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主编红光满面,笑着说道:“小陶啊,你还不知道吧?刚刚我们上期报纸的销量统计出来了,比起之前,足足翻了一倍啊!”
陶思望闻言,吃了一惊:“真的吗?一倍那么多?”
童主编点点头:“那还有假?我们的其他版面一直都是那样,唯一跟之前不同的,就是刊登了周墨的寻仙一文。是谁给我们带来的销量,那还用说吗?”
陶思望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来:“我之前就比较看好这篇小说,只是没想到,竟然会这么受欢迎……”
“当然受欢迎。”童主编将厚厚一叠信件丢在桌子上,道:“看这些信件,都是写来询问寻仙下文和周墨这个作者的,这还不能说明这篇小说的前景吗?”
陶思望感慨道:“看来,又一位文坛大家要崛起了啊!”
童主编说道:“那是自然。所以,我主动将稿费涨起来,就是为了向周墨示好。要是能将他长久的留在我们报社,我们将来成为本城数一数二的大报社,指日可待!”
让我们的视线,从新文化报的报社办公室,转到其他地方来。
今日是个阴天,有一点微微的细雨。
这里是一处富家宅邸,白色洋楼,充满西洋风情的花园。几丛蔷薇开得正艳,被细雨淋湿之后,愈发显得娇艳夺目了。
穿着素白上衣黑色粗短裤子的丫鬟,手里拿着一份报纸匆匆走入洋房。脑后垂着的一条油光水亮的大辫子,随着她的脚步摇晃不停。
餐厅里,白色餐桌上,金色花瓶里插着几枝玫瑰,嫣红醒目。英式白瓷餐具里,摆放着烤得焦黄的吐司面包,煎鸡蛋,油汪汪的培根。玻璃杯里面的鲜榨橙汁,颜色鲜亮,引人垂涎。
穿着鹅黄色丝质睡袍的女孩子,正拿着一片吐司,往上面抹着花生酱。
与传统的美人不一样,她有着一身光滑的麦色肌肤,透着健康的光泽。乌黑的半长发用火钳烫成一个个小卷儿,堆簇在耳后,随着她的动作俏皮的弹动。眉毛墨黑,直飞入鬓发里,显得有些倔强。双眼皮深深的痕迹,像是用刀子刻下去的一样。眼神有些像猫,媚而带着几分慵懒的感觉。
毫无疑问,虽然并不怎么符合中式的古典美,但是卓丽君依旧是一个独具特色的美人。
看到丫鬟进来,她忙放下手里的吐司,看向对方,满眼期待:“报纸送来了?”
丫鬟点点头,将手里的报纸递过去:“小姐,送来了。”
卓丽君接过报纸,几下子翻到小说版面,专注的看了起来。直到面前的早餐完全变冷,她方才放下报纸,深深的吐出一口气,绽放娇艳的笑容:“周墨先生的文章,真是深得我心……”
丫鬟笑着问道:“小姐就那么喜欢这个周墨?”
卓丽君瞪了她一眼:“要叫周墨先生。——当然,我决定,以后,周墨先生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丫鬟娇笑:“小姐喜欢的作家,总是换来换去的。这位周墨先生,也不知道能坚持多久。”
卓丽君道:“不会变了,我这一辈子,都最喜欢他!”
“小姐这才看了两次他的小说吧?就真的这样喜欢?”
卓丽君肯定的点头:“两次就已经够了,他的文采征服了我的心。他的所思所想是那么的独特,我看着他写下的文字,就像是触碰到了他的思想。我认为,我们之间,思想是相通的。”说着,她陶醉的闭上了眼睛,像是在回味一般。
小姐说的话,越来越让人难懂了。不过小姐本来就是留洋回来的,她说的话,自己听不懂很是正常……这样想着,丫鬟也就不再纠结了,自顾自撤下冷了的早餐,重新给小姐换上热腾腾的食物来。
卓丽君又兀自沉醉了好一会儿之后,这才重新开始吃起早餐来。一边吃,一边还双眼朦胧的微笑着。显然,还在想着她的周墨先生。
依旧躺在床上的周大有,自然不会知道,自己有了一个富有美丽的脑残粉。他正看着面前的正骨大夫,注意着对方的一举一动。
大夫检查了一下他的断腿,点了点头,摸着山羊胡子说道:“很好,恢复得不错。照这样下去,再过一个月左右,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周大有问道:“拆掉石膏之后,我就可以下床,像正常人那样走路了吗?”
大夫道:“哪有那么快?你要完全恢复,没有个半年是不可能的。但是拆掉石膏之后,拄着拐杖走路是可以的。只不过要注意,每天不要走太久,对你的恢复不利。”
“明白了,多谢你来这一趟。”
送走了大夫,周大有清了清嗓子,翻开一旁的课本,开始教导起自己的妻女们来。自从定下了上午上课下午写小说的规矩后,他便一丝不苟的执行着。
“明珠明玉,翠云,来上课了。”
“来啦——”欢快的跑过来的,是周明玉。
周明珠慢了自己的妹妹一步,跟在她的后面。
摆着一脸为难的,是关翠云。慢腾腾一步步的,挪了过来。“他爹,还是算了吧,我真的念不进去……”
她真的已经努力在学习了,可是,就是完全无法念得进去。第一日学习的字,睡了一觉之后,差不多就全部忘在脑后了。
周大有看了看她,将一只本子和一支笔放在她面前,道:“你试试看,把这几天我教你的字默写出来。”
他这几天教的字,简单至极,无非就是些大小人口手之类的,最基本的一些字。
听了父亲的话,周明玉连忙说道:“我会,爹,我写给你看!”
周大有摆摆手:“爹知道你聪明,咱家三个数你最聪明,一教就会。你不必写了,今天就看你娘写的。”
得到父亲的肯定之后,周明玉吐吐舌头,满意的闭嘴了。
关翠云看了看周大有,又看了看两个女儿,然后才拿起笔,磨磨蹭蹭的开始在纸上写字。半晌之后,她额头上汗珠都冒出来了,却还是只写下了一个“一”字。那个一字粗大笨重,横在雪白的纸张上,怎么看,怎么难看。她的脸,慢慢的涨红起来。
以为自己一定会被责怪,她低下头去,眼泪都要出来了。
看着泫然欲泣的关翠云,周大有轻轻的无声的叹息了一下,觉得这件事,倒是自己太心急了。她从来没有接触过这些,可能从小到大连笔都没有拿过,而且,也早就已经过了学习的黄金时间。自己拿她跟两个孩子比较,是不是,太不公平了呢?
他想起她做蛋糕时候的样子,虽然累得出了汗,但是双眼放光,充满了激情和热爱的感觉。让人一见,就能感觉到,她是发自内心的热爱着这件事。而她学习的时候呢?
她紧张而笨拙的拿着铅笔,小心翼翼的学着在纸上写字。肩膀因为紧张而一直紧绷着,脸上的表情,也是始终绷着的。每次宣布结束的时候,她都会松一大口气。可以看出,学习这件事,对她来讲,真的只是一种折磨。
甲之蜜糖,乙之□□。
思及此,周大有慢慢的开口,对她说道:“算了,以后,你不用跟着两个孩子学习了。”
听了这话,关翠云顿时忍不住露出欣喜的表情,但随即,她又紧张的看着他,道:“他爹,我,我可以的,我会努力的,你不要生气……”
“我没有生气。”周大有道:“说到底,你跟两个孩子不一样。学习文化对你来讲,已经不是必须的事情了。既然你真的不喜欢也不擅长,那就不要继续了。我不是因为生气失望,才对你这样说的。你不用担心。”
如是,关翠云终于彻底放松下来,露出发自内心的笑意:“那我去给你们做点东西吃,你们继续。”
周大有点点头,道:“好,你去吧。”
教两个孩子读书,还是比较轻松的。与写文相较,更像是一种放松了。
明玉非常聪明,举一反三,一教就会。让他不由得可惜,从前耽误这孩子了。
比起妹妹来,明珠就更像是个普通小孩了。不算很聪明,但也不笨。教起来,并不吃力。
他打算自己教两个孩子读完小学的课程,然后,让她们直接去考中学。
结束教学,关翠云的点心也做好了,香喷喷的端了上来。
刚蒸出来的白嫩嫩的萝卜丝糕,放了一些碧绿的葱花,鲜美可口。还有熬得香浓的小米粥,喝下肚子,十分熨贴。配上酸辣口味的泡菜,让人胃口大开。
吃完点心之后,肚子饱饱的,都不用吃午饭了。
下午的暖金色阳光照进屋子里,一室寂静的微尘。沙沙的写字声不断的响着,听起来,让人觉得分外静谧。
外间屋子里,小宝躺在床铺上,睡得憨乎乎的,时不时的,还会呼出一个鼻涕泡儿。
关翠云坐在床边,手里拿着鞋垫正在扎着花,偶尔抬起头来,看一看孩子们。
明珠明玉两姐妹坐在桌子前,翻看着课本,复习上午学的功课。
一切看起来,都显得那样的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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