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输赢

小说:回音 作者:媗厘
    张爱玲说, 出名要趁早。

    十七岁的徐晚音对此不以为意,等到二十七岁时她才发现, 其实张爱玲说得挺对的。

    如果出名太晚,就不会如当初那样快乐了。

    第二场演出没有淘汰和记分制度, 只是单纯的一场表演秀。这是今年摇滚大赛新加的回合,为的是以这种方式让乐队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 累积观众缘。

    演出的视频播放后的第二天,林回是被手机里同学朋友的短信给轰炸醒的,班级群里更是聊了有上千条。

    内容无外乎是“卧槽林回徐晚音你火了”“你们乐队太牛了吧”“我好喜欢你们乐队的那首歌”之类的。

    林回挑了几个重要的短信回复, 然后便像往常那样起床洗漱,准备出门买菜做饭。

    她抱着昀昀打开房门, 门外就漏进来几封书信和花束,信封上还写着“北冰洋乐队鼓手收”等字样。

    林回愣是没想到, 都这个年代了, 追星都还是用在门口塞书信这种传统的方式。想当年林全还没有过气的时候, 她也会经常在家里拆信封玩。

    不过她是忘了自己并没有申请微博这类公众账号, 别人只有靠这种方式来表达对她的喜爱。

    摇滚圈内有个戏谑的说法, 一个乐队的地位往往是吉他手高于鼓手,鼓手高于键盘,键盘高于贝斯。像林回这样作为鼓手都能收到一大叠信件和花束,那徐晚音那边肯定要夸张好几倍。

    果不其然,林回还没给徐晚音打电话,徐晚音就急忙给她发了张照片过来。拍的是她收到的堆成一座小山的书信。

    “林回,一下子被这么多人喜欢, 有什么感想吗?”

    林回如实回答:“其实还好,我爸应该比我更火。”

    徐晚音说:“你就不能像我一样兴奋激动一下吗?搞得我像没见过世面似的,哼……你现在在干嘛?”

    林回知道徐晚音铺垫了大半天,其实就是为了问最后这句“你现在在干嘛”。

    “带林昀出去买吃的,你要来一起吃东西吗?”

    “今天不了,我还有点事。”

    林回:“看样子你最近真的很忙。”

    徐晚音哈哈一笑,“对啊,约我的人可多了,你长点心吧,也不怕别人拐跑你的女朋友。”

    林回敷衍地答道:“是嘛?那我得盯紧点。”

    “你这语气一点也不像要盯紧的意思。”

    “老话说得好,是我的总归是我的,跑也跑不掉。”

    “哦哦哦!”

    林回放柔了声音:“好啦,我现在出门。等会儿再聊。”

    徐晚音坐在车内,通过车窗看了一眼不远处医院的招牌。

    “那我就先挂了,忙完了我再来找你。”

    挂断电话,徐晚音舒了口气。车子的冷气开得很足,但她依旧冒了一身的汗。

    徐晚音不是个会说谎的人,或者说,她很少会因为不想让别人担心而去说谎。

    如果只是手指划破了一道口子,亦或是摔破了皮,她可能早就扑在林回怀里哭得稀里哗啦求安慰去了。

    无事响叮当,真正有事反而不愿开口。

    不出意料,今天在医院徐晚音又被医生数落了一番。

    可是她做不到在这么关键的时刻退出乐队,只能瞒着所有人,咬咬牙坚持了下来。也还好,靠着她对吉他和曲子的熟悉程度,哪怕耳朵不再那么灵光,也不至于露馅。

    尤其是在林回那头,徐晚音把演技发挥到了最佳水平。

    有些事连徐晚音自己也不清楚,她明明是个不能吃苦的人,三分钟热度,做事懒懒散散。但她对乐队的态度却完全不一样,异常的认真和执着。

    徐晚音想过无数次,如果不是接触了摇滚,她极有会是个普普通通、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甚至还不如刻板印象里的富二代那样生活丰富。

    乐队是徐晚音这一生的追求,是她生命的一部分,刻进性格里,难以割舍的部分。

    和她有相同想法的人还有郁文,虽然对于郁文来说,音乐更像是抗争的一种方式,避免自己沦为毫无自我的棋子的武器。

    为了和郁文共同的梦想,哪怕医生警告过继续比赛听觉可能会严重损伤听力,她也不惜代价。

    换做二十七岁的徐晚音,肯定会选择一个更折中的方式,起码不会再让自己一个人硬扛所有问题。可十七岁的徐晚音满是少年意气,倔强且一意孤行。

    错总是错得离谱,但也轰轰烈烈热闹过一场。后来提起多少有些后悔,可更多的是怀念自己和林回共同拥有的曾经。

    当然,这都是后话。

    徐晚音这天看完医生,找到了她的好基友郁文。

    郁文说:“老徐,干嘛?”

    徐晚音放空地看着眼前的路,“臭蚊子,我心情不好。”

    郁文太清楚徐晚音心情不好找上自己的原因,林回虽然是位足够体贴的恋人,却不如自己闲,徐晚音想去喝个酒解闷什么的话,林回很难抽出时间来陪她,她也不想让林回为自己操心。

    于是郁文放下了手里头的事:“你来我演出的酒吧,请你喝酒啊。”

    徐晚音已经很久没去过酒吧,因为耳朵的原因,听见酒吧这两个都有点抵触。但她想不出有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去,只得说:“行吧,酒就不喝了,我这段时间要戒酒。”

    “地址是XX路的怪兽酒吧,我跟经理说一声,让人来接你。”

    “好,我这里过去大概三十分钟。”

    *********

    另一边,廖梓星和贝斯手陈晨在怪兽酒吧的散座上等人。

    廖梓星自己家有好几个酒吧,上次和徐晚音闹矛盾的那个酒吧其实就是她家开的,所以服务员才宁可赶徐晚音走也不愿意得罪廖梓星。

    今天廖梓星来怪兽酒吧只是恰巧路过,贝斯手和酒吧的经理是好朋友,陈晨偶尔来这里撑个场子。

    她拿起酒杯喝了口酒,一抬头就看见经理领着徐晚音往包房走,经理点头哈腰的,跟个狗腿子一样。这让廖梓星有点意外,在她心目中徐晚音就是个黄毛丫头,居然也会来这种成人化的酒吧,毕竟这里的经理做的是什么生意她是很清楚的。

    “陈晨。”廖梓星叫了一声身边的人,“诺,看见那个女生了吗?”

    陈晨闻言,顺着廖梓星的目光看去,然后笑起来:“那不是徐晚音吗?你的情敌。”

    廖梓星哼了一声,道:“别这么说,我没兴趣做谁的情敌。你说她来这里做什么?”

    陈晨做了个吸食的动作,意味深长地说:“来这儿的人,不是做这件事,还会做什么?看不出来啊,这徐晚音平时也不像是会沾/毒的人,经理对她这么客气,想必是老顾客了。”

    廖梓星若有所思地看着徐晚音消失的方向,皱眉道:“林回连酒都不会沾,怎么愿意和这样的人搅合在一起?”

    陈晨斜眼看着廖梓星,摇摇头:“阿星啊,你还是太单纯。她私底下做什么丑事难道会告诉林回吗?怎么样,要不要我去找点证据?好让林回对徐晚音彻底死心,回到你身边啊。”

    廖梓星意兴阑珊地把酒杯放在桌上:“随便你。我累了,先走了。”

    陈晨拉住廖梓星的胳膊:“阿星,别这么快走吧。等人齐了,我们开机车去江边玩玩。”

    廖梓星的耐心似乎耗光了,她懒懒地抬起眼皮:“陈晨,你抱的什么心我知道,不用藏着掖着。你也没必要为了讨我开心去做什么,我说了我没有兴趣就是没兴趣。”

    说完,她就背起放在一旁的皮包,跨着大步走开了。

    陈晨又叫了一声“阿星”,廖梓星并没有因此而回头。他偏着头,眼里的神色黯了下来。

    离开酒吧后,廖梓星一个人在街边散步,这条街有些眼熟,等她反应过来,才想起几年前和林回一起来过。

    也许她这个年纪说什么物是人非还太早了,因为年纪太轻所以有太多太多后悔的选择。比如直到父亲临死都没能好好说上一声对不起,比如因为一个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理由轻易的放弃了林回。

    她还记得小时候,大概只有十岁左右,她第一次拿起吉他,学着弹了一首小星星。

    弹得歪瓜裂枣的。

    跟她同龄的林回听了她弹的小星星,却没有笑话她,而是教她用调音器先把音调好,再一个音一个音的教她该怎么弹对。

    廖梓星其实是不服气的,她觉得自己可以做得比林回更好。所以她幼稚地向林回宣战,说一定会超过她,林回听她这么说,只是笑笑:“好啊。”

    可是后来不管她怎么努力,她都比不过林回。虽然林回从来没有炫耀过什么,也没有因为胜利而洋洋得意。廖梓星看到了自己和林回的差距,是后天努力弥补不上来的差距。

    林回对音乐从来都是散漫的态度,不,应该说不只是音乐,林回好像对什么都是散漫的态度。

    哪怕告白,哪怕提分手。

    她一直在唱独角戏,而林回不在戏中。

    林回对她不好吗?

    不是的,林回很好,挑不出毛病。事事都听她的,也从来没有要求过她什么。

    但她就是觉得哪里不够,这样的感情太平淡了,不是她所以为的、所想要的那种轰轰烈烈的爱。

    廖梓星一直觉得,或许林回就是这样一个淡漠的人。

    她没想过,原来对谁都漫不经心的林回也会有在乎的人。

    廖梓星很想问林回,问她到底有没有真的喜欢过自己。可廖梓星问不出口。

    现在好像也没有必要问了,林回终究是跨过了她这道坎。

    “阿回,我不想赢过你了。”

    请原谅我爱上你时还不懂感情。

    作者有话要说:爱上你的时候还不懂感情,离别了才觉得刻骨铭心

    为什么没有发现,遇见了你是生命最好的事情

    愿大家遇见所爱,并好好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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