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黑沉沉的,似乎有将要下雪的趋势。然而和黑沉沉的天空产生鲜明对比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灯笼,一排排的红灯笼下缀着流苏笺子,上头写着灯谜的谜面,若是有人猜对了,可以拿着笺子到摊主那儿换取小礼物——大周每年的元宵灯会,都会举办灯谜,元宵赛诗会等等与民同乐的节目。
届时,也会有公主和皇子从皇城之内偷偷溜出,混入民间,和庶民一道玩乐。元宵赛诗会又男女皆可参加,女子若是想在这赛诗会上一展才华,只需边上有多人陪伴,以竹帘隔开,遮住面庞便可——故此常有想一鸣惊人,或者博取富贵之人在元宵灯会上崭露头角。
昭庆左手糖葫芦,右手一串灯笼,身后跟着两个侍女,面上带着个年兽面具,在元宵灯会拥挤的人群中看看这个,摸摸那个。
“公……”身后的侍女在她伸手去摘一个灯谜上的流苏笺子的时候,出声提醒道,“小姐,元宵赛诗会快要开始了,奴婢给您约了最好的位置,那可是我大周多少才俊子弟聚集的地方啊。”
昭庆叼着糖葫芦,她一路上吃了不少好东西,现在胃里塞得饱饱,到是适合找个好地方坐一坐,喝点酒水消消食。
“我还没逛够呢。”昭庆挠了挠头,元宵赛诗会啊……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在原著里,就是在这次的元宵赛事会上,阿强爱上了阿珍……不对,是她那个二哥寿王,爱上了来自现代的灵魂——穿越女孟思雨。
是的,昭庆并不是土生土长的大周人,她上辈子的名字叫做赵青,是穿书进来的——这本书的名字就叫做《霸道王爷爱上我》,很土很狗血,但是够味。
赵青原本以为自己可能穿越成白月光,或者作死恶毒女配之类的,没有想到她直接成了一个原书查无此人的角色——昭庆公主,在她出生那一年,原本应该驾崩的“先帝”,也就是现在的皇上明武帝,奇迹般的“扶朕起来,朕还能再活五百年”,从鬼门关里逛了一圈又回来了。
这导致在《霸道王爷爱上我》这本书开头,就已经登基成为幼帝的大哥——现在是端王,兼职天安府尹。
而这本书的男主,霸道王爷寿王……依然是寿王。
明武帝死而复生,将年号改为承运,现在是承运十七年的元宵节,时光飞逝,昭庆已经来到大周十七年了。
按照原书里的年号推算,阿珍和阿强命运里的相遇,就在今年元宵灯会。
就在昭庆犹豫着要不要去举办赛诗会的望月阁的时候,她的目光被一处元宵摊子吸引了,元宵摊子的摊主看上去是个身板有些瘦弱的年轻人,在元宵热火朝天的氛围和寒冷的空气里,同周遭都格格不入。
但是他的元宵摊子却生意极好,里头坐满了人,一边支起一口大锅,里头翻滚着各色元宵,看着就极为精致。
“我先吃两口元宵,再去望月阁看看。”昭庆对着身边的贴身婢女道,“你俩跟我走了这么久,就一起坐下来也吃口元宵,帐算我的。”
两个奴婢点头答道:“多谢小姐恩赐。”
恰好有人吃完了元宵,离开位置往望月阁的方向去了,昭庆连忙带着两人把位置占下:“摊主,三份元宵。”
元宵摊子外头明码挂着一碗元宵十文钱,那两个在客座之间来回穿梭,扎着发髻的小童连忙端出三碗元宵来到昭庆面前,里头是五个元宵,恰是赤、黑、白、青、黄五色,只是里头的馅不知是什么味的,这么小一个元宵,一碗统共五个,居然要卖十文,算下来两文一个,宰客无疑了。
“这,小姐,就五个啊?”婢女翡翠瞪大眼,盯着碗道,“小姐,我们是不是被坑了啊?”
听到她这么说,不等摊主和小童发话,便有老主顾在边上道:“小姑娘年纪轻轻不懂事咧,”说话的是个胡子花白的老头,“头回来吧?告诉你们哦,这摊位从摊主师父那些年就开始了,年年元宵卖这五色元宵,健脾消食,吃了一整年不生病咧。”他年纪大了,嘴里没多少牙,说话直漏风。
边上立刻有别的老主顾嘲笑他:“张老,您老小心次元宵,把自己的牙都给粘掉喽。”
“不妨不妨,掉了牙,小老头我再长一颗出来便是。”
一时间,元宵摊子上充满了快活的气氛。
昭庆听他吹得这般神,也勺起一个元宵塞进嘴里,初入口,先是一股淡淡的药香味,却不苦,这转瞬即逝的药香味立刻被铺天盖地而来的芝麻香甜浓郁的气息给盖过去了,白色的元宵里头是芝麻,那其他的呢?
昭庆的座位比较靠近摊主,她伸长脖子便能看到摊主在里头现做五色元宵,五团颜色各异的面团,边上放着馅,那摊主一双修长、洁白如玉的灵巧手上沾满了面粉,手指一翻,一裹便是一个大小恰到好处的元宵——最值得惊叹的是,这元宵的大小居然还差不多,可见此人的双手何等灵巧。
昭庆低下头,又拣了赤褐色的元宵塞进嘴里——里头是核桃,外头裹着的皮子不知道掺了什么,恰好抵消了核桃的涩,衬得核桃香越发浓醇。
黑的里头是酪,黄的里头是花生,青的里头药味最浓,却不让人生厌,而且昭庆也尝不出里头的馅到底是个什么来头。
一会会,这五个“健脾消食”的元宵,就给她吃下肚了,她意犹未尽的舔舔嘴唇:“摊主,还有么?”
“一人一碗,不多卖。”摊主手上的活计没有停下来,手眼一体,却有空回答昭庆的问题。
昭庆有些不甘心:“那,许我外带给家中长辈尝尝么?”父皇一碗,母后一碗。
摊主停下手,抬起头来,他脸上带着青鸾面具,上半张脸只露出一双清亮的眸子,下半张脸却是肤色洁白,薄唇浅红。
他微微侧头,用下巴指了指边上的牌子,上书:一人一碗,堂吃十文,外带十两。
……抢钱啊这。
这五彩元宵确实是新奇有趣,又好吃,但是十两到底过了,是她小半个月的胭脂钱呢。
而且她出来的时候,带了几吊钱,却没有带银子,更别说二十两的巨款了。
“为什么,外带要十两啊?”她忍不住问道。
却见摊主继续包他的五彩元宵,半晌才抬起头来,回答她道:“你外带走了,我的粗陶碗,你还我吗?”
昭庆:……
他说的好有道理,她居然无法反驳。
但是这元宵实在是可口,她确实想拿来给父皇母后尝尝鲜,大、大不了下个月的胭脂钱她不要了。
这么想着,她从头上拔下金丝彩凤步摇,递给摊主:“我身上没有二十两,这金丝彩凤压在此处可以么?我家中两位长辈,未曾得尝摊主手艺,我不忍独食。”
那摊主又停下手,思忖一会才道:“放边上去吧。”他用像是老中医对病患一般耐心的语调道,“我两手占着,脏。”
——直到许久之后,熟悉了此人秉性的昭庆才知道,他那时那句“脏”,指的不是他两手沾满面粉,怕脏污了金丝彩凤。
而是指这金丝彩凤,刚从她涂了桂花油的发髻上摘下来,脏。
昭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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