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潜意识里有个念头在告诫着自己,不能让人类知道自己妖的身份,她敛去了周身妖气。
这次分一半的元神进去,虽然修为会被压制到原来的十分之一,不过外面的人会有那么厉害么。
在外面不能使用妖力,只能用灵力,被压制后的灵力修为大概能和蓝湛打个平手?甚至还略胜一筹?
不过也没事,自己好歹也炼化了半个神格,实在打不过,动用神格的力量不就好了,分分钟钟让对方跪下来叫爸爸!
她隐去了额间的图腾,一时间那种魅色入骨的感觉淡了些,平添一丝纯澈天真,和仙气。
人类世界真热闹呀,她动了动鼻子,好甜的味道,扭头看向那个举着大棒子的人,那上面插满了一支支红色的糖葫芦。
她向那人走近了些,眼神一错不错的盯着糖葫芦。
那小贩更是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眼前的姑娘太美了。
见她一直看着自己做的糖葫芦,鬼使神差的取下一根,递给她:“小,小姐,送你。”平时挺利索的嘴皮子,这会却秃噜嘴,跟个小结巴似的。
她弯唇对他一笑,开心的接过糖葫芦,毕竟她没有钱……
“谢谢你!”
拿着糖葫芦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而那小贩还沉浸在方才那个笑容里,痴痴的望着她的背影,此后很多年都无法忘记。
阿卿舔着糖葫芦,漫无目的,的在街市上走,周边暗自围拢了许多人,毕竟这样的绝色不似人间,说是那天上的仙子也不为过,可惜了,美人身上的气质倒叫人不敢轻举妄动,唯恐亵渎了对方。
光看身上那件月华流动的金丝软烟罗裙,便知这位小姐怕是大户人家娇养着的,寻常百姓可供不起这样的天香国色。
她没有银子倒真叫人发愁,这人类可最喜欢这种东西,能拿它换许多好东西呢。
不若,找个银袋子?
方才路过一个酒楼,里面的清酒味道香醇极了,想尝尝。
她打量了一下周遭,咦,怎么这么多人跟着自己,不过也没什么影响。
忽然视线落在了一位公子身上。
那人一副可任意揉捏的温顺眉目,一身行头品味颇佳,必然是花了不少心思在这上面。
以她的眼力一眼就看出那人手上的折扇定不是凡品,想来应该是颇为值钱的。
他此刻正在一字画店里挑选东西。
阿卿嘴角勾起一抹狡黠的笑来。
她步态轻盈的迈入字画店,掐准了时机,恰逢他转身,与自己撞了个满怀。
“唔~”她吃痛的嘤,咛一声。
“抱歉抱歉,姑娘,你没事吧!”聂怀桑自责不已,都怪自己转身太急竟冲撞了这位姑娘。
“唔,有些头晕。”她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脸色有些苍白,似乎被撞的狠了。
她纤手捂着头,导致聂怀桑一时间没有看到她的脸,只是这姑娘身上的味道真好闻,恍惚间还有那么一丝熟悉?
“姑娘,在下送你去医馆。”他有些着急,隐约看到这位姑娘白皙的下颚和略有几分苍白的唇瓣。
“无须,奴家自己去便可。”她越发弱柳扶风起来。
“不可不可,姑娘还是让在下送你过去吧。”
阿卿觉得这人真是磨叽。
“真的无碍,奴家去便是,再者男女授受不亲,奴家奴家。”到最后竟以娇羞收尾。
聂怀桑一听,也确实是这么个道理,连忙解下身上的钱袋,双手递上:“还是姑娘考虑周到,不过,这银钱还需在下赔付,忘姑娘莫要嫌弃。”
“这,怎么好意思。”她为难的推拒了两下,实则掂着钱袋子的手收的紧紧的。
“不知姑娘如何称呼,在下他日登门谢罪。”
“奴家姓小,名骗子,家住城东的大榕树旁,公子过去便可看见府邸了。”
“萧翩紫?姑娘这名真是雅致。”他拱手作揖。
阿卿:???雅致?
“公子,那奴家先去医馆,他日再见。”她柔柔弱弱的福身,手一直捂着头,做晕眩状,身姿摇摇晃晃的,恰比西子般娇柔,行走间叮叮当当的响,莫名叫人喉咙发干,心生旖旎。
聂怀桑哪敢阻拦,只是担心的看着这位姑娘袅娜又柔弱的背影离开。
本想买副字画,罢了,今日先回去吧。
阿卿拿着沉甸甸的钱袋拐了两条街,又绕了回来,这酒肆里的酒可真香。
这以月光织成的罗裙飘逸清缈极了,行走间,衣袂飘飘,更衬的她气质出尘,不似凡人,小二来迎客时,愣了好半晌才结结巴巴的开口。
“姑娘想点些什么?”
“你们这招牌的那酒,给我上一坛。”
“我们这的常山红确实有名,只不过这酒太烈,恐姑娘您喝不习惯。”小二难得会为客人着想,这话可是发自肺腑。
“无妨,你且上就是,麻烦了。”她态度很温和,仅管脸上无甚表情,但只要能与她说上几句话,就让人心情愉悦。
“不麻烦不麻烦。”小二脸上涨得通红。
她走到雅间的窗边,懒散的倚着窗僦往外看。
咦,刚才那个小傻子怎么回来了。
看他奔走的方向,不会真要去城东的大榕树旁探望她吧,啧,真是个可爱的小东西。
酒很快就上了,她颇为自觉的取出银子递给小二。
慢悠悠的倒了杯酒。
刚吃到嘴里就眼前一亮,不错。
悠哉悠哉的喝了一下午酒,夜里开了间天子号的房间,都有钱了,那必然是不能委屈自己的。
第二日,她就离开了这个小镇。
她又没什么目的,也没什么要完成的,就瞎转悠呗。
在西市买了匹白色的小母马,倒是和她这柔弱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女子很相配呢。
小马嘚啵嘚啵的往前走。
这周遭也没个落脚的地方,好在临走前,她买了好几坛子酒,不然这路上可真是无聊。
月色将沉,她把马儿栓到一旁的树上。
掐了个法诀,驱了驱这周遭的虫鼠蛇蚁,这样子的话,对月小酌几杯倒也能勉强接受。
夜色里走来一人,他臂挽拂尘、背负长剑,身长玉立,衣袂剑穗飘飘,缓步行来,如踏浮云,悄然无声地出现,一袭白衣,干净极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眼上蒙着白布,似是看不见的?
她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好人,但是这会却被这个人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单只是为了空气中飘散的极香甜的血味。
两年前,她吃过另一个少年的血,两年后这虽不如蓝湛的血对自己吸引力大,但已是极品,她不自觉舔了一下嘴唇,眸中闪过强烈的趣味。
他孤身一人,胳膊上受了些伤,踏月华而来,那气味越来越近,勾的她有些纯纯欲动。
晓星尘自眼盲以后,其他器官却敏锐了不少,很快察觉到此地还有一人。
阿卿未等他开口,自己倒先说话了,出口就是调戏:“公子生的可真是冰清玉洁。”
晓星尘一滞,冰清玉洁四个字是这么用的?
不过他向来温柔,脾性也好,不欲多做计较,他会停下来也只是因为没有察觉到对方身上有任何灵力,一个弱女子在这荒郊野外的总归不安全。
虽然从这位姑娘方才开口说的话里,他觉得对方可能性子比较……独特,但他善良惯了,这种闲事总爱管一管。
尤其,她的声音很像她,身上的香味也很像她,若不是自己得了消息知道她死了,怕真是要以为自己又遇到她了。
况且初北性子温柔冷清,断不会这样娇媚的与自己说话,最重要的是,他明显感觉到这位姑娘不像认识自己的样子。
“姑娘怎么孤身一人在此,女孩子大晚上的这样不安全。”他语气温和,说话的语速让人很舒服,也很放松。
阿卿觉得自己挺喜欢他的,除了看不见,但是他身形修长,气质出众,且容貌清俊,最重要的是血闻着味都觉得香甜,不错。
“公子,我……奴家家境贫寒,家里实在穷的吃不起饭了,只好将奴家卖掉为弟妹换些吃食,奴家本已认命,谁知那乡绅公子竟在今早突然暴毙,娶亲之事便也作罢,父老乡亲都认为奴家克夫,便把人家赶了出来,好在路上捡了这匹与奴家同病相怜的小母马,才得以到此处歇脚,这里虽然荒凉,却也不及奴家半分心寒。”
她那眼泪是说来就来,哭腔鼻音,可怜兮兮的,叫人望之心碎,那娇啼婉转绵软,仅管晓星尘看不见,但是听着她哭,他都有些于心不忍,恨不得代人受过。
虽然她的一番说辞里漏洞百出,故事编的很不严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但是他偏偏就对她动了恻隐之心,甚至觉得她若想骗就骗吧,总觉得这样的姑娘干什么都是应该的。
“别哭了。”他寻着声,去擦她脸上的泪水,指腹触到那温热的泪珠,烫的他心尖颤颤,又麻又痒,酸软的不行。
回过神又觉得自己这举动逾越了,对一个以前素未谋面的姑娘家,堪称孟浪轻薄,连忙将手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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