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卷前页(二)

    鴸市,从古到今,在人类的认知里一直都是个极为神秘的地方,村落乡镇隐藏在九曲十八弯的山道中,以山为屏很少与外界联系,因此那里的住民很容易被外人想象为掌握着奇术妖法,甚至与妖魔通婚的异人。

    虽然事实并非如此,但确实有不少奇人异族混在鴸市的普通人类当中,安魂师就是其中的一支。

    所谓安魂,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就是安定平息那些因为执念怨气逗留世间的灵魂。安魂师自然不是什么魑魅魍魉,比起少数民族,更像一种有古老传承的职业,他们身怀能通冥界的法术,有着一双可见灵体的眼睛,没有固定居所,通常都是独来独往,但又互相联系。

    见过安魂师的老人,或者听过其传言的,只知道那是一个所有人肤色偏深,续着乌黑长发,有着琥珀色瞳孔,可以助人趋吉避凶,关于死者世界有求必应的神秘民族。存在时间不可考,但也并非全无痕迹,最后一次有关安魂师的记录被发现在距今两百多年前的州县志里,其中说到:“山之南有异族,曰‘安魂’。家有故人惊扰,或死魂不可入土为安,取冥花三支引燃,异族携匣至,天明可归,故人离去。”这便是人类对这神秘民族的全部认知。

    在古籍记载中,历史上出现过很多类似安魂师的族群,目前为止,大部分已经绝迹,唯独这一支,至今还留存于世,而且鴸市很多村落还在委托他们安息灵魂,现在,这个神秘民族中的一员正为了追查某桩事件,朝舞市赶来。

    前往舞市的火车上,整个车厢坐的满满当当,但谁都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人们生怕吵醒坐在第一排靠窗位置,撑着下巴午睡的女人。在座的无论男女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子,细长的手指搭在一个黑色的四方形盒子上,跟首饰盒差不多大小,上面有精巧的暗纹,麦色皮肤在清晨的第一抹阳光下快要融化成一杯加了乳糖和牛奶的热可可,纤长的睫毛被镀上一层淡淡的金色,随着呼吸轻轻抖动像精灵扇动的翅膀,落在上面的光尘随时可能掉落,挺翘的鼻尖和薄红的嘴唇勾勒出比例完美的侧颜,柔顺丝滑的黑发垂在肩上,连藏在黑发下若隐若现的耳垂都让人浮想联翩。

    她在睡觉,只是普通的睡觉,靠着的窗户和座椅没有任何特殊,但就是让旁人觉得这些平淡无奇的东西在午睡女人的衬托下变成一副世界名画,赏画的人连呼吸过重都怕惊扰这绝世美景,所以谁都不敢发出任何响动。

    火车到站了,乙骨半眯着眼睛打了个呵欠,他睁开眼看看窗外,光影同琥珀色的瞳孔交叠,看的周围人又一次惊叹。现在时间尚早,他抱着随身的黑匣子准备下车。座位前面,一个看他看呆了的男人挡住了乙骨的去路,他眨眨眼睛,那男人赶紧垂着头不敢直视他,闪身让开去路,耳尖红透。

    乙骨穿着一条灰绿色的裙子,裙摆堪堪遮过大腿,早春的天气还没有热到可以只穿一件单衣,但他裙子外边只套了一件单薄的灰色长外套,两条笔直修长形状完美的腿露在外面,在场的男人谁都没觉得冷,胸口只是热血翻涌,只差七窍喷血了。

    “谢谢。”乙骨冲那让开的男人轻轻一笑,他的声音有些低沉,但被美貌浸润,对方完全没感觉有什么违和。那男人听了这两字儿脸更红,像炭火烧过的西红柿,整个人都熟透了,挠挠后脑勺杵在原地,回味着那个笑容自个儿傻笑,乙骨抱着盒子转身下车,假装没注意到背后人向自己投来的各色目光。

    他一向十分清楚自己对普通人类的吸引力,并擅长以此为武器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只要能让事情变得顺利,他并不会吝啬自己的美貌,哪怕在这些普通人眼中,乙骨是个漂亮女人。

    乙骨当然知道自己什么性别,他是非常健全的男性安魂师,主要工作就是送那些迷途的灵魂去到他们该去的地方,穿女装只是他的个人爱好,与工作方式和能力没有任何关系,倒不如说他是目前现存于世上为数不多的安魂师中最出色的一位。

    传说中,安魂师的祖先是冥王未曾成为冥界主宰之时与人类诞下的女儿。违背天道轮回生下来的孩子有着琥珀色的眼睛和黑亮的头发,并且继承了冥王的能力可通冥界安抚灵魂,那位祖先跟着母亲在人间生活,却因为异样的瞳色遭人排挤打骂,最终只得躲进鴸市神秘的山中,偷偷开枝散叶,并留下燃起冥花便能前来安抚灵魂的传闻。

    虽然传说并没有事实依据,但这个民族确实有着通晓冥界平息怨灵的能力,他们散落在鴸市各处,帮助那些饱受痛苦折磨的人,却不记任何报酬,月亮出来的时候带着黑盒子出现,太阳升起之前一定会离开,没人知道他们靠什么生活,但安魂师一族确实没有在长久时光中被消灭,而是一直同遗忘之地一样作为都市传说存在着。

    现在的城市中,已经很少有人会求助于他们了,科学在进步,曾经无法解释的东西基本都有了出口,只有少部分人对那些神秘的存在抱有兴趣,所以知道安魂师的人越来越少,安魂师一族很多也融入社会之中,不再接受请求,逐渐退出大众视线。

    乙骨是安魂师中血统最纯正,也是能力最强的人,他的家就在鴸市山里,有户口有身份证,和普通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一样念过书,还修到了金融学学位,除了这安魂师的能力,其他没什么特别,哦,对,有一处特别,那就是长得特别好看。他的父亲是大学老师,普通人类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母亲则同他一样,是安魂师,乙骨完全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和能力,还有极其纯正的血统,八九岁的年纪,已经在安魂师当中小有名气。

    他今年刚满二十,天才大学生已经从学校毕业拿到学位而且没靠着父亲的关系,他的妈妈是个付费安魂师,但女人自己更乐意将自己称为半仙或者神婆,她在鴸市如百眼巨人之眼的闭塞村落里名气很大,甚至在外地的富豪当中也有不错的名声。有钱人都乐意找这个神婆,钱哪儿有命重要,要是没钱当然也没关系,这位神婆会告诉他们有关安魂师的故事,不收任何报酬的安魂师只要收到冥花信号,就会出现帮助这些可怜人。

    冻龄神婆在鴸市根本不是什么秘密,他的父亲偶尔也会帮自己的夫人接一些工作,虽然没人真正见过女人的样貌,但很多人都知道,在鴸市最开放的地方,最豪华的别墅里住着一位通灵者,走到街上随便抓一个人来问,那人都能指出个大概方向。

    说到这儿,也许有人会质疑他的母亲,安魂师从来都不收取任何报酬,为什么她还以此谋生赚的盆满钵满?一句话,生活所迫,世界上为数不多的安魂师,很多都是穷死的,不进入社会,也不要钱,随着城市开发,连山茅野菜都挖不到来吃,高风亮节救不了□□凡胎的命,乙骨的妈妈是第一个醒来的人,借着出色的能力成为大富豪,之后女人暗中支持着那些流落在外的安魂师,时不时给他们打钱,还嘱咐他们一定不能收取任何费用,要将这传说流传下去,如果她死了,她的儿子会成为下一个她,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安魂师,他们的传说就不会结束。

    换个通俗点的说法,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资传承人。

    乙骨大学毕业之后,身上背着数不尽的财富走上了安魂师的道路,不过目前,还在待业状态,毕竟鴸市已经有了个名震四方的神婆,还有不少等待出工的师傅,需要解决的问题也简单,一时半会儿还不需要他的出现。

    出了火车站,乙骨把随身的匣子放进手提包里好让自己看起来不太奇怪,舞市的早春比鴸市干燥一些,他抿了抿嘴唇准备先去买瓶水,然后再找一家地产公司看房子。至于他为什么从遥远的鴸市跑到舞市来,原因就在舞市即将降下的黑雪之中。

    鴸市先落下了黑色的雪,他在山顶看到远处的风正把这场雪往舞市方向吹,鴸市很少下雪,更别说黑色的。女人拍了拍他的肩说,“想知道发生了什么就去看看吧,两年前没让你下山,你都憋了好大一顿火,这次再不让你去,恐怕要记恨我一辈子了。”于是乙骨连夜坐着火车,赶在雪落之前来到舞市。

    他拎着水走上舞市的街,在那之前,他从来没离开过鴸市,看着其他地方的清晨觉得一切都很新鲜,黑色的雪果然乘着风落下,他仰着头看飘忽而下的浊黑,回过头来,在人群中同一个陌生男人对上视线。

    那个男人长了张上品脸,五官端正讨喜,走在街上至少百分之八十的姑娘会回过头来看他,但打扮也太搞笑了些,湿漉漉还在滴水的裤腿高高卷起,脚下穿着一双蓝色的女士塑料拖鞋,活像个刚从地里插秧回来的农民,身上姜黄色的卫衣虽然洗的干干净净,但看上去已经穿了很多年,黄色洗到发白,连logo都掉了,下摆旧的卷起了毛边,头发不长不短,但也是很久没打理过了,用根捆钱的黄皮筋随便扎起个揪,他好像也能看见天上飘着的雪花,现在则是一脸痴呆样盯着自己看。

    乙骨在人群中隐去身形,戴上帽子转身钻进巷子里,想着刚刚那个男人,他忍不住捂着嘴笑起来,谁说舞市比他们鴸市条件好的,他看刚刚那个男人就不怎么样。

    迟渡坐在楼梯上打了个喷嚏,阿忠回头看了他一眼,男人摆摆手,从卫衣口袋里掏出半张揉的皱巴巴的纸巾揩了揩鼻涕,“没事儿,估计是昨晚大战水帘洞着凉了。咱们接着刚才的话题聊啊。”

    “汪。”阿忠点了点头,迟渡接着说,“你也能看到吧,刚刚这场雪,真的挺奇怪的,要说吧,从小到大奇怪的事情我也没少碰见了,但这黑色的雪还是第一次遇上,会不会是什么厉害的妖怪在天上动作啊,你也是妖怪,有没有这方面的门路?”

    “汪汪。”

    “你也不知道啊,我想也是,你就是晴姐走失的宠物狗嘛,野生派干的事情你怎么会知道。唉,那你会对一个陌生人忽然心跳加速吗,就是那种——”迟渡拧着眉头,手指好像也跟眉毛一起用力,拧得跟对鸡爪子似的,“那种无法控制内心冲动的感觉。”

    “汪汪。”

    “不是你说那种想要扑上去给人咬死的感觉,就是心痒痒,想摸摸她小手那种。”迟渡想起刚刚在街上看到的那个美女,脸都红透了,一心喜欢晴姐的忠犬哪里明白他想表达的意思,当下偏头看着他,狗狗眼眨巴眨巴,倒给迟渡看的不好意思起来,好像自己猥琐的思想都被阿忠纯真的眼神看透,只得住了嘴把那团纸搓得更圆然后塞回口袋里,忽然,他噌地站起来,阿忠让他吓了一跳,迟渡一脸绝望地垂下脑袋看着阿忠,把空荡荡的口袋翻出来,“钱又没了。果然该来的还是会来,只是早晚而已……”

    阿忠没有发表任何意见,拍了拍颓然坐下的男人,迟渡觉得天都塌了,昨天才挣到的两百块钱,都还没捂热,就失踪了,这倒霉催的穷鬼啥时候才能走啊,他都怕自己要是回家低头认错,会不会连家产都让这穷鬼一锅端了。当时那股委屈劲上来,眼泪都包不住了,靠在阿忠肩膀就要嚎啕大哭,阿忠伸手给难过到打嗝的男人顺着背,这时候晴姐正巧上楼。

    两人看到晴姐齐刷刷站起来,迟渡连眼泪都当场憋了回去,好像刚刚在干什么不得了的事情。阿忠站起来倒是情有可原,毕竟是暗恋女主人回来报恩的,那自己做贼心虚一样站的笔直是怎么一会事儿啊,迟渡偷摸看了一眼阿忠,这家伙尾巴都快摇成螺旋桨了,真是有出息……

    迟渡的笑容僵硬在李晴错愕的脸上,她一步一个台阶上了楼,刚在下边儿将两人的动作尽收眼底,老辣的女人马上明白了状况把迟渡拉到角落,三分语重,七分心长地对他说,“小迟啊,你要是因为打工太忙,找不到女朋友……或者找不到男朋友,可以跟姐说,姐认识很多不错的美女帅哥。阿忠跟了我那么多年,岁数大了点儿,不适合你这样的小鲜肉……唉,也不是阻止你们两个的意思,反正……就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呢,这还是大街上,稍微收敛一点。”

    什么登西啊?迟渡愣住了,自己不就和忠犬不知道多少公聊了聊关于和美女偶遇的事情,怎么,怎么都变成那种歪七扭八的关系了!刚想解释什么,手机在裤兜里狂震起来,这条裤子已经跟着他经历的风风雨雨,左边裤兜破了个洞,昨晚忙着看漏水忘了这茬事儿,又把手机往破洞里面放,这会儿一震手机直接滑下去,迟渡秉承一定要保护最后的财产两腿一夹反倒让这手机在要命的位置狂震起来,迟渡大腿根都震软了,直接一屁股坐到楼梯上,不坐下还好,一坐下裤子贴腿彻底把震动的手机按到靶心,迟渡身子都跟着抖起来颤颤巍巍从裤腰伸手进去掏,阿忠一把蒙住晴姐的眼睛把她往店里拖,女人边被拖走还边说着,“记得收敛一点儿哈——”

    这是哪儿,丽阳KTV正门口的楼梯上,面朝大街,下边儿来来往往都是人,其中已经有不少人注意到这个表情扭曲一手掏着□□的男人了,甚至有些姑娘拍照录视频准备报警,迟渡很想解释,但他根本腾不出嘴解释,偏偏打电话过来的人还一波接一波完全不死心,那手机要命的震动还往□□里大音量响着歌,迟渡咬牙切齿翻着白眼可算把手机掏了出来,差点聚集起来的围观群众这才散了。他脸都白了接起电话来马上开麦骂过去,“你要死啊,干嘛这时候打电话过来?!”

    对面的人一愣,也毫不客气地骂过去,“你才死了呢,我好心给你介绍工作你还咒我!”

    迟渡挪开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打电话来的是自己的发小赵有,家里做房地产生意,两家生意上有些来往,私下也是很好的朋友,儿子也一样年纪自然而然就玩在了一起,同时这家伙也是在迟渡“落难”之后,唯一愿意帮他的朋友,看在赵有如此情比金坚不欺落水狗的份上,迟渡当下火气灭了一半,手拢在话筒旁边,“老哥,我裤子口袋破洞了,刚你打电话,手机滑裆里震动呢——”

    “卧槽,那你岂不是爽翻天了?”赵有在电话那头狂笑不止,迟渡脸上青一阵白一阵,要不是看在发小的面子上,自己早都挂电话了,赵有笑够了,秒变正经,“和你说个好差事,就现在这会儿,咱们家店里来了个超级大美女,就我这种弯成蚊香的人看了都有可能变直那种,说是要看房子,张口就是最豪华的独栋别墅,别说哥们不照顾你,勾搭富婆的好事我可给你扣下了,你现在赶紧过来带美女富婆看房,晚了咱们店里那些看房小哥可等不得你的。”

    迟渡一听马上笑开了,“够兄弟,我马上骑个车过来,你让美女等会儿。”

    赵有在电话那头白眼都快翻上天了,“等你骑个两轮车赶到,人美女房子都提走了,我给你说,她可是实打实的大富婆,直接把卡就拍桌上了,眼睛都不带眨的,接你的司机已经上路,估摸着马上就到,你直接去别墅区门口等她,衣服也准备好了,在车里换上,你最好给我人模狗样地出现,错过这次再等一辈子都捡不到这好事儿。”

    “是是是,还是赵大少爷安排的妥当,我这就回去梳洗整齐等您的司机,保证完成任务,爱你哟~”

    “死直男少给我恶心,挂了。”

    迟渡挂了电话,开心地在大厅里蹦跶,就差没旋转跳跃闭着眼了,晴姐和阿忠在柜台后边像见了鬼一样看着他,迟渡这才消停往房间里去。赵有安排的司机很快就到了,不愧是豪气冲天的赵大少爷,派来的车都是劳斯莱斯,迟渡上了大学之后连三个轮子的车都没机会坐更别说这么高档的四轮车了,进去以后还有点不习惯,但这摆脱贫穷的机会就在眼前,他可绝对不能怂。刚把上衣脱下来,穷鬼老头从车底冒了出来,一脸贱兮兮地看着他笑,“怎么,准备攀高枝儿了?”

    迟渡看了看一脸严肃的专业司机,瞪着这万恶之源压低声音说,“你最好别给我惹麻烦,等我麻雀变凤凰,就再没你什么事儿了。”老头没答话,笑嘻嘻地消失在车里,迟渡白眼一翻穿上赵有给他准备的衣服,今天这一战他势在必得。

    富婆嘛,看起来再年轻怎么也得三十岁往上走了,自己身上有长辈buff,脸也漂亮,就算贴不上这美女,混两顿西餐是绝对没有问题的。换做以前,迟渡绝对不会干这种事,但人活在世上始终要向贫穷低头的,穷多了脸皮也就厚了起来,他又不是白白碰瓷富婆,这是打工。迟渡脑补着美滋滋的生活笑容逐渐扭曲,严肃的司机从后视镜里瞄了他一眼,再也没敢看回去。

    “迟少爷,到了。”

    迟渡对着手机屏幕好好整理了头发,他已经很久没穿过这么像模像样的衣服了,下车底气都足了些,那个所谓的美女富婆似乎还没来,他赶紧装成看房员的样子,在别墅区大门口站的笔直,等待富婆降临。

    乙骨等了一会儿也不见人安排车带他去看房,茶喝了一杯接一杯,也被周围盯着他看的人全身上下舔了个遍,心里想着这些舞市人做事真拖沓,刚准备起身离开,小哥满脸堆笑地请他上车,这才算正式开始看房了。

    他妈曾经教导过他,人这一辈子,最长不过百来年,一定要学会享受,如果不知道什么能让自己舒服,那就相信钱,真金白银绝对不会骗人。这次他估计得在舞市呆上一段时间,住处是一定要有的,反正也不缺钱,那不如搞个最贵的,所以才在手机上搜索了舞市最好的别墅,找上了这家地产公司。

    远远看到赵有家看房专列马上要到,迟渡又把背挺直了些,等那位传说中的美女下了车,迟渡刚刚在脑子里酝酿的词语一瞬间全部蒸发,是她,这才过去几个小时,命运又安排他们再次相遇,狂跳不止的心这会儿又开始在胸腔里开party简直不嗨都不行,乙骨也看到了他,不过这次目光没聚焦在迟渡和早晨截然不同的打扮上,而是落在他脚下那双鞋。

    迟渡还穿着早上李晴给他的塑料拖鞋,蓝色,女士,与他的西装完全不搭调。

    迟渡还没缓过来,发现这命中之人压根没在看他,而是盯着他的脚看,一低头,和露在拖鞋外边儿的一排脚趾大眼对小眼,迟渡脑子嗡的一下空白了,是不是老天真的要搞他,才会让他忘了拖鞋的事情,这下简直都不用评论,女嘉宾直接熄灯了。

    迟渡泄了气,看啥房,回家念经得了。

    乙骨朝他走了过去,迟渡看她越走越近,脸涨得通红跟个煮熟的虾子一样,美女往前走一步,他后退一步,直退到铁门边,后背直接撞上金属咣当一声,乙骨停在他面前,两人之间只有半米多的距离,迟渡仰起头才发现,这位美女也太高了点吧,不穿这双墨绿色的高跟鞋恐怕都得跟小一米八的迟渡一样,更别说这鞋子还带五六公分的跟。乙骨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个醉人的笑容,凑近他耳边,“你啊,是第一个穷到让我想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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