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那些狗,把母鸡吓得都不下蛋了,昨天还有二十三个呢!今天却只有十五个……”
鸡舍女工嘟囔完,就看到迎面而来的格蕾丝,脸刷地一下红了。
在她看来,像格蕾丝这样衣着考究的人,都是要叫“先生”的。
“今天天气真不错。”格蕾丝用了一个经典的英式万能开场白。
“是的,先生。这对农场来说是个好天气,因为如果下雨的话,麦子就会不好收割,还容易发霉。”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格雷厄姆——”
“克里斯蒂先生。”女工接着她的话说道。
“我知道,您是伊登庄园新来的总管。”她有些艳羡地看向格蕾丝,“您真年轻,是我见过最年轻的总管。”
“为了公平,你难道不该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想它一定像你一样美丽。”
“玛莎·梅。”女工的脸又红了。
格蕾丝知道这样女扮男装调戏别人很可耻,但为了查案,出卖一下“色相”未尝不可。
而且她觉得,这样一个单纯的年轻姑娘迷恋她一段时间,总比迷恋那些真的能让她未婚先孕的渣男要好。
这不是格蕾丝危言耸听。
在这个时代,劳工阶层的女孩,几乎是所有男人随意玩弄的对象。
她们像生活在狼群中的绵羊,被群狼觊觎着。
主人诱拐年轻女仆,少爷骗乡下漂亮姑娘到自己的床上去,听差们视育婴女仆为自己的外快,甚至有很多人认为家庭女教师就是陪男主人睡觉的。
到处都是对贫穷女人满满的恶意。
然而在这些女人怀孕后,那些昔日的情郎就会立刻翻脸,把她们一脚踢开。
她们不敢说出去,就只能独自承受着街坊四邻的议论,被父母视作耻辱。
她们会失去工作和名声,最终不是投河就是彻底堕落,沦为下等□□。
泰晤士河每年都能打捞出许多年轻女人的尸体,其中很大一部分,都怀有身孕。
玛莎不知道格蕾丝的心理活动,只是看着她那一身昂贵的装束,觉得她和这里格格不入。
“克里斯蒂先生,您为什么不去房子里坐着呢?”
“公爵大人和邓肯先生有事要单独谈谈,让我出来走走。”格蕾丝浑不在意地走进了养鸡的地方。
这里的味道自然不太美妙,但她神色未变,不愿意让玛莎感到难堪。
“十五个鸡蛋不是很多吗?”
听见格蕾丝这样问,玛莎不太高兴地嘟起了嘴,“不,这简直太少了,农场里有二十五只母鸡,它们每天都下蛋。可是昨天夜里,不知道从哪里跑来了一群狗,把鸡都吓坏了。”
“夜里?是什么时候?但愿那些野狗没伤到你。”格蕾丝不动声色地套话。
“哦!那不是野狗,是猎犬,当时天色太晚了,但我能确定那是上好的猎犬,是有钱人家才能养得起的狗。”
当你想要确定一件事的时候,直接问就会显得别有用心,然而当你坚定地说出一个错误的结论的时候,别人却会毫不犹豫地纠正你,给了你正确答案的同时,还洋洋自得。
格蕾丝只是想要确认一下。
因为如果昨天真的有野狗,这些鸡就不可能都全须全尾地活着。
只有家养的狗,才会对这些鸡不屑一顾。
“哦?那可太不寻常了,猎犬都是由猎场管理员管理的,他们怎么能如此不负责任地任由猎犬乱跑呢?”
玛莎简直就像找到了同盟,“说的太对了,这些人真是不负责任!”
“告诉我,那是几点钟的时候?没准我能帮你找到那个粗心的家伙,警告他一顿。你知道的,我昨天很晚才回到庄园,没准那家伙就是我在路上碰到的某个人。”
玛莎抬起头,认真地回想起来。
“应该是七点多的时候,收割麦子的人都陆陆续续地回来了。”
晚上七点多、猎狗、女人的金发夹、麦田里的压痕……
这些线索看起来没什么关联,但格蕾丝有种感觉,玛莎的话,也许会派上用场。
她耐心地陪着玛莎参观了下蛋最多的几只“可爱的母鸡”,这才向她告别,去了别处。
牛棚附近,有个年纪不小的胖大婶正在骂骂咧咧。
“我才不管那个下等□□去了哪里!该死的,现在我不仅要做奶酪,还要当挤奶工!”
格蕾丝只好咳嗽了一声。
胖大婶先是不悦地瞪大了眼睛,发现是惹不起的人,又不情不愿地移开了目光。
“您不该来这里,先生。”
格蕾丝观察了一周牛棚的环境,转移了话题,“你平时要给几头牛挤奶?”
“一头都没有,先生。”胖大婶仍旧很不高兴,“这里一共有三头牛,外面还有五只母羊,可是这些原本就不是我该干的活。都怪那个乔四处闲逛。”胖大婶似乎不知道乔可能已经死了。
“她经常偷懒吗?”格蕾丝顺着她的话说道:“这样不勤快的仆人,邓肯夫人为什么不解雇她呢?”
大婶立刻来了劲头,“对吧?我也这样想!真想不明白,夫人为什么原因留下她!那个女人天天装疯卖傻,只会往男人怀里扑!”
这话一听就掺了水分。
邓肯夫人即使再怎么心善,也要顾及名声。如果乔真的是个四处留情、声名狼藉的女人,邓肯夫人又怎么可能收留她呢?
这个年代如此看重女人的贞洁,任何有脸面的人家,都不可能留下这样的人为他们服务。
胖大婶没有得到回应,了然地笑了一声,一副“看透了你们这些男人”的表情,“我知道,你们都喜欢漂亮姑娘,不愿意说她们的坏话。乔虽然疯疯癫癫的,实际上却长得不赖。”
格蕾丝没反驳,只是挑着眉毛,“哦,是吗?我还没见过她呢!”
胖大婶一副神秘的样子,“少爷的未婚妻,和乔有些像,她如今正借住在亲戚家的别墅里,就在这附近,昨天她还和少爷一起去骑马了。”大婶末尾还加了一句,“这一点我和夫人看法一致。”
“什么?”格蕾丝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骑马呀!那姑娘特别喜欢骑马,这哪里是小姐们该干的事呢?”
大婶一边给奶牛挤奶,一边喋喋不休,“可是夫人拗不过少爷,况且老爷前些天已经答应了少爷的婚事。”
似乎是工作太繁重了,胖大婶对任何事都抱着愤愤不平的态度,“体面人家应该娶乡绅的女儿,或者牧师的女儿也不赖,小商人家的女儿可不够端庄。”
格蕾丝心里发笑。
这世上根本就没几个男人真的喜欢端庄的女人,他们只不过需要端庄的女人撑门面、打理家务罢了。
不过,邓肯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昨天骑马去了,或许她该记下来,报告给公爵大人。
毕竟这两个人有可能就是潜在的目击证人。
等她好不容易听完了胖大婶的碎碎念,从牛棚出来之后,约瑟夫也正在往外走。
“你可以派人去确认一下,如果不是农场的挤奶工,对邓肯夫人来说是好事。”
“谢谢您的安慰,我想阿比盖尔会好起来的。”邓肯先生客气地将约瑟夫送至大门外。
两人上了马车,约瑟夫问起格蕾丝的收获。
“都是一些散乱的事情,鸡舍的女工告诉我,昨天夜里七点多,有猎狗闯入了农场。牛棚的厨娘则说了一些有关乔的不雅传闻,她还提到了一件事,有关邓肯家的少爷和他的未婚妻,据说昨天这两个人出去骑马了。”
“骑马?”约瑟夫摩挲着下巴。
他和格蕾丝的想法往不同的方向偏离开来。
格蕾丝认为这两人是目击者,约瑟夫却觉得,他们也许没那么无辜。
麦田里那些痕迹,再加上尸体腋下的勒痕,不正像是马拖着尸体留下的痕迹吗?
两人去了治安队,死者身份已经确认,就是比格纳农场的挤奶女工,乔·卡特。
有附近的农妇,为乔擦了脸。
这让格蕾丝心里咯噔了一下,“你清理过她的手吗?”
农妇茫然地摇摇头,“没有,先生。布雷恩先生只让我给她擦脸。”
怕格蕾丝责怪,农妇试探着询问,“需要我给她擦手吗,先生?”
“暂时不需要,谢谢。”格蕾丝立刻拒绝了这个提议。
她蹲下身子,视线和尸体齐平,强忍着恐惧感,无视尸体散发出来的臭味,凑近去看尸体的双手。
死者的指甲不怎么干净,但形状却很好看,指甲里面也没有血污一类的痕迹。
太可惜了,这个女人临死前,没能在凶手身上留下证据——伤口。
约瑟夫在一边,愈发觉得格雷厄姆心细如发。
难怪埃德温叔叔对格雷厄姆赞不绝口。
查尔斯医生也在这里,正在检查死者胃里的残留物。
“可怜的女人,胃里只有一点消化了一半的土豆。哦,还有些鸡肉,恐怕是她的雇主给她的。”
他对着等在一旁的布雷恩先生抱怨,“我早就说了,这个穷困的女人根本没机会服用鸦片酊一类的药物。”
他又转头无奈地看了一眼格蕾丝,“他和你想法一致,都认为凶手应该被死者狠狠挠上一爪子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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