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三章

    腊月十四, 临近年关之际,本该是团圆喜庆的时候, 然而一则惨案随着冬风吹遍武林, 在江湖上掀起了骇浪

    宝树门被屠, 全门三千一百二十七口人,无一生还, 所有屋舍皆被付之一炬。

    做出这等丧心病狂之事的,不出意料,又是玲珑阁。

    和大部分得罪官府落草、劫富济贫的黑道不同,玲珑阁是纯粹的杀人组织,内部有如军队一般阶级分明, 所到之处如蝗虫过境, 片甲不留,只要有漏网之鱼,玲珑阁便不会罢休。

    而这一次宝树门的漏网之鱼,不出意料地没有逃过死神的追捕。

    亥时二刻,如山。

    乌云闭月,腊月时节, 夜里多雪。如山山下的树林里堆积了这一年的落叶,在安静的夜里, 有谁从上面踏过,将枯枝烂叶踩出不安的噪响。

    有人经过。

    飘雪的夜色中, 可以窥到一抹白在朝树林深处跑去, 步履仓促踉跄, 仿佛身后有恶鬼追逐索命。

    看背影是个年轻的男子,年约二十,身上穿的衣裳做工细致,应当是个富贵人家。只是他胳膊处染红,有汩汩鲜血从中冒出,受了不轻的伤。

    男子慌张地朝前跑着,时不时扭头往后看一眼,确定无人追逐后,又继续向前。

    如山广袤,在大雪纷飞的深夜翻山,并不明智,但他依旧选择进山,必然是有什么要紧的缘由。

    他确实有无比要紧的原因,因为只要稍微跑得慢些,便会被身后的玲珑阁追上。

    此人正是死里逃生的宝树门少主,也是唯一一个从屠门惨案中逃出来的幸存者。

    树林外,骏马嘶鸣,无数举着的火把之中,一匹枣红宝马被人乐住了缰绳,抬蹄停在了树林边缘。

    宝马上坐着的,似乎是位少年。

    他身披黑色的大氅,点点细雪在氅上落了一层,给蓬松的黑狐大氅蒙了片轻白。

    与这样压抑的黑色大氅截然相反的,是少年俊美到有些艳丽的面庞,那张脸白皙若女子,一对柳叶眼潋滟微圆,带着几分少年人的稚气,使得整张脸艳而不俗,年轻而精致。

    “护法,不追了么”少年身后,有举着火把的下属问道。

    玲珑阁一行数十人追着宝树门少主来到此地,眼看快要追上,不知为何又要停下。

    “大雪封山,太过危险。”少年眯了眯眼,将缰绳在手上绕了一圈,控住不停摆动的马头,“折回去,找家客栈,明日再追。”

    “可是”

    “放心。”少年扯动嘴角,似在嘲笑某人的自不量力,那双柳叶眼望向树林深处,笃定道,“跑不了。”

    说罢,他调转马头,喝了一声,朝来时的路而去。

    剩下的人马只得跟着他离开,一道找了家客栈安顿。

    客栈的老板娘半夜被敲门声惊醒,她不耐地披了件衣裳出来开门,嘴里咒骂道,“谁啊,大半夜的”

    门板掀开的一霎,外头数十个黑衣人将她的怒气吓退。

    “你、你们找谁”她愣在原地,抱着门板心惊胆战。

    为首的是位少年,长相迤逦,他冲着女人一笑,白嫩的脸上凹出两个酒窝,显得可爱无害。

    “老板娘,借住一晚,可有房间”

    女人目光下移,看到了这伙人腰间的佩剑,那剑上没有剑穗,纯粹用杀气装点。她咽了口唾沫,侧身让道,干干地笑了两声,“有,自然有,客官随我来。”

    她一边笑着引路,一边心里发怵。

    要了亲命了,来者不善,不会是打劫的吧。

    少年随她上楼,老板娘推开一扇门,扭头笑道,“客官看看,可还能住得”

    “有劳。”少年又是一笑,若不是腰间的佩剑匕首,看起来还真让人想要亲近。

    “满意就好,满意就好。”老板娘笑着,哈腰出去了,“那我不打扰您了,有事您就叫我。”

    少年站在门口,等着女人出去将门关上后,才仔细打量整间房间。

    屏风字画,陶瓷摆件,确实是这间小客栈的上等厢房。

    他脱下了身上的大氅,挂到一旁。接着松了松手腕,缓解牵了一天缰绳的疲惫。

    这附近的路有些眼熟,想起宝树门少主的身世,少年已然洞悉他此行的目的地花雨门。

    倒是个耳熟的地方。

    六年前,他似乎就是在这块地上,被人取血取到命悬一线。

    曾经的自己无缘进入花雨门,如今用这个身份进去捉人,倒也有趣。

    少年正是沈奚。

    他打了个哈欠,洗了把脸,掀开床被躺了上去,腰间的佩剑匕首都未摘去。

    故地重游,时隔六年,却恍如昨日,陌生而又难以忘记。

    六年的时间里,白琴二字一直沉沉地压在沈奚心上,从未让他喘息片刻。那不仅是单纯的憎恨,更是掺杂了年少时最纯粹的情谊。

    一开始,无疑是让人崩溃的绝望,沈奚恨她的无情、恨她的背叛,他发誓有朝一日一定要让她血债血偿,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身上的伤口愈合,那疼痛淡去,记忆里清润如莲的女子便时时出现在他梦中。

    是了,就连他十一岁第一次梦遗,也不过是在梦里看见了师姐的一个剪影。

    年少的憧憬在岁月中沉淀,亲自取他血的人到底不是白琴,而是蒙面的杀手,两者截然不同,于是那场生死便在时光中模糊、被自欺欺人地分割开来。

    留在印象中的,没有血色,只有让人心醉神迷的药香。

    躺在床上的少年从怀中抽出了一抹兰色的绢帕,是当初白琴放在给他的包裹里的,用来包药丸。

    六年过去,这方绢帕变得老旧柔软,上面残余的一丝药味也早已消散而去。

    可沈奚还是将它蒙在脸上,吸五石散一般,闭着眼睛深深吸气,。

    “师姐”他闭着眼睛,脸上盖着绢帕,低低呢喃。

    “师姐”你有想奚儿么,哪怕只是作为药人的想念,可有那么一二

    少年浅浅地喘息,间或喟叹,嘴里只是不停重复那两个无意义的字眼。

    那是沈奚短暂人生中全部的月华,清冷、美丽、遥不可及。

    他恨白琴,也爱她爱到了痴迷。

    不敢去见她,怕她再次伤害自己,只能在乌云遮月的夜里,如此藉慰。

    “哈”

    脸上的绢帕滑落到了胸口,覆在了横七竖八的伤痕之上。沈奚知道,他贱到了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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