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百媚

小说:她千娇百媚 作者:慕吱
    因为那根糖葫芦, 画水也从楼上下来了。

    她个子小小的,被沈放抱在怀里,乖巧地叫人“二哥, 朝夕姐。”

    之前在钟念的婚礼上, 朝夕和她见过面,也知道她是学医的, 也在市立第一医院上班,只不过是另一个科室, 两个人从没见过面。

    沈放、梁亦封、季洛甫和陆程安四人聊着天。

    朝夕和画水低声说着话, 都是一个医疗系统里的,自然也有着共同话题。快到饭店的时候, 画水突然想到什么, 声音带着惺忪的鼻音,说“朝夕姐,最近流感爆发,你在医院小心点儿,我就是不小心所以才这样的。”

    朝夕点点头“好,我会注意的。”

    吃饭中途, 沈放接了个电话。

    电话挂断之后,他问陆程安“二哥, 你晚上有事儿吗,帮我去下会所。”

    “怎么”

    “林家那位在那儿, 我得过去见个面, 把合同的事情给敲定了, ”沈放看了眼画水,“但画水不是生病了么,我不放心他,二哥,要不你顺道帮我去了,林家那小公子我记得和你关系挺好的,以前总跟在你身后叫你二哥来着。”

    陆程安“叫我二哥的多了去了。”

    “那也得认你这个二哥才能叫啊不是。”

    陆程安犹豫着。

    他倒不是不能去,只是还有个朝夕。

    在就他左右为难之际,朝夕突然开口“去吧。”

    她问沈放“应该挺快的吧”

    沈放立马道“很快,二哥过去这合作就是板上钉钉了。原本这合作也谈的不离十了,今儿个过去,就是诚意。”

    朝夕爽快点头“那去吧。”

    陆程安提醒她“人很多,而且是个酒局。”

    “我又不是主角,”她不甚在意,“而且沈放不是说了么,很快就能结束。”

    “行,那咱们待会过去。”

    但朝夕想错了,原本的主角当然不是她,可她一来,主角就成了她。毕竟这些年她太神秘,活在流言与传闻中,是陆程安念念不忘的人。

    陆程安这些年性情大变,又越发的洁身自好。

    圈内不少女的都肖想过他,听信了两个版本,对于尹落的嗤之以鼻,这主要来源于他的诸位前任。她们在听到尹落的那个版本的时候无一例外地冷漠发笑,语气很淡,却充满讽刺意味“尹落那样的人真配不上陆程安。”

    却也打击那些蠢蠢欲动的女生“听过飞蛾扑火吗,靠近陆程安,只有这样的结局。”

    “你就是得到过他所以才这么说的吧谁不知道陆程安对历任女友都很上心。”

    “上心他这个人,哪里有什么心啊。”

    却仍旧有人不听劝,想要迎头而上。

    但陆程安实在低调,若非必要,绝不出席这些聚会,他身边的人,也都是私交多年。渐渐地,女人心底的躁动被其他男人安抚。

    可心底仍旧贪恋着陆程安。

    更想着见朝夕一面。

    女人么,计较的点无非是那几样。

    外貌,身材,家境,学历。

    朝夕和陆程安进来的刹那,包厢里瞬间陷入静谧。

    那晚的酒吧,大家也不是没见过朝夕。

    只是她半蒙着脸,暧昧的光线扫过她的脸,像是一朵在黑暗中兀自盛放的玫瑰;而今,她整张脸裸露在日光之下,这朵玫瑰不同于其他的玫瑰。

    娇艳欲滴,带着致命的诱惑。

    看人的眼神温和,身上却散发着很淡的疏离冷漠气息。

    很快,房间里传来笑声。

    “二哥,真是你来了,沈放和我说的时候我还不太信,你竟然会来这儿,”林源起身,迎了上来,语气里满是惊喜,“我之前叫了你好多次你都没来”

    “之前太忙。”陆程安淡声道。

    林源的视线落在他身边,“这是我要叫嫂子还是叫朝夕姐啊”

    陆程安拉着朝夕在他附近的空位上坐下。

    他垂着眼眸,面无表情的脸显得尤为寡冷,闻言,勾了勾唇,道“叫嫂子。”

    “行,嫂子。”

    朝夕微微一笑。

    她坐在陆程安身边,听着二人聊天谈事。

    朝夕全程都没说话,只安之若素地在陆程安身边待着,她分明没有任何高调的举动,但举手投足之间,都吸引着众人的眼球。

    男人们内心惊啧。

    女人们则满腹嫉妒。

    嫉妒之后,又小心眼地认为,朝夕也不过徒有美色罢了。

    私底下开始议论,觉得她被季家赶出这些年,也没听季家任何人提起过,想来应该是在国外的野鸡大学就读。

    因此,大家的心里又好过不少。

    今天这个聚会梁亦封的堂弟梁祺也在。

    他参加过梁亦封的婚礼,自然也见到了朝夕。那天婚礼上的人他都认识,唯独朝夕,她穿着一条深蓝色的连衣裙,肌肤似雪,五官精致,不知道是谁叫了她一声,她回眸,朝梁祺这边一笑,笑意潋滟,似含春色。

    梁祺的心脏受到重重一击。

    他自然四下找人问了。

    得到的答案是,那人是朝夕。

    并不意外的答案。

    传闻中的人间绝色,确实名副其实。

    他也从梁昭昭的口中得知,朝夕在他们科室上班,专业态度和技术水平堪称一流。这样的女人,不管是外貌、身材、家境还是学历,不逊色于任何人。

    听到这些人嫉妒愤懑的声音。

    梁祺冷笑道“她是uc毕业的,学医,和我三哥在同一个科室工作。”

    众人瞬间噤声。

    大家面面相觑好一会儿,最后刻意又尴尬地清了清嗓子。

    然后,有人主动向朝夕示好。

    这个圈子本身就是这样,充斥着浮华和浮躁。上一秒还对你露出友善笑意的人,下一秒就能顶着那张笑脸往你的胸口插一刀。

    但似乎。

    不管到了哪里都是如此。

    世界上本来就没什么真心,真心从来都建立在利益之上。

    离朝夕最近的女人凑了过来,声音细小,带了几分拘谨,“你好。”

    朝夕“你好。”

    “我叫陈可怡。”她自我介绍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你好漂亮。”

    朝夕抬眸看了她一眼,“你也很漂亮。”

    陈可怡莫名地涨红了脸,她捡了一杯酒,“喝吗”

    “谢谢,我不喝酒。”

    “这个是果酒,没什么度数的。”

    朝夕仍摇头,“抱歉,我不喝酒的。”

    陈可怡歪了歪头“为什么呀,你酒精过敏吗”

    “不是,我酒量不好。”朝夕曾经并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在某次和钟念喝酒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根本不是酒量不好,而是根本没有酒量。

    不是一杯倒,是两口醉。

    而且醉了之后,会耍酒疯说胡话,也是在那个时候,钟念知道了陆程安的存在,知道了朝夕和陆程安之间的婚约,以及喝醉之后的朝夕,卸下盔甲,抱着酒瓶,双眼红彤彤的,跟个得不到糖的小孩似的,“我讨厌他,钟念,我真的好讨厌他”可隔了一会儿,又小声反驳自己,“比起讨厌,更多的是喜欢。”

    朝夕在清醒之后忘得一干二净,钟念也没提及这事,只说她耍酒疯,叮嘱她千万别再外人面前喝酒,否则后果不可估量。

    上次和江烟喝酒也是意外。

    不过好在她只抿了几小口,意识到不对之后,马上就回房躺着了。

    陈可怡听完,问边上的人“我记得有人点了可乐,可乐呢”

    “这个吧”那人随手一指。

    陈可怡顺手拿了过来,递给朝夕“那你喝这个吧。”

    因为点的时间久了,包厢内的暖气又太足,里面的冰块已经融化,朝夕接过来,感受到杯壁的温度和她身体温度差不多。

    她也没在意,低头喝了一口。

    很甜。

    不像是可乐。

    正好这个时候陆程安谈完事了,转头过来,看到朝夕手里拿着杯东西,她拧着眉,“这个可乐味道好奇怪。”

    陆程安闻了下。

    “这是酒,”他神色不虞,语气很沉,“谁给你喝的”

    陈可怡不知所措“我以为这个是可乐,我不知道那是酒。”

    那酒看上去跟可乐似的,实则是四十度的烈酒。

    朝夕的理智被酒精浸渍,连带着说话语速都放慢了不少,温吞道“好了,我也没喝多少,只喝了一口。”

    放在平时陆程安倒也不会这么生气,只是朝夕在生理期,喝酒太伤身体。

    好在事情已经谈妥,陆程安拉着朝夕提早退场。

    会所的停车场是室外停车场。

    室外格外的冷。雪纷纷扬扬地下着,朝夕的步伐慢吞吞地,陆程安配合着她的步伐走着,走了没几步,她又不同了,停在原地。

    陆程安转回身来“怎么了,朝夕”

    朝夕仰着头。

    头顶是一盏柔黄色的路灯,雪花在温柔的光线下飞舞,她毫无征兆地冒出一句话出来,“我的钱包被偷了。”

    陆程安失笑“就一口酒”

    “巴黎的治安一点儿都不好,我就一个转身的功夫,钱包和手机就被偷了。”朝夕收回视线,目光笔直地看着他,“我第一天去巴黎,连酒店的路都不记得,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下午的时候巴黎下起了暴雪,那天好冷,地上都是湿的,我还摔了一跤。”

    她是真的喝醉了,都开始说起以前的事来。

    “当时有个好心人来扶我,他还帮我找到酒店,到了酒店之后,他问我有没有男朋友,”朝夕双眼通红,说,“我说我有未婚夫了,他在国内等我,等我回国,就结婚。”

    陆程安脸上的笑意尽敛。

    沉默了几秒,她哽咽着说“可是我的未婚夫不要我了,他不要我了。”

    “他没有不要你。”陆程安垂下眼,往前走了一步,双手扶着她的脸,让她仰着头看他,他眼里也是血丝遍布,嗓音低哑,一字一句道,“陆程安从来都没有不要朝夕。”

    又是一阵冷朔寒风吹过。

    朝夕抽抽噎噎的,说“我也没有不要你。”

    “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她踮起脚,学着他的姿势,双手扶着他的脸,她一点一点地靠近,脑袋晕乎乎的,酒精把她的理智都溶成渣了,视线也混沌着,过了好久她才看清陆程安的神情,她语气珍重,又诚恳道,“我喜欢你。”

    这句话太震撼,以至于陆程安都愣了许久。

    她说“你是不是觉得,我没那么喜欢你。”

    陆程安没答。

    但在他心底,是这么认为的。

    他能感受到朝夕对他的喜欢,但那喜欢太浅淡。

    她吸了吸鼻子,“我喜欢了你十年,我的喜欢一点都不比你少。”她小声啜泣着,好像要崩溃了似的,“我的喜欢很多很多,我喜欢你,不比你喜欢我少。”

    陆程安伸手擦着她的眼泪,不无心疼道“原来你这么喜欢我啊,都喜欢了我十年了。”

    十年。

    听上去这样的漫长。

    而他们彼此竟然都这样漫长且无望地喜欢着对方。

    可她话音一转,抽噎着说“可是好不公平,你在我之前,有过那么多女朋友,你喜欢过那么多人”

    积攒了多年的郁郁在此刻倾斜而出。

    她哭着说,“你为什么要喜欢那么多人,你为什么不能等等我,为什么我要遇见你,为什么我那么喜欢你”

    那些深埋于心的秘密。

    那些即便深夜想起她都无法直面的东西。

    在此刻跟开了闸似的说出口。

    明知喜欢你是飞蛾扑火,我却还是一往无前。

    陆程安说“没有,我没有喜欢过别人。”

    “胡说。”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对不对”他耐心地哄着她。

    天气太冷。

    陆程安把她裹紧了,低声道“我们先回车上好不好”

    朝夕点头,却又哭丧着脸“我走不动了。”

    “怎么就走不动了”

    “脚好冰,我好冷啊,我的腿要被冻没了,物理截肢呜呜呜”她今天似乎是要把所有的眼泪都流出来似的,陆程安从没见过她这一面,笑得整个人都在抖,他哄着她,“我背你过去好不好”

    说完,他把她抱起,放在花坛边上的石阶上。

    朝夕往前一扑,陆程安把她背了起来,往停车场走。

    她趴在他的颈侧,呼吸声很粗,洋洋洒洒的热气扑在他的脖子上,还有湿哒哒的眼泪。她仍旧在哭,“我要是截肢了你还会喜欢我吗”

    “喜欢。”

    “你都没有想。”

    陆程安停下脚步,他看着地上的影子,定定地说“因为是你,所以无论怎样,都喜欢。”

    可他没想到,这句话说出口,滑进他身体里的眼泪更多了。

    她啪嗒啪嗒地掉着眼泪“你用这些话骗过多少个小姑娘”

    陆程安侧过头来,对上她湿漉漉的视线,他说“我就你这么一个小姑娘。”

    “对,你就我这么一个小姑娘。”可是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泪意又上涌了,“可是你有那么多妹妹,好多人都叫你二哥,好多人。”

    陆程安怔了几秒。

    继而,他似乎想到了什么,问她“所以你才不喜欢叫我哥哥,是吗”

    她咬着下唇,慢吞吞地点了点头。

    陆程安满意一笑,“行,听你的。”

    朝夕低头,过了好久,她迟钝地反应过来之前的事,问他“那你不喜欢她们,为什么还要和她们在一起”

    陆程安说“因为不知道有你,早知道我的生命里会出现一个叫朝夕的人,我说什么都不会看别的女人一眼。”

    “我叫季朝夕。”她纠正道,“我姓季。”

    “好,季朝夕。”

    朝夕看着他,忽然没头没尾地说“我在国外的时候好想回家啊,可我现在回家了,却也没那么开心。”

    “怎么不开心呢,跟我说。”陆程安说,“哪里不开心”

    “就是不开心,总觉得,那不是我的家了。”

    陆程安背着她往前走。

    风雪夜,湿漉漉的风雪擦过他的耳尖,喧嚣的车声似乎都已远去,陆程安听到他踩着雪地的声音,和他作响的心跳声。

    背上的人安静下来。

    他偏头望去,她已经合上眼睡着了。

    陆程安停下脚步,在昏昏沉沉的光亮中,他盯着她,突然笑了出来。他笑得很纯澈,没有任何的浮荡与调戏。

    “朝夕。”

    他轻声叫她。

    回应他的是满天风雪。

    像是过了好久。

    又像是只过了几分钟。

    他语气诚恳,又珍重地说“我给你一个家,好不好”

    他说这话时神态那样的认真,那样的专注,平时的调笑与漫不经心像是从脊骨里抽离开来一样。

    “真的,朝夕,我给你一个家好不好”

    陆程安的眼神温柔,像是将这座城市所有的灯光都吞噬了般,“一个只属于我和你的家。”

    “不要你付出,也不要你牺牲。”

    “你什么都不要做。”

    “做好我的妹”他想到了刚才的对话,笑着,“那么多妹妹又怎么了,那些妹妹都叫我二哥,就你,叫我哥哥。”

    “你都不知道,你叫我哥哥的时候我有多开心。”

    “而且那些妹妹,都是一起长大的,我怎么会对她们有想法我又不是禽兽,怎么会对从小长大的妹妹感兴趣,对吧”

    顿了顿,他又改口,调笑道“可是仔细一想,我和你要是没有婚约,我还是会喜欢你。”

    “行吧,我是禽兽。”

    他于是改口,“好好做我的小姑娘就行。”

    “做我的小姑娘也挺简单的。”

    “就别离开我就行,我年纪大了,真的没法再经历一次那样的事情了。”等待这件事,就连回忆起来都觉得苦涩。

    “反正你都这么喜欢我了,对吧”想到这里,陆程安笑了,“我还真不知道你这么喜欢我。”

    “还喜欢了我十年。”

    他转过头,接着往前走。

    嘴角始终挂着笑。

    他一直以为再遇到朝夕是用了那万分之一里的唯一可能,原来不是。

    被朝夕喜欢,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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