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说第二十一:第四日·大囍日(下)

    薄燐:“……”

    “小阿白,”薄燐展臂掀了外衣披上,吊儿郎当地往门上一靠,“你追媳妇儿要是有这么勤,儿子都跟大鸟一样高了。”

    莫名其妙被点名的云雀愤怒地从塌上扔出只水碗砸他,薄燐游刃有余地反手接住,垂腕接向一旁滴水的竹筒,哗哗地压了碗水送到嘴边:

    “怎么,吃个早饭再打?”

    清晨熹微的天光漏过梨树繁茂的罅隙,浇出一连串细碎如浮萍的影子。白潇辞沉默地站在重重掩映的梨树里,像极了一道雪做的谜题。

    薄燐啧了一声,脸色变了变:

    “小阿白?白阁主?”

    “——白潇辞?!”

    云雀听见庭院里的动静,她膝骨有伤,只能从塌上奋力挪出来了一些:

    怎么了?

    薄燐抬臂接住了向前倾倒的白潇辞,脸色沉沉地把水碗里的水喝完:

    “——没事,我这倒霉弟弟被人暗算,快死了而已。”

    .

    .

    悍将招惹了不得了的人?

    闻战怔愣地眨了眨眼睛,火气随即窜了上来:

    ——干,也就是说悍将如果不踩着某些大人物的痛脚,他烧杀抢掠还就真没人管了?

    苏锦萝猜着了他八分所想,蹙着金色的眉毛撇了他一眼角:“幼稚。”

    这次闻战倒是没有要骂回去的意思,少年冷冷地压低了锋利的眉刀:

    “官家人高贵,出手需得三请四请,我等匹夫自是浅薄幼稚。”

    你——

    苏锦萝二踢脚一样的脾气跟闻战暴得不相上下,女孩的火气被这不咸不淡的一句话彻底点着了:但闻战偏偏就是比她快了一步,列御寇撕扯着空气震出一道苍严的咆哮,仿佛青天白日里劈下一道晃晃的惊雷,朝悍将绷出一线致命的孤寒来!

    唰!

    女孩熔熔的金发在疾风里劲卷出蛟龙一样夭矫的飞影,暗银色的长/枪不甘示后地呼啸而来。悍将被“大夏龙雀”与“千秋风雨”左右夹击,天光犹如飞燕在三人兵器上急掠开去,悍将气势上非但没有半点落于下风的意思,本人反而张嘴笑得神佛不惧:

    “哈哈哈哈哈哈!过瘾过瘾!”

    鬼头刀上的金环震出一阵铿锵的利啸,斜斜地倒挂住了左边疾弹迭卷而来的列御寇;有千万星火争逐在冷铁相击之处,闻战手腕倏然一抖,列御寇柔韧的剑身反向弹进了悍将的防御,悍将几乎同时放弃了与闻战的角力,磅礴的气劲倏然反撞向右——鬼头刀的刀柄狠狠地撞开了挑来的长/枪枪尖,一枪/刺来的苏锦萝被迫与悍将错开了一步的距离,但“大夏龙雀”的脾性显然比“千秋风雨”还要凶上几番,三棱枪尖抖着猩红的缨穗自下而上挑出如游龙般的疾影,向后抡转出圆融又苍劲的一弧——

    回马枪!

    与闻战的剑法不同,苏锦萝的枪术是沙场上与人生死相搏的杀招,少了侠客间切磋时的悠容潇洒,只剩下纵横疆场时夺人性命的无尚狠厉。这回头一枪实在过于惊才绝艳,悍将不得不避其锋芒,但闻战撕虎裂狮的一剑又汹汹而至!

    闻战和苏锦萝从前后两方、左右两侧掠过悍将,两人几乎同时得手,勾连出的碎血在天光下剔透出颗颗历劫般的星光!

    地面的黄沙被卷绞的劲风激得冲天而起,三人的身影在锃烈的风暴里骤撞疾闪,一路飙射进了乌檐、雪墙、青石板的街道上。方师的对决不比偃师的花哨,三人的技巧、劲道、速度、身法在方寸之地悍然相撞,悍将一人一把鬼头刀对上闻战和苏锦萝,一时间居然看不出败象来——

    ——不对,这人就根本不在下风!

    唰!

    悍将磅礴贲发的炼炁生生震开了二人的兵器,悍将吐纳、翻腕、出刀,鬼头刀拦腰推开一记水平的横切,暴烈的刀意化作如有实质的星河扫卷而来,耀眼的天光在这刹那都被一气斩作两段,惝恍间天地只剩下了这开山震海的一刀!

    ——开海千百铡!

    这一刀来得太突然、太磅礴、太致命,闻战和苏锦萝皆是闪避不及,正面吃中了悍将摧枯拉朽的伤害。苏锦萝明灿的银甲随着沉雄的刀风寸寸碎裂,殷红的腥血当场飚出了女孩的唇齿,两人皆是被嚣狂的刀意掀得横摔了出去,闻战在落地时奋臂拽了苏锦萝一把,少年垫着女孩狼狈地滚作一处。

    “……蠢货!”苏锦萝从呛血里挣出字眼,神乎其技地骂得口齿清晰,“你脊骨会断的!”

    “操!”闻战毫不客气地口喷芬芳,“要不是老子垫着你,你现在早摔成两段苏大萝卜了!”

    你才是大萝卜,你全家都是大萝卜!!!

    翻涌的气血震乱了苏锦萝的炁府,女孩一句同样芬芳的回嘴被逆行的腥血硬生生地堵了回去。随即两人就没有对骂的心情了——悍将一击得手后顿都不带打,接踵而至的刀风化为千万流烁的星光,高扬而起的鬼头刀有如天罚,朝着苏锦萝和闻战当头劈落:

    “还是对鸳鸯!”

    此时是闻战垫在了苏锦萝身下,最先迎上锋芒的是闻战怀里的苏锦萝——女孩只来得及提起长/枪,争取仗着长兵的体量,先鬼头刀一步刺中悍将……

    不对,来不及的,女孩悚然地想,刀风会更先一步劈开她的天灵盖——

    这一刻苏锦萝的神思里都是震骇的煞白,女孩甚至恍惚地想道:

    他刚刚垫住了我,我马上帮他挡了一刀,又是两清了吗?

    ……为什么我和他的情分,总是不配有瓜葛,这么容易就追平了呢?

    闻战大骂:“你他娘的发什么呆!!!”

    当!

    千钧一发之际闻战从后向前握住了苏锦萝持枪的右手,暗银色的长/枪竖直着顿入地面,仿佛飞瀑湍流中的砥石,暴拥疾卷而来的刀风被猝地分作两股,刮着苏锦萝和闻战的身侧呼啸而过——

    破军剑第五·定山河!

    电光火石的刹那闻战把自己的炼炁灌进了苏锦萝的命械里,惹来了苏锦萝的炁府本能地反抗——这样一来少年等同引导出了女孩的灵息,两人的炼炁合作一处、同时爆发,悍将在凌空根本闪避不及,生生被震退了数丈有余!

    闻战的袖袂迎风怒张而起,替两人挡住了扑面而来的刀风——刀风凝成了千万璀璨的星屑,仿佛骤雨一样击打在袖袂之上,居然撞出了金属轰鸣般的巨响!

    两相角力间竞迸出磅礴的气劲,苏锦萝被推得砸进了闻战怀里,闻战不耐烦地嚷嚷道:“把你头发拿开!吃我嘴里了都——”

    苏锦萝愣愣地问:“……你什么时候练了刀枪不入的神功?”

    这一瞬间女孩的语气近乎是乖巧的,闻战也跟着愣了一下,随即一翻白眼:

    “傻狗,有种玩意叫铁云裳,专门挡这个的。”

    ——这是临行前薄燐抛给他的玩意,云雀做的“铁云裳”。穿上去跟寻常衣裳没什么两样,只有在拔刀动手时才显出它抗拒一切远程攻击的性能来:除了悍将的刀实打实地砍在闻战身上、或者刀风近距离地刮到闻战,铁云裳都能替他轻而易举地挡下来。

    ……哦,苏锦萝记起来了,是了,他找到了之前那个偃师姑娘,还带她在辰海明月大闹一场,一夜之间思慕闻战的女孩子都失恋了。

    苏锦萝冷冷地嘁了一声,雕刻着鹰翼的臂铠狠狠撞开了闻战,女孩提/枪纵身跃起,红色长翎随着女孩的旋身扫出烈烈的两尾,一道清越的凤唳震开了飞扬的尘沙,苏锦萝从乱云飞瀑一样的枪影里迭沓而来一点凛凛的寒星——

    这一撞差点把闻战的肺给顶了出来,少年在身后追着大骂:“你有病啊!!!”

    苏锦萝怒道:“少跟我说话!”

    本将军才不跟狗男人一般见识!

    狗男人大骂道:“谁他娘的想跟你说话!”

    不想跟狗男人一般见识的苏锦萝一般见识道:“我回家就休了你!”

    “……”闻战奇怪地扫了她一眼,“哈?”

    ——你在说什么猪话?

    苏锦萝眨了眨眼睛,随即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对,从头到尾,只有她一个人把婚约当回事罢了。

    .

    .

    苏锦萝还记得当时拆开闻战的来信时,自己满心满意地要回复什么:她昨夜刚刚跟着封老元帅在关外参加了赫骨人的婚礼,新娘一身火红色的骑装,在白马背上反身弯弓如月,飒爽得仿佛北地来去自由的朔风。

    ……她也想这样。

    然后她打开闻战的包裹,闻战寄了她之前要的纸鸢过来,附上的书信倒是没有画满一张纸的王八,少年凛冽飞逸的汉字端正地列在雪白的信纸上:

    他认识了一个时家的女孩子,后者不知用了什么偃师的技艺,居然让他站起来了。闻战还不知道时家女孩的名字,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询问,——闻战绕着时家女孩唠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最后收笔得出个结论:

    我要娶她。

    当时苏锦萝展开信纸胡乱涂了个狗爬的“恭喜”,又觉得这样太过潦草,没有塞北的豪放义气。她又往包裹里寻了些边关粗糙的糖果,又想到时家姑娘出身江南,脾胃娇嫩,吃不惯怎么办?

    多余。

    糖果是多余的,回信是多余的,她苏锦萝也是多余的。

    她是封元帅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畏兀儿人,人还摸不到马背的时候就已经随着义父上了疆场。苏锦萝击过战鼓、举过大纛、斩过敌酋,她的人生里是楼船的夜雪、战地的黄花、边关的冷月,闻战却偏偏能从她一身的钢筋铁骨里,拽出柔软又纠缠的小儿女态来。

    ——可惜太多余了。

    从那以后,苏锦萝就再也没有回过闻战的信。闻战又往边关寄了几封信,通通石沉大海,少年便也不再写了。

    两人自此断了联系。

    .

    .

    嗒。

    汗液顺着悍将的下颚滴进脚下皲裂的青石板上。

    冷的。

    他身怀绝学,却落草为寇,已经很久没有战得如此痛快。这对少年少女显然是一对儿,少年的内息比少女更加深厚,少女的硬功比少年更到火候,一柄江南软剑,一杆塞北长/枪,居然逐渐打出了章法。

    悍将难得走了神:

    如果当时我没有离开,是不是我和伶芜也能像他们一样?

    就算是死了,至少在阎王簿上,两个人的名姓是连在一起的。

    ——可惜人生有几个如果呢?

    悍将挑起了眼神,越过十几丈的街道,望向被秦老照看的伶芜。伶芜的脸色白得厉害,女孩仿佛下一秒就要碎成光影和微尘。

    伶芜似乎是感觉到了悍将的视线,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他们的眼神跨过了火辣的艳阳、飞扬的尘沙、飚射的鲜血、厮杀在一处的匪寇与民兵,跨过了将近十年的光阴与岁月,重新交汇在了一处。

    伶芜张了张口——

    “停手吧”。悍将认出了她的口型。

    悍将记得他们当年也是这么有默契,当时清嘉三屠的余波未过,皮影张的后人被大肆屠戮,悍将作为张家最后一个男人,背着当时年纪尚幼的伶芜逃命。当时只要悍将一个眼神,伶芜就知道躲起来不出声。

    当时他们在血与火里一路南下,伶芜心肠软,在路边抱着一个弃婴不肯撒手,悍将拗不过她,只能随伶芜带着。伶芜给男孩起名“伶满”,伶满长得黝黑瘦削,头脑却聪颖非凡。悍将从火里抢出来的张家秘笈,居然被伶满看懂了,张家原本失传的皮影戏,就这么传给了伶满。

    ……如果当时他们不逃到烟罗镇这个鬼地方,他们三个应该会活得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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