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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作家的老婆是个蒙古人,而且就是巴丹吉林沙漠附近一个镇子的原住民。
这对夫妇很奇怪,气质非常不搭调。鹿作家是个兼具精英和社畜气息的瘦削男人,戴一副茶色墨镜。他老婆肤色有些发红,虽然穿戴很时髦却有一股异域风情。
“我们省了向导的钱了?”我身为穷狗有自己关注的重点。
吴邪点了点头,“不过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向导也没有什么用。”
车是军用越野,感觉是黑市搞来的。我有点怀疑吴邪是自己租了自己的车。
那个外国人一开始只说很少的蹩脚中文,发现我会北日耳曼语之后相当欣喜的开始和我唠嗑,说自己是个地理杂志的主编,古潼京这个地方他听闻很久了,一直想先来看看踩个点,然后带人来实地调研。
沈琼大概是被我吓到了,听了我的那句话之后就有点畏畏缩缩起来,似乎很担心自己喝水被呛死。
“老板,来根烟?”王盟说。
正轮到吴邪开车。这条公路上基本上没别的车,所以他开的速度相当快,“我不困,你他妈又不开车抽什么。”
王盟只好把烟又塞回兜里。
我扒在吴邪的后座,伸手到前面给他喂零食。
他的嘴唇和鼻息接触到我的手,有种投喂宠物的满足感。
吴邪从后视镜里对我翻了个小小的白眼,“丫头,你笑那么开心干嘛?”
我有吗?我摸了摸脸,“没有吧。”
“哎,”我问,“你喜欢狗还是猫?”
我声音不大,算是比较私人的对话,所以和我坐在同一排的沈琼也一副假装没有听见的样子。
吴邪毫不犹豫呵呵道:“我喜欢你。”
我:“……”
虽然说上过那一次床之后,吴邪已经承认了我是他女人的这个设定。但这么直球还是头一回。
而且……他是真的喜欢我?
是真的吗?
“哦,我还以为是送命题呢,”吴邪开着车,反应过来摸了摸鼻子,“认真的话,其实我更喜欢狗。有时候狗比人可靠。”
我叹了口气,只能拍了拍他的肩膀感慨,“……您才是真的狗。”
一边沈琼忽然说话,“那沫沫姐你喜欢猫还是狗?”
她的态度转变有些突然,我心念急转,看着她也是微微一笑,“你谈恋爱了吗?”
沈琼一愣,随即摇头。我说:“那我也喜欢你。”
空气突然安静。我摸了摸鼻子,笑话太冷了吗?没事,只要我不尴尬,尴尬的就会是别人。
“哈哈哈,”笑的是后排的鹿太太,“你们小年轻这什么情趣啊?”
王盟抗议,“单身狗遭到暴击了,小琼姑娘你说是不是。”
沈琼发出一声鼻音,我说开玩笑开玩笑啦,这么漂亮的小姑娘要是高中就被拐走了我都会心疼的。
这时候,吴邪忽然回身,把手伸进我的鬓角揉了一把,“汪。”
我一时间愣了神,不是因为他言语动作之间的亲昵,而是我感觉到吴邪在我耳朵上挂了个什么东西。
那东西凉凉的,好像是金属,是个沿着耳廓挂住的耳夹一样的东西,不大也不重,我留的短发刚刚好能够盖住。
什么玩意儿?
我眨了眨眼,嘴上“嘿嘿”痴汉笑,又开始乱飙白烂话。
废话说了没多久就累了,车一直开到S312的一个什么位置,找到了一个蒙古包聚集的地方,鹿太太就去和人交涉买骆驼。
“奇怪,”她临走前和鹿作家说,“我的耳夹好像掉了一只,你帮我在车上找一下。”
外国佬——他的北欧名字太奇怪我翻译不过来——此时已经兴致盎然起来,也跟去观摩。
“这耳饰有什么特别的?”我靠在车边轻声问吴邪。
对方微微挑眉,“贵啊。”
耳饰的材质好像是银镶玉,而且是墨玉。我不太懂这个,好看是确实好看的,但真有什么门道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
我深以为然点了点头,心里却说你他妈第一次送我珠宝就这?就这?
问题如果不在珠宝上,那就肯定是那个鹿太太。
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告诉我?直接说不行吗?
但是回想到我身上无知无觉发生的一些事情,又觉得这种谨慎或许是必要的,只能假装无事,该干什么干什么。
我把耳饰贴身藏好,看了看远方的烈阳沙漠,心说恐怕自己带的防晒霜指数不够啊。
最后我们买了三头羊换过来七匹骆驼,当天晚上吃了一头,第二天鹿太太就带着驼队出发了。
这一行只是单纯的探索,他们根本不确定自己能否找得到古潼京,所以赶路也不算紧急。
刚开始学骑骆驼的时候我有点措手不及,因为一条腿没法真正随心所欲的移动。但很快我就掌握了基本的方法,或许是天生比较能和动物亲近的原因,我觉得骆驼还是挺听话的。
“技术不错啊,”吴邪本来还想帮帮我,“骑得比王盟好。”
我眯着眼对他说:“是天赋,我还会驾狗拉雪橇呢。”
吴邪“哦”了一声,看着我,忽然伸手捏住我的两边脸颊。
我:“……?!”
他“嘿嘿”笑了两声,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笑的一发不可收拾。
“我老板就这个精神状态,”王盟摊手,“你得习惯。”
我拉过吴邪的一只手,强行让骆驼靠近一点。
“关老师,”我说,“你是不是故意的,从我脸上剜了两坨防晒霜?”
我和沈琼在出发前互相帮助抹了一层厚厚的防晒霜,但是实在太热了,一边出汗一边暴晒,我都对自己的皮肤绝望了。
吴邪把另一只手在自己脸上抹了一下,“你这厚度简直是砌墙啊。不过你没那么容易晒黑,相信我。”
我容不容易黑你个大猪蹄子懂个屁啊。我哼唧了一声。因为太热,我就一根手指勾住吴邪的一根手指,并肩往前走着。
“我认识个美容行业的哥们儿,”吴邪说,“等回去给你做个spa啥的。”
我心说哥们儿?您认真的吗?我嘟囔:“我感觉,我现在就在作死吧。”
吴邪笑了,拍了拍我的腰,很苏很撩的对我眯了一下眼,“保存点体力,作死还没开始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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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我们在沙漠里扎营,因为七个人无论三人一帐篷还是两人一帐篷都会多一个人,所以就安排了一个人守夜。
老外自告奋勇上半夜,吴邪就说那他下半夜,女人还是先不安排。
我和沈琼睡一个帐篷,这是真正第一次单独和她相处。
一进去小姑娘就忍不住了,直接拉住了我,“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打了个哈欠,拍了拍她,“躺下,慢慢说。”
沈琼显然不满意我的态度,但是我从包里拿出爽肤水和护肤品之后她就软化了下来。
“你到底为什么……?”我给她擦完后脖子之后,沈琼已经有点迷糊,趴在睡袋里问。
我往外看了看,那个老外坐在篝火边上抽烟,我把帐篷拉上,开始脱长裤。
沈琼浑噩的神志一下清醒了,“你,你干嘛?”
“你有的我都有,”我说,“你怕什么?”
我一边脱一边说,“现在整个队伍里只有你我的地位是相同的,虽然我无法预料会发生什么,但是我可以证明我的诚意。”
“……我是来找我的父母的,”沈琼说,“你根本不懂,我们根本不一样。”
“你认为我不了解你,但是其实不然,现在的情况其实是你不了解我。”
我伸手敲了敲自己的义肢,沈琼立刻听出声音不对。
“我在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失去了亲人,”我说,“还有这条腿。你知道这个队伍的成分很复杂吧。相比起别人,我更愿意和你结盟。”
沈琼沉默了一会儿,“……你,知道多少?”
我想了想,“你的事情我大概知道。而且除了我们,鹿作家夫妇也有特殊的目的。”
沈琼皱眉看着我。我说:“一路上鹿太太说了多少次要找耳环你注意过吗?鹿作家一直都答应,但是找的很敷衍。但是很明显家庭经济支柱应该是鹿作家,在贵重物品丢失的时候双方都没有一丝抱怨,在夫妻哪怕是一般情侣的相处模式之间都会很少出现。”
我故作高深的笑了笑,“他们不是夫妻。”
如果是老油条此时未必会相信我的信口开河,但是沈琼年纪比我还小,完全没有什么骗术经验。
“可你是吴邪的女朋友,”她说,“他……”随即她的表情变了。很显然,她发现了一个矛盾。
如果我非常清楚吴邪的身份,而他带我来了沙漠,那么这个男女朋友的关系就会显得很虚假。然而一路上我和吴邪的互动还是很真实的,这其中复杂的情感像她这个年纪的姑娘是不会明白的。
“那你为什么还要来?”
我现在必须把自己放在和她同样的受害人地位,而且要尽可能隐瞒自己身上已经发生过的事情。
因为那些事件过于匪夷所思,会显得我将面对很多麻烦,我不能让这些麻烦吓退这个妞。
“其实我是来追债的,”我挠了挠头,“我意外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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