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安二十一年,九月中下,汴京发生了一件令人唏嘘不已的大事。
太师勾结旧朝逆党,证据确凿,被判满门抄斩,株连九族。
断头台押上去的人,一批又一批,不等午时三刻,即时斩首,顿时血流成河,一连几日上头的血就没干透过。
整条街飘散着浓郁的血腥味,入了夜,人都不敢往这边走。
怕冲撞到了不该冲撞的东西。
先是太师等人,随后便是太师府九族中人,而及一干府丁婆子,斩掉了数以百计乃至上千的人。
举朝上下人人自危,危的自然是怕与太师府扯上关系,在靖安帝疏清太师府余孽的时候,谁敢进谏替太师说一句话。
说了就是找死,没人敢不要命了,在这件事上头找晦气。
太师府势去,算是彻底完了,为太师说话,吃力不讨好。
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混朝堂的谁不是人精,四面八方都长了眼睛,撇的一干二净。
“白家倒了。”大律太师,复姓白。
“太师乐善好施,为官廉洁,怎么会与旧朝的人扯上关系呢,结党营私,企图谋反,真是万万没想到。”
“人心隔肚皮,官场复杂波诡云谲,局势瞬息万变,你懂什么。”
汴京城街头四处都贴着布告,来往的人,总有几个嘴巴闲不住,会停下来议论这事儿。
“最可惜咱们汴京惊才绝世的太师嫡子,霁月公子。”
“是啊.........”
想起太师之子,公子霁月,无人不为之叹息,那可是汴京第一公子。
别的话,对着布告指指点点的人也不敢多说。
饶是怎么风华绝代,与世不俗,只要人是太师之子,便逃不了罪责,太师府动荡朝势,触动皇威,朝廷不会允许这样的人存活于世。
斩草定要除根。
留下霁月,是给大律皇朝留下祸害。
蹲在布告地下乞讨,蓬头垢面,穿着褴褛外衫,身形瘦弱的小乞丐,从罅隙中钻进去。
手里拿着一只破碗,颤巍巍从架子底下伸出一只脏兮兮的小手,“善人,给口吃的吧,善人,我好几日没吃饭了。”
“!...吓死人!”
正在交谈的两人倒吸凉气,被突然出现的黑脸小乞丐吓得不轻。
两人声音压的低,太师府的事情才发生,布告上的字还在新鲜着呢,他们今日也只是闲暇无事,小声聚来说说。
谁知道乞丐无处不在,从架子底下探出头来,无声无息,不是吓人还能是什么。
刚才为白家惋惜的话,要是被人听见,说到官府面前,势与白家同罪,要拉去砍头的。
“当真晦气!”
白家的事情,果真说不得。
要因为这件事情,落了罪名,那真是倒了八辈子霉。
两人没给半分施舍,左右看看没有巡逻的官兵,只有从架子底下探出头,包着头,脸黑的像锅底的乞丐,心静半分,便开始撒气了。
“哪里来的乞丐,真是恶心死了,走开走开。”
“再过来,我打死你。”
没给半分施舍,反而往破碗里吐口水,两人骂骂咧咧约着走了。
眼看着吃饭的碗要遭污,小乞丐连忙将手缩回来,身形一聚,从架子的罅隙中脱了身。
这架子实在小,刚刚反应极快,手也被架子撞得不轻。
顾不上手背上撞出来的刺骨的疼痛感。
捧着手里的碗左看右瞧,见它干净如初,登时松了一大口气。
还好碗没有脏,要真被人吐口水了,那真是得不偿失。
上哪里再去找只碗来。
她可舍不得脏掉的碗拿去装吃食。
出来也有些时候了,眼看着就要要到响午时分,算着时辰,人应该救出来了。
沅衣把碗揣进怀里,怀里还捂着两个白面馒头,是她早上乞讨来的。
没舍得吃掉,要留着。
小乞丐撒腿往城东破败的城隍庙跑去。
按理说到了正午,更不能离开了。
这时候最好蹲在客栈门口,或者后厨口,那些贵人吃饱了。
有钱的心情好,能将没吃完的饭赏出来,心情更好的,还能丢一两个铜板过来。
钱啊,对乞丐来说是多么珍贵的东西。
*
汴京是大律的都城,坐落在大律的北方。
最富饶之地,这里民风开放,这里富贵分明。
富的人高楼玉砌,挥土如金,穷的人食不果腹,夜宿廊桥头,经受风吹雨淋。
城东在早些年是最富裕的地盘,出了名的销金窟,温柔乡梦归处。
就是因为太过于有名,被一窝凶悍的土匪盯上,洗劫后放了一把火,城东落败了。
悍匪虽然已经抓到了,但是那场大火实在猛烈,烧掉了半个城东,烧死了很多人。
渐渐的,城东荒芜,在这里活动的更多是穷到地底下的人,乞丐。
沅衣,便是其中的一个,这里是小乞丐沅衣的家。
她从城西一路跑回来,脚下没鞋穿,踩到了沙砾石子也挡不住沅衣欢快的步伐,她从来没有这么快活,欢欣过。
“快到家了。”
她一口气冲进城隍庙,却没有防备,一脚踩下去,踩到一块藏在枯草里尖锐的石头上。
“嘶。”
她不娇气,顺着门槛将脚底的石头蹭掉,将血蹭干又继续往里面跑。
乞丐占窝,以前没烧掉的地方比破庙更舒适,至少不有门有扇,大多乞丐都霸占了以前的没被烧掉,在大火后幸存的地方。
城隍庙,庙高空悬,有顶能挡雨,却避不住风,立秋之后,越来越冷了。
每年立秋,时常刮大风,能冷死一批没衣裳的乞丐。
缠在空中簌簌吹来的冷秋风里,细细闻,能够闻见一股浓郁的血腥味。
沅衣鼻子灵,她闻见这股味道,心中大喜,眼睛笑眯成好看的月牙,心里那股劲儿猛地冲上来。
霁月!她垂涎已久的人,她讨到一口吃的,就回来了。
还探听到消息,世人都知道他死了。
城隍爷后面有空的地方,能挡风还能隔绝视线。
“和熙,我回来了。”
沅衣蹦跳着冲到城隍爷后面,这里,是她的栖身之地。
城隍爷身后流出来的小块地方,就是沅衣归纳出来的家。
“你声音小点,等会把人招来。”
一个比小乞丐高点,骨架比她要大,和沅衣褴褛的衣着差不多,脸上抹着灰的乞丐,她叫和熙。
是沅衣的至交丐友,与她一起长大,住在隔壁乞丐窝的和熙。
见沅衣回来,和熙松了一口气,她守着这个男人一个早上,就怕沅衣回不来。
“我快饿死了,你讨到什么?给我吃点。”
沅衣外出乞讨,顺势探听消息,防止汴京城再生太师府的事端。
“人还活着。”
厚厚的枯草堆上,平躺着一个精致俊美,脸色苍白,唇色全无消瘦乏力的男人。
他没醒,神色很痛苦,枯草上蔓延的血迹,就能够看出他的伤势很严重,在此之前,经过非人的拷打。
身上盖着一件满是补丁宽宽大大,没有边角,充当褥子的布料。
料子上满是血迹,被他身上的伤口染红了。
“霁月的伤越来越重了。”沅衣匍在枯草堆上,她的手接不住流出来的血,只能干着急。“要怎么办。”
这比她以往受过的伤都要重,她要怎么办。
和熙站起来,没好气的说,“还能怎么办?等死呗,他伤势重,看郎中吃药,需要不少的钱,咱们没有钱,治不了,趁他还有一口气,也能多陪你几日,你守在他身边多看看,满足你多年的挂念,死了之后,找地方埋了就是。”
和熙从沅衣的衣裳里面看到两个白面馒头。
这个小傻子,藏的挺好。
手急眼快掏出沅衣讨来的馒头,把她的衣裳都扯开了,露出软绵绵白花花的半截嫩肉。
小傻子,小归小,身上该长的地方,半点没有缺。
甚至比她的都还要有起伏了。
和熙居高临下看着她,馒头叼在嘴边咬着吃。
不以为意讥讽道,“就算有钱,谁敢找郎中给他治。”她吃了馒头也不忘记奚落。
名满大律的霁月公子,大律皇朝的叛逆,那张好看的脸,大多数人都认得,要是被人瞧见了,救他出来的人都得死。
“我舍不得他死,要治的。”
“治?你疯了。”治,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光救他这件事情,可是把你的命都搭进去了,傻子就是傻子。”
沅衣没钱,她穷的出奇,唯一贵点的东西,大概是城隍爷身后台上放着的一盏快要烧完的油灯。
她唯一的家产,就是一只碗,一盏灯,一块大点的破布。
“霁月。”沅衣苦着脸。“你怎么不说话。”
她以前听过霁月说话的,声音温润悦耳,胜过平康坊里,艳妓奏出来的筝音。
是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声音。
平躺在枯草堆上的这个男人。
太师长子,汴京人封的公子霁月。
本该死在断头台的霁月公子,就在昨日,被她挖地洞,拖尸抵人,走牛鬼蛇神的歪门邪道路子,从汴京大牢里救出来了。
世上再没有太师长子霁月,而是只有属于她一个人的霁月。
她惦记了数年之久的霁月,见了第一眼便想私藏的人,抄家流放九死一生,如今就躺在她的身边。
她会完完整整拥有这个男人。
“他快死了,如何能说话,你如今说的话,他也听不见。”
“即使能说话,那也是回光返照了,快要登天。”
她守了这个男人一个早上,别说开口了,就是眼皮都没抬一下,要不是探鼻息还能感受到一丝丝微弱,从外表看,他和乱葬岗那些死人也没什么区别。
唯一的区别,就是皮囊好看了一些。
小傻子,就是爱他的这副皮囊,被他的皮囊迷住了心智。
沅衣匍匐在他身边,替他擦去脸上的冷汗,她的手太脏了,捏着衣角擦拭干净,她才敢碰起男人的脸。
“我要救他。”
“痴人说梦,这个男人谁敢治?”和熙闻言嗤笑。
也只有她不要命了,傻乎乎往前冲。
狼吞虎咽把馒头吃完,把嘴边的渣也舔掉,又把沅衣藏着的最后一个馒头抢出来。
沅衣不给,“这是最后一个了,霁月还没吃。”
“给他吃,浪费。”
和熙翻白眼,她在这里守了一上午,两个馒头是她,该拿也必须要拿的。
她没耐心力气大,把她的衣裳拉扯开,推攘之间馒头到手,张大嘴一口吞了。
两个馒头,勉勉强强能够饱腹,和熙拍拍肚皮,冷言道,“你瞧瞧你自己,连与人争食,你都夺不过,自己都养不活,好不容易浑到十五,你自顾不暇了,还想要救这个男人?”
“你拿什么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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