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那天不欢而散以后,沈姣就彻底从南郊的别墅搬出来了,暂住在闺蜜杨曦朵家。
早上六点半起床,吃了个饭沈姣抱着笔记本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工作。11点,杨曦朵终于起床,打着哈欠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早啊,祖国的小花朵。”
杨曦朵一身卡通睡衣,素净的脸庞上还挂着迷迷糊糊的神情。“卧槽,你咋起得这么早。”
“大小姐,这都十一点了。”沈姣嗤笑了一声,“我这都工作了一个上午了。”
沈姣的生物钟和金熙一样,平常这个点她早起来给金熙准备早餐了。
“你还没交接完工作啊。”阿姨去热早餐了,杨曦朵坐在餐桌旁,打了个呵欠。
“我怕新来的实习生不能很快上手,干脆写个说明清单给她。”
沈姣边说边噼里啪啦地在键盘上敲打着。
杨曦朵啧啧感叹。“你是负责呢还是担心别人照顾不来那个大魔王啊?”
“我是不想看她挨骂。”沈姣轻哂。
杨曦朵一下心领神会。
沈姣19岁回国,她还留在加拿大读大学。
那时候沈姣刚工作,国内也没有朋友,工作上挨了骂,晚上只敢偷偷开视频和杨曦朵哭。
杨曦朵几次气得要杀回南城把沈姣接回去,但小姑娘不愿意。
杨曦朵不禁有理由怀疑,沈姣会不会是有受虐倾向。现在工作得心应手了,反而要离婚了,白替金熙打工。
阿姨把热牛奶端了上来,杨曦朵喝了一口热牛奶,微微眯起眼。
“姣姣啊,辞职以后打算做什么呢?”
沈姣的手指在键盘上顿了顿,摇摇头。“我还没想好呢。我又没有大学文凭,不大好找工作吧。”
“要不是那个狗男人,当初你在哈佛读完书,现在不知道该多吃香!我说你也真是太牛了,说考上就考上,说退学就退学……”杨曦朵一边吃着吐司一边嘟嘟囔囔地不知道说什么。
沈姣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不仅陷入了回忆。
她大学才读了一年就退学回国,跟着金熙进了公司。
那时候金熙本来想让她留在加拿大继续读书,她闹着要跟他回国。
就是想留在他身边,不想和他分开。
当了撒旦十一年的小尾巴,她不想承认,她曾经很依赖很依赖他。
还记得办好退学手续的那天是个晴天,她和金熙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
那一天阳光落在他身上,她跟在他身后幼稚地踩着他的影子。他腿长,走路比她快,她跟不上就在他身后小跑着。可是那天金熙走得很慢,他似乎早就发现了她的小把戏,但是一直以来从不说。
金熙停下脚步,小姑娘一头撞上他的后背,痛得揉着鼻子。
“好硬。”
“多硬?”
金熙斜睨了他一眼,笑容有点痞。
小姑娘没听出来这句话的其他意味,兀自摸着鼻子,不满地抱怨:“很痛很痛的那种硬!”
他低声笑哼。
“昨晚,还痛吗?”
沈姣微怔了几秒,脸颊渐渐泛红,这才感到今天下半身不得劲,腿软软的。
昨天下午金熙没有课,他们在沙发上看电影,看什么她全然不记得了。只记得到最后不知不觉就被他抱起来扔在了床上。
“不理你了!”
小姑娘脸皮薄,气得羞红了脸,一蹦一跳跑到前面去了。
金熙很快走上来,大手一捞,将她的小手裹在口袋里。
沈姣有些惊讶。
认识六年了,他第一次主动牵她的手,和她并肩在马路上走着。
“你不用怕。”
他面色平常,语气也淡淡的。
“我会一直养你。”
沈姣眨眨眼,琥珀色的眸子专注地盯着他的侧脸。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频率,努力让自己看上去自然一些,依旧保持着那种高冷的形象。
只是握着她的手指紧了紧。
“所以退学也没什么的。就这样一直跟着我吧,小尾巴。”
沈姣愣愣地看着屏幕上的那行字。
“112、金总平时要开着灯才能睡着,如果在办公室看到他打盹,记得千万不要关灯……”
其实她不是怕那个女孩被骂,她确实担心没人能照顾得好他。
“姣姣?姣姣!”
杨曦朵吃完早餐坐在她身边,手在她眼前摇了摇。
“在想什么呢?”
“没什么。”沈姣索性合上电脑。“就是有点累。”
“我想到了个好主意!”
杨曦朵嘻嘻笑着,两样放光地看着沈姣。
看她这样子,沈姣可没觉得是什么好主意。
“我要把你包装成大明星!”
果不其然,沈姣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我?”
“对啊!来我们公司做我旗下的艺人吧!”
杨曦朵是星艺娱乐公司老总的千金。星艺娱乐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公司,旗下知名艺人无数。
沈姣摇摇头。
“做明星太张扬了。我不大喜欢抛头露面的场合。”
“是金熙不喜欢吧!”
杨曦朵一下把她膝头上的电脑拿到一边去,握住沈姣的肩膀,将她转向自己。
“你不是说,你想找寻自己的人生吗?又为什么要拿金熙的那一套标准来约束自己?”
沈姣愣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你还记得吗?我们读书的时候,我去玩乐队,你经常来听我们乐队唱歌。有一次主唱肚子疼,我临时拉你来替补。当时你知道你有多火嘛!要不是因为金熙,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想追你啊!当时很多男生都保存了你那个唱歌的视频!”
“还有还有,我加入话剧社的时候,你来看我演出,一眼被我们老师相中,好说歹说才说服你加入。公演的时候,会堂里挤满了冲你来的男生,那些白人都说你是东方美人!结果金熙知道后不高兴,你没多久就退社了,你知道我们老师有多惋惜嘛!”
杨曦朵不说,沈姣都忘了。现在想起来,学生时代不多的社交经历都是陪闺蜜去参加的。因为金熙不喜欢她参加社交活动,所以她后来都没怎么去。主要也是她之前落下的功课太多,在学校跟不上同学们的进度,刚移民到加拿大连英文都说不好。记忆里她的学生时代就是在金熙的督促下,学习学习学习,然后……挨骂挨骂挨骂……
不过自从第一次离家出走以后,金熙稍微收敛了一些脾气,大概是骂到她眼眶红了为止吧。
“我觉得如果你想去发现自己,改变自己,你应该去尝试不同的,全新的生活!”杨曦朵挥舞着小拳头,语调昂扬又富有激情。“成为宇宙中心的发光体,成为银河中最闪亮的那颗星,让金熙那个狗男人看看,没了他,你也能活得好好的。不仅好好的,还有让好多人喜欢你!爱慕你!仰慕你!我的姣啊,你完全值得的啊!到时候,嘿嘿,那个狗男人还不得后悔死!让他后悔去吧!”
沈姣拍拍手,“朵朵,我觉得,你很有做传销的天赋。”
“拜托!你认真考虑一下!”
两人正嬉闹着,这时手机响了起来。
是哥哥,沈昭。
沈姣接起电话。
“姣姣,今天陈叔送了几斤空运过来的三文鱼来,很新鲜,妈让你中午回家吃饭。你在哪儿?我来接你。”
“我自己来吧。”
“我正好在外面,也有点事想和你说。你在哪儿?”
听出他语气里的严肃,沈姣虽然心下纳闷,但也没有再推辞,报了地址。
她刚挂掉电话,杨曦朵就凑上来,八卦地问。
“谁啊?谁啊?”
“我哥啊。”
“哇对了,回国两年了,我还没见过你家人呢。你哥哥帅不帅?单身吗?”
也怪不得她没见过,沈姣这几年工作繁忙,基本很少回家吃饭,也很少和家里走动。
最近因为和金熙闹离婚,她不想看到他,这才回家的次数多了些。
“要不一起去?带你见见我家人。”
“好咧!”
杨曦朵振奋起来,她跑进卧室去,边跑边囔着。
“那我可要画个美美的妆!”
沈姣在后面好笑地看着她蹦蹦跳跳进屋的样子,心里隐隐有些羡慕像杨曦朵这样的女孩天生所自带的阳光开朗。
是从小被温室保护得很好的花朵,不需要努力就赢在了起跑线上,却也能理直气壮地去享受她天生的特权。
不像她,幼年的她辗转了几个家庭,好不容易遇到金熙找到了落脚点。
刚开始金熙不想要她,她常常躲在被窝里哭。
害怕被他抛弃而患得患失,从小就缺乏安全感。
这个毛病一直到她成年了还没有改掉。
小时候她害怕一个人睡,爬到金熙床上去。金熙喜欢一个人睡,三番五次拒绝她以后,发现她在被窝里哭,只好妥协了。不过等她睡着了以后,金熙再悄悄把她抱到自己床上去。
他们同床以后,每次做完,沈姣喜欢窝在金熙的怀里抓着他的手睡觉。他要想把她抱走,她总能在他怀里惊醒,下意识地握紧他的手哭着求他不要。后来她养成了习惯,睡得很浅很浅,必须牵着金熙的手才能睡着,因为害怕离开他。
杨曦朵曾经和她说过,看一个男人爱不爱你,就看他做完以后会不会抱着你睡觉。
可她却连和他同床一起睡觉的机会,都是哭闹了好几回才换来的。
沈姣想到这里,再不留恋。她把文档保存好,发送给了夏冉冉。
关上电脑的那刻,她突然觉得很困很困。
安全感应该是自己给自己的,而不是靠别人施舍的。
“朵朵,我想,我可以加入你的公司。”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