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第十二章

    比赛几乎成了两人的赛场,秦筝是跟南息杠上了。偏偏南息动作极其灵活,再狠再偏的球都能接住。秦筝额头全是大汗,头发黏在额头上,双目瞪出,一脸凶相,再没有平时迷惑人的老实笑容。

    两相一对比,更多人把目光放在南息身上,眉目精致,冷艳卓绝,额前红丝带灼目耀眼,平添一股艳丽。

    南息觉得身上的伤无关痛痒,但她不知道的是,因着她皮肤白,微微撞击都留下印子,衣衫遮住的肩膀上青紫一片,看起来有些狰狞。虽然过几天就会好。

    玉离瑾看着那人,墨玉般的瞳孔晕染着深深的暗色。

    桃花眼,多情相。

    那人活在阳光下,明眸皓齿,光芒万丈。而他在宫里勾心斗角,玩弄人心。

    在今日之前,他母皇有意给他定亲的宋首辅之女宋锦绣,一边爱慕着他,一边流连花丛。女人没几个不好男色,何况那人长了那样的一张脸,他与她们,不过是相互利用。

    他今后必定声名狼藉,但有一个女人很多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此前他从没考虑过这样之事,心底隐隐有了一个想法……

    玉离瑾的心微微起波澜,再过不久,他的肚子就要遮不住了,只要她不要再像今早那样不知所谓的招惹他,他可以放她一马。

    ……

    比赛到了白热化阶段,因着是二胜的局面,压力没有那么大。在宋代,蹴鞠到后边发展成观赏性节目,柳渭雨与王书美两人甚至炫了一下技,两人配合默契,传球传的花样百出,将拐、蹑、搭、蹬、捻等一系列动作糅合得熟里生巧,引得旁人啧啧称道。一边吸引众人视线,一边拉秦筝仇恨。

    南息不会,但她毕竟学过武,举手投足间赏心悦目。鞠到了她脚下,就跟长了眼睛一样,听话的任由动作着,眼看要掉地上,南息脚步一晃,球又稳当当落在她脚背上。

    看得别人心惊胆战,又忍不住拍案叫绝。

    而事实……是真得差点要掉地上。

    但她冷艳淡定的一张脸,叫别人一点看不出来,还以为她玩花样。南息觉得她要是犯这种低级错误,估计会被口水唾沫淹死。她以前也打过篮球,要她控制着不用手还真是不易,但到了这里,不知什么缘故,她总能接的稳稳的,跟演电视剧似的。

    这可真是烫手山芋啊,南息也不想耽搁,打算直接踢过去。

    用膝盖颠了颠几下,球高高弹起,落在半空中,南息脚尖轻踮,膝盖微弯,蓄势待发,眼看要射球门,身后一声“哎哟!”传来,南息一惊,只觉得后背一重,控制不住地往前倾,蓄力的右脚下意识地往球踢,脚上力气没个把门,导致单脚无法支撑身后的重量,身体顿失平衡,往下栽去。

    刘秀英也栽倒压在她身上。

    南息:……就怕猪队友!

    她一直对这些人不设防,纵使刘秀英一直见不得她好,她也没有放在心上。

    一是穿书匪夷所思,跟做梦似的,谁会在意一个梦。二是看在刘家的情份上,对于刘秀英的排挤和小心思,她毕竟是活过一辈子的人,多一些包容。她虽面冷,但不是事事不关心,刘秀英这一次,着实惹恼了她!

    场上的目光集中在南息身上,甚至有人蠢蠢欲动想要跑过来扶她。一时倒是无人关心那球的情况。

    南息栽倒的时候两手撑住地面,此时微一翻身,刘秀英就翻倒在地面上,南息就站了起来,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刘秀英讪讪地赶紧站了起来,立马解释,“南汐妹子啊,我不是故意的,刚刚我不小心绊倒贺学子的脚了……”

    刘秀英越说越小声,在那冷冽清澈的眼睛里,好像她的小心思无所遁形。转念一想,那怎么可能,再说反正二比一,输了也没关系,她只是想让她丢一下脸,不能让她一个人出风头,否则她干嘛趟这趟浑水,只要她咬紧了不小心,别人能奈她如何。

    贺钰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确实是因为她绊倒了人,虽然她自己也一头雾水。

    突然,柳渭雨突然喊了一声,“赢了!”

    那失控的一球径直穿过风流眼,来到秦筝面前,谁也不知她发什么羊癫疯,竟然用手去接球,那球现在还在她手上拿着。

    看得众人目瞪口呆。

    蹴鞠是以脚、膝、肩、头等部位控球技能的比赛,如今倒是还没有发展到用手发球和接球的地步,在约定俗成的惯例下,因此判定蓝队输。

    呃……赢了?

    在最精彩的时候戛然而止,让人既觉得不够爽快又回味无穷。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结束,但也挡不住大家的好心情就是了。

    场内众人欢欣鼓舞,唯独蓝队这边,安静如鸡。

    李二妮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地问一句,“筝姐,怎么了?”生怕触她眉头。

    女人爱面子,如今在男人面前丢那么大的脸……

    秦筝没应声,扔掉手里的鞠球,看着发麻通红的手掌,手掌有一瞬间的无知觉。若有所思,倒是小看那丫头了,别人都说她的劲儿可大,瞧瞧,这是怎么回事?

    在现代的时候,南息从小练武,力气要比一般人大很多,不然宿舍出门就不会叫她拎包了。她知道身体素质越来越和前世接近。因着平时用力的地方不是很多,她到现在也没发现,穿书到这个世界,她的力气更大了。

    天生神力,不外乎如此。

    即便是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但南息感觉的到,或许是穿越大神的厚爱,给她的武力值的加成。

    柳渭雨一手叉腰,一手指着秦筝道不客气道,“秦少东家,麻烦以后离我弟远点。”

    秦筝把目光从手掌移开,看向对面,笑眯眯道,“柳大小姐,是你说不做赌注的。再说,我们以后是同窗了,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恐怕不能呢。”

    柳渭雨一时被激的说不出话来,“你!”

    秦筝敛了笑,最后看了一眼,“走!”

    南息冷着一张脸,脸上丝毫没有身为扛把子赢得比赛的兴奋之情。绿豆水喝也没喝,还是柳邑尘心细,发觉她的手擦伤了。众人这才赶紧关心她。南息皮肤白嫩,稍微大力点都能留下红痕,更别说刘秀英全身压在她身上的重量。

    几人多多少少受了伤,有人去妙春堂请了大夫,定睛一看,那人头戴帷帽,身背药箱,不正是冷烨吗。

    像这种外出就诊的幸苦活,堂里其他人不愿意干,就推给他,冷烨也习惯了,把药箱放在桌子上,问道,“谁受伤了?

    柳渭雨一看是个男子,涨红着脸死活不肯露肩膀给他看,不说大庭广众之下那么多人看着,这大夫还是男的,多难为情!

    冷烨抿抿唇,早在干这行,他就因男子身份受到很多限制,堂里的女大夫纵使医术平平,找她问诊的人仍然络绎不绝,他辛辛苦苦上门看诊反倒时常遭到质疑,这样一想,按着药箱的手不动。

    气氛一时僵住。

    到底是男主,要给个面子。

    南息无奈,伸出双手,“那就麻烦冷神医帮我看下吧。”

    众人这才看得清清楚楚,手掌上的伤口里还有细小的石子,这会儿时间里,血糊了半个手掌,看着有些触目惊心。

    没想到这么严重啊?刘秀英有些慌乱,趁人不注意,跑了。

    冷烨这才打开医箱,拿出外伤药和纱布,帮她处理伤口,他一眼就认出她来,然而心底想的是她又叫他神医了,上次也是。

    这样想着,便问了出来,“那日,为何唤我神医?”

    垂落的纱幔遮住了冷俊的容颜,鼻子挺翘,棱角分明。原书中描写,冷烨长得比较俊,与女尊国的审美相反,虽不大受待见,然而女主宋潇潇一见到,惊为天人,顿时爆了句粗口,我艹,这不是医学男神我男神吗!从此开始穷追猛打你追我赶的道路。

    南息的掌心微微刺痛,此时心不在焉,随口答道,“冷神医治病救人,医术高超,那日将我阿爹从死亡线上拉回来,还当不起我的一句神医吗?”

    不管对不对,先夸就对了。

    然而眉目一转,看到场外边的矮墙处站了个眼熟的人,顿时激动的站了起来,将凳子撞翻在地,顾不得扶起来就往那边跑。

    冷烨一愣,举着纱布的手呆在空中,他本来脾气又冷又硬,此刻心底更加恼火,收起纱布,提起药箱背在肩上,不理会其他人,冷着脸就回去了。

    庄子一侧的矮墙处,站着两个人,南息眼尖地瞟见了正是上午见到的孱弱公子,心下一顿,觉得自己竟是着了魔,脚步中甚者还带着不自知的微微雀跃之色。

    他过来看比赛?刚刚她表现得怎样?会不会很丢脸……

    南息自己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径直跑到那公子面前喘匀了一口气,胸前心跳如鼓,竟然有些结巴道,“你,你怎么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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