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场棒球联赛是在釜山举行,坐在从首尔开往釜山的大巴车上时,啦啦队里的女孩们,同棒球队的队员们约定,如果赢下这位场比赛,大家就一起去海边度过这个周末。
或许是因为这个约定,校棒球队的队员们在比赛当天鼓足了干劲儿;又或者是因为,幸运天使终于开始眷顾他们学校。在连输好几场比赛后,他们终于在客场赢下了这一局。
当然,作为替补选手的郑昌赫,在这一场比赛中,仍然没有上场的机会。
第二天清晨,住在学校统一安排的旅馆里的昌赫是被敲门声吵醒的,他随意套了一件T恤后,打开了房门。
敲门的是已经打扮整齐的李妍在,今天的她穿着飘逸的白色长裙,戴着一顶宽檐的红色草帽。睡眼惺忪的昌赫被眼前少女那明媚的笑容,摇晃了心神。
妍在却笑得更加放肆,原来睡得迷糊的昌赫在穿T恤的时候,将露着缝边与商标的反面穿在了身前。
清醒过来的昌赫也跟着女生,有些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呀,你怎么还没起床,今天不是约好一起去海水浴场去游泳的吗?你快一点洗漱,等会儿,我们一起过去。”
等昌赫到了浴场的沙滩上,他才发现到场的同学们,并不是抱着游泳的目的来到浴场的。女孩子们穿着漂亮的沙滩长裙,棒球队的成员们也都整齐穿着短裤配T恤,偶尔有几个男生将上衣脱下,悄悄炫耀着自己健美的身材。
只有昌赫老老实实戴着有些老旧的泳帽与泳镜,此时的他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他却并不感到窘迫,他一个人跳进大海,沉默的在这片海水中来来回回游泳。
和女伴们聊天的李妍在注意到一个人游泳的昌赫,她突兀的开始和朋友们炫耀:
“呀,你们看郑昌赫,他游泳的姿势和自由泳选手一模一样。”
“谁是郑昌赫呀?”
“就是那边一个人游着自由泳那位。”
当昌赫离开海水,有外向的学姐打量了他虽然瘦削但腹肌还算明显的身子,然后感兴趣的问道:
“听说你是全罗道人,那你来自光州,还是全州呢?”
郑昌赫笑得有些憨厚,“都不是,我家乡是靠近木浦市附近的一座渔港小镇。”
“哦。”学姐似乎变得兴致缺缺。
“呀,那这个暑假,我可以去你的家乡玩儿吗?”
李妍在端着两杯颜色鲜丽的鸡尾酒,向他走来,然后兴致勃勃地加入了讨论。
“还有,你怎么这么擅长游泳呢?”
“因为我爸爸是渔民,所以我从小在海水里长大。”
回答的时候,郑昌赫的表情依旧有些木讷。
暑期到来后,由于昌赫开始在一家咖啡馆打工,最终,妍在并没有机会在这个夏天,去那座宁静的渔港小镇看看。
她开始经常花费长长的时间呆在昌赫打工的这家咖啡馆,点一杯摩卡,读着书,消磨一个漫长的下午。然后,在昌赫结束打工后,一同走上回家的路。
在夕阳的余晖里,可能是由于妍在的带动,昌赫也变得健谈起来。即使大部分时间,仍然是女孩在眉飞色舞的说着话,男生在一旁安静的听着,只有上扬的嘴角泄露了他过于愉悦的心情。
只是偶尔,妍在也会有烦闷的时候,比如这天。
“昌赫呐,我明天应该不能来咖啡馆看书了。”
“哦,好。”
“喂,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呢?”
“那为什么呢?”
“郑昌赫,我生气了,你能不能再敷衍一点儿?”
逆光的男生,停下了脚步,他转头看向身旁的女孩,这才发现她低垂的眼角,情绪也低落起来。
他突然握紧女孩的手腕,他说:“妍在呐,请把所有的不开心都告诉我吧,因为我想成为你一个人的树洞。”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我的小提琴老师明天从国外度假回来了,我又要开始每天4个小时以上的补习生活了。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小提琴,可是因为妈妈喜欢它,所以我从6岁就开始拉小提琴了。
“我也不喜欢跳舞,但是爸爸说加入啦啦队的话,以后申请国外的学校会变得容易许多,所以逼着我进了学校的啦啦队。
“就连我现在读的专业,也不是我喜欢的,而是爸爸妈妈商量后决定的。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喜欢什么。”
“妍在呐,和我去一个地方吧。”
谁也没在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彼此的称呼从客套的xx xi,变成了直来直去的“呀”,到现在,已经开始用亲昵的昵称,称呼彼此。
他们去了大学校园的棒球场,正值暑假,校园里空无一人,体育场的大门也已经落锁。李妍在有些遗憾的想要离开,却看见,郑昌赫从书包深处拿出一把钥匙。
他笑着说:“因为我经常负责后勤,每次打扫完棒球场就只剩我一个人了,所以总是由我负责锁门。”
昌赫将妍在带到,他平时常常坐着等待上场的长凳上。然后一个人跑到啦啦队平时训练的地方,站在妍在常呆的位置。
他把双手比作喇叭的形状,放在嘴边,朝妍在坐的方向吼道:“我以前训练的时候,总是坐在那条板凳上休息。可是只要我一抬头,就可以看见跳舞的你,然后瞬间又有了继续等待的勇气。现在,妍在呐,我也想帮助你找到喜欢的事物。”
即使没有音乐,也没有伴奏,郑昌赫在那边跳起了啦啦队最常跳的那支舞。
明明他的身体有些僵硬,很多动作不大标准,以至于显得有些不伦不类的搞笑。情绪有些低落的李妍在,终于重新扬起了她标志性的笑容,灿烂又明媚。
妍在站了起来,一边笑着,一边和远处的昌赫一起,跳起了相同的那支加油舞蹈,仿佛是在互相为彼此应援打气。
那天,离开体育场后,妍在看着昌赫弯弯的笑眼,她说:“我突然想起其实我也有独属于自己的爱好,我喜欢漫画书,我最喜欢的漫画是《凡尔赛玫瑰》,因为里面有我最喜欢的漫画角色——奥斯卡。”
暑假快结束的时候,昌赫接到了妍在的电话:“我终于结束小提琴课程了,明天我们去dating吧。”
到了约定的地点,他才知道原来接到邀约的不止他一人,棒球队的队长以及啦啦队里和妍在关系最好的学姐也一起来了。
当他们四个人一起坐在昏暗的电影院,电影开始播放,放映厅变得黑暗后,学姐与队长开始旁若无人的亲吻,有些迟钝的昌赫才知道,原来他们是情侣关系。
那今天应该可以算作少女漫画里,常提的双重约会了吧。
他在意识到这个限定词语后,脸颊突然变得燥热,就连伸向爆米花桶金手也变得僵硬。
他用眼睛的余光打量身旁的妍在,却微微有些失望的发现女孩沉浸于电影的剧情,并未关注周围发生的故事。
夜晚,与队长告别后,昌赫准备送妍在回家。
在一个空旷的十字路口,人行横道上的红绿灯即将由绿灯转变为红色,妍在急忙跑了过去,穿过马路,她才发现男生停在了马路的对面。
这时候红灯亮了。
昌赫突然又学着曾经那样,将双手比成喇叭,朝对面的女孩吼着:
“妍在呐,我们是在交往吗?”
李妍在瞬间羞红了脸,她急急用双手遮住了脸颊,十几秒后,又撑开两条指缝,只露出两只眼睛。
“昌赫呐,那你喜欢我吗?”
“喜欢,你喜欢我吗?”
“我也喜欢你。”
“那我们可以交往吗?”
这下,李妍在羞得连眼睛都不肯再露出来了。
“交往吧。”
绿灯又重新亮了。
新的一学期开始了,郑昌赫和李妍在正式交往了。
交往以后,妍在才发现其实他们很少意见一致,事实上差不多面对所有事他们都意见不一。同样,他们也经常为了很小的事情争吵。
比如说,他们会为今天下午是去图书馆做作业,还是去体育场看棒球训练,而争吵。
甚至,他们会为了明天的早餐是喝香蕉牛奶,还是草莓牛奶争吵;就连洗澡应该在晚餐结束前,还是结束后,这种无聊小事上的选择不同,而发生争执。
不过,每一次昌赫还是会陪妍在去图书馆自习,然后选择一个靠窗,能看得见棒球场的位置,偷偷观察今年新来的学弟们训练的状况,然后,不一会儿就趴着头,睡着了。
后来,妍在也逐渐习惯了在准备便当时,除了带上自己一直喜爱的草莓牛奶外,再添一罐昌赫其实更喜欢的苏打饮料。
又一个初夏,李妍在的外国大学申请终于下来了,下个学期,她要出国留学了。
因为讨厌分别的气氛,她拒绝了昌赫送她去机场的建议。
“又不是不再见面了,圣诞假期,我就会回来,到时候你来机场接我吧。”
昌赫将妍在送上出租车,直到出租车变成看不见的影子,他仍旧没有停止挥舞的双手。
只是,他们之中,谁也没想到这也是两人最后一次的见面。并不是刻意分别,也并没有太多撕心裂肺,只是在人生旅途中,有的人真的走着走着就散了。
新的学校,妍在将自己的专业改为她自己更喜欢的新闻学,繁重的课业,让她没能在那年的圣诞假期回家。
李妍在食言了。
一直在棒球队坐冷板凳的昌赫,果不其然并未被任何职业棒球队看中,文化课成绩也一塌糊涂的他,最终只拿到了大学肆业证书。
最终在父亲的建议下,他回到了那座养育他的渔港小镇,驾驶着父亲留给他的渔船,成为和父亲一样的渔夫。他这才回忆起,小的时候,自己的梦想就是做和爸爸一般,成为能在这片大海上做自由翱翔的渔民。
再后来,妍在做了一名战地记者,长大后的她已经不怎么穿当初她最喜爱的小裙子们了。长时间的奔波,让她的皮肤变成健康的小麦色,眼神也因为残酷的战争,变得不再无忧无虑。
只有偶尔绽放的笑容,还是一如既往的灿烂明媚。
她终于和她当初所喜爱的漫画角色一般,成为了一名独立自主的女性。
大学的同学们偶尔还会想起,那位寡言却善良的郑昌赫。
棒球队的队长如今早就不打棒球,成为了一名普通的公司职员。他还记得那时候,棒球队几乎所有的后勤打扫工作都是昌赫一个人完成的。
他也还记得,当初他被心仪职业棒球队拒绝,一个人躲在休息室哭时,不巧,被倒完垃圾回来的昌赫撞见。他没有说出什么安慰的话语,只是递过一支雪糕,恰巧是自己最喜欢的味道。
同样,暑假和昌赫一起在咖啡馆打工的同学,偶尔也会提起他,“那小子,也不知道是怎么找到那么漂亮的女朋友的。”
不过,他想自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当初兼职的时候,自己弄坏了咖啡机时,那个看起来有些傻的昌赫,将兼职赚得全部的钱,借给了他。
那时候,昌赫说:“反正我也没什么用钱的地方,就先借给你应急吧。”
回国后的一天,李妍在和友人相聚。聊起初恋时,她突然笑了起来,想了想,然后郑重地说:“你让我形容一下我的初恋啊,他只是一个特别善良,特别温暖,但也特别普通的人。”
回家的路上,她坐在出租车的后排,看到了那个熟悉的十字路口,曾经她在这里羞红了脸颊。
下车的时候,隐隐约约听到车载收音机播报:
“昨夜,因为台风天气的影响,木浦市的一位渔民为救两个落水的小孩……”
妍在没太在意,支付完打车的费用后,关掉了出租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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