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餐过后,莫楠依照原主的习惯洗掉碗筷并整理好厨房。然后将今天会用到的书本与笔记本电脑塞进背包,拿上钥匙与钱包,准备出门。
每次进入世界,小衣都会选择一个适当的时间点,好让莫楠有充足的时间来研究原主,并调整状态。
而现在打开门,走出去,她便是齐明玉。
齐明玉租住的地方离学校不远,下了楼就是公交站牌,几站的路程直达学校,所以他到达学校的时候,也才八点半左右,离第一节课开始还有半个小时。
大四这一学期还有几门课要上,等到下学期,学校便不会再安排课程。随着考研的临近与校园招聘会的增多,想要见到大四的学生,估计就只能在图书馆中看到他们的身影了。
大四的学生已经是半只脚踏入了社会,面对焦虑与压力,他们只有努力地寻找目标,或者往既定的目标前行。
去往要上课的教室的路上,会路过篮球场,篮球场旁边还有大型操场与体育馆。
年轻人的友谊常常能在体育运动中建立起来,然而齐明玉不喜运动,平常除了规定的体育课及运动比赛,基本很少会去这些地方,所以也显得格外的不合群。
这个时间点,很多上午没课的学生便在这块区域活动,看模样,其中有小部分还是大一新生。
现在离大一新生入校还不到一个月,军训刚刚过去才一周的时间,这群年轻人便立马恢复了生龙活虎的模样。
大学校园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特别是大一新生,入社团,入学生会,参加活动比赛,还有后面将要举办的迎新晚会。
忙忙碌碌间,或许大一就这样过去了。
突然一颗篮球飞出球场,砸在了齐明玉的脚边,他下意识走了几步,双手抱住再次弹跳起来的篮球。
反弹的力度有点大,使得齐明玉的手掌又疼又麻,他皱着眉看着眼前的篮球,不知道是该扔掉还是继续抱着。
“嘿,学长,可以帮我们把球扔过来吗?”远处一名男生连忙挥手喊道,而扔球过来的男生则一脸歉意的往齐明玉这边跑过来。
‘啊!讨厌的男主,他是故意扔过来的。’小衣在莫楠的识海里气得又蹦又跳,‘我看到了,就是故意的,好可恶好可恶~’
‘嗯,乖~’莫楠安抚道。其实在球砸过来的时候,系统便提示了危险警告,只不过她没有理会。男主想制造的见面机会,她怎么‘舍得’破坏掉?不过嘛,礼尚往来,这些她迟早双倍还回去。
莫楠转过身,仔细打量了下男主,长眉俊目,挺鼻薄唇,额头即便已经满是汗水,一手抹去的动作还是不失潇洒。运动后的身材比例均称,肌理分明,显然也是练过的。
与秦延之相比,齐明玉就有些弱不禁风了点,长期待在室内导致的苍白面色,厚重的刘海以及书呆子标配的黑框眼镜,整个人显得暮气沉沉,与秦延之的青春活力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唯有那双抱着篮球的双手,五指细长,骨节分明,看起来修长有力,格外好看。
秦延之走到齐明玉的面前,不好意思地说道:“真是抱歉啊,学长,都怪我扔得太用力,差点就要砸到你了。”
听到道歉,齐明玉神色缓和了些,他不善长和别人打交道,所以将球塞给秦延之,便不发一言地错过对方往前走。
秦延之见状,连忙抱着球跟上来:“学长,你生气了吗?”
接着又小心翼翼道:“对不起,下次打球我一定小心。学长,你不要生气。”
见齐明玉没理他,只顾着往前走,又继续道歉:“对不起,对不起,请不要生气。”
好聒噪,齐明玉停下脚步,秦延之来不及刹车,多走了两步才停下。
望着对方无辜的模样,齐明玉心底头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做无奈,只好开口道:“我没有生气,你不要跟着我了。”
秦延之愣了下,明白过来后眉开眼笑道:“明白了明白了,学长没生气就好。”
“嗯”齐明玉应道,他怕他不应声,这个学弟又会跟上来。索性说明白了,对方就没在跟着他叨叨叨了,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秦延之目送着他离开,脸上的笑容依旧,眼眸里的温度却瞬间退去。他其实也没想到,老天爷会这么帮他,让他和仇人的儿子进了同一所学校。
这些年,他一直在追查当年害死他爸的那伙人,直到这次暑假,因为上学而同母亲搬家到南洲省吉华市后,他才无意中在本地电视台上看到了齐咏志的照片。他的那张脸,秦延之死都忘不了,即使这么多年过去,对方的面貌已经有了变化,也不妨碍秦延之认出来。
自家知道自家事,齐咏志一直都有避免拍照,甚至为此推掉了好几个节目访谈,就是怕曾经见过他的人认出他。但即便再怎么避免,也难免会被无孔不入的记者拍到一两张正脸照片。所以被秦延之发现,也是早晚的事。
而齐明玉与齐咏志的关系,只要是有心人去查,便能知道,除了齐明玉刻意隐瞒的学校老师与同学。
秦延之直觉养老服务机构有很大的问题,但对方这几年一直没有露出什么破绽,甚至他派去的人因为时间短的缘故也只是获得了一些边缘信息,所以他准备从齐咏志的儿子身上入手。
“秦延之,在那做什么呢,赶紧拿球过来呀。”球场上的队友见他站在路边发呆,大声喊道。
“来了来了”秦延之回过神,恢复到那个开朗的模样,抱着球归队。
“又不是见到美女了,怎么这么一副失了魂的样子?”室友唐兴言接过他手里的球,调侃道。
“我就是觉得刚刚的学长好眼熟。”秦延之眼眸一闪,装作疑惑的样子。
“齐明玉学长呀,当时礼堂新生演讲的时候,他就坐在于教授的旁边,我当时还给指给你看了。”唐兴言笑道。
“哦,记起来了。”秦延之恍然大悟。
旁边正在休息的一个大三学长也来了聊天的兴致,插话道:“他是历史系的大四生,单只靠才华就得到了系草之称,年年奖学金第一,弄得大家都没脾气了。而且他大二那年参加瓷器修复比赛,获得第一名的作品,经他的手修复后宛若新生,肉眼愣是看不出丝毫痕迹,最后被他们系里的同学戏称‘修复届的神之手’。”
“神之手”秦延之轻声道,刚刚见到的那双修长的手,真的有这么大的神奇魔力?
又有人插话进来:“虽然学长的性格不太好相处,但有传言说他长得其实挺好看的,有人就见过他取下眼镜,撩开刘海后的样子。”
“真的吗?”有女生听到这话,连忙凑过来,兴奋地问道,“是谁看到了?”
“咳咳,说了是传言,我怎么知道是谁。”
“我也觉得学长应该挺帅的,你看他皮肤那么好,如果换个发型,再取下眼镜,肯定好看。”
“对对,就是不太爱说话,喜欢独来独往。”
聊的人越多,话题便越聊越宽,直到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响起,一些人离开,这个话题才停止,而秦延之在这段聊天里,差不多从各方面了解到了齐明玉。
喜欢一个人独处,从大一入校开始便在学校外租了房。
平常不是在教学楼就是在图书馆,偶尔能在于教授的实验室看到他。
校门口有时会豪车来接他,据说是个有钱的亲戚让他去家里吃饭。
有钱的亲戚吗?十有八、九是齐咏志。秦延之在心里思考怎么接近齐明玉的方法,与对方成为好友,然后才能有机会接近齐咏志
在秦延之计划着怎么刷齐明玉好感的时候,对方已经坐在教室里认真听课。
齐明玉今天只有上午有两节课,上过课后去实验室签到打卡,这段时间,他一直跟在于教授身边学习文物修复,是准备毕业后往文物修复师方向发展。
打过卡后,便准备去图书馆。
昨天于教授布置的课题,明天就要交作业了。而毕业论文的题目也需要从现在开始考虑,确定好题目后,就需要准备各方面的资料。所以,看似大四少了很多课程,但其实并不比大一学生清闲。
他恐怕要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图书馆里了。
在图书馆查资料到中午,午餐是在学校食堂吃的。吃过后稍微散散步,他便又回到了图书馆,投入到学习中。系里的很多同学都觉得齐明玉是个天才,所以成绩才那么好,但其实只有看过他学习的人才明白,这种疯狂学习的劲头才真正是他优秀的源头。
在图书馆待了一下午,如果不是司机李叔打来了电话,估计他还打算晚上也泡在这里。
“少爷,先生让我接你回去一起吃晚餐。”
齐明玉紧了紧手中的手机,半响才抿嘴道:“知道了。”
他大概知道那个人叫他回去吃饭的原因,每当用得上他的时候,那个人才会稍微表现一下父子之情,比如一起吃个晚餐。
这么多年相处下来,他对齐咏志的感情很复杂,一方面害怕与这个人相处,一方面又感谢这个人的收养。
而自从搬出来后,他便不怎么想回去,即便那里还留有他的房间。
来到这里后,一切的变化太大了。虽然他们在齐家村的时候,住的房子也是村里数一数二的。但这与两层楼别墅不同,后者已经是跨过了好几个等级的生活水平了。
这一切总给齐明玉一种海市蜃楼般的虚幻感,好像随时都会坍塌了一般,所以他宁愿搬出去自己租房子住。
因为只有在那小小的两室一厅的房子里,才能给予他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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