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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之助
见信安。
北美的峡谷漂亮吗
之前我和他一起徒步穿越大峡谷, 迎着夕阳逆着风,天很绚烂,石头很美。
虽然走得很累, 体力不够啦。
走过一回后,我在峡谷顶上坐着等他,他又绕着峡谷来来回回逛了三趟。
“每一次经过,都能发现新的风景。”他这样说。
真的是很喜欢这片峡谷了。
眼睛很亮, 兴致很高, 平时可以很沉稳的一个人,忽然有了用不完的精力, 像个小孩子一样,拉也拉不住。
不、不应该说, 幼稚得像乱步一样。
呀,作之助,你真来应该看看, 你的脸上永远不会出现的, 像乱步一样的表情哈哈哈哈哈
既然他这么喜欢这座峡谷, 那我想作之助你应该也会喜欢怎么说也是平行世界同这里划掉了。
对了, 还有乱步先生,他一定也会喜欢。
有时候我真的怀疑,相比起你,他更像是乱步的平行世界同位体。
于是我就想到了请武装侦探社去北美旅游只是听说你们到达北美之后, 武装侦探社在北美遇到了一点事件
现在三个月过去, 我猜想你们的事件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 峡谷之旅也到了尾声, 正巧我和他也结束了最近的一次旅行, 刚刚回到横滨, 让他和乱步先生聚一聚吧。
我会随信附上机票。
对了作之助
信写到这里,太宰治似随口提起我有两块宝石。
第一枚红宝石藏了将近二十年,日夜看护却只敢远观,轻轻擦拭都怕损害了它的光泽。
近年来,我得到第二块红宝石。它和第一块红宝石长得很像,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
和我多年久藏的那块红宝石不同的是,这块红宝石棱角看似锐利,却不会伤人,而且触手生温,拿在手里把玩便倍感熨帖,让我爱不释手。
随着时间变长,它被我把玩得沾满我的气息,亲切柔顺,我越来越喜欢它。
直到最近,我发现红宝石不是红宝石,它和我珍藏了大半个前生的红宝石完全相异。
红宝石不是红宝石。
这怎么可以呢
如果不是因为它和我唯一珍爱的那块红宝石长得太像,我根本不会买下它
这是欺诈、这是欺骗
于是,我一怒之下,摔碎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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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身在北美的红发青年读着信,停顿一下,“是不小心笔误”
不、不,不是一怒之下,是理智清醒地、计划清晰地用金刚线,把他一块一块,割碎了。
这一句的笔迹很重。
织田作之助都能想象出,写字人是怎样克制自己的情绪,努力不让笔尖戳破纸张。
之后,便是一大段黑漆漆的洇墨。
像是笔尖停在纸面上,无意识发呆了很久。
我割碎他后,红宝石的外衣剥落,里面露出的却不是劣质丑陋的石头,而是纯黑曜光的黑宝石。
原来我以为的劣质品,也是一块宝石。
一块价值连城、触手生温、举世无双的黑宝石。
不,他现在已经,被我割成了一堆黑宝石碎末。
遍体鳞伤,奄奄一息。
我该怎么办呢,作之助
我原本以为,我从最初就暗自远观的那块红宝石,它贯穿我大半的人生,等同于我活下去的唯一目的,在我心里的地位至高无上,无可取代。
后来却发现,我大半生的坚持也不过如此,我还不是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对于我珍之重之的红宝石,我以为重视,我以为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它,结果到头来其实全是自以为是。
不然从一开始,我就不可能把黑宝石错认成它
这样一想,我所坚持的前半生,就像一场笑话。
自诩的看重,全是对红宝石的侮辱。
至于那块假红真黑的黑宝石
要说时间,长也不长。
我才遇到他多久啊,我又遇到红宝石多久一个未必有我生命的二十分之一,一个占据了我生命的几乎全部。
在我以为黑宝石还是红宝石的时候,两相叠加,我是真以为,我会把黑宝石藏在怀里一辈子,死了也要带进坟墓。
但要说短,又绝不短。
将黑宝石带回家后,我就随身携带、日夜摩挲,曾一度恨不得把黑宝石吞进肚子里,用体温把他烫化,从此和我融为一体,谁也看不见他。
这样一想,在不知不觉间,我把玩黑宝石的时间、我对黑宝石的了解,早已超过我从来只敢远观的红宝石。
原来是这样。
竟然是这样。
我却到现在才了解、才明白。
偏偏到现在、才
在这之前,我已经把我的黑宝石,一刀一刀,割成了一堆碎末。
写到最后一笔,写信人终于控制不住,一笔戳穿了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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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是个混蛋。
我后悔,我想要把黑宝石一块块拼起来,用胶水粘好,结果还不等我动手,我的黑宝石就自己复原,还在我手中滚了一圈,像是想要向我展示一下他有多结实。
好像之前被我割碎的那段经历,只是他在午后打了个盹。
可我知道不是。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一面谴责自己,一面想要挽留我的黑宝石,一面又害怕得不能自已。
都说人要失去过才懂得珍惜,我也逃不出这个定律。
我终于发现,我的黑宝石好美、太美。
从前透过红宝石的外衣看他,我就觉得他好美,因为他是红宝石嘛,红宝石做什么我都是高兴的。
可直到剥落了他红宝石的外衣,露出他黑宝石流光熠熠的内里,我才发现,原来他的美丽与否,与他是不是红宝石无关,他的美丽、他的触手生温、他的亲切柔顺,全来自他本身。甚至脱去红宝石的外衣后,他独属于黑宝石的光芒,就更加无可遮掩地照耀出来。
更美了。
伤痕累累,割为碎末后,反而更加放肆地美。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我忍不住被黑宝石的美丽吸引,内心深处又惊慌失措,无所适从。
如果我的面孔转向黑宝石,那我的后脑勺,就要面向我守候了多年的红宝石。
可从一开始,如果不是因为我的红宝石,我绝不可能买下红色外壳的黑宝石。
难道因为黑宝石太美、太美,我就可以毫无芥蒂地看着黑宝石脱掉红宝石的外壳,毫无不适地,继续把玩黑宝石吗
那样的话,要我置我的红宝石于何地
那样的话,又与我背叛了我的红宝石有什么差别
我要否定我为红宝石付出的前半生,否定我活到现在的一切吗
我好努力撑到现在,却要我自己、否定我活下来的理由。
我、不。
我的前半生,我从前对红宝石的执着,绝、没、有、错
我知道,错的不是我的黑宝石,错的只是我们相遇的方式。
可是我。
我真的忍不住、真的忍不住啊,作之助。
我的黑宝石那样好、那样美,我从前没有过,以后也不会有了,就算我已经成了亲手把他碾碎的刽子手,我也真的、真的不想放手。
不仅不想放手,还想把他握得更深、抓得更紧,完完全全地占有他,把他吞进肚里,融入血肉,永为一体。
我是个混蛋啊,作之助,我是混蛋。
一边又想着绝不要背叛我的红宝石,一边又想着不管黑宝石曾被我碎成什么样,我也不要放他走,这样好的他只能是我的我要得到我的黑宝石的全部,我自己的,却只肯分给他一点点。
我是个混蛋,作之助。
织田作之助思考一下。
“太宰这是在为自己注定有所保留,不能回馈黑宝石同等的一切,而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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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好渴、好热,迫切地想把我的黑宝石含在嘴里,攫取他的一切。
可是,作之助。
我是个混蛋。
我把我的黑宝石弄得那样痛,如果不是他坚强,他早就痛得死掉了。
他以前那样相信我,我却反手打了他一巴掌,然后踩在脚下,用最最锋利冰冷的线,把他割得支离破碎。
我的黑宝石。
难道现在我后悔了,醒悟了,我的黑宝石也完整快活地在我手心滚了一圈,我就可以当做从前的伤害都没有发生
我好痛。
我现在只要看到他完好的样子,就忍不住去想,他当初被我一点点割开时,到底有多痛。
我忍不住为他痛,痛到想要把自己一片片割开,痛到看到他就想流泪。
替他流泪。
我是个混蛋、蛆虫、早就失去活下去资格的人。
作之助,曾经那样对待黑宝石的我,早就失去再把他揣在怀里的资格了。
这样的我,再把无耻地抓着黑宝石不放,我都要替我的黑宝石憎恶自己。
我的黑宝石理该拥有更好的。
而不是我这样一个,曾亲手把他碾碎的刽子手。
我应该去
最后一个字被重重地划掉。
抱歉,说了这么多题外话。
尽快回来吧,作之助。
让乱步先生,和织田作聚一聚。
织田作之助起身,敲开门,把信纸给乱步看。
“哇是黑发君和心机围巾回横滨了吗”乱步一边飞快阅读一边说话,“乱步大人这次回去一定要抓住黑发君,让他出去旅行一次也不带我哼乱步大人要把黑发君好”
乱步的声音忽然顿住。
“乱步先生”
织田作之助一看,却见乱步泪流满面。
“假的、假的、什么都是假的”
乱步用杀人的力气把信纸狠狠撕碎“说什么以后都会变好的乱步大人还傻乎乎地信了心机围巾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蠢货”
世界第一的名侦探用想得到的最恶毒的词语大骂。
“作之助,你以为太宰治这封信是写给你的不他是写给乱步大人看的”
江户川乱步泪水一串串掉下来“呜呜呜呜呜蠢货太宰治”
“可恶、可恶可恶可恶”
“呜呜呜”
乱步泣不成声“就算、你想要抓着黑宝石不放,乱步大人呜呜呜呜这回、也要从你手里、呜呜把黑宝石继承过来了”
“哼笨蛋黑发君”
江户川乱步越想越难过,蹲下来抱着膝盖,专心地、用力地哭。
“呜笨蛋、黑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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