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自南对着镜子,手中握着电动胡须刀,认认真真地刮去胡子。
像是去赴那个来自B612星球的帅气小王子约会的那只狐狸。
不同的是,王子影帝没有惦记的玫瑰。
王子只爱他这只小狐狸。
这一次,肖自南没有选择他平日里最喜欢的木制香调的香水,而是换上气味更霸道的,攻击力更强的东方调。
—
沈柏舟好酒,尤其喜欢红酒。
还在家里专门设计了一个地下酒窖,用来收藏全世界各地顶级的名酒。
当初购买这栋别墅是沈柏舟付的钱,装修团队也都是沈柏舟找的。
肖自南没什么能帮得上忙的地方,这些年只要有机会,就会留意各大拍卖行的消息,看看能不能拍到几支合心意的红酒,拍来送给沈柏舟好给对方一个惊喜。
名酒收藏这一行水深得很,在认识沈柏舟之前,肖自南对红酒又只是懂个皮毛,一开始没少交学费。
近年来的几次出手,倒是没怎么失过手,经常会有名酒收藏爱好者打电话过来,委婉地询问他能不能割爱。
肖自南一并拒绝了。
那些酒,都是他打算送给沈柏舟的惊喜,怎么可能割爱?
出再多的钱他都没有动摇过。
那时,肖自南还计划着,等某段时间他们两个刚好都得了空,两人就一起来到酒窖,选一支彼此都中意的红酒,就那样盘腿席地坐在后院的木地板上,或看日升月落,或听雨落屋檐。
这几年,沈柏舟的事业如日中天。
除却酒窖刚落成的那一天,后来他们竟一次都没有一起来过这里。
从口袋里取出白色的手套戴上,肖自南抬手,从酒架上,半点不带心疼地选了最贵的两支,出了门。
—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肖自南幼时第一次读到这个歇后语故事的时候,心里头是不屑的。
得有多蠢,才会被蛇咬过一次,在仅仅只是看到没有任何生命力的井绳都感到害怕的地步。
当一坐进驾驶室,身体就不受控制地发抖,额头冒汗,心悸,右手颤抖地连车钥匙都插不进去的时候,肖自南才发现,蠢的人不是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真正蠢的人是他。
握着车把的骨节泛白、用力,肖自南咬牙,脸色苍白地推开驾驶室的门。
一只手撑在车门上,肖自南粗喘着气。
他以魂魄的形态在世间太久。
久到,就连那场夺去他性命的车祸在他的记忆里都模糊了。
可这副灵魂还记得。
肖自南疲怠地闭了闭眼。
他不能爽约。
如果他现在打电话说不过去了,以那人的性子定然不会怪他。
但是,会失望吧?
—
肖自南在电话里头几句失意的话,惹得余大影帝失手摔了手中的茶杯。
那一句说要来找季清喝酒,更是令在倒茶的余老师碰翻了茶壶,连带整套六位数的冰裂茶具都跟着遭了殃。
“叮铃——叮铃——”
门铃声响起的时候,季清还在吭哧吭哧地卷着被茶水弄污的地毯。
没法子,他哥自从知道南哥要来,整个人就只能用三魂不见了七魄来形容。
在余风连一点防护措施都没做的情况下,就动手去收拾地上的陶瓷碎片的时候,季清是真的怕了。
他打发他哥在边上坐着,自己在那儿任劳任怨地收拾残局。
就这样,他哥都中途丢下他,一个人上楼回房去了,也不知道在楼上倒腾些什么。
客厅里只有季清一个人辛勤的身影。
陶瓷碎片都已经打扫干净了,就剩把地毯给扔洗衣机里洗就成了。
这一番折腾下来,可把季小公子给累得够呛。
“肯定是南哥来了!”
听见门铃声,季清放下卷到一半的地毯,起身前去开门。
“季清,等一下。”
二楼走廊上的余风叫住前去开门的季清。
季清困惑地转过头,然后就一脸震惊地看着他哥一身灰色打底衬衫,深色西装、西裤,单手插兜地从楼上缓缓走下。
宛若男士香水广告的慢倍镜头,举手投足,男性荷尔蒙扑面而来。
季清目瞪口呆:“哥,你这样,不觉得太隆重了吗?”
“会吗?”
余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
不过是品牌商赞助的衬衫西裤而已,甚至不是高订的。
余风近乎自言自语地道,“我怎么觉得……还不够隆重呢?”
季清吐槽:“那你还想怎么个隆重法?穿新郎服跟南哥一起走红毯吗?”
余风的睫毛颤了颤,眼神都变得炙热起来。
季清的心抖了抖。
完了,完了。
他哥是真的彻底入了魔了。
门铃声再次响了起来。
余风声音清冷,“季清,去开门。”
季清撇了撇嘴。
听他哥语气那叫一个平静,好像在楼上待了快一个小时的人不是他一样。
季清先前还有些困惑,奇怪南哥都要上他们家来了,怎么他哥反而躲楼上去了,还以为他哥是害羞。
这会儿才顿悟,这人都修炼成精了,哪里会害羞,搞不好这一个小时的时间,就在房间里忙着捯饬造型呢。
季清只要一想到他辛辛苦苦在客厅里躬着腰,驼着背,又是打扫陶瓷碎片,又是跪在地上卷毯子,他哥在楼上对着试衣镜换过一套又一套的衣服,心里那叫一个不平衡。
然而反抗是不敢反抗的。
“来了,来了。”
季清一面扬声道,一面认命地前去开门。
—
“晚上好啊,小季清。”
季清开了门。
门外,肖自南一只手拎着装红酒的袋子,另一只手抬起,朝季清挥了挥手,笑容明朗。
肖自南上辈子是不晕车的。
但是这辈子,他晕车。
与其说他是晕车,不如说是对汽车这种交通工具产生了恐惧。
那场让他丧命的车祸,终究是在他灵魂深处刻下了深刻的烙印。
肖自南是全程强行压抑着内心深处对车子的恐惧,才没有失态到尖声喊着命出租车司机停车。
就这么浑身僵硬地强撑着,来到余风同季清两人的住处。
肖自南全程没有看过出租车上的镜子,自然不知道自己此刻脸色有多惨白。
因此,他脸上的笑容越灿烂,看在季清的眼里就越心酸。
南哥现在,一定是在强行欢笑吧?
季清鼻子一酸,脸上却极为懂事地绽开大大的笑容,将门打开得更大一些,好方便肖自南进来,“南哥晚上好!南哥你快进来。”
肖自南此行目的就是冲了登堂入室来的,自然没有跟小季清客气。
肖自南往屋子里走,转身,将带来的红酒递给季清,“不知道你跟你哥喜欢喝什么红酒。自家酒窖里拿的。小小心意。希望你跟你哥会喜欢。”
季清下意识地接过肖自南递过来的袋子。
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有些震惊又有些傻气地问道,“我哥也有吗?”
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些过度,季清勉强笑了笑,牵强地解释道,“不,不是。我的意思是,南哥你想得太周到了。连哥哥那份都一起准备了。南哥,给你拖鞋。”
季清拎着酒,从鞋柜当中给肖自南取出一双崭新的男士拖鞋。
肖自南假装自己什么都没有听出,他低低地笑了笑,弯腰换鞋,“嗯。也不知道你哥会不会喜欢。”
“我哥他肯定喜欢!”
季清斩钉截铁。
别说是红酒,就算是南哥你送瓶鹤顶红,我哥他都能当成贡品给供起来好么!
“是不是啊,哥?”
季清扬声,视线越过肖自南,对着客厅里的男人说道。
肖自南穿拖鞋的身体一顿。
他顺着季清的视线,缓缓地地直起身子。
于是,他终于见到了余风——
那个,自他死后,年年忌日,都前来他的墓前祭拜、陪伴他的男人。
一年一年,他看着男人满头青丝,渐生华发,再到白发如雪。
不变的是,男人的身姿依然挺拔,不变的是,男人望着墓碑上照片里的他,眼神几十年如一日地温柔滚烫。
——
“师哥?”
语气自然中透着惊讶。
天知道,这一声师哥,从挂了电话的那一刻起,他在心中彩排了多少次,才没有让自己的语气有半分的哽咽。
不愧是在剧组听多了诸多名导对演员们现场指点演技的他,此刻这声师哥可谓是天然去雕饰,浑然天成。
凡事只要顺利地开了个头,接下来,就自然而然能够顺下。
“原来季清在电话里说的,跟哥哥住在一起,就是师哥你啊?”
肖自南笑着朝余风走过去。
肖自南的身高有一米七八,但是余风比他还要高出半个头左右。
这就导致,他跟余风说话的时候,不得不仰起头。
二十五岁,当然是年轻的。
但是,同十七八岁的季清比起来,已然算不得多青葱。
偏生,长了一双极为干净的眉眼。
于是,当他就这么仰着头望着人时,便给人一种温暖、柔软感觉,少年感十足。
余风一时出了神。
青年唤他师哥,是因为他们都毕业于江城大学。
他知道他这个师弟,从来都是漂亮的。
不是那种令人惊艳耀眼的漂亮,是那种干净的,像是清朗秋日的云,那种赏心悦目的漂亮。
青年的眼睛很亮,眼里仿佛有光。
而他,就站在光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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