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下了一场雷阵雨,洗去了夏日的闷热。此时凉风习习,是夏日难得的舒爽。
天幕上,星子变换着迷人的轨迹;天幕下,骆蒙和唐煜生坐在贝康天台的秋千上。
到底有了些年头,秋千的吊绳已经起了些许毛边。
粗粝的触感,沧桑的颜色,平添了几分复古的韵味。
骆蒙从袋子里取出一罐啤酒,拉开拉环,“砰”地一声,细密的白色气泡冒上来。
她将啤酒递给唐煜生,男人摇摇头,“我不喝酒。”
骆蒙歪着头看他,调笑道:“敢问高僧来自哪里?东土大唐吗?”
她兀自说着,正要喝,唐煜生又说:“你也别喝。”
“为什么?”骆蒙盯着他,一脸疑惑。
他咬了咬腮帮,目不斜视,“公司,别喝酒。”
骆蒙环顾四周,确认四周没人后,又说:“这么晚了,没人知道。”
唐煜生终于舍得将视线留给她,一言不发,目光严厉。
骆蒙到底在他的眼神中败下阵来,“行行行,那我不喝。”
她放下啤酒,又拿出一块炸鸡在他眼前晃了晃,“炸鸡总能吃吧?”
唐煜生轻轻点了点头。
“你吃不吃?”
唐煜生摇摇头。
等到一整块炸鸡下肚,她忽然开口说:“前天,谢谢你送我去医院。”
唐煜生面色沉静,望着远处,没有说话。
她坐在秋千上晃了晃,看着天空,心情是难得的惬意与放松。
“人人都说明星风光,但其实我们每天的日子都很拘束。我不能大张旗鼓地走在路上,不能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甚至每时每刻都要留心周围偷拍的镜头。
“总有人告诉我,你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一言一行都要谨慎,否则就是万劫不复。
“说起来挺复杂的。但这么多年过去,我好像已经适应了这种生活,有时候甚至想不起来过去普通的日子是什么样的了。”
闻言,唐煜生的神色微微敛起,转头看着小姑娘。
话题明明有些沉重,她却还是低头笑了笑。
她转过头,“知道我是怎么踏入这一行的吗?”
唐煜生摇摇头。
“十二岁那年,我住在姑姑家。有天下午,我跑到天台上,披着床单表演白娘子。
“那是栋老房子,周围几栋楼的天台都连在一起。云姐,就是我经纪人,她在隔壁楼的天台上看见了我。她认定我有天赋和潜力,于是跑过来问我想不想跟她去拍戏。”
回忆当初,骆蒙的眼里有细碎的喜悦。
正是因为十二岁那年的遇见,从此彻底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
她问:“是不是挺神奇的?”
唐煜生轻轻点头,但重点却偏了十万八千里:“为什么住在姑姑家?”
她耐心解释:“爸爸妈妈在我十岁那年车祸去世了,后来我就一直住在姑姑家。”
如今再提起这些,骆蒙带着释然轻松的语气。
这么多年过去,纵然怨过命运的不公,却也已然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
唐煜生向来对别人的家事不感兴趣,平时看上去也是又冷又傲。但听到骆蒙说这些的时候,神色还是微微一动。
或许是眼前的这个小姑娘平时表现得太开朗太热情了。
那样快乐乐观的一个人,没想到身后却背负着这样的伤痛。
他的眉眼柔软下来,带着些许同情和怜惜。
骆蒙笑,“你别这样看着我,这些年我已经习惯了。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父母在世时候发生的事情了,只记得有一年生日,他们带我去公园坐旋转木马,买棉花糖。”
小时候的事情,回忆起来就像是上辈子的事,模糊而遥远。
那些曾经的回忆也在岁月中沉淀,渐渐染了尘。
她的神色有些落寞,低头,很快又重新扬起头,笑:“算了,不说这些了。”
深蓝色的天空中有淡淡的雾霭飘过,遮住一点满溢的月色,夜好像更深了。
唐煜生突然问:“为什么来实习?”
“是为了十一月底的电影试镜。”
骆蒙耐心解释:“那部电影是生物科研题材,于毅导演的。于毅你知道吧?王牌导演,每次电影都是叫好又叫座。
“我知道,之前一段时间,我确实不太认真。我想着实习么,也不指望自己真能学会什么专业技能。更何况我只是为了拍电影,不是真的要去做科学研究。
“那天你批评我,我这几天也想了很多。我觉得你说的挺对的,科学研究是件严肃认真的事情,容不下半点疏忽。你们做的事情我虽然不太懂,但是感觉挺伟大,挺不凡的。
“我之前做得不好,你多包涵。以后,我会怀着敬畏的心对待它。”
小姑娘说话时,眼里蓄着酒和星星,一闪一闪的,真挚又热忱。
如果说那天骆蒙忍着病痛接受采访的场景让唐煜生刮目相看的话,那她今天这番话就让他彻底对她改观。
他的话向来少,明明心里有些触动,面上依旧不动声色。
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嗯”了声。
像是接受,又像是肯定。
夏风拂面而来,头顶是浩瀚的星河,眼前是真挚的少女。
这一刻很安静。
骆蒙从袋子里取出一块炸鸡,送到他的口边:“唐博士,吃一口炸鸡嘛。这家的炸鸡真的很好吃,你试试。”
耐不住小姑娘的软磨硬泡,唐煜生到底是妥协,低头咬了一口。
只是没想到,这一口下去,还没感受到炸鸡的香气,滚烫的芝士瞬间在口腔中爆开,如熔岩般烫到他的舌头。
明明被烫到,偏偏不愿承认。
他转过身,忍着烫,好一会儿才将炸鸡吃下去。
骆蒙看着他隐忍的背影,大笑不止,“哈哈哈,是被烫到了吧?”
被这小丫头捉弄了。
唐煜生气得猛地转身,一只大手扣住她的头顶。
骆蒙的笑僵在脸上,就这样,隔着短短距离,定定地看着他。
两人离得那样近,甚至能听到彼此的呼吸。
一秒,两秒,三秒……
在事情失控之前,他松开了手,别开视线,站起来,“该回去了。”
两人从天台下来时,已经快九点。
走到贝康大门口时,骆蒙突然缩了回去,躲在了大厅的廊柱后。
唐煜生疑惑,转头看她,“怎么了?”
她轻声说:“门口好像有人蹲守。”
闻言,唐煜生朝大门口望去,这才发现不远处的樟树后,确实有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
夜色朦胧,男人隐在黑暗里,不仔细看真的很难注意到。
大约是职业习惯,骆蒙总能敏锐地察觉到记者和粉丝的存在。
她来贝康实习是秘密进行的,没有通知任何人。贝康里的员工也都签了保密协议,没人会把她的行程泄露出去。
之所以保密,是不想让人觉得她在炒作,也是为了能出其不意地拿下那部电影。
如今,这个男人是谁?为什么会知道她的行踪?
他手里没有相机,应该不是狗仔。
如果他是普通的粉丝也就罢了,若是私生饭,以后恐怕会常来蹲守。
骆蒙心有戚戚,然后就听到唐煜生说:“你等我一会儿。”
几分钟后,唐煜生将车开到了贝康大门口。
他从车里取出一件黑色西装,送到骆蒙面前,“用这个遮一下吧。”
骆蒙还在犹豫,他却直接将西装盖在了她的头上。
遮天蔽日的阴影里,她又闻到了那股雪松的味道,一如既往的沉稳。或许如今,还多了些冬日的暖意。
下一秒,肩膀被男人紧紧握住。她浑身一紧,却已经被他揽进了怀里。
骆蒙抬头,在西装抖搂的缝隙里,迎上他的目光。
他的眼睛深邃而清晰,在这样的夜晚,平白给了她几分安全感。
他的薄唇抿成一条线,像是在思索着什么,随后轻启,低沉的声音灌入耳中:“没事,跟着我。”
从公司大门走到车里不过短短几步路,骆蒙却觉得仿佛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
第一次,她体会到了被唐煜生保护的温暖。
——
“经常这样吗?”
直到车开出一段距离,唐煜生才开口问。
骆蒙坐在副驾驶座,稍一转头,就看见他的眼睛掩映在长长的睫毛下,看不清神色。
许是察觉到她的目光,唐煜生转头看了她一眼,神色复杂,又很快收回视线。
她自嘲般地说:“你知道的,我是国民女神嘛。”
今晚这样的情况自然不是第一次出现。
之前就出现过疯狂的私生饭蹲守在她家门口的情况,甚至半夜敲她的门,吓得她一整夜没睡。
或许这就是明星的代价吧。
得到了高于普通人的荣耀与喜爱,那自然要承受相应的关注与隐私侵犯。
“为什么不报警?”他问。
她叹了口气,“毕竟他们也没做出什么实质性的伤害,这是游离在法律之外的。”
唐煜生没再说话。
他的眉头紧锁,下颔绷紧,咬了咬腮帮,似是陷入沉思。
将骆蒙安全送回家后,唐煜生又开车回到了贝康楼下。
周围一片寂静,渐次亮起的路灯下聚着成群的蚊虫。偶有几名行人匆匆而过,灯光将他们的身影逐渐拉长。
而方才那个戴着鸭舌帽的男人已经不见踪影。
他开车绕着公司转了好几圈,终究是一无所获。
他叹口气,希望这个男人不要再出现了。
回到家,坐在沙发上,唐煜生这才觉得饿了。
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已经十点多了。
中午忙着实验,忘了吃午饭。这一整天下来,就早上出门吃了个包子。
他想着给自己做点夜宵,转眼看见手边还有两包霹雳给他的龙虾薯片。
薯片包装上,骆蒙笑得没心没肺,青春洋溢。
虽然不吃零食,但既然都拿回来了,就不如……
唐煜生没犹豫,拆开一包薯片,双指夹了一片放进口中。
说实话,这款新型龙虾味的薯片确实不错。
馥郁的龙虾味包裹着味蕾,加上薯片本身的薄脆,很是特别。
于是他又拿了一片放进口中。
十分钟后,一包薯片见底。他似乎意犹未尽,又拆开了第二包。
唐煜生吃得正香,忽然响起一阵门铃声。
他走到门口,透过屏幕,看见贝康总裁易先哲正站在门口。
易先哲透过摄像头朝他打招呼:“老唐,开门,是我。”
唐煜生匆匆将剩下的龙虾薯片和包装袋藏到了柜子里。
毕竟他一直对外说自己从来不吃零食。
这科研大佬头可掉,面子绝对不能丢。
等到藏好薯片,唐煜生拿纸巾擦了擦手,这才淡定地打开门。
易先哲提着两碗乌冬面从院子里走进来,朝他晃了晃手中的袋子,“老唐,我刚从美国回来就来看你了。怕你工作太投入怠慢自己。吃饭没?”
脸颊忽然有点痒,唐煜生抬手拂去一点薯片碎末,一脸镇定地说:“还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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