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层楼的青砖房,堂屋向阳,采光很好,屋里十分热闹。
地上嗑了一地的瓜子壳,要是放在平时,老张家是绝对不舍得吃瓜子这种奢侈物品的,但谁让今天他家大闺女定亲。
女孩身侧垂了两条又黑又粗的大辫子,穿得一身半新的红布衫,看着年纪不大,但模样秀丽,皮肤白皙,倒也算是个清秀小佳人。
虽然低着头一副羞涩模样,但也不时抬头小心打量一眼坐在她对面的高大男人。
男人浓眉大眼,脸型周正,一身挺阔的的确良绿军装,肩膀宽厚,身材壮硕,只是脸上一条食指长的伤疤破坏了他的面相。
这人正是姑娘的定亲对象。
越是仔细打量,男人那条伤疤并没有她上辈子瞧着的那么恐怖,反倒平添了几分男人味。张秀儿喜滋滋地想着。
上辈子她就是因为瞧不上对方破相,和人私奔,结果托付的不是良人,那人打她骂她不说,还把她坑到夜总会当小姐,结果染了脏病凄惨而死。
死前,她听人说这个曾被她抛弃的未婚夫竟然平步青云,成了少将师长,还娶了自己的妹妹于胧,两人婚姻幸福。
她悔不当初,却没想到死后竟然重生到了十七岁这年,她还没有定亲,也没有鬼迷心窍和人私奔,一切都还来得及,这辈子她绝对会牢牢把握住眼前的男人。
绝不会给任何人可乘之机。
张秀儿无声的笑了起来,只要她这一辈子不再鬼迷心窍,她不信那样又胖又丑的于胧能争得过她。
又胖又丑的于胧坐在张秀儿旁边,她头发枯黄稀疏,眼睛很大却没几分神采,一脸的肥肉随着她的动作颤抖着。
于胧磕着瓜子,漫不经心地打量着屋里人,看着张秀儿一副小媳妇的娇羞模样,不由轻嗤了一声,三天前她还在家里哭天抢地,说什么死也不嫁,结果第二天一觉起来,反应大变,欢天喜地准备定亲礼。
她这番作态倒是让家里人拿不准她的心思,可于胧却很清楚,张秀儿应该是重生了。
而如今的这具身体早在一个月前就换了灵魂,成了二十一世纪的娇娇女于胧。
穿越后的于胧,在适应了现下的环境后,很快发现自己并不只是普通地穿越回八十年代,而是穿进了她不久前看的一本年代文《重生八零军嫂有灵泉》里,成了里面跟自己同名的炮灰女配。
女主张秀儿是原主的继姐,她重生后因为嫉妒原主上辈子嫁给了男主,害怕她这辈子继续跟自己抢男人,所以坑了原主,让她嫁给了自己上辈子的私奔对象。
因为所嫁非人,所以原主后半辈子过得异常凄惨,因为生不出儿子被打得只剩下半条命,唯一的女儿也被卖到外乡,最后因为难产而死。
当时书评区就各种骂女主白莲婊,三观不正。于胧看书的时候倒是没太大感觉,因为她本人就是出了名的绿茶,三观也正不到哪里去。
但是现在她穿越到这个和她同名的凄惨炮灰身上,心情就不那么愉悦了。
直到男人身边的妇女从手上拿下了一只白玉手镯交到张秀儿手上,这门婚事就算定下来了,两家人都欢天喜地。
张秀儿接过手镯,又羞答答地看了眼自己的未婚夫婿周邦国,恰好周邦国也在看她,两个人目光一接触,像是触电一般又避开了。
长辈见状不由打趣起了两人。
于胧的注意力却在张秀儿手上戴着的那个白玉镯上,若是她没料错,这白玉镯内藏空间灵泉,是张秀儿将来最重要的金手指。
她眼睛微眯,起了心念。
周家人离开前,于胧也收到了一个红包,里面包了两角钱,这两角钱要是放在二十一世纪,扔在地上,她都懒得弯腰去捡。
但在1980年,物质条件极其亏匮乏的年代,在城里吃碗肉面都只要几分钱的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
热闹散去后,张秀儿欢天喜地地进了房间,于胧却先要艰难地站了起来,此时她额头上已经冒出了虚汗。
在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像她这样过度肥胖的人是非常少见的,倒不是因为她吃得多好,纯粹是病理性肥胖。
原主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打那以后,她就成了喝口水都能变胖的体质,而且身体非常虚,稍微走两步,就能气喘如牛。
于胧刚穿越过来,还不大适应这具肥胖的身躯。穿越前,她是一名芭蕾舞者,因为练舞的原因体态轻盈,哪怕接近一米七的身高,体重却从来没超过一百斤。
如今背负着近两百斤的肥肉,对她来说,正常走路都是难事。
于胧倒也没有太嫌弃这具身体,因为她前世曾在一场车祸中断了双腿,成了残废,彻底告别了她视若生命的舞台。
如果在肥胖和残疾二者之间做选择的话,她宁愿选择做一个的胖子,肥肉可以减下来,但被截掉的双腿却没有机会再生长。
不过以这具身体目前的情况,减肥怕是异常艰难,她只能寄希望于拿到玉镯后,空间里的灵泉能改善她的体质。
看书的时候,书里就总强调张秀儿因为空间灵泉的调理,变得钟灵毓秀,肤若凝脂,面如桃李,美艳不可方物,吸引了无数优质男人倾心于她。
于胧想要拿到手镯的心就更迫切了,不过她心思深,喜欢谋定而后动,所以得想个办法既能拿到手镯,也要尽可能摆脱自己的嫌疑。
“于胧,来厨房帮着洗碗”,院里穿着藏蓝短衣裤的中年女人喊道。
说话的人是于胧妈妈江静,于胧支应了一声,她先慢慢走到房间门口,推了一下,房门从里面锁上了,估计张秀儿在藏东西呢!
因为家里房间少,所以于胧和江秀儿一直睡的是一间房。
于胧嘴角轻扯,藏吧!反正她也知道她藏在哪里。
前世,她因为断腿的原因,平时也无事可做,最大的爱好就是追剧,看小说,而且时间足够,所以她看书十分仔细,是个有些强迫症的细节党,所以很清楚地记得张秀儿存放东西的地方。
原书描写张秀儿欢喜地进了卧房后,锁了房门,将白玉手镯和两元钱用红布裹好,藏在了角落里一块松动的红砖后。
她大致还记得这些,因此倒也不着急,而是转身去了厨房,有些艰难地跨过了小腿高的门槛,也不知道门槛修这么高干什么,这不是为难她胖虎吗?
因为今天定亲在家里吃的饭,所以灶台上堆了不少碗。
于胧惯会偷奸耍滑,在长辈面前一副乖巧懂事的乖乖女模样,在同辈眼里则是浪得没边的绿茶妖精。
要是让她扫地倒是没什么,但她最讨厌的家务事就是洗碗,因此她在跨门槛的时候假装一屁股摔在了地上,半天没爬起来。
反正她胖嘛!
江静听到动静,看着胖得连身都难起来的女儿,心里有些忧心,不知道她以后要怎么嫁得出去,就算有人肯要她,估计也不会是什么好人家。
小时候的于胧特别水灵乖巧,见到的人都夸她长得好看。可没想到一场大病以后,就一路胖到了现在。
江静看了眼外面,确定外面没人后,从兜里掏出了一个煮鸡蛋,偷偷塞到她手里,然后假装骂道:“叫你洗个碗你也能摔了,可把你能的,我可不敢指挥你做事。”
于胧看着鸡蛋,有些嘴馋,她穿越过来的这一个月,一直吃的红薯饭,玉米饼子。
家里养了两只下蛋的母鸡,但是鸡蛋是要在赶集的时候,卖到集市上去的,也就只有张家唯一的男丁张学雷在他奶奶的宠爱之下,偶尔还能吃上个鸡蛋。
肉的话她一个月也就这次定亲来客了,吃的稍微丰盛一点,菜里见肉了,但家里人根本没让于胧上桌,吃的菜也就在萝卜上沾了丁点肉末,她如今寄人篱下,正是弱势一方,也就没有挑拣的资格。
她自觉自己除了婊里婊气之外,还有一大优点就是会看眼色,衡量利弊。
被江静赶出来后,她把鸡蛋藏到自己兜里。
她这种喝口水都能发胖的体质,让她有些难受,但她是个自制力很强的人,上辈子为了维持体型她基本只吃很少的东西,高热量的食物更是一律不碰。
为了减肥她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但这毕竟是原身母亲的爱护,她不好拒绝。好吧!她其实就是馋了,不吃闻闻香气也好。
张秀儿从堂屋里出来,看到于胧后,脸上的喜色不由淡了下来,尤其是想到她上辈子顶替自己嫁给她的未婚夫,她心里就觉得膈应,再看到她那张肥腻的脸,就让人倒尽胃口,谁娶了她还不倒了八辈子霉。
知道她妈肯定又给她塞好东西了,不然她能在她家吃得这么胖。
她心里憎恶她们母女,于胧连姓都不肯改,凭什么占着她张家的房,吃着她张家的饭。
江静并不是她亲妈,而是她爸二婚老婆,江静到她家的时候带了于胧这个拖油瓶过来的。
江静对她不算坏,但肯定是比不上自己亲生的亲近,这是人之常情,不过她天生自带厌恶滤镜,无论江静做什么,她都觉得厌烦。
前世,她之所以逃婚,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她以为婚事是江静替她说,她先入为主觉得江静肯定不想她嫁得好,所以给她说了那样一门亲事。
重活一世,知道自己想错了的张秀儿也不会对江静多感激,因为她知道这场婚事其实是她爸撮合的,和那女人没半点关系。
她就知道她哪会这么好心,不然怎么会在她和人私奔后,又上赶着把于胧嫁给她未婚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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