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二十四颗糖

    易先哲和唐煜生两人打小就认识,从穿开档裤时期建立下的深厚友谊,延续至今。

    从小学到大学,两人一直在一个班。

    大学学校专业都一样,甚至还住在同一宿舍。

    易先哲总说唐煜生阴魂不散地跟着他。

    事实上,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他是拿着唐煜生的学校报名表照着抄了一遍。

    易先哲的成绩没唐煜生好,高考却超常发挥,竟然让他考上了重点。

    事后他搂着唐煜生的肩膀,开玩笑地说:“老唐,这是上天不舍得我们俩分开。”

    易先哲叫唐煜生“老唐”,唐煜生叫易先哲“老易”。

    男孩子之间表示亲密的做法,也只能从称呼着手了。

    大学毕业后,唐煜生去了美国波士顿攻读研究生,走上了科研的道路。易先哲则从父亲手中接管贝康,走上了经商的道路。

    两人的人生轨迹自此不同,却不影响他们之间的友情。

    易先哲刚接管公司那会儿,虽然年纪轻轻,却展现出卓越的商业眼光和雷霆手段。

    这十年,他大刀阔斧地扩张版图,将贝康的业绩翻了十几倍。董事局里那些元老都夸他是商业奇才。

    易先哲虽然是名商人,却始终保有一份科研的情怀。

    三年前,他将唐煜生的研发团队纳入麾下,成立实验室,投了不少钱给唐煜生做研究。

    一家公司,偏偏投资不盈利的科研项目,当时公司董事局的所有人都极力反对。易先哲顶着重重压力,力排众议,到底还是把唐煜生签了下来。

    他想,人这辈子不能一直向钱看,总要有点情怀与追求。

    然而,让易先哲没想到的是,唐煜生是个名副其实的科研大佬。

    唐煜生加入贝康后,因研发资金充裕,科研进展成绩斐然。这三年里,他的团队时不时就出一个引爆全球关注的成果。

    这样的研发实力和曝光率让贝康一跃成为业内的标杆,连带着公司业绩水涨船高。

    这也许就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这么晚了,你怎么来了?”唐煜生将易先哲迎进家里。

    “我来关心关心你。”

    易先哲笑着走进客厅,然后猛地打了个喷嚏。

    他吸了吸鼻子,认真闻了闻,“老唐,你家怎么一股龙虾味?”

    想到刚才吃的龙虾薯片,唐煜生眼神闪烁。

    他摸了摸耳垂,装作漫不经心地说:“外面飘进来的吧。”

    易先哲环顾四周。

    屋内开着冷气,此时门窗紧闭,这味道得多大能耐才飘的进来啊。更何况刚才他在外面也没闻到什么龙虾味啊。

    得,这小子一定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

    易先哲没拆穿,径自在餐桌前坐下,打开乌冬面,说:“知道我前几天去纽约出差见到谁了吗?”

    唐煜生兀自将一次性筷子拆开,这才看易先哲一眼,“前女友?”

    “老唐你这人……”易先哲笑着摇头,然后揭晓谜底,“我见到了梁时承!”

    听到这名字,唐煜生的手忽然一顿。

    易先哲拔高了声音继续说:“你好久没他的消息了吧?这小子如今混得是风生水起。他早就不做科研了,现在开了家影视公司,投资了不少电影电视,还跨界跟投了不少项目。不过说实话,按他那油头的性格,确实做生意更适合……”

    易先哲还在说着梁时承做的投资项目,唐煜生的思绪却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那年。

    那年他博士毕业后,和梁时承一起出资创立独立实验室,组建团队进行蚊虫项目的研究。

    为了这个项目,唐煜生把当时的所有资金都压了上去,甚至变卖了名下的几套房产。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准备在科研领域大展拳脚。

    然而一年半后,当实验进展到关键阶段,梁时承却突然提出了撤资。

    当时的梁时承几乎没给唐煜生任何准备的时间,就带着所有资金离开,还变卖了部分实验仪器。

    事发突然,这招釜底抽薪让唐煜生几乎无力招架。

    一夜之间,资金断流,实验失败,实验室关闭,一年半的辛苦付之东流。

    从始至终,梁时承都没有解释一句。

    那是唐煜生最灰暗的一段时光,为此颓废了好一阵子。

    正值人生低谷之际,是易先哲向他抛出了橄榄枝。

    起初他还有所犹豫,也是担心遥遥无期的科研会拖累易先哲。毕竟真金白银地砸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有结果。

    后来是易先哲的一句话彻底打动了他。

    易先哲说人这辈子总要有点情怀与追求,这正是他多年来秉持的信念。

    唐煜生无法忘记他的初心,科研就是他毕生的理想与追求。

    于是他不再挣扎,带着太厚和霹雳从美国来到贝康。后又招兵买马,组建了自己的团队。

    那之后,他的梦想终于再一次走上正轨。

    “后悔吗?”

    易先哲的声音将唐煜生的思绪拉回。

    他放下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后悔什么?”

    “当初和梁时承一起合作创办实验室,不仅浪费了一年多的时间,还赔掉了所有的资金。那几套房子哟,想起来我都心疼……”

    今时今刻,提起往事,早已是云淡风轻。

    唐煜生笑:“财大气粗的易总裁什么时候心疼起钱了?”

    易先哲用筷子指着他,摇摇头,“我是心疼你!”

    说完,他埋头将碗里的乌冬面吃得一干二净,又问:“之前我在纽约,也没管那个女明星骆蒙的事。这阵子她实习怎么样?”

    脑海里浮现出骆蒙的笑脸,唐煜生心情忽然好了几分。

    他靠向椅背,眼中倒映着点点灯光的碎影,语气依旧不客气:“她啊,挺麻烦的。什么都不懂,尽给我添乱。”

    “我就知道会这样。她的团队也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竟然把她送来实习。当初我就觉得这事不靠谱。”

    易先哲边说边摇头,唐煜生不动声色地勾了勾唇。

    “你看,现在还影响到你的实验了……”

    易先哲若有所思,然后提议道:“老唐,要不我把骆蒙调到别的组吧?让别人带她,也省的你烦心。”

    唐煜生蓦地一愣。

    虽然烦心,却也有趣。

    他墨色的眸里光影聚了又散,散了又聚,好一会儿才说:“倒也不必。”

    易先哲诧异:“你不是说挺麻烦的吗?”

    唐煜生摸了摸耳垂,言简意赅地说:“再看看吧。”

    “我是怕她影响你的研究。”易先哲解释,“我和她经纪公司的老板认识好多年了。如今人家开口,我总不能不卖这个面子。不过好在只有三个月,也不算长。”

    终于安抚了易先哲,唐煜生在心里轻轻松了口气,笑道:“知道你的难处。”

    “你要是觉得麻烦,就告诉我,我让其他人带她。”

    唐煜生点点头,“知道了。”

    ——

    深夜,江城某五星酒店套房。

    套房里只开了一盏壁灯,灯光幽暗,暧昧,勾人。

    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能看见整座城市的夜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惹人的繁华都市。

    窗玻璃上映出一男一女的身影,却是无心欣赏这窗外的风景。

    梁时承嘴角轻勾,带着浅淡的笑意。眼睛微眯,看不透其中的情绪。

    他搂着对面女人的腰肢,轻声说:“听秘书说,我的领带落在你这里了……”

    姜颂昕摸着梁时承的衬衣衣领,一路向下,媚眼如丝:“那梁总想拿回去吗?”

    梁时承凑近,闻着她的气息。

    “你说呢?”

    下一秒,灯光暗下。

    月影浮沉。

    又是一夜。

    ——

    转眼新的一周步入九月,骆蒙在贝康实习已有半月。

    这周五她主演的电影《人间四季》上映,到时要忙着跑宣传。但这几天,她并没有通告安排,主要任务就是在贝康实习。于是她给岁岁和司机放了几天假。

    岁岁不放心,想要留下来,“蒙姐,我不走。你又没雇保镖,这万一出了点什么事……”

    几年前,骆蒙刚刚走红的时候,公司曾提出给她雇几名保镖保障安全。但她向来不喜欢出门时被人前呼后拥,更不喜欢处处受限,因此一口回绝了。

    如今她大概是圈子里唯一一名没有保镖的当红明星。

    “呸呸呸!”骆蒙朝空气吐了几口,“你就不能盼着点我好?”

    岁岁笑,“蒙姐,我这是担心你……”

    “行了,我知道了。”骆蒙边说边将岁岁推到门边,“你放心吧。我会保护自己的。你快去休假,没到周五别回来。”

    关门前又叮嘱道:“提前回来扣工资啊!”

    周一一大清早,骆蒙独自一人开车去贝康。

    没了岁岁在身边,她感觉浑身轻松。

    这岁岁平日里就是个小唠叨,提醒她注意这个注意那个。她听得耳朵都要起茧。

    此时她就像是刚从牢里出来的犯人,空气里都是清甜。

    她将车里的音乐开得震天响,一边跟着唱,一边将车开上大路。

    车刚开出小区十分钟,她隐隐察觉出不对劲,身后仿佛有人跟着自己。

    正值江城的早高峰,道路上的车辆汇成长龙。她盯着后视镜半晌,却始终没有看见什么可疑车辆。

    回想到上周五晚上在贝康门口见到的那个戴着鸭舌帽和口罩的男人,她难免觉得自己是精神过敏。

    但是那种被人跟踪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

    好不容易到了贝康,骆蒙站在办公室的窗口,又静静地观察了好一阵子。

    来来往往的贝康大楼门口,只有进进出出的同事,不见任何行迹可疑的人。

    难道,真是自己的错觉?

    唐煜生从办公室里出来的时候,看见骆蒙正趴在窗户上四处张望。

    她穿一条淡蓝色连衣裙,裙摆绣着一只大白鹅。裙子没过膝,露出两条纤细莹白的腿。

    一点细碎的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整个人染上一层粉嫩的明媚。

    他有一瞬的恍惚。

    等缓过来,他走到她身边,镇定自若地问:“在看什么?”

    骆蒙回过头,看见他,摇摇头,笑着说:“唐博士,早啊。没什么。”

    唐煜生长身而立。即使是一身白色工作服,依旧难掩矜贵的气质。

    他朝窗外看了一眼,未见异常后,又很快收回眼神,表情淡漠,“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现在应该跟着太厚在育蚊室里养蚊子,而不是在这里看风景。”

    上周骆蒙刚觉得他和善了不少,这周又恢复了这股冷漠自持的模样。

    这个男人果然难搞。

    “知道了,知道了。”

    骆蒙撇撇嘴,一脸无奈,转身去了育蚊室。

    经过了几天的孵化,育蚊室水盆里的很多孑孓已经肉眼可见地长大了。

    太厚一边给孑孓补充糖水,一边说:“女神你看,再过一天应该就能把这些小家伙转移到玻璃房里了。”

    望着在水中游动的孑孓,骆蒙忽然觉得有趣。

    明明是从前最讨厌的蚊子,但如今自己亲手饲养,竟觉得它们有些可爱。所以啊,什么东西一沾染上感情,就都变了味道。

    午后,天阴沉沉的,厚重的云层压在半空,让人喘不过气来,一场暴雨即将降临。

    骆蒙忙完了基础理论的学习后,又跑来育蚊室,独自一人拿着糖水,给水盆里的孑孓补充粮食。

    “小孑孓,快快长大哟。长大了记得去吸唐煜生的血哟,他的血又香又甜啊!”

    “吸了他的血就能长生不老……”

    “想永葆青春吗?唐煜生牌鲜血,让你重返十八岁。喝一口只要八块八,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

    “……”

    唐煜生路过育蚊室时,看见小姑娘像一朵花,在育蚊室里飘来飘去。

    育蚊室内开着几盏白炽灯,照得室内特别明亮,她的身影也特别好看。

    他走近,想看看蚊子的情况,结果就听到她独自一人的碎碎念,还句句都是教唆蚊子去咬他。

    呵,胆肥了!

    他径直走到骆蒙的身后,本打算好好教训她。结果刚站定,小姑娘竟忽然转身,堪堪撞进了他的胸口。

    胸口顿时一阵闷痛。他咬着牙,闷哼一声。

    好一会儿,直到胸口疼痛的感觉渐渐消散。他这才发现小姑娘的头依旧靠在他的胸膛上,久久没有离开。

    她发丝上的香味不断地涌入他的鼻腔,像是甜橙。

    他有些心烦意乱地别过头,想要离开某种勾人的诱惑。

    “你是不是先起来?”

    依旧是低沉的声线,但小姑娘没动。

    唐煜生无奈,双手扶住她的肩,试图将她推开。

    然后就听到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别动!别动!啊!啊……”

    唐煜生:???

    唐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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