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很静,静得掉根针都能听见。
江暮南打量着简如,眼珠像某种无机质的金属。
目光在青年光洁的皮肤上扫过,又沿着曲线落在唇角。
宛如耐心等候他的解释。
简如这身壳子长得的确好看。脖颈洁白,下巴非常的小巧,几根手指就能控制住。
眼神又亮,这么抬着眼看人时,好像满心满眼都映着对方。
看起来一无所知,很可怜,很无辜。
简如的内心却警铃大作,一边头脑风暴,一边思索着怎么把这事儿盖过去。
——大意了。
自己真是初来乍到,都忘了主角是个什么样的人。
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商界站得这么高,他的敏锐果敢,远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能在叱咤风云间做出决策,自然也能在几句话里觉察到超凡的信息量。
是自己疏忽,小手指都没碰到,就先给人擒住了。
江暮南还在等他答复,便见这人眨了一会儿眼睛,仿佛终于下定决心。
那修长如玉的指,轻轻扣在自己手腕上。
然后稍微用力。
那几根用来缚住人的手指,便被炽热的掌心包裹住了。
“手这么冷,等会儿让张妈舀碗鸡汤。”
简如将手攥好。见男人没有反驳,悄悄舒了口气。
好不容易把人拉住,他现在很想啃一口试试,又实在没这个胆儿。
“我的确不懂茶。但我知道该怎么聊天。”
“二少应该也是这么想的。”
……岂止是知道。若要摒弃那些乱七八糟的传闻,重新评价简君孺,他简直是天生为社交场而生的人物。
进退有度,八面玲珑。
只要简君孺愿意,不需要谁来指导,便能轻易成为场内最耀眼的赢家。
估计男人也是想到了这茬,神情不置可否。
只有漆黑的眼珠缓慢地往下挪动着。
稍微过了一会儿,简如才意识到他是在看二人相连的手。
青年的手白皙修长,手腕内侧有一颗红痣。
此时那颗痣正贴在男人手臂旁,暧昧的藏在阴影下,好似将吻未吻。
生病前的江暮南醉心事业,常与商业伙伴握手。
但像现在这样久握不放,逐渐让体温同步的体验,却鲜少拥有。
想来是不习惯的。
——这是个绝佳的机会。
他们离得这么近,只要简如想,即刻就能亲上去。
简如捏紧掌心。可也许是直男心理作祟,也许是想起了眼前人之后悲惨的人生。
见男主一脸平静,他不知为何,硬是下不去嘴。
两人僵持一阵,最终以简如松开掌心告终。
江暮南却不依不饶,又把人捞了回去。
指尖被不容置喙的轻捏,肆意汲取着热度,还上下晃了晃。
过了会儿,才把人松开。
稍后简如这才意识到,男人刚是在与他握手。
“我知道了。”
甚至礼貌地点了点头。
手却规矩的收回去,叠在一起交叉握紧。这是原著中,江暮南常用的戒备姿势——只有进行商业洽谈、或者心情激动时,才会是这幅样子。
他没有全信。
简如有些想笑,又有些无奈。
我还没亲呢,你这么戒备是干什么?
“那你会差人去问吗?”眼前人身影和原著逐渐重叠。越看越眼熟,简如比一开始熟稔许多。
江暮南却有些不习惯了。皱了皱眉,他正要说什么,便见林尧匆匆赶来。
仿佛没意识到房间内诡异的氛围,他一开口就直奔主题。
“江总,江太太到医院了,似乎要留院一段日子……”
这话题可不太妙。
身为罪魁祸首之一,简如当机立断,起身打算溜去厨房。
林尧侧身让他。见江暮南若有所思地望去,他这才犹犹豫豫的想起点儿什么:“那个,关于简先生……”
他是想为简如说两句好话的。
江母进医院,会最先汇报给江暮南的,一定是身为弟弟的江晨钟。
他素来与简如不和,如果听信他片面之词,鬼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刚才在门外,林尧也算和简如有了点儿革命情谊。面对此情此景,也就顺便想还原真相:“其实不怪简先生,他还帮了江——”
“我知道。”江暮南打断。
林尧:“还帮了江太太一把……啊?”
江暮南眯着眼,抬头向窗外望去。天空一片空荡;他却不知怎的,唇角绽出一个笑来。
“晨钟说过了。”
“噢……”林尧讪讪道。
江暮南没留心他的叹息,只是攥着双手,指尖互相摩挲着。
就像那里残留的体温,值得好好品味一番一样。
“简君孺最近想做些什么,你便看着些。”
“之后及时告诉我。”
林尧愣了一下,过了会儿才反应过来江总是在吩咐自己:“好的。”
江先生是转性了么,竟然留意起简君孺的动向。
联想起知道江母入院时,江暮南那堪称冷漠的反应,林尧摇了摇头。
算了,和他一个下人无关。他想着,目送江暮南离开。
等简如端着鸡汤从厨房出来,客厅早一片安静。他思索片刻,跟随电梯上了楼。
一来就风波四起,好不容易安静下来,他终于有时间观察起这所传承数十年的豪宅。
香薰,古董,字画。
在许钿玉口中,这儿只是一座年久失修的破房子。
落在简如眼里,却跟进了大观园一样目不暇接。
主卧落在走廊尽头。从窗户看出去,能将漫山梧桐尽收眼底。
这里也是原身的房间。不过他嫌江家憋闷,时常不在房里住。
而江暮南也不想看到他,竟然自发的地搬去了次卧。
主卧便空荡荡的闲置了下来。
保持着一脸的没见识,简如先去了江暮南的房间。房门没锁,只余浴室传来水声。
也不知他瘸了腿,是怎么一个人洗澡的……
将鸡汤放在书桌上,简如本打算先走,看到床具时又觉得实在有些单薄。想了想,他还是去主卧取了一床羊毛毯,摆在一旁的椅子上。
没办法,还能放着男主不管不成?
江暮南的身体太凉了,凉得跟鬼魂有得一拼。
要不是能摸到人,简直像另一个物种。
能下嘴的时候却没啃,简如适应性强,已然接受了得在此滞留的事实。
既然如此,还不如对主角好些。
——毕竟是自己关注过的纸片人。
次卧好歹还有些人气,主卧却只余一片冰凉。回到房间,只有午后稀薄的阳光洒在落地窗前。
拉好窗帘,简如脱了外套,一下扑在大床上。
现在是剧情开始的第一年。江暮南久病出院,陈老大摆寿席。
而“自己”,则和各种男人鬼混,名声败坏,可恶至极。
不知道下次捧男主手是什么时候,也不知亲了他能不能穿回去。
简如深深的埋在床里,想不通自己怎么就到了这里。
可无论是出于自身利益还是精神需求,都不想眼睁睁看着江家颓败。
简如闭上眼,不由思索起来。
陈老养锦鲤,爱茶,喜欢茶具,同时非常的宠爱孙女。
但这些爱好都要花很多钱。
只除了一个……
一个……
想着想着,他眼皮沉下来,竟然睡着了。风不知何时撩起窗帘,一道漂亮的粉雾凝聚在半空,飘飘悠悠晃了进来。
它似乎做了什么不得了的事,颜色比之前鲜艳许多;兴高采烈,像是来求表扬的。
捕捉到床上青年的身影,粉雾欢快的啼鸣一声便冲了过去。
下一秒,却被一股黑气弹开。
粉雾发出一声哀鸣。眼睁睁看着黑气弥漫整座宅邸,将阳光彻底隔绝。它像一只无家可归的小鸟,只能在窗外徘徊。
房间里的人却毫无察觉。他只是沉沉的睡着,丝毫不知道黑气凝结在自己身旁,成了万般熟悉的模样。
只是少了一座轮椅。
那“人”的身形十分高大。
他垂着头,安静地伫立在床边。猩红的眼睛带着探究,正注视着熟睡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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