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 章

    “你的金镯纯度不够,掺了别的金属,你掰一下,手感就有点硬。”季荞说。

    贾瑞雪不太在乎,说“不纯就不纯,打出来样子好看就行。”

    看季荞把手镯放在称上称重,贾瑞雪问“季荞,你会不会每个客人来打金你都留下一抠抠,等攒够了给自己打个金吊坠。”

    季荞看了她一眼说“你要是打金匠肯定会这样做。”

    贾瑞雪其实不想对季荞提出这方面的质疑,她相信季荞心高气傲不屑于这样做,讪讪地说“我肯定不会。”

    季荞记录好克重,填在单据上,说“你看好了,损耗是千分之二,三十二点五克,到时候你来取手镯,基本还是这么重,多出的损耗从工费里扣。”

    贾瑞雪有个疑问,说“你不是要雕花吗,雕花的时候不是有掉下来的金粉金屑吗”

    说完她赶紧补充“纯技术问题,不是质疑你的人品。”

    季荞给她解释了一番,说她会收集起来再巧妙地加到首饰上。

    “好,季荞,那我就等你的成品。”贾瑞雪说。

    临走时,贾瑞雪瞥了一眼季荞手腕上的银镯,觉得她这个简洁款式的镯子款式新颖格外好看,她有个不好的念头,季荞的手艺不会很好吧。

    她迫切期待拿到成品。

    凌跃进跟他对象从电影院出来,见女友怒气未消,好言好语哄她“我去工厂人事科跟宣传科问过,季荞确实是自己考上的播音员,考试过程没人作弊,没人给她开绿灯,再说季荞是个高中生,会写新闻稿,声音条件也不错,她能考上播音员也正常。”

    左向红眉头紧蹙“你在替季荞说话她刚来的时候你不是嫌她是农村的吗,你嫌她没见过世面衣着老土,现在她嫁给你二哥你觉得出她的好了你是不是还惦记着她”

    当初左向红很希望季荞能识趣回老家,谁知道凌家人都特别宝贝她,她竟嫁给凌霁,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农村姑娘摇身一变成了他们二嫂。

    要说二大伯子的婚姻跟他们也没多大关系,可她看着村姑这么好命就觉得不爽。

    村姑配嫁到这样的家庭吗

    谁想跟村姑当妯娌啊。

    凌跃进举手发誓“我哪敢惦记她啊,她是我二嫂,看我二哥那护犊子的样儿,我要是敢惦记他我二哥第一个削我。”

    左向红不满地嘟囔“我就不明白你们家人怎么都对季荞那么好,明明我也是你们家未来的儿媳妇,你们家人对我那么冷淡,季荞从农村来啥世面都没见过你们家人还能把她当宝贝。就算没有你二哥,你妈也会认她当干闺女,给她找个好对象,给她安排工作,我在你们家压根就不可能有这待遇。为什么你们家人把我跟她区别对待”

    凌跃进好声哄她“你跟她比干什么,她爸跟我爸是关系最亲密的战友,有过命交情的兄弟,这层关系是别人比不了的。”

    “你又在替季荞说话。”左向红越发不满。

    凌跃进的耐心就快耗尽,说“该解释的我都已经解释了,你有完没完”

    “凌跃进,活该你一辈子打光棍。”左向红忿忿地说。

    周一下班贾瑞雪收拾好东西就往打金店跑,生怕季荞关门,她想看看她金手镯的进展。

    气喘吁吁跑到打金店,好在还没关门,不过季荞竟告诉她完活了。

    贾瑞雪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质疑道“季荞,那么复杂的款式一天就完活,是不是你做不出来,要不就是粗制滥造,工费你可是收二十五呢,是我大半个月的工资。”

    她一方面窃喜,觉得季荞水平真的不行;一方面心已经凉了大半截,觉得季荞糟蹋她的黄金,一直叽叽歪歪直到一抹金黄出现在她面前。

    “我的镯子”贾瑞雪看着桌上漂亮的镯子很惊讶。

    季荞点头“你的。”

    贾瑞雪惊喜地把手镯拿起来仔细地看。

    季荞说得对,毕竟是黄金,有光泽有之感,成品可比图画美观得多。

    没有毛毛躁躁,没有任何敷衍,线条流畅如行云流水,每一根线条都很精致地打磨过,纵使她带了一颗挑剔的心,并且翻来覆去恨不得拿着放大镜看细节,她也找不出任何缺点。

    她的新镯子真是太美了。

    “快帮我戴上。”贾瑞雪迫不及待地说。

    季荞先给手镯称重,说“看好了,跟你拿来的时候克重一样。”

    然后才把手镯略掰开一些,帮她戴好,重新捏圆,贾瑞雪很惊喜“正合适,显得我手臂很白,很好看。”

    季荞点头“对,年轻人戴黄金首饰也好看。”

    “没想到你的手艺还真好。” 贾瑞雪赞叹着,痛快地从钱包里拿出二十五元打金费。

    “我也这样觉得。”季荞说。

    两张十元跟一张五元的纸币,她只收了两张十块的,把五元退还给她,说“跟你开玩笑,二十块钱工费。”

    贾瑞雪没有接钱,说“说好了二十五就二十五吧,我喜欢这镯子,觉得值得。”

    不过季荞还是还给了她。

    贾瑞雪有点不好意思,说“那我就收着了啊。”

    她真的很羡慕季荞,为什么有人长得那么好看,还那么年轻,就有这么好的手艺啊。

    晚上,季荞在餐桌上宣布,她花了一天时间打了个金手镯,挣了二十块,顾客很满意,已经把手镯拿走了。

    听到这个消息,饭桌上竟然出奇地安静下来,就连凌霁也不知道这事儿,大家都好奇地看向她。

    只用一天时间就打了个金手镯,顾客很满意,还挣了二十块钱。

    静默了好一会儿,宋义兰才率先问“荞荞,手镯在哪里啊,给我们看看。”

    “是给贾瑞雪打的,已经给她了,要不是我现在手生,速度还能快点。”季荞又说。

    听到贾瑞雪这个名字,宋义兰脸都沉了下来。

    大嫂问“你跟贾瑞雪是不是不对付她能去你那打金镯子”

    贾瑞雪那姑娘心眼倒是不坏,就是她原来是厂花,季荞进厂之后也是厂花,工友们觉得贾瑞雪的长相跟季荞还有陈桃比稍微差了些,就把她踢出了厂花队伍,她哪里咽的下这口气,有事没事都要找季荞麻烦。

    但最深层次的原因也许是贾瑞雪讨厌凌跃进,连带着看季荞不顺眼。

    季荞点头“她本来是来找我茬的,不过我用精湛的手艺征服了她。”

    众家人“”

    好想看看季荞的精湛手艺。

    大嫂质疑说“荞荞啊,贾瑞雪那人本来就特别挑剔,对她嫂子也是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她真的很满意吗,是不是憋着坏呢,说不定这两天就要挑刺。”

    季荞说“她的确很满意,你们都不信吗”

    宋义兰赶紧说“信信信,我们信。”

    本来应该夸她,但他们没看到手镯,实在不太好评论。

    吃完饭小两口回到房间,季荞说“我打的手镯挣了二十块钱呢,我以前一个月工资才四十块,一天就挣了半个月的工资。”

    凌霁看她,又是一副求夸奖的表情,不由得莞尔,说“你好厉害。”

    其实他觉得挣多少钱不重要,重要的是季荞有喜欢的工作并且乐意去做,但季荞好像很在意能挣多少钱。

    “我很快就能把借的钱还给你。”季荞志得意满地说。

    凌霁的心微微发沉,问“不过是七百块钱,咱俩要分彼此吗”

    季荞听他语气发闷,抬头看去,凌霁眸光沉沉,正带着探寻看她。

    季荞

    他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你要是不需要我还钱的话我当然乐意,都说欠钱的是大爷。”季荞迎着他的视线,笑盈盈地说。

    凌霁“”

    很好,大爷。

    主要是不知道她到底在想什么。

    话说贾工媳妇最近特别振奋,宋义兰的二儿媳得到公安的奖励又能怎样,还不是辞了播音员的工,小媳妇年纪不大还挺能折腾,她铆足了劲准备看凌家鸡飞狗跳,结果看到贾瑞雪拿回来的手镯。

    贾工媳妇震惊“真是季荞打得镯子,她真有这么好的手艺”

    贾瑞雪疯狂点头“嗯嗯,我超级喜欢这个镯子。”

    贾工媳妇仔细端详着手镯,她有个不太好的感觉,不会吧,难道宋义兰歪打正着娶了个还不错的儿媳

    上午十点,一辆皮卡停在打金铺门前,凌霁从副驾驶位下来,招呼季荞“你应该能用到保险箱,我给你买了一个。”

    季荞觉得他特别细心,对她的事情也很上心,她傍晚锁门的时候要把金子带回家,银子不值钱也没人会要就放店里。店铺离家属院大门很近,人来人往,再说这片治安也很好,万一遇上抢劫的也只有她暴揍别人的份儿。

    不过店里确实需要保险箱。

    钢板水泥铸成的保险箱超重,凌霁还叫来了两个帮手,再加司机,四个人研究半天,很费劲地把保险箱从车斗里搬下来,从路边到店里不过二三十米的距离,四个大老爷们足足搬了有十几分钟。

    季荞想要帮忙,可他们把保险箱团团围住,她没有插手的地方。

    等他们把保险箱放到店铺最里面的桌子下,其他三人走后,季荞说“我正需要保险箱,保险箱很沉吧。”

    凌霁看了她一眼,赶紧解释“不是我们没力气,是人多了反而用不上劲儿。”

    季荞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他误会,于是故意笑道“反正我觉得你们四个搬得挺吃力的,你看你额头上的汗都出来了,是吧,凌教授。”

    季荞趁他无语,又说“你要想证明你有力气,那等中午回家吃饭你背着我。”

    凌霁“背就背。”

    好心给她买保险箱,还惹了这事儿。

    他转移了话题“我去找两块木板给桌子加个门,把保险箱遮住。”

    两人各忙各的,等到中午锁门回家吃饭,季荞让他践行承诺,背着她走。

    “路上人多。”他推脱说。

    季荞撺掇他“走小路。”

    凌霁很无奈,天知道他为什么对这个小媳妇这么有耐心。

    他们决定绕一大圈,走一段小路,凌霁双腿微弯,无奈地招呼她“上来。”

    没想到他小媳妇灵活极了,跟有功夫似的,蹭地就蹿到他后背上,然后软绵绵地趴好。

    凌霁觉得她很轻,就是太软,手、脸,胸都很软,还有点香甜气息。

    刚走了有一百多米,他们遇到了最不想见到的人,宋义兰。

    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刚好调节邻里纠纷回来,看到儿子背着儿媳,大呼小叫地问“季荞这是咋了,脚崴了快去医院看看。”

    季荞忙挤出笑脸,说“妈,我没崴脚。”

    凌霁赶紧解释“妈,季荞干了半天活有点累,我背着她。”

    宋义兰“”

    看儿媳妇娇气地搂着儿子脖颈,俏脸粉嘟嘟的,她摆摆手“你们俩也不怕被人看见臊得慌,快走吧,见人就说崴脚了。”

    她站在原地看着两人背影,时常担心儿子儿媳关系不好,没想到好像真不用他们老两口操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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