚并未走远, 带着一众黑衣玄甲的禁军布防在了石劲家周围的各条巷子里。
是夜子时, 空中流云笼着弦月, 月色越发朦胧,各个坊市里仿佛罩着一层白色的纱, 昨夜里落了雪,白日里雪水化开,天气越发的寒冷。
更夫敲打着梆子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在更深的夜里越发显出几分凄凉来。
众人从酉时守到此刻只觉得手脚冰冷,困倦无比,却连一个毛贼也看不到,有性子急的忍不住想凑到上峰跟前问询一二, 但见周坚一脸严肃, 神情专注,也就按下心思,他们却不知连他心里也在犯嘀咕, 想着是否是平陵御弄错了。
如此又等了一刻钟,便见远处巷子里十几个黑色的人疾速靠近, 月光之下, 仿若一条条黑影,从屋脊上接连闪过,而后鹞子翻身一样轻巧的落在巷子里,顺着石劲家后院的石墙想要翻过去。
“嘀——”黑暗中传来几声尖利的呼哨声,下一刻,周坚猛的一挥手, 埋伏在周围的禁军猛扑过去!
“铮——”清冷的月色下,刀锋反射着月光,明晃晃仿若冷月从天边坠落,周坚猛的拔剑迎上去,兵刃交戈,彼此心中都一跳。
周坚武艺在勋贵子弟中算得上不错,但远不及所谓的游侠儿,好在他手中的宝剑并非凡品,却是东秦王室珍藏,名为秦王剑,传说为八百年前西秦始皇帝亲著,吹毛断发不在话下。是故甫一交手,便将对方手中利刃断成两半,可旁的禁军便没有这般好的运气了。
他们戍卫禁宫往来演练身法,结成了单独的小阵,但论及单打独斗却远非这些死士的对手。
一时间,死伤无数,巷子里弥漫着刺鼻的血腥味。
“捉贼!”暗地里的交锋和嘶喊惊动了不远处巡逻的五城兵马司,一众衙役身披甲胄,手中执着火把疾步朝着这边跑过来。
“可是兵马司的燕指挥?在下周坚,还请指挥协助捉贼!”周坚手执利刃勉强自保,一听得人声响动,连忙疾呼道。
“可是周郎将?弟兄们,跟我上,莫让贼人走脱!”那姓燕的指挥听了当即朗声道,若说起长安城中的世家勋贵,还没有谁比他们五城兵马司更熟悉的,虽然黯淡的星光下看得不甚清晰,但他听得对方敢大摇大摆报出姓名,料想也无作假,当即一挥手带着巡逻的郎君便扑了上去。
五城兵马司久经抓贼、缉盗,一交手便觉出眼前这十几个黑衣人身手不凡,纵然身受重伤仍旧行动迅疾,倒有几分像世家里豢养的死士,但他性子乖滑,也并不多问,只当是功夫厉害的盗贼。
那些死士原本人数就少,如今有五城兵马司的巡逻小队加入,更觉得吃力,为首的人眼见着行事不哈,便欲要服毒自尽。
“嘿嘿,幸不辱命。”燕白眼疾手快先卸了对方下颌。
“这是怎么呢?”听得响动石劲披衣起身,在护院的陪伴下开门出来,黑暗之中,灯笼发出暖光却照的不甚清楚,但嗅觉早一步便将血腥味反馈过来,石劲不由大惊。
“石侍郎。”燕白抱拳行礼,一面指挥身无大碍的郎君两两一道救护其他受伤的郎君。
“还劳烦燕指挥守着石侍郎的宅子,莫教其他人再来打搅。”周坚朝着两人拱手,“坚还要领着这几个刺客回禁宫复命,听说今日一早刑部提审两个人证,还请侍郎压后,等圣人旨意。”
“这……?”石劲一愣。
“周郎将放心,白定然遵照吩咐。”燕白眼珠子转了转,微微笑了笑,“白这就去调一队郎君过来。”
“如此,有劳燕指挥!”周坚闻言笑了笑,“这样的天气最适合往西市吃羊肉汤锅,今日事毕,坚便请指挥一聚,还请指挥莫要推辞。”
“好,白等着郎将邀约。”燕白也不多问,当即朗声一笑。
“给他们点个炭盆,不要教人冻死了。”周坚与二人寒暄完毕,接到传信的另一队禁军带着囚笼过来将幸存的是三个刺客抓起来,一行人便借着夜色往禁宫过去。
“是。”一行人带着囚车在深夜中小跑,不过半个时辰便到了禁军所,而此时已经过了丑时,距离辰时还有两个多时辰,周坚看了看安放在院子里的囚车想了想吩咐道。
他身上并未受很重的伤,因此只是让粗使的小吏打了热水来将身上擦拭了一遍,脱去外袍,在屋子的榻上勉强合眼睡了一会儿。
这一夜,周坚睡得并不踏实。
他习武多年见血还是第一回,梦里都是黑衣人铺面的杀意,夹杂着能证明姬家人清白的庆幸欢喜,让他忍不住在卯时便迎着初生的日光爬起来。
晨曦初露,淡淡的光线之下,他看到了那三个躺在囚车里被卸了下颌束缚着双手的郎君,看着竟是年轻得很,与自己也相差无几,他心中微微生出几分不自在,都是同样年纪的人,富贵如他,并未吃过什么苦,也有权利选择自己将来做什么,可也有如眼前人,一次一次在生死线上搏命的。
“郎将醒的早。”看守的禁军见他起身不由咧嘴笑了笑,招呼道。
“炭盆不要熄灭了,看着若是日头大了给他们上些清水,我不希望等我回来就无法问话了。”周坚收回眼中透出的怜悯,朝着几人吩咐了几句,转身便朝外走。
隔着禁军所不过百十步路便是朱雀大道,此时天色尚早夜市还未散尽早市又开始,一路过来卖饺子、混沌、面饼、汤圆、糍粑的不计其数,周坚对这些小吃并不陌生,早年大朝会之前,舅舅常常白龙鱼服带着他一早溜达出来,便在此处买吃食。
长安早食种类繁多,他不如舅舅嗜甜,偏爱东边汤圆曹家的咸汤圆,一个个不过成人拇指大小,用剁碎了的山羊肉加鱼肉做馅儿,再加上汤里青碧色的葱花,他每次都能吃下一大碗。
“凌云今日也来这里吃东西?”这会儿食客不多,他便一人坐了一张胡桌,不多久,听得旁人招呼,抬头一看,来人眉目轩朗,颀身长须,一身藏青色的细棉斗篷,头戴紫檀木镶玉冠正是圣人多年的知己,御史林清。
“林御史。”周坚幼时没少与之相见,林清为人颖敏绝伦、刚毅深沉,生活却十分质朴清廉、在朝堂上可谓是寒门的一面旗帜,但对身边的小辈却十分和煦言辞恳切,仿若家中族叔,周坚幼时也很喜欢跟这位叔叔打交道,后者曾给他讲史,观大略而知是非,但越发年长他越是明白他的出身便注定与林清走不到一条道上。
林清想要打压甚至彻底摧毁世家,他希望这天下的百姓都能人人读书,衣食无忧。
而他出身勋贵周家,虽与世间九大姓的家族并不能相提并论,但却绝非寒门,他没有体会过寒门子弟的苦痛,自然也就不要说因此要削弱自身的利益。
等到他真的入朝才发现事情远远不是他想想的样子,林清自身品德高洁若白璧无瑕,但他身边聚拢的却不乏吃相难看的人,观其友知其人,周坚有时候很失望,但他到底不是当年只认定世间黑白分明的孩子,他亦是明白如林清这样求官只为自己心头信念者不是没有,但如他几十年如一日家中不过温饱的却是凤毛麟角。
而这朝中大多数人还是为了锦衣华服的富贵生活。
“林郎君,今日还是吃芝麻饴糖的馅儿么?”汤圆曹家的汤圆味道好且价格便宜,一碗二两的汤圆不过十文钱,冬日里一碗下肚又暖和,因此在这里吃的人不少,但林清自升平十年调入长安,每年冬日里几个月几乎都是自此处用朝食,老板娘从最初的小媳妇到如今的当家娘子对这个熟客的口味可谓一清二楚。
“劳烦曹家娘子,再来一两白菜猪肉馅儿的咸汤圆。”林清微微拱手,转身跟着周坚一道坐下,“凌云近来可好?好些日子未见得了。”
“劳烦御史挂念了。”伸手不打笑脸人,周坚也就压下心头微弱的别扭,“左右替圣人跑跑腿罢了。”
“听说昨日,凌云引着一个民间的书生入宫了?”此时天气尚早,食客不多,曹家娘子手脚麻利不多时便先端了一碗咸汤圆上来,又笑着倒了一碟醋,林清伸手接了过来夹起一个咸汤圆蘸着醋吃,“这会儿不在朝野之中凌云叫我御史倒显得生分了。”
“林叔。”圣人吃食之时亦喜欢说话,周坚跟着他长大,自然也没有什么食不言寝不语的规矩,听了林清的话,当即从善如流的改了,“他书法写的好,我替舅舅引荐一二。”
“连凌云也交口称赞,想来定是不错,连我也起了兴致想要见上一见的。”林清吃东西很斯文,动作更是如行云流水,分外好看。
“……日后有缘自然可以见到的。”周坚沉默片刻干巴巴的道。
作者有话要说:林清终于出场了 第一卷篇幅不多重要性排前三的角色
ps 话说蠢作者有两个室友 两个最近都在看青云志 于是蠢作者写文的时候 左边一个小凡 右边一个小凡
这章还有几百字 明天补 太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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