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卓丽君

小说:乱世文豪 作者:夜听春雨
    童主编的态度非常诚恳,是真的非常想要见到周大有:“对于周墨先生,我们报社上下都十分仰慕。若是能见一见他,那可真的是极好的事,极好的事……”

    关翠云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每一次,都是敷衍过去的。

    由于周大有从来没有提起过之类的事,她也不确定,他到底是要隐藏身份一辈子呢,还是只是暂时的。

    这个答案,没有过多久她就知晓了。

    这一日清晨,周大有拆了石膏,顿时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原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是这样要紧的事情。

    轻轻甩动了一下腿脚,他的嘴角不由得漾起一丝笑意来。

    床铺旁边,叠放着一套衣服,是全新的。这是他自己说了要求,然后关翠云出去买回来的。

    原主之前那些破衣烂衫,他实在是穿不下去了。

    在这个年代,人们的穿着可以说已经是中西合并了。保守一些的女人们,还是穿旗袍的多。但是,也有接受了西洋思想的,喜欢穿洋装。蕾丝啊,花边啊,蓬蓬裙啊,精细的绣花啊,风格以华美为主。男人们的衣服就要简单得多了,保守派穿宽大的旧式长衫大褂。消瘦的身体迎风而立,衣袂飘飘,颇有种遗世而独立的感觉。开放一些的呢,就穿西装了。年轻人喜欢在西服里面套着白衬衣和背带裤,有些后世雅痞的感觉。

    周大有叫关翠云出去购买的,就是旧式的长衫褂子。他喜欢那种宽大舒适的感觉,觉得比西服穿起来更自在一些。

    毕竟他从前在现代的时候,就算是半个汉服爱好者。但因为一些原因,从来没有在外面穿过。现在可以堂堂正正的穿传统衣服了,也算是满足了一点小小心愿吧。

    剪裁得当,衣料高档的长衫,穿起来,其实也是非常显气质的。与高档西服穿起来,显得是两种不同的感觉。从前他看过说相声的人穿着他们自家做出来的华服,就有些眼热了。没想到,自己也有穿上身的一天。

    周大有坐直身体,拿起放在一边的衣袍,抖落开来。长衫出色的垂坠感顿时显现出来,像是流水一样自然的垂下去,没有那种廉价衣料轻飘飘的感觉。

    长衫用的是厚实的提花锦缎,花纹不是很明显,要在阳光底下,才能看得出一些流云蝙蝠的纹样来。颜色是浅淡低调的灰蓝色,初初看时觉得不起眼,看久了,才能觉出那种清浅稳重的气质来。

    样式便是最传统的高领盘扣斜襟,这个没有什么可以选择的余地。

    换上衣裳,他拄着拐杖走了出去。待在外面屋子里的明珠明玉姐妹俩看到他出来,都簇拥上去,眼里闪着亮晶晶的光彩。

    “爹爹穿上新衣裳真好看!”

    “嗯嗯,好看好看。”附和着妹妹的话,明珠拼命点头。小孩子的词汇量不丰富,见到美好的事物,只会用好看来形容。但显然,都是发自内心这样认为的。

    周大有微笑着摸了摸两姐妹的小脑袋,道:“等爹爹回来,明天带你们出去逛街,买新衣服。”

    闻言,两姐妹更是开心,小脸激动得红红的,初开的花儿一样可爱。

    嘱咐了两姐妹好好看家不要出门之后,周大有拄着拐杖,慢慢的走出门来。

    阳光晴好,洒落在小院子里。几只鸡满地乱走,咯咯的叫着,金黄色的喙时不时在地上啄几下,抓虫子吃。

    穷苦人家都起得早,这个时候,差不多的人都已经起身了。院子里,有人在洗脸,有人在打水,还有人端着大碗,蹲在门口呼噜噜的吃着稀粥。

    这一切动作,在周大有出来之后,就像是按下了暂停键,全都停住了。

    所有人都呆呆的看着他,满眼震惊和不敢置信。

    待在家里养了一段时间,他的皮肤白了很多,不像从前,黝黑的。现在,是健康的小麦色,泛着光泽。

    他本来就生得很不错,现在穿上这么一条做工精美质地上乘的长衫,几乎可以用玉树临风来形容了。哪怕是还拄着拐杖,也无损一身清华气质。

    众人看着这个焕然一新的周大有,都觉得,这人跟从前的那个总是醉醺醺的肮脏汉子比较起来,简直是两个人。

    半晌之后,才有人揉了揉眼睛,结结巴巴的说道:“这,这是周大有?”

    旁边的人嘴角还沾着牙膏沫子,眼珠子瞪得滚圆:“不是他是谁?”

    “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

    相貌明明还是那个相貌,可是看起来,跟之前的人,却是云泥之别。

    周大有看了看众人,没有说什么,迈步慢慢的走出了院落。

    原主整天就知道喝酒以及和那黄寡妇鬼混,和这里的人,本来也没什么话可说。换成他,已经准备搬走了,自然也就不打算跟这里的人深交。

    等到他走后,院子里的声音一下子嘈杂起来,都是围绕着他在争着讲话。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刚才那是周大有?我的妈呀,我都差点以为自己看错了!”

    “你没看错,就是他。”

    “这人……怎么变化这么大?”

    “还不是靠那一身好衣服,那料子,那手工,依我看,没有五六块大洋,是拿不下来的!”说话的这人,一脸妒色,根本就掩饰不住。

    “五六块?少说十块钱……”

    “你们说,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他不是腿断了一直躺在家里吗?就靠他女人卖点心赚钱,能赚这么多?”

    “卖点心哪里能赚这么多钱?照我说,肯定是沾上什么肮脏活计了……”

    众人正说得热闹,却见一扇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杨桂花端着水盆走了出来。她神色淡淡,像是没有听到众人的议论声一样。

    见到她,顿时有人上前,眼里藏着挑拨的神色,笑道:“杨家嫂子,你可知道,周大有今儿个出门了?哎哟喂,那一身衣裳,没有个十来块钱,根本拿不下来!你说,他们家哪里来的这么多钱?怕不是干了什么不正经的事?”

    杨桂花撩起眼皮,觑了她一眼,声音平静的说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长舌婆噎了一下,不甘心的说道:“怎么没关系?前不久,你不是被周家人狠狠的折辱了?你就不想报复回来?”

    杨桂花还是一脸平静,道:“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那人再次被噎住了,一时间,竟然说不出话来。

    对啊,周家就算是发达了,跟你我又有什么关系?

    可是,原本大家都是身陷在贫穷这个泥潭的人,凭什么,你可以跳出去?一想到刚才周大有容光焕发的模样,强烈的妒恨,就从心底生了出来。

    可惜,就算是妒恨,又能做什么呢?之前杨桂花差点被警察抓走的惨状,还犹在眼前呢!

    不管院子里其他的人怎么想,周大有拄着拐杖,施施然出了门,朝着新城文化报的地址走去。

    阳光和煦,他也不着急,走得很慢。现在,终于有心情,好好看一下这个陌生的世界了。

    果然,人在为温饱担忧的时候,是没有心情去关心其他的事情的。小布尔乔亚之所以有心情吟风弄月,是因为他们不必饿肚子。

    走出平民聚居的地方,来到靠近租界的街道,四周的景色,明显好起来了。

    有落地玻璃的大橱窗,里面或摆着穿着华丽衣裙的模特儿,或陈列着三层奶油的婚礼大蛋糕。让他不由得生出一种错觉,仿佛,回到了从前那个世界一样。

    身边擦肩而过的行人,皆是衣冠楚楚。有些穿着旗袍的女人,气质绝佳,连他都不由得多看了几眼。

    还好,他现在的形象不错,不至于被当成登徒子。有一位画着浓妆烫着小卷发的女子,甚至朝着他抛了一个媚眼,丽色横飞。

    嘴角不由得勾起一丝笑意来,心情也变得好了很多。

    果然,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极大的。因此,他愈发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行至新城报社的门口,他看到,门口站着一位身材极好,穿着粉紫色小洋装的女子,正跟里面站着的一位戴着金丝眼镜的男子说着什么。

    走得近了,两个人的对话,正入耳中。

    “卓丽君小姐,我已经告诉过你了,我们真的不认识周墨先生啊!”男人的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可奈何。

    那位名叫卓丽君的小姐,似乎根本不相信他的话:“陶编辑,周墨先生让你们报社的销量翻了几倍,你现在告诉我你不认识他,谁信?要不然,你告诉我一个地址也好啊,我自己去找他!”

    陶编辑推了推眼镜,苦笑起来:“卓小姐,周墨先生一直没有亲自来过我们报社,我们是真的对他一无所知,没有骗你。”

    “你找周墨做什么?”听了一会儿,周大有不由得开口插言道。

    他压根没有联想到脑残粉之类的存在,心里是真的觉得很奇怪,所以便开了口。

    听了他的话,那卓丽君便转过身来,看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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