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入外门

小说:乱世文豪 作者:夜听春雨
    先是知道自己有灵根,具备了修仙的基本资格。然后很快又知道自己的灵根只不过是个废灵根,这辈子只能在最低阶徘徊,连进入外门的资格都没有。宋蔷的心一下子大起大落,险些没有当场晕倒过去。

    难道,就只能这样了吗?先前那些雄心壮志,都化为飞灰了吗?

    他满心不甘,在众人的嘲讽视线与窃窃私语中,低下脑袋。

    单灵根的天才被长老带在身边,高高在上。五灵根的废柴站在人群中,承受着各种恶意的视线。这对比,何其惨烈。

    宋蔷握紧了拳头,嘴唇都咬出了鲜血来。一滴滴,滴落在雪白的地面上,好像是从他心底滴落下来的一样。

    写到这里,周大有停了笔,将自己之前写出来的文章看了一遍,自己觉得很是满意。

    要的就是这样惨烈,才能最大的调动起读者心里的情绪来。让他们跟着主角的遭遇,心情大起大落,完全沉浸进去。那么最后扬眉吐气的时候,才能感觉到最极致的舒畅。

    喝了几口茶水之后,周大有拿起笔,继续写下去。

    就在宋蔷即将被宣布淘汰的时候,一位一直站在一边,默默无语的老者走上前,对着来观礼的掌门开了口。这一开口,就彻底改写了宋蔷的命运。

    老者说,此子的相貌与他早逝的小儿子有七分相似,勾起他心中一丝思念之情。看在这一丝情分上,他希望掌门格外开恩,准许此子进入外门修习。若是三年内始终无法入门,再撵出去不迟。

    这一下,真是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开口说话的老者,亦是一位金丹长老。所以,他说的话还是有些份量的。便是掌门,其实目前也只不过是金丹期而已。青云门有两位元婴期大长老,等闲场合是不会出现的。说是掌门,其实也只不过是个高级管家而已。真正做主的,其实还是元婴期大长老。

    于是乎,就在宋蔷觉得自己即将跌入地狱里的时候,又回到了人世间。他加入了青云门,成为一名外门弟子。但这也是暂时的,若是三年内他无法修炼入门,还是得乖乖的滚回去。

    收徒大典结束之后,宋蔷与几个此次被收为外门弟子的人一起,在一位筑基期师兄的带领之下,登上形似小船的飞行法器,正式踏入了自己的修仙之途。

    刚一入门,他便遭到了欺辱。这实在是,令他感到非常的诧异。

    这满是灵气,仙雾飘飘的山水中,竟然也会发生俗世才有的恶心事?

    原来修仙者,与俗人相比,也没有什么不一样?他们照样会拜高踩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欺善怕恶。见到高位修仙者时候卑躬屈膝,见到修为低于自己的人的时候,则是正眼都不看一下,不去踩上一脚,都算是好人了。

    入门不过短短一段时间,初时对于修仙者的印象,便完全颠覆了。

    哪怕是他亲眼见到两个修仙者漫不经心的毁掉自己的家呢,那时是悲伤愤怒。此时,却是令他感到震惊与恶心。

    他这才发现,俗人会有的种种恶习,修仙者一样的有。甚至,会表现得更加明显。

    当被人打倒在地,一脚踩住脖颈的时候,他双手紧紧揪住地上的野草。心里暗自发誓,总有一日,他会将欺辱自己的这些人,逐一踩在脚下,就像今日他们踩着自己一样!

    虽然心里万般坚韧不屈,但是今日的这些人,似乎,并不打算就此放过他。有人竟然就地拉了泡屎,逼着他,要他吃下去。

    宋蔷打算与他们拼命,但是,他此时尚未入门,不过是普通凡人一个。对手却皆是已经入门的修仙者,最差的,也有炼气期二层了。他,如何能是他们的对手?

    眼看主角就要遭遇奇耻大辱的时候,峰回路转了。

    一个女子冷清清的声音响起,阻止了戏谑侮辱主角的几个炮灰。

    主角从泥泞中吃力的昂起头,看到了一缕白月光,照亮了他的心房。

    白衣黑发,肤光胜雪。面前的女子气质冷清,五官秀美,宛如冰山天女一般,高不可攀。

    在众人惶恐的请罪当中,他知道了面前的女子是一位金丹老祖,名为沈嫣然。她擅长炼丹,在宗门中颇有地位。性格清冷,对谁都是一副冷冷淡淡的模样,很是不好接近。

    现在的主角与之比较起来,犹如云泥之别。

    沈嫣然并没有再做什么,喝止了几个炮灰之后,看都没有朝灰头土脸的主角看一眼,便驾驭着一朵莲花法宝离开了。

    看着佳人背影远去消失在白云中,宋蔷只觉得自己的心也一起飞走了。

    少年人情窦初开,却只能按捺在心底。既痛苦,又甜蜜。他愈发想要早日踏上仙途,起码,可以距离心里的人更近一些。

    他日日努力修炼,能不出门就不出门。除了完成门派内分派下来的必须完成的任务,其他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修炼之上。

    如此这般,不能不说,已经是非常刻苦了。

    但是,眼看着其他跟他同时入门的那些弟子纷纷进入到了炼气期一层,可是他,却是连炼气期的影子都摸不到。到了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自己的五灵根,为何会被称为废灵根了。原来,想要入个门,都是这样的艰难。

    他彷徨无助,再一次陷入到了困境之中。

    写到这里,估摸着字数已经够了,周大有在末尾写上自己的笔名“周墨”两个字之后,才终于放下了笔。

    照例誊抄了一遍之后,他将稿子交给关翠云,嘱咐她翌日记得送到报社去。

    第二日,关翠云来到报社,还是显得有些畏缩的样子。陶思望忙着看其他的稿件,也没有留意到她的到来。过了好一阵子之后,他放下手里的稿子,抬起眼来看到了她,忙站起身来,满脸笑意:“你来了,怎么也不叫我一声?”

    关翠云堆起笑来,道:“不着急,我反正有时间。”

    陶思望起身走过来,道:“你是来送稿件的吧?”

    关翠云忙从怀里掏出稿子递过去,道:“是的,这里是新一期的内容,一万六千字左右。”

    陶思望忙接过稿子,翻看起来。看完之后,他方才抬起头来,道:“写得真好,每次都能第一个看的新的内容,也算是做编辑的福利吧,哈哈!”

    关翠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便陪着笑了两声。

    陶思望也不再多说,只道:“我带你去见童主编,他看过了没问题之后,就会将稿费给你。”

    想起那位童主编,关翠云不由得有些犯怵。她抿了抿有些发干的嘴唇,跟着陶思望朝着主编办公室走去。

    砰砰——陶思望敲了敲门,得到许可之后领着关翠云走进去,道:“童主编,周墨遣人送稿子来了。”

    出乎意料的,童主编竟然站了起来,满脸笑容的迎过来,连连说道:“辛苦了辛苦了,以后不必你亲自过来,我们上门去拿稿子也是可以的。来来,先坐下喝口茶水吧——”

    没想到会有这样热情的际遇,关翠云一脸的受宠若惊,有些不安的坐了下去,捧着一杯热茶,时不时的啜饮一口。

    童主编很快看完了稿子,拍案叫绝:“好,写得好啊!周墨先生真是天马行空不拘一格,不愧是开创了一个流派的宗师啊!”

    站在一旁的陶思望听了这话,不由得感到有些尴尬。主编,你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你文人的风骨呢?

    丈夫受到这样的夸赞,关翠云不由得激动的有些脸色发红,与有荣焉,嘴里却呐呐不成言,实在是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幸好,童主编也不指望在他看来是个仆妇的关翠云能说出什么上台面的话语来。他放下稿子,亲自取了稿费递给她,是一共十六个新崭崭的银元。它们一起堆放在红色绸布之上,银光闪闪,看起来实在是可爱极了。

    关翠云数了数面前的银元,诧异的开口道:“这,怎么有十六个?应该是八个吧?”

    童主编喝了一口茶水,笑眯眯的说道:“上次给你家少爷千字五角,是因为我拿不准他的小说到底会不会受欢迎,为了保险起见才那么给的。如今反馈来了,周墨先生的《寻仙》,十分受读者欢迎。所以,稿费上涨,那是应该的。”

    闻言,关翠云禁不住露出笑容来:“那可真是,真是太好了……”

    自家男人,果然厉害得很呢!他都不用争取什么,主编就自己将稿费给涨上去了。看来,他说的那什么“是金子总会发光的”这样的话,是正确的。

    自家男人随便动动笔头,就能赚到普通人一个月才能赚到的钱。关翠云觉得未来一片光明,她对自家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这样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等到关翠云离开之后,陶思望不由得开口问道:“主编,你怎么主动将稿费涨上去了?这样的事,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一般不是作者主动提起,我们才会考虑吗?”
本站所有小说均来源于会员自主上传,如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尽快删除。
笔迷读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