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鹿伸手往兜里摸了摸, 摸到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瞌睡瞬间全醒了:“它怎么跑出来了?”
季闻钟非常心累:“它啃断了笼子, 还跑进季飞泉的房间, 刚才我们逮了好半天都没逮到, 还打碎了一个盘子。”
沈鹿发出一声惊讶的“啊”, 完全没想到这小东西居然背着他闯出了这么大祸:“盘子碎了?没人受伤吧?”
“那倒没有,不过那盘子好像是八个成套的……算了,碎碎平安吧。”
季飞泉从楼下跑上来,左右张望:“逮到了吗逮到了吗?”
沈鹿摊开手掌, 让松鼠蹲在自己掌心——这小东西丝毫没意识到自己闯祸了,还在抱着尾巴整理自己的毛。
“啊?为什么他在你手里就这么听话?”季飞泉凑过来一探究竟,试图伸手去摸, 也差点被咬,“好凶啊,这小东西溜我们溜了半天, 跑得贼快, 追都追不上。”
沈鹿心说那不是废话吗, 松鼠可是爬树的, 窜高能力一流,哪有那么轻易能逮到。
不过,他分明记得昨晚关了书房门, 就算笼子坏了,松鼠也不应该跑出来才对。
难道把门也啃坏了?不可能吧?三个月大的松鼠,牙哪有那么厉害。
他正疑惑, 管家也跟着上来了,他顺便向对方问出心里的疑惑。
管家回忆了一下,不太确定地说:“可能是……我今早去书房开窗户通风,忘记关门,可我当时没发现笼子快破了,我离开以后,松鼠跑出来的。”
季闻钟看了一眼时间,确定才六点半没错:“这么早开窗通风?”
“因为昨天下了一天的雨,一直都没来得及通风,现在雨停了,我就想在你们起来之前给家里换换空气。”管家不好意思地说,“是我没留意,我不知道沈先生关书房门是为了防止松鼠跑出来,抱歉。”
“这种小事不用道歉啦,”沈鹿说,“也怪我没告诉你,总之抓到了就好,我也没想到这笼子这么不结实。”
他们说话的时候,季汀兰始终在旁边直勾勾地盯着松鼠看,她抓住季飞泉的衣角:“爸爸,我也想养……”
季飞泉诧异道:“养什么?养松鼠?你算了吧,之前给你买那么多小鸡小鸭子,都被你养死了,还想养松鼠。”
季汀兰不满地撅起嘴:“谁说是被我养死的,明明是你不停地玩它们,都是被你玩死的!”
“那也叫玩吗?而且养小动物不就是用来玩的吗?”
季汀兰攥拳打他:“我不管,就是你就是你就是你!你赔我小鸡小鸭子小鹌鹑!”
季飞泉抱头鼠窜:“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爸爸给你买新的!”
沈鹿:“……”
养死小鸡这种事……他好像也干过呢。
当时他还伤心了好几天。
父女两个下了楼,管家上前一步,微笑着冲沈鹿比了个“请”的手势,“两位现在要用早餐吗?”
“不了,我再回去睡一会儿。”率先开口的居然是季闻钟。
“也好,您好好休息,我就不打扰您了。”
“等一下,”季闻钟想了想,“你把笼子拿过来,再帮我找一根细铁丝。”
“好的季总。”
两人回到卧室,沈鹿用力戳了戳松鼠,又从它尾巴上拔了两根毛:“你说你,为什么要啃笼子,好好待着不好吗?”
松鼠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拔自己的毛,抢过自己的尾巴,又顺着他胳膊爬到他衣服上,再次钻进了他的口袋。
“看来它真的很喜欢你,”季闻钟居然有些羡慕,“我看你好像没睡醒,再去睡会儿吧。”
“你也一样吧,”沈鹿心力交瘁地叹了口气,感觉自己头晕眼花,“我本来还不想起的,但是听到楼下鸡飞狗跳,只好爬起来看看。”
季闻钟回想起自己在厨房跟松鼠斗智斗勇的那一幕,有些尴尬地别开视线:“嗯……毕竟你的松鼠,确实很难抓。”
沈鹿无话反驳——这个事情他非常有经验,有一次他在画室把松鼠抓出来玩,结果一不小心让它跑了,他和夏艺艺两个人逮了整整一小时才逮到。
打那之后,他每次把松鼠放出来都会特别小心。
他在心里感叹会上窜下跳的宠物虽然可爱,可也确实让人头疼,转身去卫生间洗漱。
两人简单拾掇了一番,沈鹿依然觉得困,心想今天这回笼觉是非睡不可了。
平常这个时间,他还睡得正香呢。
这时管家敲门进来:“季总,您看这个行吗?我找了半天,只有这么粗的铁丝了。”
季闻钟瞄了一眼:“可以,你放那吧。”
沈鹿本来都准备躺下了,但想到也不能这么放任松鼠在屋子里乱跑,还是决定等他修完再睡。
季闻钟把笼子拿到写字台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放在一边,看到笼子上的铁丝被啃断了一根,缝隙刚好够松鼠从里面钻出来。
松鼠闻到了食物的味道,从沈鹿身上下来,主动找到自己的碗,双爪捧起里面的瓜子,自顾自地嗑了起来。
季闻钟没管它,拿起铁丝比划了几下,开始动手修理。
沈鹿在旁边直打瞌睡,用胳膊撑着头,心里想着霸道总裁居然还会亲自修东西,这真是闻所未闻。
一般来讲,不应该说“刷我的卡,去买新的”吗?
这个笼子并不是特别结实,季闻钟用力把断口处的铁丝往两边弯,弯出一个勾,修补用的铁丝也同样操作,试图把它们勾连起来。
然而管家找来的这段铁丝有点粗了,断口也不平整,弯起来非常费劲,他一个不留神用力过猛,就感觉手指一痛,指尖冒出血珠来。
沈鹿本来都快睡着了,听到抽气声又睁开眼,可脑子还不太清醒,看到手指出血,他本能反应是拽过那根手指,放进嘴里吮了吮。
季闻钟:“……”
尝到舌尖的血腥味,沈鹿这才清醒过来,眼睛倏地睁大,整个人定在原地。
这……不是他自己的手指啊……
这这这……
沈鹿一脸震惊,连忙松开对方,从脸颊到耳根飞快地烧红了一片。
“快……快吐了,”季闻钟语气也有些不自然,“我刚摸完铁丝,又不干净,怎么能往……嘴里放。”
沈鹿手忙脚乱地抽了张纸,吐掉嘴里的血:“我……我不是故意的!对不起我刚才太迷糊了……”
季闻钟确实有被他的惊人举动吓到——那柔软的触感仿佛还在指尖,酥酥麻麻的,让他连疼都感觉不到了。
怔愣片刻之后,他轻咳一声起了身:“我去洗一下。”
等他走了,沈鹿颤抖地用手捂住脸,试图给脸颊降温——这都是什么事啊!
他都干了些什么!
这也太尴尬了!
他深呼吸,不断暗示自己“我们都已经是恋人了舔个手指算什么”,终于勉强平复下来,又拿起杯子灌了两口水。
季闻钟很快回来又走:“我去找个工具。”
他急匆匆地离开卧室,并缓缓呼出一口气。
刚才……
季总大概属于那种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甚至不会脸红,因此他看起来没有半点事,实则心率飙升,内心慌乱得要命。
他似乎有一些理解,“小鹿乱撞”这个词是什么意思了。
季闻钟站在房间门口,凝视着自己已经不出血的手指,感觉指尖到现在还是麻的。
出于求知欲,他居然把手凑到嘴边,尝试着用舌头舔了舔另一根手指。
嗯,是有柔软的触感没错,但是完全不觉得酥麻。
看来,只有沈鹿舔他才会达到这种效果,他自己舔没用。
奇妙的身体反应,看来那本书还是有些靠谱的,他没白做笔记。
管家离开以后并没走远,他在擦楼梯的栏杆,而季闻钟注意力全在自己身上,竟也没察觉到旁边有人。
于是管家就目睹了他们季总傻了吧唧地站在那里,并做出“舔自己手指”这种离奇而诡异的举动。
这真的是恋爱吗……这看起来像中邪。
管家忍不住轻咳一声:“季总,您……修好了吗?”
季闻钟迅速把手背到身后,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语气平静地说:“还没,去给我找把工具。”
“……好的。”管家委婉道,“要不您交给我,我来修?”
季闻钟心说我都修一半了,现在交给你岂不是等于承认自己修不好,会在沈鹿面前颜面扫地,果断拒绝:“不用。”
“那您稍等……”
五分钟后,季闻钟拎着一把老虎钳子返回卧室。
在他的不懈努力之下,总算是把笼子修上了,就是衔接处丑得可以,一看就是没有金刚钻硬要揽瓷器活的水平。
松鼠经过一番上窜下跳,现在也已经精疲力尽了,被关回笼子没再折腾,自己蜷起来睡觉。
季闻钟无声地打了个哈欠,疲惫地爬上床:“刚七点多,还早,再睡会儿吧。”
沈鹿躺在他旁边,小声问:“你的手……没问题吧?”
“没事,被铁丝扎了一下而已,不要紧。”季闻钟已经困得不太想说话了,连续两天作息颠倒,让他的生物钟非常紊乱,急需睡眠来调节。
这一回身体战胜了心理,哪怕沈鹿就躺在旁边,他还是很快睡着了。
沈鹿偷偷把被子拉下一点,露着一双眼睛用来看他,视线沿着他的轮廓细细描画过一圈,忽然有些蠢蠢欲动,身体往前蹭了蹭,跟他凑近了一些。
季闻钟全无所觉。
沈鹿悄无声息地靠近他,从半人之隔到脸贴着脸,对方的呼吸不断扫过他脸颊,很痒,却又说不出的暧昧。
他盯着季闻钟的脸,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大胆的想法——反正他们都是恋人了,手指也舔过了,就趁现在偷偷地亲他一口,应该……不过分吧?
作者有话要说:恋爱使人崩人设。
秘书:请问您现在对“冰山男神”、“高岭之花”这两个词有什么样的看法?
季闻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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