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婆细心地把几道菜摆得整齐,在菜盘边上放上了筷子和勺子,又换了新蜡烛,点了香,才像温芷一样退后两步,看着相框里的人,眼神里满是不舍和眷恋。
“你要给我的女儿上柱香吗?”
老婆婆忽然开口,“小姑娘,你今天来帮我刷碗,不是想给自己找事做,而是想从我这里套出我女儿的事情吧。”
老婆婆的表情很平静,不像生气,声音也无悲无喜,“我理解你,你是新来的住户,突然发现公寓里的人都不正常,今天又死了人,外面还下着诡异的暴雨,肯定会觉得无法安心。”
“不过,我已经不想给别人讲我女儿的死了。”
“我只能告诉你,我的女儿不会滥杀无辜。你是新来的,与她的死没有关系,只要你安安分分地呆着,就不会有事。”
温芷沉吟片刻,“所以,你早就知道谭欢是她杀的了。”
她这句话不是询问,也不需要老婆婆来回答。
温芷从老婆婆手里接过几根点燃的香,对着女儿的遗像拜了拜,将香立在了香炉里。看着那袅袅升起的细细青烟,她准备离开,忽然又犹豫了。
自从来到桌前,她总是能听到那半扇窗帘后传来的细微沙沙声。
声音持续不停,让她很在意。
那个声音很小,若不是她耳力好,应该是听不到的。声音又细又杂,零零碎碎,非要形容的话,应该像是晃动米袋子时,无数米粒在抖动摩擦。
温芷用眼神询问老婆婆,见她没有制止的意思,她伸出指尖轻轻拨动了窗帘。
看到帘后东西时,她呆呆地眨了眨眼睛。
只见窗台后摆了一个粉色的仓鼠笼。
笼子里有一个巴掌大的跑轮,一只栗色的仓鼠正在里面来回跑动,感觉累了,就停下来,原地缩成一个毛球。
毛茸茸的小东西,可爱得要命。
不对,那不是跑轮的声音。
如果这里养着仓鼠的话,应该就会有……
温芷稍微用了一点力,将窗帘彻底向后拉,那股诡异沙沙声的来源,终于呈现在了她的眼前。
那是一个巨大的长方体玻璃鱼缸,里面没有水,没有鱼,满满的一缸,全都是指节长短的面包虫。
面包虫是金黄色的,身上长着酱红色的环形纹路。它们成千上万地挤在玻璃缸里,金黄的虫身不停地扭动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
这场面足以让密集恐惧症患者崩溃。
一把铁质的大圆勺子放在鱼缸里,是将这些虫子盛出来的工具。勺子的部分已经被面包虫吞没了,看不见,只剩下细长的柄搭在鱼缸边缘。
温芷:“这些虫子都是用来喂给仓鼠的?”
老婆婆:“对,这家伙非常能吃。”
温芷盯着那只汤圆大小的仓鼠,无言以对。
这段有点冷幽默的小插曲就这样过去了,温芷放下窗帘,离开了夫妇俩的房间,并为他们带上了门。
她没有直接上楼回房,而是往旁边走了两步,停在了那被封死的、死去女儿的房间前。
这道门上所有的缝隙都被棉絮堵死了,又贴了一层层的黑胶布,避免气流流通。
女儿的尸体应该就在这道门后。
从一开始,温芷知道女儿的尸体从太平间消失了,她就有了这样的想法。
可能是女儿变成厉鬼后,操纵尸体自动回到了公寓,也可能是老夫妇无法接受女儿死亡的事实,买通了太平间的人,把尸体偷回了公寓。
为了验证她的猜想,她刚刚去找老婆婆聊天。
现在是夏季,蓝海市的天气这么热和潮,如果尸体被放在房间里,不做什么特殊措施的话,半个月的时间,尸体早就应该腐烂生蛆了,味道也会特别特别的冲。
以此为切入点,温芷给自己立了个喜欢保存尸体的变态人设,编了两个故事给老婆婆听。
第一个故事是死掉的麻雀。时间也是在夏天,时长也是半个月,在她描述麻雀腐烂的恶心样子时,老婆婆有些失态了。
第二个故事是死金鱼,她告诉老婆婆有种东西叫福尔马林,可以让尸体不腐,她果然很感兴趣。
走进老婆婆的房间时,她又闻到了刺鼻的花露水味。
那个味道特别浓,至少要有半瓶的用量才能弄出来。在这样的房间里待着,是个嗅觉正常的人都会觉得很不舒服。
这让温芷想到了香水最初的使用目的。
不是为了提升气质,不是为了愉悦心情,而是为了掩盖那些不洗澡的贵族身上散发的臭味。
一切都和她的猜想贴合。
温芷伸手敲了敲门。
她知道门后只有一具尸体,不会有人回应。
但她依然那么做了。
那是温芷无意识的动作,就像走在路边会不自觉地揪绿化带上的草叶子一样。敲完两声门后,她自己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转身便要离开。
可就在这时,门后居然有了动静。
隔着门板,那声音不是很真切,但温芷的的确确是听到了。
那是铁链在地上拖动的声音。
温芷皱皱眉,思绪忽然有些乱。
她走上楼,想要回房静一静,捋一下目前发现的线索。
温芷回到三楼,看到孟雯雯正站在栏杆旁抽烟。不同于之前看到她时,女人的慵懒惬意,她现在烦躁惊恐极了,夹着烟的手也在微微发抖。
温芷没和她说话,拿出钥匙卡准备开门。
突然,她眉头一皱,伸手摸进口袋翻找。
不见了……
她的口袋里,本该有一把精致的小银锁。那是唐泽去年送她的圣诞礼物,她很喜欢,一直随身带着。
看到温芷在那儿翻着身上的口袋,像一只热锅上的蚂蚁,孟雯雯吸了一口烟,“你在这干嘛呢?”
温芷:“我有个小锁丢了。”
温芷有些烦躁地抬起头。
东西虽然重要,但她现在能不能保住命都是个事儿,实在没有精力去为它费心。
没想到,她找东西的兴致不高,孟雯雯却热情地帮助了她,“丢东西了,那就去找郑晓透啊。”
橙发女人嘲讽一笑,“你不知道吧,郑晓透原来是个赌徒。他那条胳膊,就是因为在大赌场里出老千被人抓住了,人家给剁的。”
“现在他不赌了,改行做了小偷,技术应该还不错,一直过得蛮潇洒。前些时候他做了笔大的,外面都在抓他,他就只能在公寓里憋着了。”
“福兰公寓呢,什么社会垃圾都收,包括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夫妇不管我们在外面是做什么的,只要我们不在公寓里搞得太过火,就没事。”
“郑晓透平时没少偷我们的东西,不过他那是职业病犯了,你要是发现了就去管他要,他都会给你的。”
温芷:“我知道了,谢谢提醒。”
孟雯雯都帮她帮到这个份上了,温芷自然没有不努力的道理,她对女人道了声谢,便走向郑晓透的房门。
郑晓透忘了锁门,温芷一推门就走了进去。
她的脚步声很轻,里面的人并未察觉到她的进入。
郑晓透的房间没比庞斋的好到哪去,也是一片狼藉。
在房间最里面,是一张大电脑桌,桌前是黑色的靠背电脑椅。电脑屏幕亮着,屏幕上放了一张图片,郑晓透正直挺挺地坐在椅子上,露出一个脑袋尖。
他的身体微微抖动着,仅剩的右臂来回抽动,似乎正在用右手忙活着什么,粗重的呼吸声和破碎的低吟时不时在房间里响起。
这个场景……
温芷看着男人的背影,惊讶地睁大眼睛。
她的眉头拧紧,大声道:“你在干嘛呢!”
这一叫把郑晓透吓了个激灵,差点没从椅子上滑下去。
男人用仅剩的右手稳住身体,慌忙地提上裤子,恼羞成怒地站起身吼道:“谁让你进来的!”
温芷什么不该看的都没看到,并不觉得害羞。
她大步走向郑晓透,“你看的是什么,我看你的电脑屏幕没有变过,应该不是放的片子……”
温芷对带颜色的东西不感兴趣。
她也并不是好事儿的八婆。
她现在如此强势,想要窥探郑晓透的“隐私”,是因为她刚刚远远瞥见了电脑屏幕上的一抹鲜红。
那是血。
见温芷靠近,郑晓透脸色大变,想要拦住她。
温芷一把拨开他,来到电脑桌前。
屏幕上放着一张巨大的照片。
照片里是一片被血水染红的水泥地面,一具年轻的断头女尸躺在血泊里,四肢折断扭曲,像被劈断的藕那样摆在她的躯干边,只靠几丝血丝粘连。
那颗断掉的头颅立着放在尸体脖颈断口的旁边,颜色惨白,脸上的五官扭在一起,狰狞非常,一双眼睛睁到几乎裂开。
血丝如网,笼罩在那对暴凸的眼球上。
这照片拍的,是老夫妇女儿的死状。
这是温芷第一次能认真地、慢慢地观察尸体的细节。
这具尸体,也缺少左手无名指。
温芷吸了一口凉气。
她转过身看向郑晓透,用一种匪夷所思的目光看向他,不可置信地开口:“你刚刚,就是对着这么一张照片那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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