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是个弄堂里的黄毛丫头的时候,电视上正热播着电视剧《金粉世家》。陈坤扮演的金燕西那副风流倜傥的公子哥模样让我一度很迷恋这个角色。
再加上我那时候成天读张爱玲的小说,而且最爱《倾城之恋》,乱世中的男女爱情,最讨小女孩欢心。
对于当时的我而言,与半土不洋的现代截然不同,民国就好像一个蒙上了一层朦胧而梦幻的面纱的歌舞剧场,像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唱《牡丹亭》,既荒诞又罗曼蒂克。
虽然现在的我已经知道所谓的“黄金时代”,不过是极少数人的快乐,为其奠基的是深不可测的鲜血与白骨。
然而在当时的我看来,民国有钱人家的男人就应该是金燕西那个样的,至少从外表上。他们应该个个都是芝兰玉树,外表必然英俊风流、气度不凡,而内核也必须是中西并修、钟灵毓秀、外加满腔报国之志等种种诸如此类的美好品德。
不过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暴露出了我作为一个悲观主义者的消极心态。
当我身边的女同学们还在向往着在未来跟一个活在现代的民国佳公子似的人物上演一段抵死缠绵轰轰烈烈的惊世爱情时,我就已经十分痛心疾首地告知苏女士我昨晚翻来覆去钻研一整夜得出的结论——这种男人在现代已经绝种啦!
但是,八年后的今时今日,此时此刻,面对着玻璃柜内那硕果仅存的巧克力泡芙,我突然很想打给苏女士一个电话,然后说:
我要为我八年前说的话向叶斯言道歉。
我对上了他那双安静如深湖的眼睛,露出了我曾经对镜子演练过无数遍的完美笑容,然后指了指那个巧克力泡芙,说道:“真是不巧……好像只剩下它一个独苗了。”
我的声音听起来好像夜莺在歌唱——非常完美,非常迷人,非常符合当下我的目的。
叶斯言略带遗憾地向那个独苗泡芙投去了一眼。
他脸上还含着浅淡的笑意,我注意到他的虹膜颜色偏浅,这使得他的眼波流转格外明显和动人。
他还没有说话,我却好像有些脸红了。
“我想,它应该会更希望受到女士的青睐。”
同为美国人,叶斯言的吐字跟谢衍完全不同,入耳全是母语特有的熟稔,不带任何生硬感。
他的声音呈一种天然的清爽和柔和,略微有些沙哑,如春风拂柳,催人心醉。
叶斯言的目光一偏,转向对柜台的收银员说道:“请把巧克力泡芙换成栗子塔,依然是外带,谢谢。”
我见他果断选择让出巧克力泡芙,连忙开口道:“不用了,如果你赶时间的话,还是能吃到自己喜欢的甜点比较好。”我看向店员小哥,“给我一个蒙布朗吧,再要两杯薄荷茶,谢谢。”
我尽力往云淡风轻的姿态靠,毕竟俗话说得好——没有企图就是最好的企图。
我不去看叶斯言,等着他开口对我说话。
果不其然,叶斯言说话了:“既然如此,那就多谢你了。”
我抬起眼来看他,有些惊讶——我没有想到他居然会顺势把巧克力泡芙拿过去。
店员小哥见我没有反驳,便将巧克力泡芙从玻璃橱柜里取了出来,然后精心包装起来,装进牛皮纸袋里递给了很快就付好钱的叶斯言。
我微笑着说:“不必客气。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嘛。”
叶斯言的笑容加深了一些,不,也许只是光影带来的错觉。他冲我点了点头,低声说了一句“再见”,便转身离开了。
他白衬黑裤的背影,跟存在我手机相册里的那张照片里别无二致,挺秀疏朗如郑燮画中的青竹。
我想我回他一句“再见”,他也不会听到了,所以我侧过头去,注视着店员小哥帮我把蒙布朗放在光洁的骨瓷碟上,然后稳稳地放到了我的面前。
我必须告诉楚瑜,叶斯言跟我想象中完全不一样。
可能是因为那张照片中他的样子,再加上那样的家世,让我先入为主地产生了他是我小时候想象中的那种“民国佳公子”的形象。
他看上去根本不愿意在这种无关紧要的小事上浪费时间。虽然确实有绅士风度,但风度有限。
我拿出了银行卡,正准备递给收银员。然而那小姑娘却微笑着告诉我——
“刚才那位先生已经帮小姐您买好了单哦。”
我愣了一下。
叶斯言……我根本没听到他有说任何额外的话。
我端着盛着蒙布朗的骨瓷小碟,放到了楚瑜的面前,而桌上已经放好两杯热气腾腾的薄荷茶了。
楚瑜睨了我一眼,笑得狡黠:“上海这么大一块地方,我们才说着他他就出现了,你说这是不是上天注定的缘分?这么好的机会,联系方式要到了吗?”
我摇头:“循序渐进,循序渐进啊,姐姐。”
她仿佛川剧变脸似的,瞬间换了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说道:“宋纤澄,你怎么搞的?人家是美国人,谁跟你玩中国人这套含蓄的?”
我还没想好怎么回她,却突然被她的话提醒了。
——叶斯言是美国人。
虽然长于国学世家、书香门第,但他从小接受的还是美式精英教育,比起一般的精英ABC,撑死就是从小多读了几本诗书礼易乐春秋。
我还认为他是什么现代版的“浊世翩翩佳公子”,还好之前没告诉任何人,不然就算脸皮厚如我,也会觉得非常丢人的。
我赶紧抿了一口薄荷茶,垂着眼,慢吞吞地回答道:“他不是这个路线能拿下的。”
楚瑜送了我一个卫生球:“那你觉得他怎么样?”
怎么样?
我轻轻推了推骨瓷小碟光滑的边缘,蒙布朗正正地停在了楚瑜的面前,和她那杯薄荷茶挨在一处,随时可以出现在朋友圈精修九宫格里。
“虽然没要到联系方式,但他帮我付了账。”我微微一笑,“叶斯言跟我想象中不太一样,但是……”
我不紧不慢地将刚刚整个经过都讲给楚瑜听。
“……我怎么觉得,见他这样,我的贼心反而越来越强烈了呢?”
我矫揉造作地哀叹道,然后拿起小银勺,舀了一块蒙布朗放入嘴中。
楚瑜呵呵冷笑。
她说:“宋纤澄,你要是能拿下叶斯言,那我绝对是第一功臣。今天要不是我强烈要求你打扮得人模狗样的再出门,别说让叶斯言为你买单了,他怕是连多一句话都不会跟你说。”
听到这话,我赶紧为她也舀了一块蛋糕,勺子伸到她嘴边,示意她张嘴。我一边投食,一边谄媚道:“说得对啊。姐,你真是我亲姐啊。要是真成了,你一定必须绝对是首功,我请你吃大餐。”
楚瑜回我一句:“那你先把这块蒙布朗让给我。”
其实,我如果想要了解叶斯言,只需要一通电话打给傅阳就能得到关于他的大部分信息。
不过鬼使神差地,自从凌晨三点收到傅阳的通知之后,我就再也没同他联系过。当然,傅阳也没有联系我。
事实上,虽然傅阳让我去勾搭叶斯言这件事的初始目的是为了让傅昭吃瘪,但是我跟他都很清楚,诸如此类事情,大多都属于“未必要去做”的名单之中。
傅昭向来只有三分钟热度,而叶斯言又是她强迫不了的人物。即使她对叶斯言未必会那么轻易就放弃,然而只要时间一长,她也无计可施。
只是傅阳却实实在在地在为我安排着与叶斯言的相遇。
我不太想去深究他真正的意图,傅阳素来是个难以捉摸的男人,以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未来也会是这样。
他想做什么,无人能够阻拦。
我还记得——不,应该说是,我始终记得清清楚楚,每次回想起来,都清晰得仿佛昨日的那个场面。
猛烈的撞击,火光冲天,犹如下一秒我就会毙命当场。剧烈到难以忍受的痛苦让我的全身都快麻木到失去知觉,我喘息着,甚至能感觉到鲜血正在从我的□□中汩汩流出。
傅阳把我护在了怀里,我第一次见到他的脸上出现了那样的表情——
我强迫自己掐掉了回忆,蓦地清醒过来,指腹也随之而离开了手机屏幕上那两个黑体字。
黑夜已经占据了整个城市的穹顶,只有零星几户人家还亮着灯。往远处望去,遮蔽了天际线的摩天大厦却还灯火通明,恍若白昼。
我的脚后跟因为穿了一整天的高跟鞋而微微作痛。在吃完蒙布朗之后,楚瑜拽着我跑到久光百货的LaMer专柜刷了一堆护肤品,然后又到某间新开的和食店里吃了一顿日本料理,这才结束了今天的行程。
应该是我累得精神恍惚了,否则我怎么可能在这种时候想要去打傅阳的电话呢?
我瘫倒在沙发上,手机甩在一旁,双眼失去焦距地望着漆成奶白色的天花板。
叶斯言。
叶斯言……
我再次拿起了手机,打开VPN连上Google,然后尝试性地打下“叶斯言”这三个字。
页面自动跳转,信息大多是署名论文。我翻到第二页,才看到一个名叫“Sandra Lin”的Facebook主页提到了这个名字。
当我正想点开它时,我的手机突然响了一声,屏幕上方也旋即跳出了一则新消息。
iMessage:
未知号码(上海):明天有时间吗?
我眨了眨眼。
我有些不敢置信地点开了这条短信,但是它确实明晃晃地挂在对话界面的最上方。一条简单至极的灰色气泡,在我看来却莫名其妙地带有着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我面对输入框踌躇了良久,删去了几个不太可能的名字,然后输入了一个最不可能的名字。
我:……谢先生?
我在发出去的瞬间就后悔起来,试图撤回,却突然意识到这是iMessage。
我:Alex?
对面似乎很忙。
我傻乎乎地目不转睛地盯了屏幕至少有五分钟,才等到了新的灰色气泡冒出来。
未知号码(上海):是我。
两个字,却让我整个人都恍惚了。
……谢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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