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崇寒的墓立在远郊一处山清水秀的宝地,顾家年前才将这处陵园修葺周整,雇了打理花木的园丁和守陵老仆,却不想才短短数月光景,就要将一位年少风华的儿子送进来。

    棺椁入土,随葬生前心爱物,纸钱漫天飞卷,哭声乘着火苗的高温一路升往天穹,轰轰烈烈的闹了一场,终于人走茶凉。

    守陵人拂去墓碑上并不存在尘土,低低叹了声可惜,而后也一瘸一拐的离开。

    夕阳渐斜,夜幕笼罩,少年孤零零的墓上,连月光都不曾停留。

    又一年料峭春寒,墓旁长出好些葱郁的花草,守陵老仆瞧着不像寻常野物,便禀明家主留了下来,也是自那时起老仆便经常遇到只毛皮火红的小狐狸,尖尖的耳朵,细细的眼,长得很是标致,也极通人性。

    少年墓前常年摆放的贡品吃食和鲜花香纸从未被动过分毫,反倒是蛇鼠虫蚁日渐稀少,有几次老仆甚至撞到小狐狸端端正正蹲坐在少年墓前,那微微仰起的小脑袋,仿佛在认真研读墓碑上篆刻的每一个字。

    时日长了,老仆与狐狸仿佛形成了些心照不宣的东西,于是少年墓前蹲坐的狐狸旁,又多了位瘸腿的老人。

    只是狐狸的寿命并不长,而这只标致的更格外短,许是同人一样,太过美丽的总无法长久,不过三年,小狐狸便死在了老仆身边。

    它临走时舔了舔顾崇寒冰凉的墓碑,也舔了舔老仆皲裂的手掌,而后很安静的闭上眼,仿佛睡去。

    老仆偷偷的将小狐狸埋在顾崇寒的旁边,他知道自己可能会因此丢掉这份不错的差事,却怎么也忍不住。

    小狐狸守了顾崇寒三年。

    三年,是小狐狸的一辈子。

    那晚,月光很亮很亮,所以顾崇寒墓里透出的微光无人发觉,微光渐渐聚拢,在小狐狸上方琉璃般闪着七彩之色,盘旋了一会儿,冲天而起,没入苍穹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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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何桥后的轮回之路,布满锋利的时光旋,不曾喝下孟婆汤的执拗魂魄会被剔剐成一片片支离破碎的灵魂残片,这是条万般艰难九死一生的轮回路,可我还是走了。

    崇寒曾问我信不信轮回,我信,我想着或许可以在这条路上再遇见你,所以不能忘,一点都不能忘。

    我从一块顽石修了好几世才有了人那样完整的三魂七魄,如今被剐的所剩无几,也便不能再投身为人,只能做一只狐狸。

    狐狸的记性不好,我一开始记得很多很多,可是慢慢的都在忘记,三年的时间,我把你忘干净了,然后便要走下一世。

    这样也好,太过纠缠,即便是深情,也不美。

    我又成了奈何桥上不成形状的魂魄,苦修许多世,得而成人,奇怪的是作为婴儿降生的那刻,我又能模模糊糊的记起来些东西,没有多的,只记得那双盛了星河的眸子,记得那声深切的绫儿。

    这一次,我生在帝王家。

    生逢乱世,群雄割据,父王用摇摇欲坠的身子撑着摇摇欲坠的江山,其实我的国家并不羸弱,只是长久的昌盛下耽于安乐,成了群雄眼中待宰的肥肉,尚文不尚武几十年,战马的蹄铁都生了锈。

    我十四岁那年,边关大破,父王只有我一个子嗣,极尽疼爱与教导,琴棋书画,诗酒花茶早已刻在骨子里,可我不曾学用兵打仗,不曾学山河破碎。

    我更无法想,原来父王会为了求和,将我远嫁唐国,嫁给一个儿子都与我一般大的皇帝。

    迎亲那日前来下聘的人便是唐国太子,他年纪很轻,目光桀骜,在大殿上抽出随身佩剑向前一掷,哈哈笑道:“在下厉秋,这便是我父王送的聘礼,望贵国铭记两国秦晋之好。”

    父王那时身子已坏,闻言气的浑身颤抖,怒道:“别忘了,北边还有大周,你唐国并不是高枕无忧!”

    “闽楚已灭,周幸乎?”厉秋桀骜更甚,不顾宦官阻拦,让人直接将花轿抬入大殿,在文武众臣之前将我押上。

    这并不是和亲,而是用一个公主,买数年风雨飘摇的安稳。

    几个年轻将军何曾受此大辱,纷纷拔刀上前缠斗,却被他三两下斩落头颅,血洒大殿,我的父王,未再多说一字。

    去唐国的路很颠簸,唐兵们却很兴奋,他们用金戈铁马赢回了女人,这种原始的刺激埋藏在男人们的血脉深处,随时能激起沸腾的兽血。

    厉秋骑着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用马鞭挑起轿子的帘布,冷笑:“喂,女人,我的士兵是用来打仗的,不是给你抬轿子的,下来自己走!”

    士兵们高呼叫好,纷纷撤了力,花轿陡失平衡,迅速向一侧翻倒,又是一片看好戏的高呼。

    华丽沉重的头冠猛然歪斜,狠狠扯动头顶的发丝,我感到有几条凉凉的东西从脖子后面划入了衣领,可我不能喊疼,也不能哭。

    幸好我记得很多东西,记得有个对我极好极好,唤我绫儿的夫君,当心里很难受的时候,我还有回忆可以咀嚼。

    大红花轿里爬出来一个狼狈的女孩,凤冠松散掉落,一头青丝散入风里,厉秋并没看到想象中遍布泪痕的惊恐小脸,女孩盛妆依旧,只是低头眯了眯眼,适应花轿外的日光和风沙,而后很平静的问:“可以走了吗?”

    厉秋面色更冷,一个几近亡国的公主,竟到此时还有傲骨,她凭什么?

    “把喜服脱了,唐国的妾室不能穿正红色!”

    一旁的士卒吹了声口哨,用方言说起了荤话,我只能零星听懂几个字,也知道那不会是什么好东西,我心里有人,是万不能再嫁予他人的,本想着待到唐国境内便自刎了事,故在嫁衣内别了把开刃的匕首,此时若是脱去,定要露馅……

    我脸上渐渐出现恰到好处的慌乱,那种既恐慌又要竭力强装镇静的别扭表情,我紧紧揪着衣领摇头,眼眶转瞬蓄满了泪,“不、不是的……父王明明、说不是……不是妾室!”

    厉秋少年成名,自是不了解后宫女子们为了求生能磨练出多么精湛的演技,他只觉得原来这个公主的一身傲骨,不过是纸糊的,不待他用力戳便碎的一塌糊涂,着实没意思。

    “呵呵,手下败将送的女儿,给我父亲做妾都是高抬的,来人!拴上牵着走!”

    我的匕首安全了,只是苦了腿和脚,手上缠着粗糙的绳子,另一端牵在个骑马的唐兵手里,他故意将马骑得快慢不一,我时常踉跄着摔在地上,便要被拖行好几米才能爬起来,喜服很快参差褴褛,索性腰上的布料还算结实。

    走了大半日,我已站不起来,当马匹拖行的距离从好几米变成十几米二十米的时候,大部队终于停下了,厉秋催马行至近前,居高临下的问:“何必呢,你自己脱掉不比这样磨掉好受的多?”

    我嘴唇干裂,喉咙更是一片荒芜,什么都说不出。

    他似乎厌恶死鱼般的沉默,便在我身旁蹲下,凑近了用很轻的声音说道:“其实这趟议和,我唐国不要公主,只有土地和兵马,才能换来和平,这个道理,你明白么?”

    恍惚间,我似乎看到刀剑的森森寒光,破风声如雷贯耳,只短短几息,周围翻倒了一层唐兵!

    厉秋一瞬间目眦欲裂,拔刀高喊:“敌袭!”而后抛下我转身厮杀!

    地上黄沙被马蹄踏起,遮蔽视听,我捂着脸从手指缝向外张望,瞥见一张猎猎战旗,上面印着偌大一个“周”字。

    箭矢从我身旁飞速穿过,却奇迹般一支没有钉到我身上,等待死亡的感觉到底是极难受的,我索性闭上眼,可才闭上没多久,后领被一把提起,短暂的失重后,我落入一个坚硬而宽阔的怀抱,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声音从头顶落下,一瞬间盖过所有风沙血雨,

    “绫儿,我来了。”

    在轮回路上挣扎时,我曾无数次想过与他重逢的样子,我想我会疯狂的抱紧他,再低头狠狠地大哭一场,我想我会忍不住亲吻那张日思夜想的嘴唇,索取属于他的温度。

    可真的重逢来临时,我竟什么也不想了,我只懦懦的将脑袋缩在他宽大的披风后,跟着他迎着风沙一路纵马奔跑。

    我想问他是否如我寻找他一样努力的寻找过我,想问他为何来的这样晚,又这样恰好。可我又觉得,能与马背和风沙相匹配的,只有他紧紧拥着我的手臂。

    我不知如何开口,却听到与当初婚房中一般无二的自我介绍,

    “小生表字润玉,许久未见,绫儿姑娘好生狼狈。”

    胸膛细微的震动中,润玉二字从头顶落下,轻轻浅浅的语调,该是熟悉极了的,可我的脑海却如同一片坍圮的废墟,一朵回忆的花都开不出来。

    “润……玉?”

    我艰涩开口,思绪全然空白。

    他不是我夫君……

    我不识得这个名字……

    一个失落的吻印在我额上,他眼中的忧伤一闪而逝。

    “唐贼粗莽,弄伤了你,睡会儿便好。”

    一副哄稚儿睡觉的语气,我却丝毫不觉奇怪,眼皮忽然重逾千钧,当真在颠簸的马背上睡过去。

    再醒时周遭已无风沙,大周边关的客栈里被褥正暖,我掀被欲起,却觉手被紧紧握住动弹不得,偏头迎上一双惺忪的眸子,他揉着额角问:

    “可觉得好些?”

    我使使劲将手抽回,敷衍点头,那样严重的伤,如何睡一觉就能好呢?

    身上破烂的衣服已被换掉,腰间的匕首也不知所踪,我后知后觉的往腰上乱摸,却意外发现那些狰狞的伤口当真丝毫都看不到了。

    “我的伤怎么……”

    “我不是说过,睡会儿便好,绫儿如今连夫君的话都不听了?”

    惺忪的眼转瞬被精光覆盖,他起身将我从床上抱起放到一旁吃茶的榻上,动作熟练,行云流水,我的制止还未出口,他已松了手。

    记忆中夫君星光熠熠的眸子同他相似,可我总无法确定。

    “你说你是我夫君,可有证据?”

    “你记得不是么?”

    他凑近握住我的手,不容拒绝的力道,掌心粗糙而温暖的纹路同我的契合在一起,记忆的封条被烫开一个小角。

    漫天纷扬的梅花花瓣,树下醇香甘冽的酒。

    斯人浅笑,靡靡如歌。

    “……我不记得。”

    我当真不记得,只有酒和花,只有那样一双深刻的眼。

    我甚至连名字都一片陌生。

    他的忧伤更甚,转身取来一坛花酒。

    “这是你亲手酿的梅花酒,兴许尝尝味道,也有助于想起些什么。”

    他替我启酒封,泥土的气息扑面,酒入喉间,芬芳尤甚。

    我努力回忆,握着酒坛的手不自觉使上力气,坛身贴着的红纸被我搓起,悠悠然飘落在地,写着“酒”字的那面卧在地上,背面两行娟秀小字

    小四亲酿

    赠予夫君崇寒

    记忆的城墙被这两行小字轰然撞塌,石头、小鱼、小鹿……无数世的颠簸与煎熬,换来同他相遇的几个短短春秋,轮椅行过小石子路的声音,冬日里手中的暖炉和我酿坏的无数坛梅花酒,我们的过去很短很少,可我看他咳血时的痛却锥心刻骨。

    在很久很久的岁月里,没人对小四好,崇寒既是第一个,那么小四生生世世也要记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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