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尔斯医生没有触碰尸体,但还是提着煤油灯,就近查看了一下尸体。
作为医生,他并不惧怕这些。
尸体的腰部被车夫驾驶着马车轧了过去,上半身伸出车辙之外,腿部在车身下方。
由于公爵府邸的四轮马车比较宽,故而只有一边车轮轧过了尸体。
正因如此,车身之前才会倾斜,导致格蕾丝在车里猛地撞向了车壁。
格蕾丝有些后悔自己在车里的时候摘下了礼帽,不然绝不会像现在一样,额头胀痛。
她轻轻碰了一下额角,发出“嘶”地一声痛呼。
“哦,天哪,你的头……”查尔斯医生站直身体,凑近看了一眼,“我想我该给你拿一些药油,它们就在我的药箱里。”
格蕾丝苦笑着叹了口气,“谢谢您,但我希望不是现在。”她指了指地上的尸体。
“好吧,我不该把你一个人留在这,不过在治安官来之前,你可要忍着点疼了。”
“疼痛不算什么,没什么能比现在更糟糕了。我发誓,我还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愿治安官不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犯。”
格蕾丝对于这时候的治安队办案的效率不抱任何希望,只盼着自己不要被卷进去。(①)
“这个你不需要担心,因为——”查尔斯医生看到了提灯的火光,声调一变,“来了!”
不远处五六个人影越走越近,直到只有几步距离的时候,格蕾丝才惊讶的发现,领头的人居然是自己的雇主!
查尔斯医生眨眨眼,一副“我就说吧!”的样子。
原来各地的治安官、郡长等职位,都是由当地的贵族和大乡绅担任,伊登庄园附近的十几万英亩的土地,都属于公爵大人,这里的治安,自然由他负责。
之前慌慌张张的车夫内特已经镇定了下来,举着提灯为公爵大人照着前方的路。
“把马车右边的后轮拆下来,移走马车,不要碰到尸体。”约瑟夫指挥着其他人拆下了可能轧到尸体的后轮,两匹马拉着马车,离开了尸体所在的位置,尸体被前轮压住的裙子也被解救了出来。
很快,民兵们就在尸体四周支起了一顶亚麻布做成的帐篷,将提灯集中起来,又搬来了一个气罐,燃起了一盏昂贵的可携带式煤气灯。
煤气灯比煤油灯亮了许多倍,只是目前还很少有家庭选择这种光源照明。
它们的第一批使用者,是工业城市的工厂主们。
为了日夜压榨劳动力,他们选择了这种先进的光源。
棚子里明亮起来,查尔斯医生最终还是担任了验尸官的工作。
“看看这些手指印,死者脖子上的淤血已经变成了紫黑色,她是被掐死的。看手印的大小,凶手很可能是个男人。”
“可是有些农妇的手也很大。”一个民兵提出异议。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查尔斯医生抿着嘴,对于被别人打断这点感到不太高兴,“她死了至少有七八个小时了,身上没有其他致命伤,但两侧腋下有红色的勒痕。”
约瑟夫询问这些巡逻队里的民兵,“你们有谁见过她?”
“她好像是邓肯先生家的长工……我也不是很确定……但我感觉我在比格斯农场见过她。”
“邓肯先生家里养了几头奶牛和母羊,她应该在那里做挤奶工。”
在场的人都在七嘴八舌地讨论,只有格蕾丝一个人安静地站在一边,用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唰唰唰地记着笔记。
“你在写什么,格雷厄姆?”约瑟夫饶有兴致地看着她。
“我看到您似乎没有带着侍者过来,想着也许您需要一个人来记录案情。”
“霍恩说得没错,你的确是个细心的年轻人。”在外面的时候,约瑟夫不会称呼霍恩先生为叔叔,因为那可能给霍恩先生带来不太好的影响。
“让我看看。”他伸出一只戴着羊皮手套的手。
格蕾丝恭谨地把笔记本双手奉上。
“死于九月三日中午十一点之前、死因为窒息、行凶手法为呃喉、凶手手掌偏大……第一作案现场或许不在发现地?”约瑟夫惊讶于眼前少年的机敏,“你为什么会这样想?说说看,格雷厄姆。”
格蕾丝指着尸体裙子上的污渍,“这些泥点集中在尸体的背后,但附近的地面却很干燥,草皮覆盖在地面上,即使摔上一跤,也不会有泥土沾在身上。”
她又指向裙子下摆,“而且她的裙子后摆磨损很严重,鞋子后跟也磨坏了一部分。这说明她极有可能是被一路拖行到这里的。”
约瑟夫认真听着,对面前的年轻人越发感兴趣。
忽然,他目光一凝,“你的头是怎么回事?”
格蕾丝把帽檐拉低,遮住受伤的地方,“只是在车里颠簸了一下。”
“给他看看,这小伙子可是我的左膀右臂。”约瑟夫冲着查尔斯医生说道。
随后他又吩咐其他人,“把尸体运到停尸房,轮流守夜,不要让其他人接触尸体。”
说完,他就带着车夫,去了查尔斯医生的住所。
“还好没有伤口,不过明天起床之后,你额头上的淤青恐怕会很严重。这是药油,每天洗脸后擦一次,几天就好了。”
查尔斯医生检查了格蕾丝受伤的额头,递给她一个小药瓶。
回去的路上,格蕾丝和约瑟夫坐在同一辆马车里,气氛尴尬。
格蕾丝扮演着一个“合格的总管”,雇主不说话的时候绝不开口,雇主说话的时候,回答也要尽量简短。
因为根据霍恩先生的说法,雇主们不喜欢存在感太强的仆人。
但公爵大人显然是个例外。
他探究地频频看向格蕾丝,最终忍不住开始和她探讨案情。
“你认为那个女人为什么会被杀?”
格蕾丝飞快地瞥了一眼他的脸色,回答道:“也许是看到了不该看到的东西。”
“有趣的见解,所以你认为凶手是农场里的人?”
“我并不敢这样讲,不过农场里的人和死者朝夕相处,确实更有可能被死者窥探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而且……”
约瑟夫鼓励她,“接着说下去,你比其他人聪明多了,这一点,我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
格蕾丝回想起死者的穿着,“死者穿着一件非常破旧的长裙,上面有很多补丁,款式也是早就淘汰掉的五年以前的款式。这说明她连买新衣服的余钱都没有,所以谋财害命这一点,基本可以排除了。”
格蕾丝干笑了一声,补充道:“虽然我认为她是看到了别人的秘密被杀的,但我觉得农场里的农民,应该没有那种不惜杀人灭口也要保住的秘密。”
英国的乡下没有多少秘密,这里的人不像工业城市里的居民那么忙碌,因而很喜欢传闲话。
附近有一点风吹草动,第二天就人尽皆知了。
格蕾丝自己今天拜访农场主们的时候,就不止一次听到这里的居民称他为“霍恩先生找来的接班人。”
显然在她到来之前,消息就已经在这里传遍了。
如果凶手就是农场里的人,恐怕不管他走到哪,都有可能遇到熟人。
这样的情况下,还敢拖着尸体远距离抛尸,不知该要有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
“明天你跟着我一起去比格斯农场看看。”
下车的时候,约瑟夫丢下了这样一句话。
格蕾丝疲惫地揉揉脸,愁眉苦脸地回了自己的套房。
亚当还等在房间里。
“先生,您现在要用晚餐吗?”
格蕾丝的肚子应景地响了一声,脸色一红,“咳,可以上菜了,亚当。”
食物被盛放在盘子里,搁置在底部有热水的保温器具里,因而并不太冷。
格蕾丝看了一眼怀表,已经九点半了。
其他仆人们应该一个小时前就吃完了晚餐。
……
简单地梳洗过后,格蕾丝钻进了柔软的棉被里,缺迟迟无法进入梦乡。
虽说经历过梦境里的二十五年,格蕾丝的人生阅历已经比同龄人丰富得多,但这并不表明,她之前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尸体,更别提这还是个凶杀案。
看公爵大人的意思,恐怕以后有了命案,是要经常带着她了。
早知道就不献殷勤去记笔记了……
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尸体!尸体!简直就是噩梦!
作为一个只想过平静日子的小总管,格蕾丝认为自己为了这座庄园,付出得太多了。
可没听说过哪家的总管还要兼职当侦探呢。
怀着郁闷的心情,格蕾丝很晚才进入梦乡。
……
“铛!铛!铛……”
客厅里的座钟响了六声,格蕾丝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睡眼惺忪地进了盥洗室。
据她估计,她应该只睡了四个多小时。
穿好礼服,格蕾丝走出房间,开始例行巡视。
厨房里法国厨师埃里克正在为公爵烹饪早餐,一个厨房女仆在旁边帮忙处理食材。
负责为仆人做饭,以及偶尔为公爵提供英式餐点的厨娘卡米拉在另一个厨房,她一边呵斥着笨手笨脚的厨房女仆,一边支使着杂活女仆赶紧去楼上点燃壁炉。
女管家腰上挂着一大串钥匙,走起来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一听见这声音,女仆们就绷紧了神经,生怕被挑到错处,数落一顿。
格蕾丝所过之处,都是一片繁忙景象。
“哦,上帝!您的额头怎么了,克里斯蒂先生?需要我为您叫医生吗?”女管家沃克太太看着格蕾丝青紫一片的额角,如临大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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