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下风起云涌, 桌上谈笑风生。
林卉仗着熊浩初性子稳,知道他不会泄露自己的小肚鸡肠, 才敢下手——哦不,才敢下脚的。
熊浩初果然不负所望,虽满脸无奈看着她, 却没有呼痛惊叫, 韩老及周围伺候的丝毫没有察觉异常。
韩老前头才发现自己言语有失,后面干脆转移话题,只捡些曾经遇到的趣事说话。
他态度随和又言语诙谐,以往亲历的北地乡野见闻和各地风俗人情信手拈来,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听得林卉姐弟惊呼不断。
林川年纪小,只听他说了几个官府经手的案子, 便对他崇敬不已,吃过饭喝过茶后就开始跟他叽叽喳喳地聊了起来, 惹得林卉吃味不已。
她尽心尽力教了几个月的娃娃, 刚开始还惦记着没人照顾她,这还不到半天功夫呢,咋就变心了?
男人啊,不管年纪大小,都不是好东西。
林卉心里忿忿,忍不住瞪了熊浩初一眼。
后者莫名其妙,看了眼正跟韩老说话的林川,只当林卉是不舍得弟弟。他想了想, 道:“改天你想林川了,咱们就过来吃饭,来回不过个把时辰,近的很。”
哪里近了。林卉懒得跟这糙汉子说话,只低头吩咐林川要乖要听话,有什么事要搭把手,要照顾长辈……
林川也乖乖坐在那儿听她念叨,她说一个,就点一下头,再说一个,再点一下头。俩姐弟坐在一起,倒不像是姐弟,倒像是母子了。
韩老笑着听了片刻,忍俊不已,朝熊浩初道:“难怪林家小哥有些老气横秋的,这当姐姐的也差不多。”他特地压低了声音说的。
熊浩初看了他一眼:“挺好的。”
韩老捋了捋长须:“是挺好。颇有见地,不像寻常村姑娘。”思及符三给他说过的事儿,叹了口气,“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古人诚不欺我也。”
熊浩初不置一词,望着林卉姐弟的眸子幽深无波,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川当天便被韩老留了下来。
林卉没想到,只不过一顿饭功夫韩老便做下决定,她什么东西都没准备。
索性她现在财大气粗,干脆拉着熊浩初出门去西街,给林川买齐了换洗衣服、梳洗用具等物件——反正家里也不多,偶尔回家也能留着换洗。
把买好的东西送过去后,林卉搂着眼泪汪汪的林川安慰并叮嘱,熊浩初跟韩老则坐在另一边低声说话,说了什么她也没仔细听,只知道俩人神色有几分凝重。
临走的时候,韩老让韩管事拿来一封帖子,转手递给熊浩初:“如今我已退了下来,名帖或许没有太大用处,你拿去试试,若能帮上忙便好。”
熊浩初点头:“谢了。”
林卉没细问,跟着熊浩初挥别韩老跟依依不舍的林川。
待离韩府远了、看不见韩家大门了,林卉才小声问起名帖之事。
熊浩初解释:“借韩老的名义拜访知县用的。”他嘴角勾起,“那位知县公子不是要买山吗?咱们直接找知县抢过来。”
林卉:“……”
大哥,可以不用笑得这么渗人。
当然,今天肯定来不及,俩人略提了两句便将此事搁下。
俩人回村前,又绕道市集买东西。
家里的米面快没了,调料也要补充,还有绿豆,上回买的绿豆已经用完了,林卉还想再买些,同时还想添一些降暑的材料。
这些主要是给熊浩初喝的。他每日除了用饭的时候歇一会儿,从早到晚都不停歇,全是在烈日下干活。如今刚踏入八月,天儿还是热得很。往日银子紧巴巴的,她没敢大手大脚,如今有几百两揣兜里,手头宽松了,她自然想给自家汉子熬点消暑的饮品。
对了,别看天还热着,她还得开始做棉衣缝棉被了。家里布料不够了,棉花也得买。
家里有旧棉被,她得找个时间拿去让人重新弹一遍。这年头,棉被都是实打实的棉花芯子,厚实,重新弹一遍,再缝一床新被套,又能当新的用上几年。
只是熊浩初家里光溜溜的,连床被子都没有。
还有不到一个月就得入秋,她得赶紧先给他整一块秋被出来。
接着就是棉被棉服。
现在他们没有进项,吃得便罢了,棉衣棉被这种大头还是能省则省吧。
俩人逛了半下午,东西越买越多,熊浩初担心她累着,遂问她要不要找个摊子歇歇脚,或者改天再买。
林卉豪气一挥手:“累什么,女——姑娘家逛街是天性,怎么会累!快走快走,还有好多地方没去呢。”
熊浩初:“……”
要买的东西可多了,俩人不过在县城晃了一圈,背后箩筐都塞满了,连手里都得提着东西。见实在拿不动了,林卉才歇了逛街的兴奋劲,出城回家。
前面说话多响亮,后面就有多凄凉。
县城到村里还得走上大半个时辰。
林卉卯时就爬起来忙前忙后,浇菜、做早饭、洗衣、下地,然后又走上老远到县城做客,下晌又走了老半天……
到了这会儿,逛街的兴奋劲过去了,她那双踩着麻线鞋的脚终于忍不住朝她抗议。
她的脚磨出水泡了——嘶,可能还破了。
她刚“嘶”出声,走在她边上的熊浩初立马询问。
“怎么了?”
林卉微微抬起右脚,哭丧着脸:“好像磨破皮了。”
天气热,这里的人都习惯穿麻线鞋,轻便透气,也凉快,却也比绣花鞋粗糙些。她这身体毕竟还是本土人,平日穿这些鞋子来去县城、干活都不见有问题来着,今天也就是比往常走得略多些,怎么就磨破脚了呢……
熊浩初听了,立马停步,看看左右,将她手上的布料接过去,另一手扶起她胳膊:“去那边坐会儿。”
好吧,歇会也好。林卉扶着他的手,单脚起跳,一蹦一蹦地跟着他挪到路边的一株矮树下。
这会儿约莫申时末,西斜的日头还带着几分毒辣,坐在树荫下能凉快些。
熊浩初踢了块石头过来让她坐着,然后放下手里东西,解下背篓,单膝跪地,伸手去抓她右脚。
林卉忙避开:“你干嘛?”
“我看看。”
林卉不肯:“看什么看,又不是什么大伤口,我只是走太多磨着了,过两天结痂就好了。”
“别动。”熊浩初不理会,抓着她小腿,将她那沾了许多灰尘的右脚搁到自己腿上。
林卉尴尬不已,急忙挣扎:“这么脏,别看了,我歇会儿就好。”
熊浩初力道多大啊,哪里会让她挣脱,随便那么一捣鼓,就把她的麻线鞋脱了下来。
麻线鞋嘛,麻线丝绳编制而成,自然比布鞋疏朗些,林卉脚上套着的半旧袜子已经沾了不少灰尘,本就因为旧看不出原来的白色,加上灰尘,加上脚汗……
林卉挣脱不开,绝望捂脸:“别看了,臭死了!”
熊浩初没管她,抓着她的脚踝,凝神细看了一圈,发现她大拇指外侧果真沾了血迹,登时拧眉:“都磨出血了,疼的时候怎么不说?”同时,快手解开她布袜上的带子,不等她说话就把她袜子轻轻脱下来。
林卉气不过,捶了他一下:“你这家伙,好歹顾及一下姑娘家的脸面啊。”
熊浩初头也不抬,伸手:“水囊呢?拿来。”
林卉:“……”
行吧,反正已经丢脸了。既然这人都不嫌弃她脚臭,她还墨迹个啥?
破罐子破摔,她忿忿将背篓里的水囊拿出来。
熊浩初拧开水囊,仔细把她的伤口冲干净——
凉丝丝的水冲到伤口上,挡不住火辣辣的疼。
林卉下意识缩了缩脚趾。
“忍一忍,不冲干净容易化脓。”熊浩初动作愈发轻柔,“洗干净了你别下地,待会我去给你找点草药裹上。”
林卉“嗯”了声。
这人半蹲在她身前帮她清洗脚,视线被挡住,她探头也只能看到水流细细地往下流——
等等,她的血!!
林卉紧张地看看四周。
荒郊野地,远眺过去,也只能看到稀稀拉拉几个人。
她微微松了口气。
“好了。”熊浩初拧上水囊,把她的小腿托着挪到另一块小石块上。“你在这等我一会儿。”起身欲走。
“别忙活了。”林卉忙揪住他衣摆,“不过是擦伤,咱们有布,扯点包裹起来就好了。”
熊浩初拍拍她脑袋:“这边很多止血的草药,我很快回来。”说完也不管她,几步过去,钻进后边稀林不见了人影。
这家伙……林卉气闷。平日听话得不得了,这种时候就跟犟牛似的,怎么说也不听。
人都走远了,她身边还有一大堆东西,跑是不可能跑掉的。脚又被晾在那儿,她要是下地,回头那头犟牛指不定又抓她去洗……算了算了,她还是别动了。
呆坐无聊,她的视线不由自主便移到那片湿漉漉的野草地上。
古代不比现代,没有水泥路、柏油路,他们走的这条路虽是通往县城的主路,也只有两辆牛车并行的宽度,坑坑洼洼不说,风一吹能扬起漫天灰尘。这些野草就长在路边,自然跟着遭殃。
打眼望去,全是灰扑扑的野草。
唯独刚刚淋过水的那片儿是水亮水亮的,特别醒目、特别抢眼。
最重要的是,这片草地刚刚淋过她的血水……
林卉忌惮地盯着那块地儿。
她学过点草药。如果没弄错,这些应该是马唐草,《本草拾遗》有云,煎取汁,明目润肺。在现代是优良牧草,主要用来喂马喂羊,药用较少——
!!
林卉的瞳孔一缩。她、她没看错的话,这几株马唐……往外长了?!
她下意识揉了揉眼睛。
没看错。新长出来的马唐往外延伸,湿漉漉的叶片将周围灰扑扑的野草压在底下,深浅分明。
若是有心人看见,铁定能发现不对。
林卉心惊胆战。这些野草竟然长得比她家里的瓜菜还快……就算是血的原因,这也太快了吧?!
顾不上脚丫子被洗干净,她放下腿,顾不上套麻线鞋,单腿蹦过去,蹦到那块马唐草上,原地蹦跶好几下,彻底把那边沾着水的马唐草踩得泥污不堪。
蹦完不算,她还蹲下来仔细打量,确认再看不出分别,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在做什么?”低沉的夹杂着不悦的嗓音打她身后传来。
林卉悚然,飞快转头,迎上熊浩初狐疑的目光。
采药归来的熊浩初眯了眯眼,视线移向她刚才目光所在之处,问:“这些草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有话要说:有好多东西要交代,怎么一直都交代不出来呢?
我每天都在写啥?
我的键盘仿佛不受我的控制。
脑中一片空白.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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