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 章

    贾瑞雪这些天都特别想显摆她的金手镯,但她妈说金子贵重,还是不要显摆为好,这些天她都把金手镯牢牢遮盖在工服袖子下面,但她已经憋不住了。

    她迫不及待想要告诉别人她有超级精致超级漂亮的金手镯。

    这天下午工休时间,她又听工友们在工位附近议论季荞。

    对,她虽然已经辞工,仍然是军工厂的话题人物。

    “就季荞那白净又娇滴滴的模样,融化金子的时候还不得吓死,据说她炒菜都怕溅油呢,真是笑死。”

    “就是她会打金也不会有生意,看着她就不专业,老师傅才让人信任,谁会把金子交给她呀。”

    “过不了多长时间,她肯定关店灰溜溜地回厂里。”

    贾瑞雪听着议论,实在忍不住,把工服袖子上拉,把手镯露出来。

    当然没过一分钟,工友们就发现了她的新手镯。

    一个工友惊叫一声“贾瑞雪,你的金镯子打好啦,是季荞打的吗”

    贾瑞雪马上抓紧时间炫耀,把手腕伸到他们面前说“对啊,季荞打的,是不是特别精致”

    是镂空手镯,有团花跟如意的立体图案,有亮光,有哑光,非常精美。

    “哇,就是你前几天拿过去的金镯子打的真是季荞打的吗,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款式。”

    “季荞真的有这么好的手艺真是太意外了,你的手镯可真时髦。”

    “上面的花纹可真细致,一点都不死板。”一个工友凑近看了好一会儿后说。

    “季荞还给我刻了名字,在内圈,是瑞雪两个字,我都有点爱季荞了。”想到这儿,贾瑞雪更加满意,嘴巴都合不拢。

    她们对季荞的印象瞬间变得不一样。

    话说田慧芳不确定贾瑞雪这姑娘会不会憋着坏,等下午休息时间就去了罐头车间,见贾瑞雪正在得意地跟人炫耀她的新镯子,听上去对季荞的手艺非常满意。

    有了贾瑞雪的宣传,几乎半个工厂的职工都知道季荞会打金且手艺不错,纷纷跃跃欲试收集金银准备去找季荞。

    不过也有人认为季荞可能碰巧这个款式做得不错,做别的款水平一般,总之他们都想来找季荞。

    “季荞自己带了一个银镯,款式简单但超级好看,又白又亮。”贾瑞雪说。

    “我以前看见过,确实挺好,想不到是她自己打的,我想打跟她那镯子一样的款式。”有人说。

    “季荞事儿可多了,估计她不愿意跟人戴一样的手镯,上次有人跟她穿了同样的衣服,她就说谁丑谁尴尬,你说她这不是说人家丑吗”

    这天傍晚正想关门,季荞被女工们堵在店里,她没想到贾瑞雪这个宣传员的工作做得相当到位,她一下有了三个银镯订单。

    “我们想打你手腕上戴的那个款式。”有女工说。

    她那个手镯贼白贼亮,银光闪闪的,看的他们眼馋。

    季荞很爽快地说“可以啊,不过这个款式至少得四十克银子,打出来才好看。”

    她们没想到季荞愿意跟她们戴同款,忙说“贾瑞雪跟我们说了,我们的银子够用。”

    季荞说“行,那我给你们称重。”

    这次一点都没用废话,季荞称重,写单据,几分钟之后,几个工友很开心地走了。

    等她们走后,季荞锁门回家吃饭,女工们边走边议论她。

    “季荞是不是比以前好说话了,我本来还以为她不肯打同款呢,没想到她答应得那么痛快。”

    “可能是之前跟我们不熟吧,熟了就好说话了。”

    第二天周日,家人们一块儿到她店里参观,之前他们没来是担心她无所事事只能百无聊赖地守店,怕打击她的自尊心,现在看来完全没必要有这个顾虑。

    店铺布置很简单,长相精致漂亮的季荞跟那些质朴的家伙什简直是格格不入,可他们真真切切地看到季荞拿着锤子在敲打银条。

    “这仨镯子你一天就能打完”凌志国惊讶她的速度,要是工厂工人能有这个效率,他们厂绝对能再续辉煌。

    季荞说“对,能快点就绝不磨洋工,仨镯子挣十五。”

    凌胜利的话说得非常直白“季荞,想不到你真能接到活儿还做得又快又好。”

    田慧芳白了自己对象一眼,说“你就不能说几句好听的鼓励她。”

    季荞说“不用鼓励,反正我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众家人“”

    宋义兰柔声就像哄小孩一样说“我们家荞荞就是北城最好的打金匠。”

    果果奶声奶气地说“二婶是最好的。”

    见儿子又要黏着季荞,田慧芳怕耽误季荞干活,赶紧把他抱起来,说“季荞的手艺当然最棒。”

    凌朵很羡慕地说“二嫂我真羡慕你,有爱好还能靠它挣钱。”

    季荞说“你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不是更好吗”

    凌朵又说“妈,把你的金镯子拿出来,给我打个镯子,我相信我二嫂的手艺,一定会非常好看。”

    宋义兰啐道“我还没死呢,惦记上我的金子了,你还是好好考大学吧,考不上啥都别想。”

    “好啊,好不容易出来透会儿气还给人压力。”凌朵抱怨说。

    等小两口回到自己房间,还是各自在书桌旁写写画画,直到九点钟,季荞洗完澡先上床躺在被窝里,看凌霁仍在没有睡觉的打算,就直接开口“凌教授,你不会认为我喜欢凌跃进吧。”

    这话她憋了好几天,她等凌霁问他,可这几天她也算是明白了,不教训人的时候,凌霁本来话就不多,怎么可能主动问她呢,她只能主动开口先发制人。

    凌霁放下钢笔转过身看她,看她裹着被子,被子底下凸起小小的一团,只露出个毛茸茸的小脑袋。

    他不置可否,说“你说。”

    其实他更想反问“不是吗”

    生生忍住。

    当时他愿意娶季荞也绝对不是简单屈从于宋义兰的压力,为了把季荞推销给他,宋义兰这个街道办大妈可是花了不少心思。

    当时他在外地,她妈跟他说他有对象了,他回来后见了第一个相亲对象。

    先不说条件如何,那女同志没聊几句就说让他把她弟弄到大学里去。

    “我弟高考就差两百分,你是学校教授肯定有办法让他读大学吧,宋阿姨说可以。”

    凌霁板着脸言辞拒绝。

    然后他就见到了第二个相亲对象,他之前没有成家的想法,但他妈经常吹嘘有很多女青年爱慕他,第二个相亲对象是宋义兰的远房侄女,据说是他的狂热迷恋者,这个女人不管是性格还是外貌都让他想起老舍笔下的虎妞。

    他担心她会跟书里的虎妞做同样的事情。

    这时街道办主任才隆重推出季荞,有前两个做铺垫,他顿时觉得季荞长得好看又乖巧,主要是她很正常。

    他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初他觉得季荞挺愿意嫁给他,可是领完证之后,凌跃进跟他说了一段话。

    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

    凌跃进说“二哥,季荞她其实喜欢我,她跟你结婚是退而求其次,像我这样潇洒的时代弄潮儿能得到所有女青年的爱慕很正常,二哥你一定不要往心里去。可我已经有了对象跟她没有缘分,我绝对不会背叛我对象,我真诚祝愿你们白头偕老。”

    凌霁直接给了他一个大比斗,让他滚。

    回到两人对话中来,凌霁的眸光黑沉深邃,一瞬不瞬地看向季荞,这让她很有压迫感。

    “这是你的误解。”季荞说。

    他大步走过来,坐到床上,床垫立刻往下一沉,他倚靠着床板坐着,面向她,准备好好听她说。

    季荞说“我是跟他一块去过歌舞厅,但是是好多人一块去的,我只是好奇去看看而已,我不喜欢那种地方,以后也不会再去,而且凌跃进觉得他的舞姿把所有女同志都迷住了,但我觉得他跳得特别尴尬,尴尬到没眼看。”

    凌霁想也许她说的是心里话,这些天据他的观察,她喜欢安静。愿意安静打金的女人可能并不喜欢歌舞厅。

    他伸出修长手指去解衣领处一丝不苟系好的扣子,一颗、两颗,还顺手扯了一下露出脖颈的肌肤,淡声说“继续。”

    季荞视线从他脸上往下移,移到他精致的喉结上,抿了下唇又说“我看凌跃进那身打扮我就觉得闹得慌,我不喜欢他那样不靠谱的,说是做生意,谁知道他整天都干啥,他要是我儿子,我上去就给他一个大比斗。就想安稳过日子,非要比较的话,我还是更喜欢你这样成熟稳重的。”

    凌霁身体迫近,眸色沉了两分,说“你是说我老”

    他不是断章取义,原主确实嫌他年龄大,嫌他是个老古板,不像凌跃进那样潇洒时髦,经常出入歌舞厅等时髦场所。

    但她必须为原主澄清,原主根本就不喜欢凌跃进。

    季荞憋着笑“嗯,我就喜欢像你这么老的。”

    凌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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