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第 72 章

    肯定要去。

    梁汝莲正愁没合适借口, 一个缠足的大家闺秀,忽然变成身怀绝技的武林高手,实在有点骇人听闻。

    她刚放了足, 骤然少了足足四米多长裹脚布的束缚, 脚步轻快的像踏着云彩, 下台阶一个踉跄没站稳差点摔倒。

    小翠赶紧扶住她“小姐, 别心急 , 这个点刚刚开始练。”

    夏天的夜来的晚, 夕阳斜挂, 金红色阳光浓的像放多了颜料,强行把深灰色的肃穆大院给染出了几分喜庆又柔和的光晕。

    一名长工刚喂完马, 迎面遇上小姐赶紧行礼,一低头,毛毛躁躁还不如马尾巴光滑的大辫子从肩膀垂下来。

    梁汝莲轻轻点头回礼。

    比起后世的百姓, 长工也就勉强脱离了面黄肌瘦的范围。

    然而,再比起晚晴这个多年遭受政府和洋人双重压迫的百姓,长工算非常非常幸福的。

    这片肥沃的黑土地, 像女娲娘娘补天时不小心掉落的人间的一块泥巴变化而成,玉米,小麦,大豆,花生,种什么什么丰收, 一亩地足足能比别的乡镇多三成的收成,还不怕天旱, 村外有母亲河大汶河, 有终年活水不断的池塘。

    乡饮镇历史上, 从未有过大的灾荒。

    粮食让百姓吃的饱,老天又赐予了别的眷顾蟋蟀。

    乡饮镇所在的宁阳县城又名蟋都,肥沃土地和特殊的地理气候就像北方粗壮的汉子般,被名为大青头的蟋蟀牙口锋利,大腿粗壮,深受京城达官贵人的喜欢。每年的这个季节,来自京城的蟋蟀贩子蜂拥而至,便宜的几个到十多个铜钱不等,而每年的蟋王,低则几十两,最高曾卖出百两的天价。

    一百两白花花的银子啊,足以去县城买所最好的四合院。

    然而就像皇宫所在的风水宝地般,最好最猛的蟋蟀,只生在乡饮镇和泗店镇两镇之间的交汇处。

    泗店镇同样有习武之风,族长姓王,和原身的父亲身手不相伯仲。

    两个乡镇紧挨着,却因为蟋蟀结下了血海深仇。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牵扯到白花花的银子,没人不想要,都想独占那片风水宝地,因为争抢地盘,两个乡镇之间的村民打红了眼,官府都关不了。

    不知道从哪年开始,两个乡镇每年举行比武大赛,各自派出三名除族长外身手最好的汉子,三局两胜。

    “嘟嘟嘟嘟”

    似乎被两人脚步声吵着了,墙角传来阵蟋蟀懒洋洋的叫声。

    梁汝莲看了眼墙角从砖缝里顽强挣扎长出来的青草,继续整理剧情和思路。

    改朝换代的乱世,乡饮镇和泗店镇无法避免。

    倭寇想占领这片肥沃土地,又惧怕两个乡镇的习武风气,他们虽然有火炮的优势,但目的在于长久种植罂粟,源源不断腐蚀国人精神的同时捞取巨额财富,如果真惹急了,习武的汉子们要同归于尽怎么办

    今年两个乡镇一年一度的比武大赛,来了个东洋高手。

    用最擅长的东西打败你的擅长。

    再说,江湖人一言九鼎,尤其神圣感极强的正式比武。

    前面出现一面青砖白灰,画着劲松古亭的影壁墙,墙两侧一粉红一白的柳叶桃开的一嘟噜一嘟噜的,快赶上丰收的高粱了。

    “小姐,放心看吧,我放哨,有人来我就咳嗽一声。”小翠表现特别主动,今天给吓着了,平常每次都硬着头皮来,小姐犯错她受罚,当丫鬟太难了。

    江湖有江湖的规矩,未经允许私自偷看别人练功偷学属于大忌,亲父女也不行。

    影壁墙后不大的操场里,十多名光膀子大汗光正蹲着马步用力挥拳,晶莹汗水从额头到精壮胸膛,迎着夕阳余光,像副浓墨重彩的油画。

    梁家的武功源自那位三品老祖,名字叫梁家拳。

    梁汝莲此刻兑换的武力值,只能达到这个世界的巅峰,但,曾经武侠小世界的目光还在。

    梁家拳,大开大合刚猛至极,却少了点技巧,更适合战场。

    当然,收拾地痞流氓足够用了,一个人打几个没问题。

    隔壁的泗店镇情况差不多。

    不久之后的比武大赛,两个乡镇功夫最好的汉子,别说击败位东洋高手了,几个照面都坚持不住。

    最后两名族长亲自上阵,再到齐齐联手,依旧惨败,被当场打到吐血。

    两者相差太大了,一个是国内最顶尖,精通忍术的国家级高手,一个只能算功夫不错的乡村武师。

    梁汝莲暗暗叹口气,低头看了眼绣着富贵花纹的精美绣鞋。

    时间有限,有这么一双脚,她也没有十足把握。

    不论什么功夫,基本功最重要,缠足让她几乎没有下盘可言,走路都摇摇晃晃的,试想下,来招势大力沉的飞踹,人还没跳起来,估计脚先给扭了。

    只能先走着看。

    梁汝莲按照原身记忆中的习惯,站在柳叶桃下,跟着操场里的汉子们摆出各种架势,看起来挺像那么回事。

    天渐渐黑了。

    “又在偷看”

    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主仆俩人吓的一激灵,小翠做贼心虚,梁汝莲呢,震惊的是竟然没听到任何脚步声,换个场景,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回头一看舒口气。

    王婆婆来了,她盘了个中老年常见的圆盘发髻,脑门锃亮,灰黑色粗布对襟大褂,乍一看,活像五六十岁的老太太。

    原身关于这位王婆婆的记忆非常详细,三岁时父母双亡,被婶婶卖到原身姥姥家,这样的小的年龄自然做了多少活,一般来说肯买的,要么窑子铺,要么当做提前给后代养通房丫头。

    原身姥姥家,属于后者。

    王婆婆乖巧懂事,有次偶尔遇见原身母亲,然后这次遇见,改变了她的人生,从未来命运凄惨的通房丫头变成了大小姐的贴身丫鬟。

    之后又跟着嫁到梁家。

    王婆婆不识字,却懂的感恩的道理,她把所有的爱全给了原身母亲。

    豪门大院少不了腌臜事。

    两人名为主仆,关系胜似亲生姐妹,等后宅安定,王婆婆二十一了,是个老姑娘了,原身母亲给她找了个好人家,陪嫁是她当年的卖身契。

    她彻底恢复自由了。

    可惜命运作弄,成亲当天晚上男人喝酒喝多,未同房便暴毙。

    王婆婆又回来了,转而把希望全部放在原身上,她就像条老忠犬默默守护,原身母亲是她的,原身是她的,其他任何人,包括姑爷都是外人。

    整个大院里,如果评选最害怕的人,王婆婆和一家之主的族长不定谁胜出呢。

    小翠声音带了哭腔“王婆婆,不管小姐的事,是我想来偷看的

    王婆婆目光仿佛把老而锋利的老刀,冷眼看过去没说话,便让小翠声音越来越小,很快没了动静。

    她这才转而看向梁汝莲“上个月罚的跪这就忘了”

    原身偷看偷学不止一次了,怎能瞒得过所有人。

    按照江湖规矩,偷看别人练武要废掉招子,也就是眼,当然,族长真敢挖掉女儿双眼,族长夫人和王婆婆绝对就敢先挖掉他的眼。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那罚跪吧。

    梁汝莲目光也在打量她,按照原身习惯娇滴滴撒娇“王婆婆,你对我最好了,不要告诉我娘好不好”

    记忆和现实有区别的。

    一个当了几十年大户人家的丫鬟,走路轻悄悄的可以理解,但悄无声息让她毫无察觉,那就有点太吓人了。

    “那得看看以后听不听话。”王婆婆古板的宛如棺材的脸,仿佛掀开条缝,进来点活气,声音也柔和了,“快回去吧,实在憋的难受,带上小翠和下人别走远,在附近捉蛐蛐玩。”

    她现在是衙门上了档案的自由人,不用再像以前卑躬屈膝。

    可她的心依旧是小姐的丫鬟。

    小姐的女儿,是她余生要守护的人。

    目送她悄无声息消失于黑暗的背影,小翠吐吐舌头,一脸向往道“小姐,我听说再过个几年,衙门会给王婆婆立贞洁牌坊。”

    梁汝莲感觉这位贴身丫鬟无可救药了“你很羡慕吗”

    二十一岁嫁人,结婚前没见过男人啥样子,结婚后当晚男人死了,感情,肯定没有的。

    与其说为这么个陌生男人守寡至今,不如说被封建观念束缚。

    原身记忆里,有个关于王婆婆的小秘密。

    乡村的夜,来的晚却深。

    煤油灯一盏一盏,只能照亮几米的范围,照不亮大院黑而幽静的路。

    王婆婆不用灯,生活了快二十年的地方,一草一木像小姐和小小姐在她心里。

    当路过马房时,她脚步忽然变慢了,黑面白底的布鞋仿佛不认识路了,又像在等待什么。

    黑暗角落里,一个男人低沉的声音响起“刚下过雨,苔藓滑着呢,走路看着点,别摔着了。”

    王婆婆似乎听到了,又似乎没听到,黑暗中,她眼睛短暂闭了下很快睁开,步伐恢复之前的轻快,甚至有点急促。

    等她走远,墙角水槽边,亮起旱烟袋一吸一灭,努力燃烧想要照亮黑暗,又无能为力的红色火苗。

    红色火苗映衬一张中年男人忠厚的脸。

    梁家负责喂养牲口的老长工,老光棍,梁忠。

    夜晚的梁家大院,一个房子一个故事。

    梁汝莲疼的满头冷汗,黑暗中,弯曲到掌心的八根脚趾,被麻绳紧紧绑住固定到床沿,一点点拉直。

    放足速度太慢了,被裹到变形的小脚没了裹脚布,可以渐渐变好,但变形的骨骼,无法恢复到正常,最多能正常走路。

    唯一也是最好的办法,折断畸形的脚趾骨,归位,再一点点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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