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与争闭上眼的时候, 总是看见一个面目模糊的女人站在门口。
他已经许久没有做过梦了。
闭眼后偶然间看见的影像更像是某种预示。
他们离开荒野上的妖怪酒家已经一天了, 刘子固带着石头捧着祖父的骨灰欲哭无泪地回海州去了,而那两个抛下他们自顾逃跑的人, 再也没有出现过。
莫与争怀里揣着崽子, 肩上蹲着狐狸,骑着一匹从游商手中才买来的高头大马, 旁边跟着骑在花白毛老驴的蔡修。
他依旧自称是蔡修的叔叔,而蔡修发现不管是路过的道士还是妖怪,都不会对这个奇怪的“萧先生”产生什么怀疑,可怜的小蔡终于放弃抵抗,顺便经过两天多的惊吓, 他觉得自己的胆子真的已经是变大了很多呢!
年轻人总是容易有很多不切实际的幻想。
莫与争看了他一眼, 笑笑没有说话。
“阿父, 鱼!”红椒忽然指着人群喊道。
蔡修闻言看去,却并不见街边哪儿有地方卖鱼的。
这里是临清县,因县外一条名叫“清河”的河流而得名。
蔡修看了一圈没见到哪里有鱼,突然想到莫不是有条鱼精混进了人群里?
刚刚还自觉是已经变大了的胆子顿时又都缩了回去。
莫与争也看了一眼人群, 单手控着缰绳,低声笑道:“哪里有鱼了?”
蔡修竖着耳朵听他讲出这句话后不由得松了口气。
紧接着却听见莫与争继续含笑着说:“明明是只大王八嘛。”
蔡修:......
娘亲我想回家。
“那他怎么在网子里?”红椒天真地发问。
蹲在莫与争肩头的涂山喻扫了一下尾巴:“因为他被渔夫抓住了啊,就算成了精,他也还是一只王八, 江河里的东西会被渔夫抓到不是很正常吗?”
红椒懵懵懂懂地掰着指头:“涂哥哥,我也会被渔夫抓走吗?”他还记得自己也是河里长出来的(并不是)。
“是涂山......算了。”涂山喻不对这个退化得越来越厉害的小崽子灾难般的记忆力抱有期望,“当然不会啊。”
“对哦, 阿父抱着我呐!”他想通了之后又自顾自地开心起来,肉呼呼的小身子在马背上稳稳坐着,抱着父亲放在他身前的手臂,“和阿父在一起,我什么也不怕!”
蔡修有些羡慕地看着他们。
他从小死了爹,剩下娘和奶奶把他艰难拉扯大,小时候蔡修很皮但是身体不算太好,为了防止他去外面玩得太疯回家太晚,蔡家奶奶就把几辈子人传下来的鬼怪故事和忌讳一股脑儿地讲给蔡修听,吓唬他,叫他听话,叫他不要乱跑。
后来蔡修就不知不觉地养成了个见啥都怕,危险的地方一概不去,犯忌讳的事情绝对不做,被陌生人搭话了一定不多说,天刚擦黑就要上床睡觉的家伙。
嗯。
遇上莫与争绝对是他这辈子倒的最大的霉。
同为被莫与争随机挑选到的人,如果是现在的宗布神大羿在这里的话,可能还会安慰他一下,毕竟前者由凡人转世而封神,最后还娶了洛水宓妃,小日子过得挺美。
临清县人比隔壁的平阳县多了许多,街上买卖闲逛的人流也更显热闹。
红椒在指着喊“鱼”的地方是个打赤膊的汉子拎着几个网兜,网兜里好几只乌绿的甲鱼缩着,黑豆一样的小眼睛在网后面反射着一点白光。
蔡修看着几只甲鱼恍了好一阵子神,才想起来自己这次出门是为了准备来年的府试,平阳县与临清县都离州府很近,而自己囊中羞涩根本租住不起州府中的宅子,这才退了一步,在临近的县城中找住的地方。
最初选中平阳县也是因为那里人口比较少,宅子的价格也相对便宜。
想起这些,蔡修忍不住哀怨地看了一眼莫与争。
年轻人的心思摆在脸上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好歹是认了他个叔叔的身份,莫与争从来不爱在生活上苛待小辈,他从袖子里抓出一个荷包——这个荷包长相有点儿寒碜,是宝贝闺女小棉袄于归的练手之作。
这个荷包是雪青色,上边歪歪斜斜地绣着万花的标志,在不起眼的角落里还落着一把粉红的小扇子,系带上缀着阴阳鱼,总体来说还是有点儿丑。
但莫与争很宝贝这个荷包。
他抓着一个角把里面的东西倒出来,一小把圆溜溜的金银珠子,这还是几千年前他带着于归去阳河钓鱼之前准备下的。
莫与争把金银珠子用一块手帕兜着,递给蔡修:“我不是很熟悉这个地方,你拿着这些去租个宽敞的宅子,再买些能吃的要用的。”
蔡修没借,他挠挠脑袋:“大仙......小叔,我......”
他真的不敢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奶奶的故事里有好多书生都是因为自己不知所谓地拿了鬼怪的东西,最后一命呜呼。
莫与争神色仍是散漫:“既然你叫我一声叔叔,我怎么也不会亏待了自己的侄儿。”
“让你拿你就拿着,矫情什么呢?”涂山喻瞪着蔡修,跟莫与争唱了出红白脸。
蔡修不敢看他,从莫与争手中接过这一帕子金银:“谢谢小叔。”
这一次喊叔的声音倒是真诚了许多。
他把银钱揣好了:“小、我、我小生马上回来,还请小叔稍候。”本想自称“小侄”,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的蔡修掩面驾驴,匆匆往牙人巷子里赶。
他曾经来往两县对比过租房的价格,对临清县的路径还算熟悉。
就这么让蔡修一个人跑腿租房去,莫与争相信他不是那种会拿了银子就跑路的人,何况一看就知道这人根本没那个卷财跑路的胆子。
“顾进士!今日咱捕到了新鲜的甲鱼,您看可要来上两只?”
莫与争从路过的糖贩子那里买了一包零嘴,让红椒捧在手上慢慢吃着,肩膀上的小狐狸也被喂了两颗,糖很甜,就是有些黏牙,嚼起来略微费劲。
这时那个抓了好几只甲鱼的汉子招呼着一个书生打扮的中年人。
顾进士听见他的声音,熟门熟路地走过去,双手背在身后:“阿江又捕到甲鱼了?”
阿江殷勤地抖开网兜让顾进士看:“您看,这可是今天上午才刚从河里捞上来的,新鲜着呢!”
顾进士名三典,金榜题名之后辞了朝廷的授官,到临清县来做个闲适度日的地主,有时间还会去县上的学堂帮忙讲课。
他人过中年,没什么不良嗜好,就爱一口临清河中的甲鱼炖汤,是以农闲时,那些会水的,能捉到甲鱼的农家汉子们都会潜入河中捉了甲鱼来售卖给顾家。
顾三典细细挑拣了两只甲鱼,让阿江跟着自家的小厮送到顾宅,顺便让夫人给阿江结算银钱。
莫与争早把马骑到一边的一个馄炖摊子旁,给红椒点了一碗馄炖投喂着。
“王八走了。”红椒嘴里咬着馄炖,含混不清地说道。
莫与争没有看从自己身后进过的顾家小厮与渔夫阿江,拿帕子给红椒擦了擦嘴角上的水渍:“嘴里的东西咽下去再说话。”
红椒闭上嘴巴点点头,努力嚼着嘴巴里的食物咽下去。
他抬手不是很熟练地用小汤匙舀了一颗馄炖:“阿父,这个好吃,你也吃。”
崽子孝敬到嘴边的东西哪儿有不吃的道理?
莫与争感觉自己一颗老父亲的心脏有被儿子的这个小举动给暖到。
“小公子这么孝顺,长得又这么俊俏,这位老爷今后福气可大着呢。”混沌摊子的老板娘长得很喜气,胖墩墩但身手很是灵活,一口气能端上五碗馄炖,放到桌上汤汁只是微微颤动。
“借老板娘吉言。”莫与争善意地笑道,“我看您家也是积善积德的好人家,日后的福气必然也少不了。”
老板娘笑得很是真诚,门牙雪白:“我只盼着我家那小子能出息,这一科能考中了,再给我娶个儿媳回来,生个大胖小子,那我这辈子就没什么遗憾的啦。”
她说完就去招呼隔壁桌的客人,红椒抬起头:“娶媳妇?”
“哟,你还记得娶媳妇呀?”莫与争差点儿喷笑出来。
往日这小子一谈及婚事就扭扭捏捏躲躲闪闪,没想到退化成个小奶娃子了竟然还能记得自己的婚事。
莫与争正偷着乐呢。
哪知红椒小嘴一嘟:“我不要娶媳妇。”
莫与争好气又好笑地弹了弹他脑门:“为什么呀,长明不是很喜欢你吗?”
“可是我讨厌,讨厌......”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长爔很讨厌。”
“我不想成婚.....”
实在想不起成了家到底什么地方不好的小崽子赌气般地把两颊鼓起:“我要一直跟阿父在一起。”
莫与争戳戳他鼓鼓的脸颊:“行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我也不管了——嘿,再不吃,我就要把馄炖都吃光了。”
红椒着急地看了一眼碗里根本没少一个的馄炖,小调羹伸进碗里:“我喂阿父!”
“你自己吃吧,阿父不饿。”莫与争窝心地把崽子揉进怀里,似有所感地叹了一声。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我已经想不起之前写过的小配角叫啥了_(:з)∠)_
这本写完可能六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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