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家娘子这是去哪儿了?”
“白大夫那儿给姐姐抓药去了。”
韦滂只看见一个袅娜背影, 穿着一身粉衣, 满头青丝束成发髻,露出白皙细弱的脖颈。
“宁家大娘子这些年汤药就没断过……”
韦滂认出那几个看着宁家二娘离去的中年妇人是山城中嘴巴最碎的, 他抬脚就想转身回去, 只是已经来不及。
一个头上包着靛蓝白碎花的大婶眼尖得很:“哎哟韦家小子,你也来看宁家二娘子呀!”
另一个褐头巾和灰头巾的婶子也转过来:“韦家小子这是想媳妇了?”
“要不要婶子给你介绍一个?不是我夸, 我姐姐的夫家的三叔叔嫁出去的女儿的妯娌娘家侄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那相貌人品是家家都夸……”
“不不不不了,多谢各位婶婶好意,小子现在还没那个心思呢。”韦滂拔腿就跑, 留着三个热爱八卦的妇人在他背后直笑话。
“脸皮真薄。”
“还是得多学学那宁家的小秀才才好, 去金华收个租子, 都能带个美娇娘回家做二房。”
怀里揣着一包药材的聂小倩脚步一顿,偏偏头将鬓发轻轻捋到耳后,再垂下那颗美艳无比的头颅快步走了。
莫与争已经将兔子剥皮放血处理干净,林长风坐在桌边看他在狭小的厨房中忙碌, 团团转着将火生起来,架起锅烧水。
“爹爹,隔壁的人好像醒了。”桌面底下,林长风的两条小短腿前后晃悠, 他双手撑在矮凳的两边,身子向前倾着看向厨房门外,“那个谁也回来了。”
莫与争拿着一把尖刀, 专心又细致地剥去兔肉中的骨头,他头也不抬地:“小风你去隔壁看一眼杜姥姥,看看她现在精神好些了没有。”
“哦。”林长风身侧的双手一撑,从矮凳上跳下来。
刚刚进门的韦滂,看见他杨先生家的小胖子略有些艰难地跨过厨房的门槛,心里还在感慨这对父子真是接地气,若非他们的样貌长得着实是过于出众,只怕他也瞧不出来这是两只妖怪。
不过也没关系,只要不是作恶的妖怪就好。
“杨先生,需要我帮忙......吗?”韦滂帮忙托了林长风一把,等他顺利翻过门槛之后,才站起身来。
莫与争已经把兔子的骨头都取了出来,韦滂看看案板上剁下来的兔头,又看看旁边那一副被“杨先生”拼起来的洁白骨骼,陷入了愣然与沉默之中。
“先生您这是......”
“哎呀,小兄弟来得正好。”莫与争手上还染着一层兔血,宽大的袖子早就扎好,露着一截洁白手臂,手臂上也溅到了不少血点子,“在下往日都是不用人身行动的,也不曾吃过人类的食物。”
他黛眉弯弯,眉峰却像沉入江中的的山脊一样有些消沉:“小风他刚刚才学会化形得了人身,对什么都很好奇,他娘......也没来得及教他些在人世间中的事情;不怕小兄弟你笑话,在下实在是从未做过人族的料理,还想等着你回来帮我一帮,也好满足那孩子的心愿。”
清艳凄美的桃花妖背后藏着怎样令人伤怀的过往,韦滂不欲多作探究,但他相信自己确确实实是感受到了。
他把窄衣的袖子一撸:“先生你自去休息,这点小事,放着我来就好。”
莫与争流露出些感激的情绪:“那就有劳小兄弟了。”
韦滂大手一挥:“嗨,这值当什么?若先生不嫌弃,叫我一声小滂就行了。”他常年在山中行走,遇到过性喜食人的恶妖,也碰见过人畜无害的善妖,更是见识过数对相恋相爱的人与妖精。
有的时候,妖物对待感情的态度,比人类要诚挚得太多了。
韦滂熟练地将兔肉切开,片成小片;一边又忍不住去猜测这位“杨先生”的曾经,或许他也曾是像自己认识的那几只妖物一样,认真地喜欢过一个人类女子;只是到最后也像大多数相恋的人与妖一样,终究是以悲剧收场了。
不过他好歹还留下了两人共同的骨血,这可以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吧。
轻轻吐出一声叹息,特别擅长脑补痴男怨女粉红小故事的韦滂,也格外地擅长一边脑补着一边自我感动呢。
“爹爹让我来看看你,好些没有。”林长风站在杜姥姥躺着的床边,小脑袋刚刚好超过床沿。
杜姥姥眼神还有些溃散,她费力地扭头看了一眼林长风:“啊,是小瑾的孩子呀;好孩子,好孩子,姥姥没事,缓一缓就好了。”
林长风点点头,认真说道:“哦,我知道了。”
在天道眼中,老妇人的寿命已经走到尽头。
他想不明白莫与争为何要刻意留着她的性命,但经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他多少能察觉到,如果自己像从前一样,直白的把“她应该要死了,为什么不放着她去死?”这样的疑惑问出口的话,怕是会招来莫与争的不喜。
只可惜因为对人类躯体掌控的生疏,他脸上想的什么,莫与争一眼就能看出来。
在心里感叹一下自己的任重道远,莫与争走到床边,温声问道:“姥姥,身上可有什么不适?”
杜姥姥那双瞳孔散得格外大的眼球生涩地转动:“老妇人如今不过是熬着日子过活罢了,小瑾,你和小琬都不必顾及我的;你们还年轻,该去做想做的事情才对——姥姥我啊,就是因为年轻的时候顾虑太多,到了老了,才会后悔怨恨。”
“老妇人知道你和小琬都不是寻常人家的孩子,你们都不是普通人......”杜姥姥停下来重重呼吸着,歇息完了才又接着说道,“你们都不是普通人,不该被我这样一个老朽古董给绊住脚。”
她说着,好像感觉到了寒冷一样,身子往被窝里缩了缩。
“姥姥也该放宽心才是。”莫与争温柔地给老人掖掖被子。
杜姥姥疲惫地合上眼:“老妇人已经没有亲人在世,唯一的心愿也已经完成啦,就算是现在要蹬了腿,也没什么好遗憾的啦......”
莫与争摸摸杜姥姥的脑门,发现她的体温已经变得很低。
“爹爹,她的阳寿已经不多了。”林长风再三思索,选择了一个比较委婉的说法。
莫与争很顺手地摸了一把小团子的头发:“我知道,我也不过是受人所托,忠人之事而已;何况我向来都对命不久矣的人事物很宽容。”
林长风撇嘴:“所以你是因为我能活得很长很长才会不那么温和地对待我吗?”
“当然不是。”莫与争不厌其烦地给他再一次解释道,“我只是在一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你才好,也许也有一些‘诚惶诚恐’的情绪在里边,这一点我不会否定。”
“那又是为什么?”林长风不悦,“你根本没必要怕的,我无法伤害到你,我根本没办法把你怎么样,充其量、我、最开始的时候,是有点儿讨厌你……但我不是讨厌你的!”
“我知道我知道。”莫与争轻轻抱起他。
小团子还没法正常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双眼都憋得微红,憋出了一层薄薄的水光。
“我都明白的。”莫与争轻轻拍着林长风的后背,“你别急,咱们慢慢来,慢慢来就好。”
他想说,如果哪天自己所掌控的空间之内,突然多出来一个不安定的因素。
那莫与争也绝对是会抱着十二分的警惕去面对那个不安定的因素。
这是常理,只不过天道虽是有心防备,但他的手段却过于稚嫩了。
如果是莫与争。
那他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跟那个“不安定”的源头先交个朋友。
而不是像天道一样,用强硬的手段去警告和戒备。
“没关系,你的意思我很清楚,我能明白。”莫与争怀里的林长风缩成小小一团,蜷着四肢,“咱们还有很长时间能让你去练习,你知道的,我一向是个很有耐心的人。”嗓音略微有些沙哑,比寒冬里一池温暖泉水更加能让人放松心神,昏昏欲睡。
林长风打了个哈欠,揉揉眼睛:“我怎么突然困了?”
“小孩子长身体的时侯需要充足的睡眠,这很正常,你看于归不也是天天睡到日上三竿?”莫与争熟练地换了个哄睡的姿势。
林长风身体上传来的困顿愈加浓重,他眼皮都已经合上大半:“……兔子……还没吃呢。”
“等他做好了我就叫醒你。”
怀里的小肉团子有着跟自己相似五六分的眉眼。
“真是个老实的天道啊。”
这副孩子的身躯没有半点作假,除了其中的意识并不平凡之外,全然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族小孩。
本来就是个啰嗦又幼稚的天道……
林长风还没有睡实。
莫与争站起来,抱着他轻轻摇动。
温柔和缓地哼唱着自己幼年时常常听着入睡的歌曲,曲中夜月微风,月上柳梢头,清风入松间。
林长风的双眉彻底松懈下来,两瓣嘴唇微微张开,小猪仔儿一样微微地打着鼾。
山城中又开始下起细密的小雨。
屋内没有点灯。
潮湿的空气附着在冰冷的皮肤上,凝固一片冰凉的水汽,松滑却又莫名黏腻。
床上那个命途多舛的老妇人终于是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没有挂念,没有不甘,面容之慈蔼一如往昔。
莫与争只是面带遗憾地看着她,上前去再一次为她拉了拉被角。
怀里的林长风因为他的动作有些大了,不舒服地动了动。
莫与争收回手小心地环住他。
他的动作轻巧至极,连细细打量林长风那熟悉眉眼的目光都不敢太过放肆,只怕惊醒他的一场美梦。
而远在大荒之中,墨衣长发的男子,眼角突兀地落下一滴泪水。
他紧紧抓住,指甲都刺进肉里。
韦滂擦着手过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温情脉脉的场景。
暖黄的烛光下,父亲抱着孩子,怀抱的动作每一分都温柔得恰到好处。
莫与争抬起头冲着他笑了笑,然后轻声呼唤着怀中稚儿:“小风。”
“先生。”韦滂走过来,声音放得很轻,“不如让他再睡一会儿吧。”
“我醒了。”林长风突然睁开双眼,双颊都睡得绯红,眼中却没有半点疲惫之色,他先是看了一眼无语地立在原地的韦滂,又揉揉肚子,“爹爹我饿了。”
“饭已经做好了。”韦滂摸摸自己的鼻子,朝杜姥姥睡的床上看去,“这位老人家还没有醒吗?”
“我们马上就能去吃东西了。”莫与争安慰了一句,又开始回答韦滂道,“姥姥连日奔波,消耗过甚,不过她身体没什么太大的问题,在下方才已经为她行过针——今日怕是醒不过来,得等到明天了。”
韦滂远远地看见杜姥姥脸色红润,胸膛处有规律的起伏,他也只晓得些处理外伤的手段,勉强算个毛脚大夫,看见杜姥姥脸色转好,除了又在心里叹息了一次这位老人的命运坎坷外,也就没再多说些什么。
“先生快来,野味凉了就不好吃了。”
韦滂除了那只兔子以外,又从竹篓里多挑了几样,做成二炒一炸一汤四个菜色。
他先拿个小碗给林长风添上半碗米饭:“小风要吃的兔肉我炖了许久,他这么小的人也咬得动,而且我只在里边加了盐和一点点儿姜蒜,不会伤着他的肠胃。”说着往小碗里舀了一勺兔肉汤,放了几块炖的烂熟的兔肉进去。
林长风接过碗说了声谢谢,然后盯着手中的木汤匙看了一会儿,抬头左右看一眼两个大人用的都是竹筷:“我也要用筷子。”
“你会用吗?”韦滂觉得这小孩儿真是好玩,年纪不大,主意挺大。
“当然会。”林长风说话的时候看着莫与争。
莫与争起身抽了一双竹筷给他。
林长风的小手上全是肉,他五指短短,只能拿住筷尖稍微往上的那么一小节。
他试着用筷子夹了夹碗里的肉块,发现这只肉到起窝窝的小短手影响了自己的发挥。
“还是先用这个吧。”莫与争吧木汤匙递过来。
林长风捏着两只竹筷,有些不舍地把它们都放下,接过汤匙老老实实地埋头开吃。
韦滂夹了一筷子菜,混着米饭一起吃下:“说起来有些唐突。”
“哦?”莫与争看向他。
韦滂挠挠头:“我,那个啥,他们都说我这个人脾气挺怪的,总爱往山里跑,跟妖怪打交道;而且年纪都这么大了也不想找个贤惠姑娘成家什么的……”
林长风腮帮子里填满了肉,咀嚼的时候两边脸上一鼓一鼓地,他一心顾着吃碗里的东西,也没忘记竖着耳朵听两个大人在说些什么。
“其实我从小就对这些事情很感兴趣。”韦滂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我之前也认识过几个妖怪朋友,也喜欢听他们说的故事……那个,杨先生,不知你能否讲一讲你是如何与那位姓杜的老人家相识,又是如何送她千里寻亲的?”
“这有何不可?”莫与争失笑,看在这小伙子做饭还算好吃的份上,莫与争打算把他在这一路上不停散播的,那个编出来的故事说给韦滂听。
“这故事要从一朵花魄说起。”
“花魄?”韦滂头一次听说这种精怪。
“正是,”莫与争好脾气地解释道,“凡树经三次缢死者,其怨苦之气就会凝聚,化为人形,花魄非人非鬼,非精非怪,依附于她们所縊死的那棵树上,警惕后人莫做轻生之事。”
“这花魄听起来倒是个好的,那她怎么会跟历阳城的水灾扯上关系呢?”韦滂已经完全进入了听故事的状态。
莫与争将历阳城的事情前因后果改动改动,把城中作恶的老桃树和疯癫的邪教徒抹去。
把锅全部甩给奉命除妖,却耽于情//爱的金甲小神。
莫与争只说。
那金甲神人爱慕花魄娇红,因求而不得无意害死花魄,于是迁怒了帮忙藏匿花魄的历阳城中众人,使出诡计令整个历阳城都沉没,而他——无辜又柔弱的桃花妖,因为无力与天神抗衡,只来得及救出了平日里待他很好的杜姥姥。
“在下去求那金甲神人给城中居民一个逃生的机会——说来惭愧,在下幼年曾受东方帝君点化,在他跟前也算是有个面子情——神人答应给我半日时间去警示城中众人,可半日哪里足够?于是我又使了计策激他,他就与我打了个赌。”
“打赌?”
“在下与金甲神以那县衙门口的石龟为赌,若‘此县门石龟眼血出,此地当陷为湖’,唉……”莫与争重重叹息,“我们这样修道求仙的精怪,若非必要,是不能插手人间事的,在下为防金甲神暗中作怪,便拜托杜姥姥去警示衙门中人,哪里晓得他们竟是半点不信,更有那小吏直接去来朱砂笔点画龟眼……好在苍天有眼,历阳沉没之后,那金甲神人也被永镇湖底,再不得脱身……”
他痛心疾首,韦滂也听得义愤填膺,连连安慰不止,只有埋头扒饭的林长风,在心里连说了好几个“呸呸呸!”
作者有话要说:莫与争特长之一:张口就来以及睁着眼睛说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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