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 22 章

    秋陆是被一阵豆腐汤的香味熏醒的, 眼睛没睁开, 鼻子先动了。

    很快, 温热的碗壁贴上了他的脸颊,头顶传来一声笑:“醒了吗?”

    秋陆慢慢的睁开眼睛, 方霍放大的漂亮脸蛋出现在他眼前。

    两人四目相对, 秋陆意识才开始渐渐回笼,首先想到的是——完了, 又喝醉了!昨天跟敖志明他们闹过了头,他没又说什么瞎话吧?

    他睁大眼睛去瞅方霍, 方霍却扭开了头, 不过就这几秒钟,也让他看清楚了方霍眼底的红血丝, 看起来好像没睡好。

    “小霍, 你昨晚几点回来的?”他隐约记得自己回来的时候宿舍里面没人。

    “十二点。”方霍往卫生间走去,“我洗个澡, 陆哥, 你记得喝汤。”

    十五分钟后, 方霍洗完澡出来, 就看见秋陆坐在椅子上, 面前是个空碗, 正翘着二郎腿对着自己的脚腕发呆。

    见他出来了,秋陆将脚抬起来,指着那玉,疑惑道:“这是怎么回事?”

    方霍顿了一下, 言简意赅的道:“昨晚——你喝醉了。”

    就这么一句,就成功让秋陆脑补了很多。

    反正秋陆断片之后一般什么都想不起来,全靠身边的人事后描述,秋陆对方霍很信任,既然他都这么说了,那么就应该是他自己弄的——但秋陆摆弄着那东西左看右看都想不明白,自己这是为什么?!

    难道是见到项平安之后,自己终于发疯了?!

    而且还弄了个死结?!

    这特么是拿打火机烧出来的吧!他也是牛逼啊,晕晕乎乎的,居然还拿的稳,居然一点都没把自己给烫到!

    秋陆掰着自己的脚腕,眼里一片怀疑,他特别想穿越回去采访一下自己当时的心路历程。

    过了一会儿,秋陆又问:“我还干了什么吗?”

    他昨晚这么疯,没干出别的什么更离谱的事情吧?

    方霍眨眨眼睛,慢慢的道:“你还跟我说,我老婆跟野男人跑了。”

    秋陆:“……”

    “陆哥,”他俯下.身来,双手撑在他床边,问:“你解释一下,那是什么意思?”

    两人脸离的很近,秋陆终于把他眼睛里面的红血丝看清楚了,眼球上浅淡的红色,是真的很疲惫的样子。

    秋陆顿时就觉得很羞愧。

    方霍本来学习就够累了,自己却总是这样一下昏过去、那样一下醉死的,让他一大早起来就给自己做醒酒汤,看把孩子折腾的。

    他伸手摸了摸方霍眼皮,道:“你没睡好啊?”

    方霍含笑看他一眼:“转移话题?”

    “没有,”秋陆磕磕绊绊的道,自然不会跟他说这个中缘由,“我喝醉了嘛,瞎说的。”

    方霍眉毛浅浅攒着,看着像对他的回答仍然不太满意似的,秋陆心里一蹦。

    靠,这是记起仇来了啊。

    也是,男人年纪再小毕竟也是男人,对于被人说“老婆跟人跑了”就跟被带了绿帽子意思差不多,自尊心肯定受不了。

    再说了,方霍也不小了。

    秋陆扫了一眼他撑在自己身边那条胳膊上明显的肌肉线条,不是很走心的拍了他一波马屁:“我们小霍这么帅,学习又好,样样都好!怎么可能会这样呢,对不对?我乱说的嘛。”

    说完都被自己尬的牙酸。

    方霍倒是笑了,点点头,道:“嗯,我要是有老婆,可不能让他跑了。”

    秋陆点头如捣蒜,接着举起一只手发誓:“我保证,我以后都不喝酒了!”

    方霍:“这话你起码说过二十遍了吧?”

    秋陆急忙道:“我这次是说真的!”

    方霍装作信了的样子,没再多说什么,起身背包准备出门了。

    秋陆也跟着站了起来,盯着自己的脚,在屋里走了几圈。

    那玉其实不大,十分精巧细致的一个,是被红线从左到右横着穿过的,虽然缠在脚踝上,但也并不影响走路。

    而且缠的人手法不错,绕在他脚腕上,不松不紧,使得刚好不会下坠,也不会勒到皮肉里。

    秋陆在心中啧啧感叹了几句醉酒后的自己虽然疯但疯的也算有章法,单脚跳了一下,抬眼一看方霍正要出门,忙道:“等等,我送你?”

    方霍脚步一顿,脸上的表情淡了些,破天荒的拒绝了:“不用了。”

    “啊?”

    他走到门口,又补了一句:“我今天晚上有点事情,陆哥你也不用来接我。”

    “……”秋陆愣愣道,“哦。”

    他目送着方霍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然后在原地发呆了很久。

    往常就连撒娇的手段都能用上,就是非要他送他出去的人,今天竟然说不用?还推说晚上有事,他能有什么事?

    秋陆默默的想,难道还在生气?

    是因为昨晚他说胡话,还是因为他又喝酒,或者说,还在生他没一口答应跟他一起去B市的事?

    这不是还得考虑考虑嘛,哪能说走就走的。

    方霍真是越来越小心眼了,秋陆想。

    -

    十方那边的人事办事效率很高,没几天就公布了面试结果,做了海报,贴在一个放在一楼大厅的移动的布告栏里。

    秋陆去看的时候,正好看到上次面试遇到的那个壮汉,一见他就很兴奋的拍着他肩说,以后咱们就是同事了!

    秋陆省去了挤进去看名单的事,说了句谢谢,又听他絮絮叨叨的在自己耳边继续八卦:“我早听人说这家公司背景很深,后面是某个大家族,是这次来C市,也只是十方带着钱过来打前锋,真正想要的还是这一带的沿海运输线。”

    壮汉顿了顿,又看秋陆好像对这些不太感兴趣的样子,换了个话题:“办公室在八楼,我们一起上去看看?”

    秋陆的工作内容很单一,就是作为修理团队的一员随时待命,为十方遍布在各地的工厂机器提供维护和修理。

    这事情说难也不难,唯一的缺点就是上下班时间不定,不管风吹日晒,一天有一半时间都是呆在外面的,因此办公室这种地方也只不过成了个放水杯和偶尔午休的所在。

    秋陆跟领班的在外跑了三天,终于碰到没什么活干的一天,百无聊赖的呆在办公室看杂志,一边听同屋的几个大姐聊天讨论是翻盖手机好还是滑盖的好。

    过了一会儿,他出去接水,一抬头就遇到了上次面试他的那个考官。

    他正想着该叫这个人什么,那人就先开口了,笑着道:“唷,是翡翠小哥啊。”

    被这样叫,搞得仿佛他是个隐藏富二代,秋陆尴尬的笑了笑,道:“领导好。”

    “叫我陈总就可以了,”男人摆摆手,又扫了一圈他脖子,“今天没戴?”

    秋陆下意识的把脚脖子往后缩了缩,不过他穿的是长裤,外人根本看不出来,他回答道:“没有。”

    陈总笑了:“知道东西贵了,带出来怕被抢?”

    秋陆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干笑了两声,陈总也没再说什么,拍拍他肩膀走了。

    回到座位上之后,又想起刚刚大姐们讨论手机的事情,他掂量了一下自己的工资,觉得也可以考虑买一个,重温一下信息时代的便捷。

    也顺便给方霍买一个,那样,以后他再接方霍,或者方霍来接他的时候,就不用提前等那么长时间了。

    不过他又想,但是一出门就看见他等在那里的样子,感觉也还不错,不知道方霍是不是也这样想。

    -

    彭泽从没见过像方霍这么难对付的小孩子。

    他又抬头打量了一眼眼前脊背挺的笔直的少年,又觉得不应该叫他小孩子了。

    方霍还没满十八岁,生的肩宽腿长,下半张脸的线条很锋利,隐约有方正信的影子,但眉眼却跟方家人惯常的单眼皮高眉骨完全不同。

    他眼睛形状很漂亮,眼皮也双的很明显,睫毛更是长的过分,眼睛垂下来后,如果只看静态,会觉得他只是一个温和无害的男孩子。但一旦动起来,就平白多了一丝锐意,整个人像打磨好的利器,亟待出鞘。

    彭泽猜想他外貌中无害的这一部分来自他母亲的基因,不由得心生一丝鄙夷,只是面上依然看不出来,和颜悦色的道:“坐吧。”

    方霍把包放到一边,淡定的在一旁坐了。

    彭泽扫了一眼他那个市价最多不超过五十块的包,心想,不知道他那个妈知道他儿子现在过的是这样的生活,会怎么想。

    方正信的情妇温雨琴,在两个月前,连平日里打牌玩的筹码都是这个包的价格的几十倍。

    说起来,要不是因为他那个上不得台面的妈,方正林也不会想到派他找到C市来。

    两个月前的一个深夜,载着方正信和他正经儿子的车开上一座大桥,因不明原因导致的追尾而双双遇难,一个当场死亡,另一个躺在重症监护室用价格高昂的仪器和药品吊着,咽气也只是时间问题。

    为了避免引起方氏股价波动,这一重大新闻至今没有见报,更别提消息传到C市这种偏僻的小城市里来。

    原本董事会的大部分人也被蒙在鼓里,温雨琴却不知道从哪听到了消息,又或者只是因为方正信死了,她的卡上再没了稳定的经济来源,无法再继续维持阔太太的生活,一下子乱了神,记起自己还有个儿子能当筹码,着急忙慌的跑去找人,当场就被方正林扣下来了。

    能说的都被逼着说了,却没什么有用的,翻来覆去的只是提“那是他亲儿子”和“留给了他东西,成年后就能拿到”。

    方正林让自己的属下彭泽去C市找那个私生子,临走前,话还是交代的很好听的,“大哥唯一的骨血,流落在外像什么样子。”

    原本彭泽觉得这事很简单就能完成,C市那地方他知道,来了也果真跟想象中一样,破旧的城市环境、落后的经济和教育条件,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会拒绝回到S市。

    可方霍偏偏真的就好像不太正常,不仅不愿意不说,拒绝的理由也很令人匪夷所思,他说什么来着?哦,“我还要高考。”

    彭泽当时就笑了,看着少年面无表情又一本正经的脸,想,鸡生的儿子,脑子还真跟正常人不一样。

    原定三天干完的事情,他在C市跟方霍耗了快半个月,不过好在十方刚在C市落了地,他就当顺道考察一下附属公司的运营情况了,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跟这位私生的小少爷打太极。

    彭泽觉得方霍这人也挺有意思,若是头一天跟他说好让他第二天去什么什么地方,方霍必然假装不记得,但如果彭泽亲自去他学校门口堵他,他也看不出什么抗拒,很自然的就跟着走了。

    厚重的实木门在两人身后关上,整个室内一片昏暗,有人按亮了灯,紧接着便退到一边站着去了。

    彭泽抬头看他一眼,端起面前的咖啡喝了一口,道,“方少爷,我是你二叔的下属,也就是整个方家的下人。您是少爷,不用这么拘束。”

    其实方霍面上根本看不出拘束,只是没什么表情的静静坐着,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

    这是他对不熟悉的人惯常用的态度,彭泽对他认识不深,自然不了解这一点。

    方霍闻言笑了笑,道:“还好。”他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四周。

    从刚刚进来时,他就觉得奇怪了,这地方说是普通娱乐场所,但又分明处处透着不正经。

    “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彭泽看了他一眼,不等他答,又自顾自的说,“这是‘乐巢’,我们在地下一层。”

    说起乐巢,彭泽颇有些眉飞色舞,“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好,就是这样的生意总是更方便做一些,不怕查。虽然市场小了点,但只要是人,就有寻欢作乐的需求。”

    彭泽是方正林的心腹手下,方正信还在时,他受尽打压,过得很憋屈,如今鸡犬升天,整个人都得意洋洋,自觉已是个人物。因此,虽然他长相还算的上周正,但那配着那浑身的气质,怎么看怎么油腻。

    方霍没说话,过了一会儿,门拉开了,进来一个穿了西装的中年男人,谄媚的对着彭泽笑:“彭总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我好让小陶准备着啊。”

    他眼睛转了一圈,瞧见方霍,又道:“这是?彭总口味变了?”

    彭泽道:“话不能乱说啊,这是我家少爷。”

    男人脸上表情一变,连忙道:“是是是,我说错了,少爷不要怪我,都是我眼瞎。”他这样说着,眼睛却没看方霍,让身后一个少年出来。

    那少年看起来年纪很小,皮肤白皙,身量纤细,彭泽一见他,眼睛一亮,跟招狗儿似的朝他拍拍手,“小陶,过来。”

    被叫做小陶的少年笑着走过去坐在彭泽怀里了,不知道被摸到了哪,一会儿娇声笑着,一会儿又发出受不了似的轻喘,在昏暗的灯光下淫.糜无比。

    方霍额角一跳,似是没想到彭泽居然这么大胆,当着他的面就敢做这样的事,他冷冷的看了彭泽一眼,转开了视线。

    彭泽却像是根本没注意到方霍的视线,兀自和小陶玩的开心。

    事毕,他拉开小陶领口,往里面塞了几张钞票,又搂着他腰将他拉下来,嘴唇贴着耳朵轻声道:“晚上来找我。”

    说完,拍拍小陶屁股,让他先出去。少年经过方霍身边,还拿那双细长勾人的眼睛好奇的看了他一路,临出门前,还挑逗的用修长的手在他裸露的小臂上摸了一把。

    方霍几乎是瞬间就将胳膊抽回来了,语气里面带着很明显的寒气,问彭泽:“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彭泽接过手下递过来的纸巾擦手,笑着说,“我喜欢男人,尤其是好看的小男孩,这不是秘密。在C市待这么久,当然需要个暖床的小东西。”

    他像是回想起什么,摇了摇头,“三张就打发了,还乐的跟什么似的,要是换做在S市,能翻个十倍还不止。”

    “所以,你发现没有,在C市,就连当□□,价码也比别的地方要低一些。”彭泽看着方霍明显变得难看了一点的脸色,继续道,“小少爷,你真的乐意一直待在这样的地方吗?”

    方霍蹙着眉听了半晌,在心里将彭泽是个什么货色掂量清楚了,再开口时语气已很平静,他说:“这个问题我之前已经回答过了,我要继续念书,然后高考。”

    考完试之后,他还要带着秋陆一起去B市,而不是去S市,这些,他不会跟彭泽说。

    彭泽眼里闪过一丝不满,似是觉得这人冥顽不灵、听不懂人话,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道:“想要高考,这个能有什么问题?你现在才高二,将学籍转回S市也一样能考,再说了,C市的师资什么样,S市的又怎么样,这个不用我多说,你自己心里有数。”

    “小少爷,我也来了C市这么多天了,不妨给你透个底,”彭泽抬了抬眸子,漫不经心的道,“你爸死了,集团就是你二叔做主,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恐怕不太清楚,不是能由着小辈胡闹的性子,但偏偏对你很上心,你这次跟我回去后,你爸的股份和产业都是你的,以后的日子不愁不舒服,何必留在这个地方受罪呢?”

    他顿了顿,做出一副很唏嘘的样子,说:“听说,你在你们那个道馆,还睡的是双人间?长身体的男孩子,这样得有多憋屈啊。”

    彭泽在憋屈二字上加重了音,一副真的亲眼看到了方霍过的有多惨的样子。

    而方霍却像是被他的话逗笑了,露出一个今晚最真心实意的笑容,道:“憋屈不憋屈,这就不用你操心了。”

    紧接着又收敛了笑容,“说了这么多天的废话,总算听到一句有用的。”

    “什么意思?”

    “这样吧,”方霍站起身,理了理书包带子,仿佛终于待不下去了,慢吞吞的道,“你们想要的东西,我会给的,等我到了十八岁,该签什么字按什么手印,你们拿过来就是了,我人就在这,跑不了。”

    彭泽脸色沉了下来。

    方霍说完,没再理他,径直朝门的方向走去。

    戴着墨镜的黑衣大汉守在门口,没给他开门。方霍停下脚步,跟大汉对视了几秒。

    大汉将目光移向他身后的彭泽,见彭泽虽脸色阴沉,但没出言阻止,便低下头,帮方霍把门拉开了。

    方霍头也不回的走了,包厢内重归于一片寂静,只余一丝光影照在彭泽脸色,衬的他脸色越发青黑。

    几个保镖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生怕彭泽拿他们撒气。

    而彭泽却是没这个功夫,他在认真的思考问题。

    事实上,方霍刚刚提出的这种建议,方正林也并不是没有想过——把他就扔在C市,等时间一到直接拿文件过来让他签字,左右一排黑衣人站着,方霍不可能不签,但那毕竟是下策。

    谁也不想接个倒霉孩子回去搁自己眼前放着,巴不得他滚的越远越好。

    现在方正信虽死,但集团内部仍残留有他的势力,董事会风向也不算太明显,若是方霍连人都不出现,本属于方正信的东西就直接到了方正林手里,于情于理,都不太能交代的过去——尽管现在大家都心知肚明,失踪已久的方正信是因为什么人、到了哪里。

    只有将他唯一的私生子带回去,扮演上一段时间的叔侄情深,等到了时机,一切便都能顺理成章。

    原本这个计划里,他们并没有考虑方霍的意愿。

    在方正林看来,方正信正房太太生的儿子、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的方裕,遇到了事也不过是那么个熊样,现在更是瘫在高级病房里跟个废物一样的等死,那么由一个虽然美丽却没什么脑子的情妇所生的方霍,还被扔到C市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放养了多年,想必也聪明不到哪里去。

    可是,几番谈话下来,彭泽却发现,这个方霍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回事。

    胆量有,也聪明,只是摸不准他到底想要什么,因此很难控制。

    这是他们对方霍的设想中,最不愿意看到的哪一种。

    彭泽盯着门的方向好一会儿,摸出手机拨出了一个电话。

    方霍背着书包出了包厢,没走出几步,便到了门口。

    他像是终于呼吸到新鲜空气似的,长长的出了一口气,连带着肩膀也松懈了些。

    他沿着街道快步走着,不多时就到了公交站,上车下车,二十分钟后,他回到了道馆附近,只是没急着进去,先到对面的街后找到一个凹槽形水龙头,拧开旋钮,将方才被触碰过的那条胳膊放到水流下面,细细冲洗。

    夏季炎热,连带着水温也并不凉快,他冲了一会儿,还是觉得黏腻,顺手拿起边上放着的一块肥皂,打了点泡沫。

    这里是这一带有名的小吃一条街,有包括赵姐麻辣烫、大嘴烤鱼在内的各色小吃店,一到傍晚更是热闹,喧闹的人声和食物的香气一起组成了充满生机的布景。

    由于客人众多,店堂却大多狭小,这一条街后建了公共水槽用于洗碗,偶尔也有食客到这里来洗手。

    方霍刚洗完,一抬头,看到一个人拐进来,两人四目相对,都稍微愣了一下。

    “小霍啊,你也来吃饭?”

    “六子。”

    来人是小六子,他看起来像是喝了点酒,脸上有点晕红,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站在他身边,也拧开水龙头,偏头问:“吃的什么?我咋没看到你,陆哥呢?”

    他以为方霍也在这边吃饭,又想着方霍既然在,那么秋陆必定也在,一会要不要拼个桌一起吃。

    方霍一顿,没什么表情的道:“我在别的地方吃过了,刚回来。”

    小六子扫了一眼他沾着水的手,廉价的皂角香味从他小臂上传来,不由得乐了:“哪里吃的,连个洗手的地方也没有,专程跑到这里来洗?”

    方霍道:“那地方有点脏,不想进去洗手。”

    小六子点点头,表示理解,“也是,咱们C市这市容市貌还是有待提升,有些店里面脏兮兮的,做菜都放的地沟油!我们这这一块儿挺难得的,民风淳朴,好吃不贵。”

    方霍点点头。

    小六子笑嘻嘻的,又问:“不过你家陆哥不是不许你随便在外面吃小摊?偷偷去的哪里?”

    方霍刚来那两年,还是个少爷胃,很娇嫩,不仅比现在更吃不了辣,并且稍微粗糙一点儿的东西吃了都要难受半天,而道馆里的孩子们多是土生土长的C市人,什么都能吃得下,口味也和方霍大相径庭。

    有一次敖志明带他们去挺远的一家店,说是味道贼他妈带劲,一群人浩浩荡荡的去了,吃到大半夜,回来的路上方霍就扶着树吐了,一张小脸煞白,十分凄惨。

    秋陆当时就慌了,摸着他背一边帮他顺气一边吼道:“你们他妈给他吃了什么?”

    那样子就仿佛有人给方霍下了毒似的。敖志明都给看傻了。

    那时候秋陆是真的把方霍当什么都不懂的奶娃娃照顾,管吃管喝管睡觉,还定下规矩,禁止他再“随意跟别人去乱七八糟的店里吃饭”,事实上,这条规定近似于没有,因为对方霍来说,根本不存在那样的“别人”,他永远只跟在秋陆后面。

    没几年方霍便成长飞速,不会再出现小时候因弱不禁风而导致的各种的事故,但以前的一些趣事还是被记到现在,时不时就被拿出来戏说一番。

    说到了秋陆,方霍脸上终于露出一个笑容,甚至觉得胃里也不再那么空,他道:“回去了当然会跟陆哥汇报的。”

    他笑容出现没几秒就淡下去了,但整张脸仍然显得比刚才生动许多,小六子呆了一下,道:“那你要不再来吃点?我在新开的那家吃烧烤呢。”

    “不了,”方霍摇摇头,跟小六子告别,“我先回去了,你慢吃。”

    小六子说了句好,就看着他背影远去了,不由得有些感慨。

    他比方霍大了没两岁,两人虽不见得有多亲密,但也算得上是一同长大,到了都长成青年的年纪,身边有的人从活泼变得沉稳,有的人干脆被生活磨去棱角、成了圆滑世故的成年人,小六子却发现方霍一直没怎么变。

    并不是说外貌,而是指那种带着点儿天真的疏离感,小六子不知道怎么形容,就好像……就好像他生来就和别人不同似的,旁人或喜或怒,或闹或嗔,都与他不相干,他就像个安静的发光体,因为太引人注目,所有人都忍不住驻足去看,却又不敢打扰。

    除了秋陆。

    在面对秋陆时,方霍才真的像个鲜活的人,才更接近一个十八岁少年该有的样子,会撒娇,也会小小的发脾气,让人觉得没那么不真实。

    而秋陆呢,秋陆一直都是那样大大咧咧的,和谁都称兄道弟,走到哪里都能呼朋引伴,看似没心没肺,但真正挂在嘴边的也就方霍一个人,成天“我家方霍长,我家方霍短”,乍看像是养了个令他骄傲的孩子,却又跟养孩子有很大的不同。

    小六子出神的想,也许浩子说的很对,这两个人关系这样好,是意料之中的。

    -

    秋陆下班之后,去了中心街区的一家手机店逛逛。

    再过几个月就是方霍十八岁生日,他打算就给他送这个。

    很早以前他们羡慕原朔的大砖块,后来虽然有了自己的收入,但身边人都没有,自己买了也没什么意思,纯粹自嗨,所以便也没几个人买。

    一推开玻璃门,一个穿着清凉的店员迎上来,向他介绍:“这边都是A牌刚出的新款,C市只有我们家有卖,十方集团独家代理,先生可以看看噢。”

    秋陆指指一个粉红色的,问:“这个拿出来我看一下可以吗。”

    “可以的。”店员看他年纪不大,长相清秀,又对着粉红色手机爱不释手,便打趣道,“给女朋友买吗?我们这边还有这几款,更适合女孩子一些,您要不要看看?”

    秋陆一愣,道,“是给我弟弟买。”

    店员怔了怔,随即笑道:“那您和您弟弟关系一定很好,刚才看您脸上表情特别开心的样子。”

    秋陆摸了摸自己的脸,道:“有吗?”

    不过他刚刚确实是心情雀跃。

    好像从很早开始,他每次给方霍买东西的时候都很兴奋,个中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他真的很喜欢看方霍收到东西之后眼睛亮晶晶的样子,仿佛他秋陆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慷慨的人似的。

    店员问他弟弟是什么样,秋陆想了想,简单的描述了“很高、很帅、很乖、成绩也很好”,接着店员又带他看了另外几款,极力推荐一个造型简单又有些酷的款式,说这个您弟弟应该会更喜欢,年轻男孩子都喜欢这种的,卖的很好。

    秋陆把那一款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看了看,又放下了:“我觉得这个不太适合他。”这款的样子看起来冷冰冰的。

    而在他眼里,方霍是一个很爱笑的、很甜蜜的男孩儿,更适合粉红色。

    很久以前,他送给方霍一尊粉色的摆件时,他看起来就很喜欢。

    秋陆又机灵又嘴甜,占着长相讨喜的便宜,到了最后东西没买也没遭受白眼,倒是和店员妹子混熟了,一口一个小哥哥的叫的亲热。

    最后,秋陆对她说:“谢了啊美女。”

    店员妹子便摆摆手,脸颊上浮现一层薄红,有些扭捏的道:“别、别、别这么叫我。”

    作者有话要说:踩起发动机加加加速破镜

    v后恢复每天晚上九点更新~~更不了会在作话或者文案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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