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彼时

    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我连续做了好几个梦。

    这些梦像是走马灯一样,从我很小的时候开始。我梦见了福利院那面刷着红漆的大墙,粗黑的方正大字鲜明地悬在红漆之上,墙下是铺着鹅卵石的路面,四周被野蛮生长的大树掩映,乍一看很像是民国时代的遗留物。

    我像往常一样孤单地坐在回廊长凳上,抱着我的白板随心所欲地涂画。这家福利院就要倒闭了,三十多个和我一样无依无靠的孤儿们像稀疏的棋子一样,散落在宽大的院落里。

    院长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每天都接待数十位想□□的夫妻,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急切的期盼,有的慈祥,有的看上去就不好惹,但都能提供一个温暖的家。

    在这样的局势下,平日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们也都收了性儿,争先恐后地表现自己,或者活泼,或者多才多艺,或者聪颖可爱,不到一个月,一大半幸运儿被领走了,剩下的,都是有生理缺陷或者性格不讨喜的孩子。

    我就是其中之一。

    我异于年龄的沉默寡言和内向性格让我在院长心中的黑名单上落了户,后来她直接就不把我领出去了,任我自生自灭,她甚至宁愿把那些性格阳光的有残疾的孩子推荐给领养者,也不愿意把扭捏的我拉扯到他们跟前丢人。

    这样正好。

    我不想离开这里。我无法想象自己在别人家生活,看别人脸色过日子的情景。我想我曾经的家,我想我的父亲,可我知道我回不去了,我留恋的那个人已经永远离开了我,承载着我十二年记忆的那个家,也在一片火光中烟消云散。

    父亲宣布死亡的那天,正好是清明节,下午,阴雨绵绵。我懵懵懂懂地跟在亲戚们身后,捧着一个用白布缠成的木头杆——后来我才知道那个叫做招魂幡,是用于引领死者灵魂的——按照殡仪人员的要求念念叨叨,跟着送葬的车从医院来到家里,再来到殡仪馆,沿着他的最后一趟路走了一遭。

    两天后,父亲被火化了。他穿着一身警服,经过整理的遗容仿佛年轻了二十岁,就像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十分英俊。

    我哭成了泪人,整个世界都被我的眼泪隔绝在外。父亲单位的领导一一过来和小姑握手,有的会象征性地拍拍我的头顶,我木愣愣地只顾着哭,贪婪地遥望着父亲的遗体。

    父亲被火花后,我和小姑还有叔叔一起,把他所有警服上的国徽和警号都剪下来,因为国徽是不能被火烧的。做好一切后,小姑把剪下来的东西塞给我,说让我留个纪念,现在它们都安静地躺在一个装月饼的铁盒子里,成了我最牵挂的存在。

    然后我们把他穿过的警服和一套新警服都烧掉,剩下的被姑父和叔父要走了,男人似乎对警服格外情有独钟,即便是遗物。

    我留下了一套,作为永久的纪念。

    之后我被小姑带了回去,但只生活了半年,小姑因为有先天的肺结核,自己的生活都很艰难,姑父还有了外遇,她没有能力再照顾我这个累赘了。

    然后我被遣送到了叔叔家。不过也只待了半年。

    小婶不喜欢我,我的存在使她总跟叔叔发脾气,说我是个沉重的负担,因为我她都无法全身心照顾自己的女儿了。

    她还说父亲的抚恤金全被姑姑搜刮走了,她照顾我是理所当然,他们一个子儿都没得到,没有义务把我当佛供起来,而且他们的经济也很拮据,等到两个孩子都上初中会开销不起。

    叔叔很早就看清了这个理儿,但碍于与我的血缘关系,不好开口,时间久了拗不过婶子的枕边风,便决定把我送到福利院。

    在正式去福利院之前,我又辗转了好几家,像一个皮球被踢来踢去,他们都是父亲的远方亲戚,有的甚至跟父亲二十多年没见过面了,我对于他们就像是一个晴天霹雳,一个可怕的噩梦,当得知要照料我的时候,我能看见他们肉眼可见的不情愿,每到这时,我都替他们感到遗憾。

    真是辛苦你们了,要接手我这个棘手的意外。

    人似乎都有一种奇怪的心理,我毕竟是一个幼年丧父的女孩,从迷信的角度他们也不好意思拒绝,但当义务履行了几个月,他们认为做到了仁至义尽,就开始捣鼓,把我踢到下一家。

    无论我多么努力做一个顺从听话的好孩子,无论我多努力把每科都考到100分,依旧无法改变这个规律。

    于是两年后,我在这家福利院落了脚。

    结果我才来五个月,福利院就面临着倒闭。但毕竟是政府部门,倒闭了也不会让我们这些孩子流浪街头,我们没有被领养的这些,会被送到隔壁小城市的一家福利院继续生活。

    我打算在成年之前,就扎根在福利院里。我不信任那些大人,他们都是自私的。

    亲戚们都这样,何况那些陌生人呢?我不信任他们,也不想融入他们。

    我对他们言听计从、百依百顺,甚至很多无理的要求都不敢反抗,有的时候他们一个厌恶的眼神就会让我把要说出来的话吞到肚子里,不想做的事也只能以点头和微笑接受。我经常默默地蜷缩在属于自己的角落里,把存在感降到最低,只求他们不要讨厌我,不要撵我走。

    事实证明,这些都没用。

    我一直在被厌弃。被冷落。因为成绩好,还被居住在一起的同龄孩子欺负。

    他们把我的暑假作业撕成碎条,我只能用胶带把碎纸条一张张拼好;他们把我的文具扔出窗外,我冒着雨一点点捡回来,分不清流淌在脸上的是雨水还是泪水。油笔被水浸湿了,漏了油,弄脏了我的床单,我因此挨了一顿骂,但这些我都不在意,只是希望他们能接受我。

    然而,无论我怎么想讨好,都于事无补。

    我的最终归宿,只有福利院。

    在这里,我的安静和听话,让阿姨们很喜欢。我很好管,从不惹麻烦,拿着一本书、一本习题集就能满足地度过一整天。

    阿姨们都觉得不可思议,我却很惬意,至少我不用再偷偷摸摸蹲在洗手间里,拿着手电筒写作业,生怕出一点动静影响别人睡觉。

    我还喜欢画画,画的也很不错,但也仅此而已,没人会请老师来教我。我凭自己努力考上重点初中,院里肯积极为我申请补助我已经很感激了。

    所以我不想离开这里。

    至少这里有稍稍喜欢我的人,我久违地感受到了被喜欢的滋味,我想留住这种感觉,它成了我青春期的支柱。

    只要有人对我好,我一定会报答他,就算别人都挤兑他,我也会看在那一点好上,不背叛他。

    所以,在十六七八岁那些年,我很吸引“怪人”。

    最终,在二十岁那年,我考上了大学。

    我比同年级的学生大两岁,是因为我因经济问题中途停学过,不过我长着一张娃娃脸,大学毕业去面试的时候都有人以为我是来应聘暑期实习生的。

    那是我们省份最好的大学,国内排名一直前二十,对于我来说也算很不错了。报志愿的时候没人帮我参考,我便凭着自己的喜好选了数学。

    我喜欢学数学,特别喜欢,有的时候能一头扎进题海里连饭都不吃。数学和物理一直是我的强项,在省里的竞赛中也获过不少奖。不过上了大学才知道,数学专业就业不太好,很多人都转行干了会计、统计,但我依旧努力学习着专业知识,大部分时间都泡在了图书馆。

    直到在大二那年,我遇到了他。

    他也是个怪人。

    他和我同在数学学院,但不是一个班的。长得普普通通,性格十分木讷,穿得土里土气,很没存在感。但在大二下学期开学,突然像变了个人似的。

    有同学说他被外星人绑架,做了换脑试验。我认为这个不是没有可能,因为他的变化实在太大了。

    经常两眼发直、头发乱糟糟、衣服上都是汗渍的土气男,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眼神澄澈、头发修剪整洁、衣服干净透着香气的开朗型男。

    而且凭空多了好几项技能。弹吉他、格斗、武术、台球,居然连射击都不在话下。

    偶尔还会喝酒。当然不是同龄男生成罐往寝室藏的青岛啤酒,他喝的很有档次,很有成熟感。

    威士忌。

    据说,他的寝室同学都被他拔高了格调,开始像模像样的喝起了洋酒。

    而他最喜欢的基酒,是苏格兰威士忌。

    他开始活跃在校园里,在各种晚会上弹吉他,引来无数女生的仰慕。其实一个人的气场和气质对外貌有很大的加成,我被一半人说是美女,却被另一半认为不起眼,我的室友兼闺蜜分析后得出了一个结论:

    我太没有气质了。

    没有美女那种昂头挺胸的自信气场,所以看上去就像个村花似的。

    我被她的形容逗乐了。不过我也不想当什么美女,只要能好好完成学业,找一份能养活自己的工作就足够了。

    我没有什么奢求,只有生存的基本要求。

    可我没想到,我会和他产生交集。

    这事说来也很漫长,但我们的交汇点一直延续着,延续到我们毕业、工作,甚至延续到我中枪的那一刻。

    我意识模糊地看见他撂倒开枪人,缴获了他的枪,熟练得就像个刑警。

    定格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画面,就是他凑近来的惊慌的脸。

    然后,我死了。

    关于上一章:

    女主并没有答应吉恩啊。

    吉恩也没有强行要求,只是看女主犹犹豫豫,再加上生气,才说了狠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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