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兔兔

    才四点多, 午饭结束了,晚饭没开始,上班上学族们都忙着。

    白鹤得了灵感, 窝在家里写曲子, 此时店里统共就三个闲人

    夕阳红组合的宋大爷和李老爷子,以及擎着绣绷子努力的赵阿姨。

    天气渐热,老年人受不得晒, 最近两个大爷一般都只在早晚出去逛逛。

    闲暇时间,要么在廖记餐馆待着闲聊解闷儿, 要么就回家。

    俨然已经把这里当成第二个窝了。

    其实隔壁休闲吧更适合坐着闲聊, 每天一开门就有不少小年轻过去。

    听着轻柔的音乐,随便点杯饮品就能坐大半天, 拍照、工作都挺好。

    这些日子已经成了许多学生党和上班族休闲办公的新宠。

    但那里没有廖老板。

    相较于更富时尚气息的休闲吧, 熟客们还是喜欢餐馆,哪怕后厨叮叮当当乱着,也觉得安心。

    “嘿嘿, 人逢喜事精神爽,小廖你面泛红光,”宋大爷嘬着小酒, 摇头晃脑道, “这是遇见好事啦。”

    李老爷子闻言嗤笑道“你是整天胡说八道。”

    又不懂什么风水相面的,谁信。

    赵阿姨捏着牛毛细针, 像模像样往绣布上戳了几下, 闻言抬头端详廖初。

    良久, 嗯了声, “还别说, 看着脸面确实比前几天红润, 气色也好。”

    廖初自己倒没注意,听他们都这样讲,不自觉摸了摸下巴,“是么”

    好事么,自然是有的。

    赵阿姨是知道他周末跟谁出去的,心下隐约猜到一些,就笑眯眯点头。

    “看来没白出去玩,对吧”

    廖初嗯了声。

    “廖老板在吗有快递”

    外面有人喊道。

    廖初出去接了。

    挺大一个纸箱,但轻飘飘的。

    “呦,买啥了这是”

    宋大爷随口问道。

    廖初没做声。

    自然是好东西,今晚回去拉上余渝一起看。

    没准儿还能来个现场实践。

    没听到答案的宋大爷也不恼,只笑嘻嘻问道“今儿有什么特色菜”

    李老爷子一天不刺他两句就难受,“才吃了早饭,干别的事儿也没见你这么积极。”

    廖初道“兔子,冷吃兔,干锅兔,红烧兔,还有麻辣兔头。”

    兔子身上统共也没多少肉,偏还有个大脑袋。

    好在勤劳朴实的国人早就研究出多种吃法,保管一点儿都不浪费。

    “冷吃、干锅各要一份”李老爷子迅速改口。

    开什么玩笑

    自打来了这边,他都多少年没正经尝过这两样菜了。

    今天必须得尝尝。

    宋大爷瞅着他啧啧出声。

    还好意思说我呢。

    我就只是问问,你倒好,还点上菜了

    李老爷子的思想之魂熊熊燃烧,幽幽道“川菜永远的神”

    宋大爷呵呵两声,指着空荡荡的餐馆道“好家伙,得亏这会儿没客人,不然你这就是引战了啊。”

    关文静出去挂招牌,回来的时候正好经过他们身边,听了这话就笑,“大爷,您可真是冲浪潮人,怎么什么都知道”

    宋大爷就很得意,如果有尾巴,早就翘得高高的了。

    “这算什么前儿还有商家找我代言呢,要拍广告,说看中的就是大爷身上这股潮流气质”

    众人哈哈大笑。

    关文静乐不可您答应了没”

    宋大爷哼哼两声,“我说接推广可以,但是代言、拍广告那是另外的价格。”

    好歹我也是网络红人呐,百多万粉丝,给那点儿钱,瞧不起谁

    快乐的笑声从廖记餐馆的大门挤出去,传到街上,飘出去老远。

    笑完了之后,宋大爷又对廖初道“看来心情是真不错,都一口气推出这么多。”

    现在廖记餐馆的固定菜单已经相当丰富了,一般情况下,廖初每天只会给出一两道特色菜。

    可今天,竟然足足有四道

    虽说是一兔多吃,但品种多了,做起来也费劲呐。

    廖初难得给了个笑脸,“确实。”

    晚上余渝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吭哧吭哧打了好几个喷嚏。

    “哇,好香,好辣”

    是兔兔的味道

    死宅白鹤终于下楼,端端正正坐在老位置,两只手紧紧握住筷子,眼睛都在放光。

    冷吃、干锅、红烧,还有一个个龇牙咧嘴的兔头,廖初都给上了一份。

    只不过三个人里一个情况特殊不方便,一个是音乐人要保护嗓子,另一个太小,都对辣味很敏感,所以这桌的冷吃和干锅都被调整成微辣。

    相较常见的猪牛羊,兔肉的蛋白质含量更好,而脂肪和胆固醇却更低,简直就是健康养生人士的最佳拍档。

    而且兔子运动量更大,肉质也更紧实又嚼劲,口感更香。

    但这并不代表难嚼。

    相反,只要手法得当,兔肉甚至会非常滑嫩

    像干锅、冷吃之流,乐趣之一就是从一堆红艳艳的配料中扒拉肉吃。

    所以刚一上桌,余渝就啊了声,“这么少啊。”

    这肯定不够辣么,不过瘾呀。

    廖初也不说话,就往他屁股上瞥了眼。

    前天才做过,这是好全了

    余渝“”

    李老爷子还特意要了一壶“乡愁”。

    有人爱茶,自然也有人爱酒。

    如今的乡愁,便是有茶也有酒。

    他从盘子里夹了块冷吃兔肉,慢慢咀嚼。

    入口微甜,又带着点儿咸,紧接着,就是烈火一般猛烈燃烧的辣。

    啊,多熟悉的味道呀,这绝对用的是川地椒类,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厚重感和劲头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的,也养一方物件。

    不然,也就不会有“橘生淮南为橘,生淮北则为枳”一说了。

    年轻时来北方上学,临走前,爸妈曾给他装了一瓶土。

    “这样就不算远离故土啦。”

    当时的他还年轻,满腔热血,躁动着,翻滚着,像一只笼子里关不住的鸟,做梦都想去外面的天上翱翔。

    听了这话,还有些不耐烦。

    “这么沉,妈,我不想带。”

    好端端的,装这么一瓶子土干嘛

    蠢不拉几的。

    妈妈还想坚持,当爹的却叹了口气,“娃娃不想带,就随他嘛。”

    妈妈愣了愣,慢吞吞把土瓶拿了回来。

    当时的少年,并没读懂这里面蕴含的情绪,只是高兴起来,又美滋滋数着开学的日子。

    哼,这个鬼地方,他从小看到大,早就腻味了

    我要赶紧离开这儿。

    八月底的那天,他顶着大太阳,拒绝了家人相送,一个人踏上北上的列车。

    这一去,就是一辈子。

    可能他当时也不知道,这块南方的浮萍,竟就此扎根于北地。

    再回南时,已然带了几分陌生。

    思及此处,李老爷子又夹了块干锅兔肉,砸吧着,嚼着,那些甜美的肉汁一点点渗出来。

    像小溪,像流水,在口腔中汇成一汪。

    咽下去后,李老爷子给自己倒了杯乡愁。

    对面伸过来一只酒杯。

    他掀了掀眼皮,宋大爷又往前怼了怼,“倒点儿么。”

    一个人喝闷酒,简直是世上最悲苦的事情。

    李老爷子哼哼两声,“就知道蹭酒喝。”

    虽是这么说,到底给他倒了杯。

    两只老手轻轻碰了下,淡灰色的酒液往上跳了下,又乖乖落回去,溅起一圈圈涟漪。

    些微苦涩中,夹着一点咸,还有稍纵即逝的甜

    说实在的,真不算好喝。

    可偏偏就是那缕甜,像极了漫长冬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叫人舍不开,放不下,魂牵梦萦。

    李老爷子缓缓吐了口气,目光掠过喧杂的人群,好像一直穿透门窗,一直往西南,直直地,落到故乡去了似的。

    后来他在清江市落了脚,有了体面的工作,里里外外,都会被人尊称一句“李老师”。

    他满足,他意气风发,他豪情万丈,觉得全世界都在脚下,一切艰难险阻全部粉碎。

    过年回老家,他带了好多精美而昂贵的礼物,坐下去,看着曾对自己耳提面命的长辈们换了态度,几乎带了点儿小心翼翼心中真是说不出的满足。

    我长大了,那些曾经对我说教的人,也在努力征求我的意见

    “爸,妈,”他兴致勃勃道,“跟我走吧,我给你们养老,这儿又小又破,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们住的地方是个老小区,四面全是蜿蜒的山丘,短短一条路,也要七绕八拐的。

    一旦下雨,几个路口就成了泥洼子,稍不留神就摔个大跟头。

    他从小到大的噩梦中,十有八九都跟那些泥洼子有关。

    他本以为父母会高高兴兴跟他走,去繁华的大城市,可万万没想到,两位老人想也不想就摇头。

    “不走,我们不走。”

    “为什么呀”

    他不理解,“这里有什么好”

    “再不好,也是我们的根啊。”

    他们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一草一木都是熟悉的样子。

    举目四望,全是熟悉的人物,就连地上一块不起眼的泥巴,也是几十年的老朋友了。

    可去到大城市呢

    他们算什么

    什么都不是。

    他们是这片泥地上土生土长的大树,体内流动的是这里的水土,离开就会枯萎。

    根须扎得太深了,拔不动。

    若硬要挪走,就死了。

    “知道你在外面好好的,我们就放心了。”

    曾经满头乌发的女人,也染了银霜,说这话的时候,笑容十分满足。

    她一手养大的孩子,有了出息,还记得他们。

    她高兴。

    临走前,年轻的李老爷子主动问道“妈,以前你帮我装的那瓶土还在吗”

    说来也怪,曾被他弃之如敝履的东西,好像突然多了莫名的吸引力。

    他分明事业有成,曾想追求的东西都在手了,却突然胆怯起来。

    他的胆子离家出走了,好像,好像忽然就变成留恋故土的孩子。

    这里陈旧的东西仿佛在一夜之间就充满吸引力。

    墙角的青苔,街角的破屋,甚至回荡在街头巷尾的熟悉的笑骂空气中浮动的厚重的香辣味儿,油腻腻的火锅

    重新踏上火车站时,他忽然觉得孤独。

    分明周围是海水一样汹涌的人群,但他还是觉得,自己像一只游荡在外的孤魂野鬼。

    他要离开家了。

    他硬生生把自己的根须从温暖湿润的泥土中,倔强地前行,又狠狠扎在另一个地方。

    风吹过,雨淋过,现在,叶子开始落了,可总觉得有点陌生。

    不,这不是我的归宿,变黄的叶子苦涩道。

    他似乎又变成当年那个一切从零开始的孩子。

    他的手忍不住发抖。

    直到伸入背包,摸到那个冰凉的玻璃瓶后,才仿佛汲取了一丝勇气

    一壶酒不多,也就两百毫升左右。

    李老爷子饮毕,忽然搓了搓脸,对老友道“过两天,我要回家看看。”

    回真正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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