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八十年代

    阿玉满怀期待,等人齐了,长辈动过一筷子后,她就迫不及待地伸筷子,夹了一片大白菜。

    百菜里她最爱白菜,随便炒炒,哪怕不放油,又少盐,都不会太难吃。平常家里的白菜,只要不是老菜帮子,在缺乏调料的情况下,凭着她妈的一手好厨艺,做出来都好吃,更何况这是空间里的白菜。

    想想之前萝卜的清甜,阿玉对白菜的期待值,更是无限飚高。

    一筷子白菜入口。

    阿玉脸色微变。怎么,吃起来感觉和往常没两样?

    “阿妈,这是不是外面院子里新摘的白菜炒的?”阿玉忍不住问道。不是难吃,甚至可以说是好吃了,但和她心里想的那个味道,差距太大了。一个天一个地。

    阿玉妈妈闻言,给自己夹了一筷子白菜,吃完,含笑问道:“是不是特别新鲜?昨天傍晚的时候摘的。特地挑了鲜|嫩的。”

    “好吃吧,好吃就多吃点。”说着,阿玉妈妈又给阿玉夹了一筷子白菜。

    面对原主母亲的热情,阿玉勉强挤出一个笑:“是好吃。”

    是昨天的菜,那怎么会这样?

    难道空间里的白菜,种出来后,味道也和外面没差别?不能啊,昨天生吃的那根白萝卜,明明和普通白萝卜完全不一样。说难听点,空间里的白萝卜,味道搁后世,那绝对是国家领导级特供。而自家院子里挖出来的白萝卜,就是普通百姓菜市场便宜就能买到的寻常货色。

    萝卜这样,没道理白菜会有差别。

    想到这,阿玉连忙又夹了一片炒白萝卜。

    萝卜入口,脆爽,略带点咸味,就是家常味道,毫不出色。和昨天生吃完全不一样。

    就昨天那萝卜,哪怕厨艺再差,做饭的人再糟蹋食材,都不能做成这个样子。只要能弄熟,就绝对好吃。

    原材料好,再有她妈厨艺加持,按理来说,味道应该更好才对。

    但怎么,怎么会这样?

    平平无奇,和以往完全没有差别。

    阿玉不敢置信,她怀着最后的希望,把剩下的那道花椰菜也夹了。

    不出意料,果然还是老味道。

    “菜是拿来就饭的,阿玉你倒是吃饭啊,怎么总夹菜?”眼见孙女连吃了三四口菜,愣是没喝一口粥,老太太急眼了。哪来的败家子,怎么这么费菜?

    谁家吃饭不是三四口粥就一筷子菜,他家这个倒好,竟然反了过来。这样下去哪养得起!

    老太太说完,又往阿玉下首示意:“你看你弟,年纪比你小,都比你懂事。”

    阿玉本来就在惊疑,这会又被拿来和才病愈没多久的毛孩子对比,面子上就有些过不去。但是有着原主记忆的她,心里也明白,这个年代,在农村就是这么个情况。

    哪怕是自家种的蔬菜呢,在物资缺乏的时候,多吃一筷子也是奢侈浪费。不止她,原主弟弟去年没这么懂事的时候,也时常因为多夹菜而被教训。

    吃饱就行了,别想吃好,别想满足自己的味蕾。

    因此哪怕心里不舒服,她也能理解。被老太太这么一说,阿玉也反应过来,她刚刚是不对。光顾着试菜了,完全没想到这一点。

    阿玉才要道歉,阿玉妈妈就先说道:“是我让她多吃的。怪不了她,我的错。”

    见儿媳把锅揽到了自己身上,老太太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你就护着吧,护出个馋婆娘,看她以后怎么嫁人。有哪个好人家愿意要?”

    自个才几岁,怎么又扯到了嫁人上?

    阿玉心里无语极了。好在小心观察了一下,这应该只是开玩笑。这户人家并没有把闺女早早嫁出去的打算。

    “阿玉还小呢,阿妈你消消气,我以后好好教就是了。”

    事情揭过一茬,一家子又继续吃饭。阿玉边吃,边忍不住纳闷。这菜到底是怎么回事?

    难不成灵物受不得凡火?

    一被凡火烧过,就打回原形了?

    或者是调料的问题?凡俗的调料把这菜味道毁掉了?

    一顿饭吃完,直到洗完碗筷,阿玉都还没想通。

    把洗干净的碗筷放到一边沥干,看看周围没人,阿玉又悄悄从空间里掐了一小片白菜,塞进嘴,连嚼都不用嚼,就是满口的清香。

    白菜生吃也没问题。难不成真的是火和调料的毛病?

    也不知道用普通柴火和调料做的菜,除了味道之外,营养又没有流失。阿玉自觉空间里的菜营养肯定比外面的普通蔬菜要高,但是这么一搞,她现在就有些犹豫,接下来还要不要偷偷换菜。

    如果营养也会被凡火、调料破坏掉,退化得普通蔬菜别无二致,那她还要必要天天躲着人换菜吗?

    阿玉有心想不换。可等她洗干净手,走出厨房。看到一家子准备收秋菜,好制成菜干、咸菜储存起来冬天吃的人。各个说不上面黄肌瘦,却也没好到哪里,一看就缺乏营养,她就又忍不住心软。

    算了。麻烦点就麻烦点,还是继续换吧。空间里的蔬菜,哪怕煮熟后,因为各种原因,营养可能会流失,但剩下的那些,没准也比普通蔬菜要来得强。

    反正也就换这一段时间,等家里储存的新鲜蔬菜吃完了,开始吃菜干、咸菜的时候,她想换都没办法换。她可不会做这些玩意。

    打定主意后,阿玉挽着袖子,跑过去帮忙收菜。她完全不知道,她换出来的那些菜,菜还是空间里生长出来的没错,但上面的灵气,早已经被分解了。吃起来根本没效用。

    顾丝柳往女主家安排了好多只监控器,共同监控。免得有虫子被人无意间踩死,漏失女主消息。

    因为监控器数量够多,够给力。女主吃完蔬菜后的反应,一点儿都没遗漏,全被顾丝柳看在眼里。

    原本顾丝柳还以为,女主发现蔬菜味道不对以后,就会断了换蔬菜的心。谁知道白天风险太大,没办法操作也就算了。一到晚上,女主就又偷偷摸摸地爬了起来,假装起夜,把厨房里放着,准备第二天做的蔬菜全都换了一遍。

    没办法,顾丝柳只好跟着让虫子爬上蔬菜,花功德,让系统分解掉上面的灵气。

    这么你来我往,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倒也相安无事。阿玉拼命在空间里种蔬菜的时候,顾丝柳除了每天花功德之外,也没闲着。

    她家的生活水平虽然比村里大多数人家好,但还是穷。顾丝柳有心想带他们致富,最近一直在琢磨办法。只是想来想去,总没想出合适的营生。

    要不,就做点小生意?

    现在国家好像不限制这个了,正好冬天里农闲,腾得出人手来。

    还没等顾丝柳想好,要让家里人做点什么生意的时候。一天吃完晚饭,趁着人齐,程琴就先站了出来:“我想开个小裁缝店。”

    “这能赚钱?”听到小儿媳的话,顾老爷子倒不意外,这段时间他老是看到小儿子和小儿媳嘀嘀咕咕的,像是在商量什么。之前还纳闷呢,现在想想,十有八|九就是在商量这事:“我知道镇上冒出了不少店铺和小贩,很多人挣了钱,你们都心动。我也心动,但是赚钱的多,赔得血本无归的也不少。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

    “你们可得想好了。”

    “咱家代代都是农人,论种田,个个是好手。可做生意,从来没人尝试过,一点经验也没有。”顾老爷子说得慎重。

    “那从我们这代,不就有经验了?”顾爸爸接话道:“阿爸,我和小琴商量好了,我们想试试。小琴手艺好,从前也给你们做过衣服,不比外面卖的差。”

    赵桃花闻言,忍不住附和:“弟妹的手艺确实是好。而且她房里还有台缝纫机,机器都是现成的。也就买些布料针线的事,成本不算高。趁着冬天家里没什么活,要试是可以试一试。”

    “我就是这么想的。说是开裁缝店,其实没想一开始就一步到位。可以先摆个摊,给人做衣服,缝缝补补什么的。等真赚钱了,再租个房子,正儿八经地开店。”要是没赚,那开店的事自然也就不了了之。程琴话下的意思,大家都明白,显然方方面面她都打算好了。

    “至于本钱,”怕家里人不答应,程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蓝布包,小心打开:“我出嫁的时候,我阿妈给了我些压箱底钱。不多,不过还是能扯几块布料的。”

    只是个小摊子,花不了多少钱。

    “要是不够,我还能把当初陪嫁的几样银饰给卖了。更何况,很多人看重的是手艺。我可以让他们想做什么样的衣服,自己带布料来,我给做。少收点钱就成。像是那些电影明星的衣服,我琢磨过了,我都能做。”

    这倒是个好法子,赔也赔不了几个钱,家里还损失得起。

    老爷子老太太扫了程琴手里的小布包一眼,里面是花花绿绿放得整整齐齐的票子,票子上面还压着一副银耳环,一根银链子。确实是掏老底了。

    估摸着小儿媳的陪嫁全在这了,也就没把当初两人的结婚戒指放进去。

    “你这点东西还是收起来吧!”不是一家之主,胜似一家之主,掌握着全家经济大权的老太太直接拍板决定:“也不用你自个出本钱。这钱家里出了。刚开始没店面,缝纫机不能带到镇上,夜里没地方放,要做衣服只能带回家里做。小琴手艺好,负责做。桃花你会说话,就在镇上摆摊,负责把小琴做好的衣服卖出去,也负责给小琴揽生意。”

    “这事全家一起来,如果赚了,到时候你们两房平分。赔了,我给你们担着,以后就安安心心地在家种田。怎么样,你们有意见吗?”

    原本是老二夫妻俩的私人生意,这一下子变成全家的。赵桃花心动归心动,但是他更在乎妯娌的想法。毕竟这生意能不能赚钱还未可知,但妯娌俩多年的感情却不是假的。她不想因为这,闹出隔阂来。说到底,一家子和睦比什么都重要。

    赵桃花看向程琴。程琴被她看着,撑不住笑了:“阿嫂不用这么看我,我没意见的。这生意要真能做起来,我一个人哪忙得过来?总不能请外人。我家那口子是帮不上什么忙的,再说咱们家还有田,现在还好,开春就忙了。他是壮劳力,抽不开身的。到时候生意可不就得靠阿嫂?”

    “再说了,阿妈也说了,本钱她出,赚了是我们的,赔了是她的,说起来,我赚大了。唯一的问题就是,”程琴停顿了下,继续说道:“真要赚了,利润可不能咱们俩全占了。还是分成三份,三三四。本钱是阿妈出的,阿妈拿大头,剩下的咱们平分。”

    “是这个理。”原本听到有问题的时候,赵桃花心里还担心,等听完,赵桃花早把那点儿忧心全抛开了,她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个占了弟妹便宜:“按阿妈说的,我也没干什么,不好拿三成这么多。弟妹你意思意思,给我一二成就好了。毕竟衣服都是你在做。”

    “可生意都是你在谈啊。要是忙起来,没准到时候进原料都得你来。琐碎的事情多了去了,我还怕你嫌烦。三成刚刚好,少了不像话,忒亏待你。”

    眼看赵桃花还想推辞,老太太不耐烦了:“就这样吧。老大媳妇你要是过意不去,就多做事多出力。”

    说着,老太太回屋拿了一小叠票子出来,每张面额都不大,但也不小,加起来当本钱绝对够了:“明天你们就去看好摆摊的位置,找好地段,顺便把布料买了。”

    这干脆利落的劲,可比年轻人爽快多了。

    自觉占了便宜的赵桃花,虽然没再开口,心里却打定主意,以后除了动手做衣服的事之外,剩下的她都干了,不让程琴费一点心。

    家里人谈话没特意避开小孩,顾西檀年纪最大,能听明白,顾小弟有些懵懂。只有顾丝柳,心里在呐喊着奶奶好帅,杀伐果决、英姿飒爽的同时,面上还要符合年龄地表现出似懂非懂的样子。

    “以后阿妈没空照顾你了,小阿柳要乖呀。”程琴搂住女儿哄道:“你乖点,阿妈赚钱了给你买糖吃。”

    顾丝柳乖巧点头。在顾小弟的咿咿呀呀里,自觉已经是大人的顾西檀也跟着表态:“我会照顾弟弟妹妹的。”

    一家子人行动效率高得不行,没几天,顾丝柳就看到程琴开始在家踩缝纫机了。别说,做出来的衣服样式还真挺好看的,再过十几二十年都不过时,一股子复古风。

    看来是不会赔了。

    这么好看的衣服,没道理卖不出去。

    事实也确实如此。顾丝柳因为年纪小,虽然不知道外面的事,但是光看老妈每天在家做衣服的时间越来越长,大人们都带着笑。家里的伙食也跟着逐渐变好。

    先是素菜舍得放油放盐了,再是每个月都能见点荤腥了。不止是鱼虾,还有猪肉排骨之类的好东西。再后来,基本上每个礼拜都能吃上肉,隔三差五就能补一补。大家的脸色肉眼可见地变好,即使忙得不可开交,全家人还都长了不少肉。

    甚至几个孩子,还都各添了一套新衣服。虽然是碎布头拼接成的,但是程琴手艺好,里面絮了棉花,做出来的衣服照样好看又保暖。

    这要是没赚钱,谁信?

    从前过年都不一定有新衣服穿呢!

    形势一片大好,家里人靠谱,致富不用自己帮忙,顾丝柳也就把这事抛开,一心一意地盯着女主。

    和顾丝柳一样,阿玉也一直希望家里能富裕起来。为此她还打过在空间里种人参、灵芝的主意。可惜一直没找到参须之类的东西,想种都没办法种。

    都在一个村。顾丝柳家做生意赚钱的事,阿玉也从大人嘴里听到过。她倒是装作童言童语的样子,想让家里也跟着做。没那个手艺可以卖衣服,可以干点别的啊。八十年代遍地黄金。

    她家倒是有这个意思,可惜实在太穷,没本钱。

    这让阿玉对种植贵重药材的事,更迫切了起来。

    终于让她找到机会,一次被带去镇上赶集的时候,正巧碰见有家药店,在清理中药柜。把一些腐坏的药材碎渣倒掉。阿玉辨认不出来那些都是什么碎渣,不过好不容易有这么个机会,可不能放过。

    趁着人不注意,她把各种碎渣都收了一点进空间,种了起来。

    直到长成,阿玉这才发现,里面虽然没人参、灵芝这样的好东西,但是有三七。

    要不是以前买过三七牙膏,在牙膏壳上看见过三七的图样,她还认不出来。

    别看三七这名字普普通通,但人家的身价可不普通。阿玉隐约记得,三七也是贵价药材。个头越大越贵。

    她不知道外面的普通三七一般能长多大,但是她相信,空间里种的一定比外面的好。从药效到个头,方方面面都肯定远甩外界的三七。

    其他药材因为认不出来,收了一茬后阿玉就没再种。只有三七,阿玉又种了一茬后,这才挖出来,打算假装是在外面玩,无意间挖到的。

    为此阿玉还编了个瞎话。带回家以后,就跟大人说,本来是挖着玩,准备拿回来和玩伴过家家的。但是刚好有个大人路过,说这个值钱,好心提醒自己别乱扔,叫带回去让家大人往药房里卖。

    有这话在,即使家里人不信也没事。只要下次赶集的时候,自个撒娇,跟着他们一块去。到时候经过药店,自己死活闹着要去试一试。反正带都带去了,又在药店门口,他们十有八|九会进去问问看。

    只要一进去,这事也就成了。

    这样好的三七,没有任何一家药店会拒收。

    因为上次村里出过骗小孩首饰的事,村里一直对孩子看得比较严。好不容易最近才放松了点,一找到机会,阿玉故意落单,一个人跑出去玩好几个小时,直到饭点快到了,她这才从空间里拿出三七,准备开始实施计划。

    谁知道东西才拿出来,都还没等她往家里走,突然,远处飞过来一只老鹰。老鹰清唳一声,一个俯冲,飞到阿玉面前。

    老鹰两个钢爪似的爪子,一张一合,迅速抓过阿玉手里的三七,瞬间飞高飞远。

    等阿玉反应过来的时候,她手里已经空空如也。

    “握草!”刚刚发生了什么?那是老鹰吧?这么大一只鸟,肯定就是老鹰没错了。

    老鹰夺食?

    阿玉一脸懵逼。直到老鹰飞远了,她才有些疑惑地想到:难道是空间里中的三七,长得太好了,就跟修真小说里的灵植似的,对动物有帮助。动物有灵,这只老鹰感应到了,于是抢走灵物?

    也不知道它吃了会不会开灵智。

    别搞出妖修来吧?!

    阿玉有些慌。但是想想,之前种的那些蔬菜,拿出来的时候可没这动静。药材虽然长得久了一点,灵气会多一点,不过应该也不会多特别多。

    她平常也没少生吃空间里的蔬菜,还隔三差五就喝灵泉。每天都用稀释了的灵泉洗脸洗澡,也没见自己聪明多少。顶多就是皮肤好了一点,身体好了一点,所以,那只鹰吃了,效果估计也差不多。就只是身体会变好。开灵智什么的,不可能的。

    想到这,阿玉心里安稳了一点。想到原本的计划,她咬咬牙,又从空间里拿出新的三七。

    谁知道还没走两步,之前飞走的老鹰就去而复返。

    老鹰照旧从阿玉手里夺走三七。速度快到,阿玉几乎看不清老鹰的动作。

    “有完没完?”

    “够了啊。抢了一次还来第二次?做鸟要不要这么贪得无厌?!”

    阿玉仰头,也不管对方听不听得懂。她盯着在高空上盘旋的老鹰,警告道:“再一再二不再三,你再敢来我掐了你!”

    哪怕她压根没那个胆子,甚至没那个能力掐死老鹰,不过装腔作势她还不会么?吓死对方!吓不死也得吓得它不敢再来!

    阿玉气势十足。

    这回,她提高了警惕,特意防着老鹰,从空间拿出三七后,小心翼翼地护着往家走。

    然而,她光顾着空中了,完全没注意到,一只小黑猫从旁边窜了出来。猫咪个头不算太大,但身手很好,灵活得不得了,轻轻一跃,张嘴就轻而易举地把三七叼走。等阿玉意识到手里的东西又被抢了的时候,小黑猫早跑远了,追都追不上。

    “艹!”阿玉忍不住骂脏话。这些动物都成精了吗?一只只这么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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