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博卿欢(12)

    蔡修找的宅子正好就在顾三典家附近, 中间只隔着两三户人家。

    房子不大, 胜在干净整洁。

    家具也都六、七成新,上边也没有异味或者什么奇怪的痕迹, 莫与争看了一圈没有发现这房子里有妖鬼居住的迹象, 满意的点点头。

    蔡修松了一口气。

    把自己书箱里的书籍都拿出来,又想把剩下的钱还给莫与争, 莫与争没有要,只问他有没有买吃食。

    蔡修一拍脑袋惭愧地说自己不小心给忘记了。

    莫与争从他身上闻到了淡淡的狐狸味儿,而且这个味道有些熟悉,看起来应该是一只熟狐。

    下午的时候,隔壁家的婶婶让他家小儿子来看看隔壁搬进来什么人, 还给莫与争他们送来一把青菜。

    送青菜来的小男孩一看就是常在外边疯玩的, 满身皮肤都被晒得黝黑, 衣服下边却又偶然露出些比脸白出很多的颜色,一双眼前总是在灵活地打着转:“我娘让我来给你们送菜。”

    蔡修掏出红椒递给他的糖给了这小孩一颗:“多谢令慈。”

    “小生与,与叔叔在此地租住,约摸要到明年府试, 若有叨扰邻里之处,还望诸位勿怪。”

    小孩儿喜滋滋地把糖塞嘴里:“咱们这里像你一样的读书人可多啦,我娘让我来告诉书生,我们不管是小菜还是米面, 都是县里最好的,可给书生做些餐饭,有肉的十五文一顿, 没肉的十文;若你有衣服要洗,也可以拿过我家来,洗一次只要六文钱;若是屋中有什么地方要打扫,也可以找我家,才三文钱一次。”

    他口齿伶俐笑容诚恳,一看就是做惯了这种小生意的:“若书生有什么需要人跑腿的活计只管找我,我只收两文钱,或者给点吃的甜甜嘴也好。”

    莫与争在里边听得起了些兴趣:“若是我雇你陪我家孩子玩耍,要多少文?”

    小孩儿愣了一下:“这位哥哥,我不卖身为奴的。”

    蔡修:为什么我是书生他就是哥哥???

    “我不是要买你,只是想让你来陪我家孩子玩耍。”莫与争对上小孩子的时候不管是耐心还是脾气都会变得很好。

    红椒躲在他身后抓着他的衣裳:“我不要。”他看了一眼皮肤黝黑,门牙还缺了个口子的隔壁家小孩儿,向父亲发出了自己的抗议。

    他抬着小脑瓜,双眼里满是不情愿:“我不要离开阿父。”

    “你整天窝在家里,小心长不大哦。”

    “那就不长大了。”红椒双手叉腰,像个矮葫芦,“阿父不也天天呆在家里不出门吗!”

    莫与争:“我能在家里呆着是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可不会一直抓着大人不撒手。”

    不但不粘人,还整天和另外三个小伙伴一起上树掏鸟窝,下河摸泥鳅,每次玩了一身泥回家都要被萧白胭说教,然而他就是死性不改,在和义母的斗智斗勇中,还慢慢地学会了如何在闯祸之后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冷静地把黑锅甩给别人。

    被莫与争甩锅甩的最多的是那个去了藏剑打铁的叶鸿雁,他有点儿憨憨有点儿二,但胜在脾气好,不犯二的时候就是个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犯二的时候就是个人傻钱多的冤大头。

    可他脾气实在是太好了,搞得莫与争到后来也不好意思欺负他,反而要把这人纳入自己的羽翼之下保护起来。

    莫与争三言两语把现在思路不是很清晰的红椒给绕晕了,迷迷糊糊地就答应这黑心的老父亲以后一定要多交几个小朋友一起玩耍。

    等到吃晚饭的时候他才发现好像什么地方不太对。

    长这么大自己好像就没有见过父亲交朋友出去玩呀?

    “阿父,我仔细想了想,我还是不要长大了吧。”红椒满脸认真地对莫与争说,“我觉得长大也没那么好玩。”

    “你都没长大呢你怎么就知道长大不好玩?”

    红椒:无言以对。

    “凡事都要先尝试过,才能知道适不适合自己,仅凭个人的臆测去断定某件事物如何,只会让自己留在原地止步不前。”莫与争捏了一把儿子的笑脸,“你没吃糖的时候也不知道它的味道是什么样的一种甜不是吗?”

    莫与争讨厌被不熟悉的人乱下定义,他所信奉的是实践出真知,好端端一个人整天什么事都不做,见到谁都张口叭叭叭就是一段高谈阔论,等别人再问问他到底有没有了解过这个东西或者被谈论的对象的时候,他给你回一个:“我也不知道啊,我就这么觉得。”

    讲真的。

    莫与争会直接把他的舌头给拔咯。

    “所以不管是什么东西,都只有在充分了解过后才能发表相关的言论,不然很容易让懂行的人看出来你就是个憨憨,那多尴尬啊。”

    红椒愣愣地跟着点头,也不知道听进去了多少。

    他没发现莫与争这是在瞎说一气地忽悠他。

    老父亲看某个人不顺眼到了极点的时候只会想从物理上毁灭对方,才没那个心思跟人玩什么,深入剖析你自己,看清你的罪孽啊巴拉巴拉,这一类的游戏呢。

    不过人生中的某些体验确实是要切身去尝试了,才能品出个中滋味来的。

    所以莫与争也没觉得自己跟崽子说的这些有什么地方不对。

    他打听到隔壁的人家姓钟。

    而今天下午来的那个小男孩有个莫与争很熟悉的名字——钟馗。

    跟在黎丘山城见到的那个衙役不同,这里的钟馗还是个小家伙。

    莫与争仔细看了看,发现这小子身上有时光回流的痕迹,多半是天道融合世界的又一受害者。

    这么一想,原来这个门牙缺了一颗的小家伙竟然也是个有天命系身之人呢。

    蔡修要备考,莫与争就在临清县胡乱溜达。

    他皮相好,又穿着不俗出手大方,有的是闲人来奉承,给他提供消息。

    却听那街边遇到的一个闲汉收了莫与争两个碎铜子后,贼兮兮地压着声音说:“萧先生,我这儿有个天大的消息。”

    莫与争含笑地看着他:“你倒说说是什么天大的消息?”

    见那闲汉手指搓了搓,莫与争又道:“你说的消息若是有趣,好处是少不了的,但前提不能是你自己个儿胡乱瞎编的。”

    闲汉嘿嘿笑了两声,说:“哪儿能呢?我王三虽然是好吃懒做名声不好,但从来不会骗人的。”

    随后他告诉莫与争,他们临清县的青天大老爷刘县令最近家里出了一件事情,县令夫人竟然说自己要跟洛神比美呐!

    跟洛神比美?

    莫与争来了兴趣:“你仔细说说,这位夫人因何要与宓妃比美,又如何与洛水中的神女比美?”

    洛神之美貌乃是得天地所亲睐而生,别说是在凡间中的寻常妇人了,就算是天上的神祇地下的魔女,也找不出几个比她更美貌的。

    他丢了一个银角子给王三,王三看见银角子双眼都一瞬间亮了起来,把银角子揣进怀里,王三的态度更加热切几分:“咱们刘大人是个痴人才子,平生最爱诵读赞美洛神的诗赋。”

    但凡世间女子,多半是希望伴侣心上只有自己一个人的。

    县令夫人自然也不例外。

    奈何她家丈夫不蓄养奴妾,就连这么些个官老爷们都爱放在房里的通房丫头也没有,按理说这样的丈夫在这个时代打着灯笼也难寻了,可县令夫人过得并不是很如意。

    只因刘县令不爱慕人间的美女,满心满眼都是洛水神女。

    这样也就算了。

    毕竟洛水离这儿远得很,且洛神的丈夫也不是吃素的,县令夫人也不会担心自家丈夫做出什么不理智的事情来,只是天天听他赞洛神美貌,赏洛神画像,连两个人的卧房里都挂满了赞美洛神容颜的诗词画作。

    这些么。

    县令夫人觉得自己忍忍也就过去了。

    可就在不久之前,县令夫人在家算账的时候,刘县令突然摇头晃脑地走到她旁边,看了她两眼,叹息两声,抱着他的宝贝洛神画走了。

    一边走还一边说:“若是我能娶个像洛神一般美貌的夫人就好了。”

    县令夫人当时一股火气涌上心头,把算盘一摔追上去:“你往日里迷恋一个纸人也就算了,做的什么死还要拿她和我比较?”

    县令夫人是官家女出身,她父亲赏识寒门出身的刘县令才将爱女下嫁,刘县令在岳父眼皮子底下时倒是乖巧得很,做足了“妻管严”的样子,一等到他们夫妻上任临清县,他就变得阴阳怪气起来了。

    县令夫人这次是真的被气到了。

    她在家中时学的都是如何管理家务,其他是什么诗词歌赋琴棋书画一样也没学,就连字也识的不多,仅仅是能看懂账本的水平,有的时候丈夫说什么她总是接不上话,这样也倒没什么,夫妻生活中总不能全是些风花雪月,只要丈夫不在她说柴米油盐的时候太敷衍,她就心满意足了。

    而且县令夫人的皮相从小就生得好看,在家中也是娇养惯了的,还从来没有在容貌上受过这种委屈。

    一想到自己费心费力地给刘县令打理家业,竟然还要被他这样作弄,县令夫人火气蹭蹭蹭往脑门上蹿,指着刘县令鼻子一阵骂:“她美不过是因为她是水神罢了,若是我也做了水神,保准比她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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